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思政”视域下公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战教学模式的探索
2019-01-29李宏
李 宏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38)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指出:“所有课堂都有育人功能”,“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1],强调了“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大思政”教育理念。公安院校积极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结合学生培养目标与公安工作实际,着力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战教学。公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战教学突破了单纯的课堂理论教学,扩展了教学的场地、形式与方法,将公安实际案例、公安工作场景、公安文化资源全面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之中,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很好地诠释了“大思政”教育理念。但是公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战教学由于认识、机制、保障等种种原因,无法最大限度地发挥整体合力,充分实现“大思政”教学模式的本质要求。
一、“大思政”教育模式的本质要求
“大思政”是一种顺应时代潮流的教育理念[2],也是现存的教育教学模式[3]。在“大思政”教育理念的总体指导下,思想政治教育改变了传统的教育模式,由单打独斗发展为互通有无,各个相关要素融入到整体环境中,与其他要素、条件和情况积极联络,实现资源、信息、人才、平台、内容的互动交流;由静止不动发展为多向互动,教育过程是一个连续全面、逐层递进的动态过程,教育目的、方法、环境也随着情况变化有序调整。“大思政”教育模式的核心要义是:有效整合教育要素、合理运用各类资源,积极搭建广阔平台,产生课内与课外、理论与实践、思政课与非思政课的协同效应,发挥整体合力,实现1+1>2的总体效果。“大思政”教育模式应当是一个有机整体,不是人员、过程、资源、场地的简单相加,不是只有“大”或“全”,就可以达到预期效果。“大思政”的“大”与“全”应当是系统科学有序的“大”与“全”,这样才能发挥出各个要素在孤立状态下所没有的功效,形成“教育合力”。
二、“大思政”视阈下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战教学
公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战教学始终面临着理论提升与能力培训的矛盾。在实战教学环节中以实际问题为核心,同时贯穿一定的科学研究方法是解决矛盾的好途径。通过讲解与训练,使学生掌握一定的科学研究方法,包括调查问卷、实地调研、走访座谈等方法。教师将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重点难点内容与公安工作中的热点焦点内容相结合,梳理出可以让学生开展深入研究的问题。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学会运用科学研究方法得来的事实与数据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最终能够对于相关的理论知识有全面深刻的认识,锻炼了科学研究能力、领导协调能力、文字组织能力与口头表达能力,同时对于公安工作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公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战教学可以概括为:两个教学目标,三个实战模块与四个教学环节。两个教学目标包括能力目标与价值目标,能力目标包括科学研究能力,领导协调能力,文字组织能力与口头表达能力;价值目标即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中提到的忠诚、为民、公正与廉洁。三个实战模块包括研究方法培训模块、实地调查研究模块、研究成果汇报展示模块。四个教学环节包括实战教学动员、设计重点问题、讲解实战任务、教学评估考核。
公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战教学与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相比,其主要特征可以概括为,一是“真实”,实战教学直面社会现实、工作实际与真实问题;实践教学,在某些情况下,则会虚构场景、模拟情状、假设问题。二是“专业”,实战教学突出公安行业特色,教学内容、教师队伍、教学手段、教学场地等鲜明地体现了培养高素质公安人才,教育教学直接服务于公安工作的目的;实践教学则可以贯穿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三是“系统”,实战教学是一种教学模式。教学模式,包括了教学主体,客体,介体和环体[4]。实战教学模式,其教学主体、客体、介体与环体都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形成完整的教学系统。
公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战教学符合“大思政”教育模式的总体要求,具有“大思政”教育模式的基本特征。实战教学中的“公安院校与公安机关协同育人”,“公安院校教师与公安机关教官组成教师队伍”,“课程体系突出实战,教学模式和方法贴近实战”,“公安机关用人单位评价为导向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和评价体系”等特点与“大思政”教育模式中的“人员参与的广泛性”,“时空利用的广泛性”,“内容体系的针对性和开放性”等特征是吻合的。
公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之所以要开展实战教学,根本目的不是纯粹为了突出行业特色,为了“实战”而“实战”;公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开展实战教学的根本目的是以实战教学的开展牵住公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牛鼻子”,使其全盘皆活、特色突出,是适应思想政治理论课“大思政”发展趋势的关键举措。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战化教学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调动教学主体与教学客体的主动性,利用与融合相关的教学资源,调节与整合主要教学内容,促使各个组成要素共同发力,达到最佳的教育效果。公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战教学不是教学主体、教学手段、教学场地等各个教学要素有了某些“公安”元素或“实战”元素就算是实战教学;实战教学也不是单个的教学环节单打独斗,而是所有的教学环节环环相连,节节紧扣,共同发生作用,形成最大合力。所以,将实战教学片面理解成教学方法、教学环节或教学活动是不妥的,它应当是完整的教学模式。
三、公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战教学存在的问题
公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战教学在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生动性、实效性,提升感染力与说服力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无法充分发挥应有的效果。
问题一:教学观念存在某些误区。公安院校对于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战化教学,普遍存在许多认识上的误区,包括:重视公安学和公安技术学课程的实战教学,忽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战化教学,认为没有必要开展,或者认为即使开展意义也不大;重视理论教学,忽视实战教学,仅仅将实战教学局限于课堂上的实践教学或实训教学;受到“学科专业”思维定式的约束,重视从学科理论定义出发到具体事例的传统教学,忽视从公安工作现状及需求为导向的实战化教学;重视课堂教学的主渠道,忽视其他课堂、环节、场合、环境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没有推进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共同发力的主动意识;重视思想政治理论的传授,忽视正确思想品格和高尚道德情操的锤炼,或者认为人的精神、思想、道德、政治方向与立场不可能通过某种教育模式得以塑造、提升及固化。
问题二:教学过程缺乏特色环节。思想政治理论课有着不同于公安专业课的特殊教学规律与教学环节,它是“把一定社会的思想观念、价值观念、道德规范转化为受教育者个体的思想政治素质[4]。”这个过程包括两个转化:“一是社会所要求的价值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内化为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意识;二是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意识外化为相应的行为和行为习惯[4]。”目前公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战教学缺乏既符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规律又能够凸显公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战特色的教学环节,无法达到思想政治理论课开展实战教学的目的。
问题三:教学元素不能有效整合。公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战教学的开展大多是在教学主体、教学手段、教学场地等单个的教学元素中有“实战”的成分,缺乏整体设计与统一谋划。各个教学元素单打独斗,教学环节不规范,教学效果无法科学评价。具体包括:缺乏思想政治理论课与其他专业课开展实战教学着力点的关注,不应该将不同课程实战教学的目的均定位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上,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战教学应该有自己的教学目标定位;缺乏实战教学资源整合与有效利用,实战教学的教学主体、教学内容、教学场地比较普通教学而言,都有特殊的要求,资源有限不易开发,特别是公安机关的现场实战教学基地更是如此,都需要有统筹合理的安排与计划,目前存在的问题是有的教学资源被反复使用,有的教学资源则无人问津,严重浪费;缺乏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战教学的总体设计与联动机制,实战教学的教学目标、教学任务,教学进度,教学大纲,教学考核,缺少学校层面的统一管理与指导,缺乏规范性,随意性较大,存在实战主体不明确,实战流程不规范,实战内容不全面,实战方法不科学,实战评价无标准等问题。
问题四:教学没有实现动态跟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战教学必须紧跟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新需求,解决新问题,显示出其鲜明的针对性、情境性、实效性等特点;必须聚焦于当前公安工作的重点、难点及热点问题开展教学研究与课程设计。同时公安工作是动态推进的过程,依据公安工作设计的实战教学也会明显滞后于公安实践的发展需要。如果公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教学不能够与公安工作主动及时地对接融合,特别是如果缺乏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战教学内容、手段及时跟进并服务于公安工作动态机制的话,就一定会存在教学内容更新缓慢、实战教学手段单一、教学方法研发不足等问题,会严重影响实战教学的有效实施。
问题五:教学保障措施还有待提升。公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战教学的开展离不开师资、经费、案例、信息、平台等保障机制。公安院校与公安机关都有“协同育人”、“双千计划”等协议,互相委派教师与民警,进行理论教学与实战教学的融合,但是公安院校与公安机关、教师与民警、理论教学与实战教学缺乏深度融合。比如师资,同时具备丰富公安实战经验与课堂教学经验的优秀教师 (教官)非常少,远不能满足实战教学的需要,能够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战化教学的人才更是不多。公安机关与公安院校缺乏互通有无的基础平台,在“人员、信息、工作实践等方面得不到有效的交流与共享”[5],如果实战教学使用的案例、信息、工作素材等教学材料是滞后的,那对于公安实际工作的指导意义就不会很大。
四、公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战教学模式的系统重构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战教学是符合“大思政”教学理念的教学模式。这种教学模式是一项涉及各个方面的系统工程。实战教学系统内部的各要素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教学系统与周围环境等其他系统也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其根本指向是要有效形成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合力。马克思曾谈及在物质生产过程中的合力现象:许多人“同时”“共同”完成“同一不可分割”的操作所发挥的机械力,与单个工人的力量总和,在本质上是不同。这是一种“协作”,“协作直接创造了一种生产力,这种生产力实质上是集体力[6]”。马克思对于合力的论述指出:合力是许多人“同时”“共同”完成“同一”工作时创造的;合力是通过“协作”创造的;合力与单个人的力量相加在本质上是不同的;合力是一种新的力量。这里所探讨的合力,是“同时同向”“同心同行”产生的,是正面的有积极意义的力量。马克思对于合力的论述对于我们的研究具有方法论的意义。“整体大于各部分之和”的原理在整体对象结构完整、相互配合、运行有效的情况下才能充分凸显。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战教学中,如果所有构成要素完整且目标一致、均能发挥应有作用、能够自觉发挥正向作用,就可以达到力量整合、事半功倍的效果,显示出公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战教学的应有价值。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战教学模式系统重构的目标就是从 “大思政”的总体布局出发,优化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战教学现有布局与安排,重新构建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战教学系统模式,使各相关要素充分发挥作用,形成正向合力。可以这样讲,应使各个要素作用方向一致,都能够发挥作用,能够发挥正向积极的作用,能够及时充分有效的发挥作用。具体包括:明确主导目标、规范教学体系、完善动态跟进与提升政策保障。
第一,明确主导目标。将公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战教学置于“大思政”的总体布局中,明确实战教学的本质属性与重要功能就是要发挥 “大思政”的整体合力,使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战教学的各个组成要素都能够围绕形成整体合力的价值目标,并能自觉协调个体行动与整体目标取得一致。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战教学是一个完整的教学系统,应当确立清晰、稳定、可以具体操作与准确评价的教学目标,所有的教学要素围绕该目标,相互配合,行动一致,才能形成一致的合力。这样的合力才是“正方向、强力度”的合力;如果各个教学要素没有一致明确的目标,各个要素就会形成内耗,合力作用就会减弱甚至抵消。
第二,规范教学体系。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战教学的教学目标、任务、进度、大纲、考核都应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应有教、学、练、战相互匹配的完整体系。两个重点,一是规范实战教学内容,协调好教材体系与教学体系的关系。实战教学内容与任务的设定一定要紧紧围绕规划教材与教学大纲。立足教材的同时,打破现有教材的章节目,结合社会实际、学生思想实际、公安工作实际,仔细梳理教材重点内容,整合所有教育教学资源,积极回应现实问题,不断强化全国公安院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中所强调的“四个意识”。将实战教学任务与教材重点理论紧密结合,一一对应,将传统的讲授变为以回答学生关切的热点理论问题为教学内容的核心。强化公安专题研究,使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战教学能够对学生进行思想理论教育的同时,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二是完善实战教学考评体系。学校、院系、学生、教师均是实战教学是否能够收到预期效果的评价主体。开发综合全程“考”核方式,学生在参与实战教学考核的同时,知识与能力也得到相应的提升与锻炼。设计思想政治理论课考核评价方案时,将学生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作为重点考核目标,侧重对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及实际应用能力的考察,并且将这一要求体现在全程考核的各个环节。
第三,完善动态跟进。公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战教学要紧紧把握公安工作现实需要与公安民警思想动态,在实战教学目标的制定、教学内容的安排、教学具体方法的设计、教学专题的编写等方面要主动与基层公安机关加强联系与合作。打通公安院校与公安机关的沟通渠道,加强信息、人员、案例的及时交流,将思想政治理论课重点难点问题与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中的热点焦点问题充分结合,实现理论指导实践,实践提升理论的双重功效。建立以公安实际工作为导向的课程体系,突出公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战教学的行业特色。公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战教学不同于专业课实战教学,重点强调学生利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提升学生忠诚可靠的政治素质,教学过程突出公安实际工作的正确导向尤为重要。
第四,提升政策保障。公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战教学是个系统工程,要以实战教学为抓手,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大目标,就必须要建设坚强有力的保障机制,包括组织领导、教师队伍、育人载体。加强实战教学的组织领导,形成由党委宣传部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管理部分牵头负责,教务部门、学工处和团委共同参与的领导机构。各个部门围绕实战教学,共同拟定规范完整的实战教学目标与教学大纲,督促实战教学的充分开展。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从经费、科研、职称评审等各方面给予优厚待遇,吸引优秀的院校教师与基层民警关注思想政治理论实战教学,愿意为实战教学投入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在各方面条件的充分保障下,成长为既熟悉基本理论又精通公安实践的实战型教师(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