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国家开展中药材本土化种植的战略研究※
2019-01-29曾学文胡小勤
曾学文 付 蓉 胡小勤
(1 广西中医药大学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1;2 广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广西 南宁 530001;3 广西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1)
东盟国家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具有丰富的植物资源[1]。中国与东盟国家在地理位置上相近、在历史人文方面相通、在疾病谱方面非常相似,而且用药习惯类似,华人分布集中,人口近7亿。目前,在大部分东盟国家如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越南等,中医或中医师行医的合法地位已相继得到认可,因此举办中医教育,从事中医药学术研究,开展中医医疗服务,开放中药市场,推进中医准入制度等举措在东盟各国陆续铺开,中医药在东盟国家得到了广泛肯定。但是,东盟国家对于中药材的本土化种植并没有系统化的展开,因此,开展东盟国家中药材本土化种植,对国家药用资源的战略保护[2]、引领“一带一路”的东盟国家深度开发药用资源[3]、实现中医药产业在世界范围内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东盟国家开展中药材本土化种植的必要性
1.1 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在世界范围内受到严重威胁 中药资源,广义上是指中医学用于防病治病的药物的总称,狭义上是指中药材资源。可持续发展即在我们发展当代经济的同时也要为子孙后代留下发展的空间和余地[4]。
中药治疗慢性病的卓越疗效,使得世界各国对中药的需求大幅增长。近年来,不断有国外制药企业在中国设厂,中药产业也成为投资的热土,致使我国野生中药资源逐年减少,对自然环境和生态资源造成巨大破坏[5]。据统计,现在中国处于濒危的3000种植物中,属于药用植物的约占60%~70%,其中属于国家级珍稀濒危保护植物的药用植物达168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达162种[6]。
中药资源的利用必须与环境的承受能力相适应,既要满足近期需求,又不影响远期需求,既满足一个区域或一个国家的人群的需求,又不影响其他区域或国家人群的需求[5,7]。
因此,为了使中药资源得到可持续发展,扩大中药资源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力,要求我们必须开拓新的中药资源产地。
1.2 东盟国家尚未建立独立的中药产业 东盟国家目前缺乏独立的中药产业,建立其自身的中药产业,有利于推动中医药在东盟地区的持续健康发展。中药产业是指以中药农业为基础、中药工业为主体、中药商业为枢纽和中药知识产业为动力的产业体系,其中包括中药材种植业、中药制造业、中药流通业和中药知识产业四大环节[6]。作为大健康产业和中医药发展的前提条件,以及中药产业的源头,中药材种植业必须率先开展。
1.3 东盟国家的中药用药需求日益增长 中医药在东盟国家的地位和影响越来越突显。早在秦汉之际,中医药就已走出国门,开始随着华人的移居,被带到东南亚地区,并开始传播[8]。随着“回归自然、返璞归真”思潮的兴起以及化学药物的诸多副作用,中医药以天然药物为主的治疗方法受到患者青睐,东盟国家人民接受中医药的程度与日俱增,中药使用量也日趋见长。有数据表明,近年来,中国对东盟中药出口呈大幅增长趋势,如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均保持较快增速[9]。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泰国、越南和菲律宾是中国在东盟的六大医药出口主要贸易伙伴,占出口总额的96.72%。中国对东盟出口的中药产品是以提取物、保健食品和中药材饮片为主[10]。
既要满足东盟国家日益增长的用药需求,又要克服一味地依赖进口中药捉襟见肘的情形,只有积极开展中药材在东盟国家的本土化种植,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药材的供需矛盾。
1.4 从医药市场角度看,东盟各国存在诸多不利于中国医药企业开拓的因素 因为中国医药企业对东盟市场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政策缺乏深入、系统、全面的了解和判断,因此至今未能真正进入东盟市场[11]。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建成的大背景下,双边医药贸易得到极大的促进,虽然解决了作为双方医药贸易的主要障碍的关税问题,但一些非关税壁垒障碍却依然存在[12]。
首先,东盟各国之间尚未形成互认机制,均对药品设置了程度不一的准入标准,严重阻碍了双边医药贸易的顺利发展。泰国的药品质量标准通常以泰国、美国、英国和国际药典为准,部分参考中国《药典》和日本《药典》;新加坡的药品注册主要是在其药品法的大框架下实施的;在马来西亚,所有生产、进口、销售的药品及化妆品都要登记注册,并对生产商、批发商、进口商实行许可证制度管理;越南对医药行业的监管政策不透明,它虽允许国外厂商设立办事处,直接进口药品,但禁止在国内分销。由此可见,在东盟进行药品注册并进行贸易往来需要解决诸多问题。
其次,我国医药产品仍难进入当地公立医院、政府采购等主流渠道。虽有个别企业的产品成功进入了东盟一些国家的医疗保险体系,但仅是个例。因此,就加大市场开拓力,解决当地注册门槛以及一些政治因素影响等问题,有待东盟各国共同努力,携手解决。
第三,中国企业进入东盟的另一大障碍是由于部分国家政治内环境不稳定,政府管理力度小,导致假药盛行、国际药典(IP)制度缺乏等等。
2 东盟国家开展中药材本土化种植的可行性
2.1 东盟国家相关组织及政府对中医药的大力支持 为中药材本土化种植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在泰国、越南等东盟国家,政府将中医学作为一个独立的科学领域,投入极大的人力、财力、物力进行研究[13]。很多大学同时教授西医学和中医学课程,当地医院也积极推动整合医学的发展。其中中医药协会、学会是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他们在推动中医立法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东盟国家政府及民间组织的大力支持,为中药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2.2 中国-东盟在药用植物资源保护方面已达成共识及初步成果 中国和东盟国家是全球生物多样性的热点区域,也是利用药用植物资源人数最多、历史最久的地区之一。
目前,《中国-东盟药用植物保护技术指南》已经开始编制,对如何应对道地药材困境,如何加强药用植物保护,如何应对中国-东盟药用植物资源危机的紧迫性,如何构建药用植物资源保护技术体系进行系统论述。
中国和东盟各国有应用传统医药的历史,随着东盟经济区的建立和发展,传统医药已被纳入中国与东盟经济、社会合作的重点领域。目前,中国-东盟药用植物信息库已经由广西中医药大学牵头,成功构建。进行中泰药用植物专业数据库的建设,在互联网上实现研究信息共享,为中泰两国在药用植物研究领域相互交流、合作与开发提供基础的信息服务。其成功建设可为构建“中国-东盟药用植物信息库”提供一个模式,并为今后继续建设信息量更为丰富的药用专业数据库及其他相关数据库的建设奠定基础。
《中国-东盟传统药物志》是第一部系统介绍中国和东盟国家传统药物的专著,全书共收入中国、泰国、缅甸、越南、老挝、马来西亚、柬埔寨、菲律宾等8个国家常用的传统药物104个科350种,高清彩色图片共74个《药物志》由中国广西中医药大学邓家刚教授首先提出编写计划,得到泰国金他那邦副教授的响应,邀请老挝、缅甸、越南、柬埔寨、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家的专家学者历经5年共同完成。泰国孔敬大学、清迈大学、朱拉隆功大学;越南河内药科大学、民族药用植物研究与发展中心、创新农业综合研究与投资股份公司;马来西亚拉曼大学、拉曼大学学院;缅甸卫生和体育部、传统医药大学;老挝卫生部传统药物研究院、老挝卫生科学大学;柬埔寨健康科技大学;菲律宾国家传统与替代医疗保健研究院;以及中国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广西医科大学共18个机构的116位专家(东盟国家的参编专家计60位之多)、学者和科技人员参与了此书的文献研究、资料收集整理、文稿编撰与核对及图片拍摄等工作。由一个省域学术团队联合东盟7国专家共同完成一部学术著作,这在我国中医药界尚属首创。
除了《药物志》,参与编撰该专著的科研团队也在开展传统药物研究领域的其他合作,目前正在共同构建中国东盟传统药物研究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
3 东盟国家开展中药材本土化种植的策略
为了能顺利开展中药材本土化种植,我们首先需要确定优先在东盟国家栽培的中药材品种及确立中药种植意向性基地。因此,我们必须开展以下研究:筛选我国濒危稀缺中药材、大宗优质中药材、中药材良种等优质中药材品种;筛选属于中药资源的东盟国家药用植物;确定需要优先在东盟国家栽培的中药材品种;确立中药种植意向性基地,为今后相关企业现场考察种植基地提供文献依据。具体的方法如下:
3.1 筛选濒危稀缺中药材、大宗优质中药材、中药材良种等优质中药材品种 根据《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相关要求,我国正在实施优质中药材生产工程。主要包括以下专项。
(1)建设濒危稀缺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重点针对资源紧缺、濒危野生中药材,按照相关物种采种规范,加快人工繁育,降低对野生资源的依赖程度;(2)建设大宗优质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常用大宗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基地,鼓励野生抚育和利用山地、林地、荒地、沙漠建设中药材种植养殖生态基地,保障中成药大品种和中药饮片的原料供应;(3)建设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推广使用优良品种,推动制订中药材种子种苗标准,在适宜产区开展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的种子种苗繁育,从源头保证优质中药材生产。按照上述思路,我们将确定相关优质中药材。
3.2 筛选属于中药资源的东盟国家药用植物 组织药用植物学、中药鉴定学、临床中药学、英语学的专家,对东盟国家的药用植物资源进行筛选,确认哪些植物属于中药资源。
3.3 确定需要优先在东盟国家栽培的中药材品种 结合我们确定的需要栽培的优质中药材品种及属于中药资源的东盟国家药用植物,确定优先栽培的品种。
3.4 挑选中药种植意向性基地 为今后相关企业现场考察种植基地提供文献依据 根据上述确定的中药材品种,挑选中药材种植意向性基地。
与中药材生长关系密切的三要素:温度、光照和水分,但三者又受到土壤、地貌的制约,这些因素中药资源的形成和分布产生很大的影响。种植中药材首先要了解其生长条件,包括对地形地貌、水源状况、土壤条件、日照时长和温度需求。忽视中药材的区域特性,盲目引种,就容易发生移植异化,药材的产量和质量得不到保证[14]。为保证药材质量,可以引种分布范围广、生长适应性强、品质差异小的中药材。但对于道地药材,因其对环境、气候的特殊要求,若要保证药用价值,必须在特定的地域种植[15]。
因此,科学合理地引种栽培是保证药材质量的必然要求。要本着环境条件相似性原则,考虑中药材生长环境,尽量做到就地引种,大范围引种的前提是要保证确切的药用价值。例如中药黄芪,历史上以野生膜荚黄芪和蒙古黄芪为正品,由于需求过大且为了药材可持续发展,现多以品种稳定的蒙古黄芪栽培品流通,在遵循药用价值的同时也极大的缓解了药品流通压力[16]。
《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鼓励优势企业“走出去”建立中药材基地。因此,将为这些企业挑选中药材基地提供文献依据。
4 总结
思考东盟国家中药材本土化种植,既具有现实的必要性,也具有可行性。同时,对实现国家药用资源战略保护、引领“一带一路”的东盟国家药用资源深度开发、实现中医药产业在世界范围内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