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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提高学生公共参与素养的途径探究

2019-01-31

中国校外教育 2019年1期
关键词:道德与法治公民法治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中学)

新课标指出,要在“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学过程中,重视“公民意识”教育,而公民意识是指公民个人对自己在国家中地位的自我认识,它主要表现为人们对“公民”作为国家政治、经济、法律等活动主体的一种心理认同与理性自觉,又体现为保障与促进公民权利,合理配置国家权力资源的各种理论思想。在“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学中,对于公民意识的培养,主要体现在对于学生“公共参与”意识的培养,以及“公共参与”能力的提高。

一、提高学生公共参与素养的意义

“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学目的,就是希望学生能了解我国的基本社会制度和法律制度,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具备基本的善恶是非观念,热爱生活、珍爱生命,明确自己所具有基本权利和义务。

初中学生已经具备一定的认知能力和思考能力,但是仍然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需要学校、教师适时的给与学生一个恰当的引导,让学生对社会上发生的事件具有一定的思考和判断的能力,能够自觉的抵制不良风气的影响;同时提高学生参与社会事物的能力,多多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从而帮助他们更加深入的了解社会事件,保持一个正确的发展方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参与社会公共事务”也是学生作为一个公民应当具有的基本政治权利,教学中,老师应当教会学生怎样积极的去行使自己的这项权利,自觉地参与公共事务,承担社会责任。

学生的公共参与素养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需要在教学过程中有意识的进行培养。这就需要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加以正确的引导。

二、“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提高学生公共参与素养的途径探究

1.教师以身作则,提高学生的公共参与意识

教师以身作则,才能够更好地影响学生,教师应当具有积极的社会参与意识,用自己言行去影响学生,感染学生。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自己首先应当具备强烈的公民意识,具有参与社会事件讨论的愿望和热情,教师应当非常关注每日新闻动态和社会中有争议的事件,并结合教学内容,有意识的向学生介绍这些新闻,引入这些事件,鼓励学生对这些事件发表看法。学生的看法可以是批判的,也可以是赞同的,教师要努力构建民主的课堂环境,使学生可以畅所欲言,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与教师面对面,平等的去探讨这些社会中发生的现象,从而培养学生关注时事,关注生活,关心社会的习惯。“言传大于身教”,教师的行为对学生的影响比课堂教学对学生的影响深远的多。同时,教师应注意在平时的生活和学习中,去和学生进行平等的、民主的交流,这样有助于帮助学生树立平等的公民意识,自由的表达自己的观点,这样才能够使学生自然的、自觉地参与到公共事务中来。

2.创造课堂情境,培养学生公共参与的习惯

传统的“道德与法治”课堂,主要以老师“照本宣科”的讲解为主,课堂枯燥无味,形式单一,学生对于抽象的理论和概念,提不起一点兴趣。现在教学提倡互动型的课堂教学模式,提倡学生参与课堂,做课堂的主人。这就要求教师在课程设计中,应多多尝试一些新颖的课堂模式,打破传统课堂的沉闷,让“道德与法治”课堂充满生机和活力。

比如,在学习“公民基本权利”这一章节时,第一小节是“政治权利和自由”,在这一小节的课堂教学中,我设计了一堂别开生面的“选举课堂”,我国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制度,每个人都有选举的权利和成为人大代表的权利,在这节课中,学生们推举了班上威望比较高的几名学生,同时对我提出的几个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如“如何有效地治理雾霾”“如何为中学生减负”“行人闯红灯该不该罚”等议题,学生们都热情高涨,参与度很高,并积极行使公民的监督权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在课堂的情境中提高了自己的公共参与意识,并意识到公共参与的乐趣和意义。

3.在公共参与实践中提高学生的公共参与能力

锻炼学生“公共参与”能力最好的方法,就是让学生多多参加社会实践,在社会实践中,深化对于课本内容的理解,同时在公共实践的过程中,了解公共参与的具体程序,公共参与对于公众生活的积极影响等。

比如,在学习“丰富的社会生活”这一课时,组织学生参与一些社会实践:公共参与可以先从参与校园活动做起,如让学生参加一些学校组织的志愿者活动,保护环境的义务劳动,尝试担任校园的“小记者”或“小摄影师”,记录下校园中发生的“好人好事”,如“拾到钱财上交学校或老师”“对于家庭贫困学生的捐助或者对身体残疾的学生的帮扶”等,以及需要被曝光批评的不良行为,如“在食堂买饭的插队问题,在校园中乱扔垃圾的行为,乱翻学校围墙造成安全事故”等,通过这样的实践活动,可以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同时能够培养学生“关注校园,关注自身”的意识,公共参与活动还可以拓展到社会生活的实际事务中,如利用网络平台,发表一些微博、博客等,将自己身边发生的一些有争议的事件曝光出来,或者对学校、社区的建设提出意见建议,通过网络发表的形式引起各方面的关注。

4.将学生的“公共参与”素养纳入到教学评价体系中来

传统的“道德与法治”教学过程中,对于学生的评价结果主要是依据“一纸试卷”的上分数,更多的展示出的是学生对书本知识的掌握程度,学生记忆、背诵的能力,而学生真正的学科素养和道德素质并没有能够体现出来。这种教学评价体系并不利于对于学生公共参与素质的培养与提高。教师可以试着改变这种评价体系,将学生的公共参与意识,公共参与实践活动的次数,公共参与中意见被采纳的数量等纳入到学生的综合评价体系中来,并且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定期对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价。这种评价可以是学生之间的“互评”,因为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同学之间的接触最多,互相之间也更加了解,他们能够对于学生平时表现出来的思想道德品质和公共参与能力给出更加客观的评价。这样的评价体系更加多元化,更加具有综合性和参考意义,能够更好地激励学生的“公共参与”行为。

三、总结展望

“道德与法治”课程是初中一门非常重要的课程,它能够培养学生基本的道德素质、法律意识和辨别是非的能力,能够帮助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而学生的“公共参与”能力是“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核心素养之一,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当以身作则,提高学生的公共参与意识;创造课堂情境,培养学生公共参与的习惯;在公共参与实践中提高学生的公共参与能力;将学生的“公共参与”素养纳入到教学评价体系中来,全面提高学生的公共参与能力,将学生培养成有责任,有担当的社会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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