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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优化研究

2019-01-29

中国轻工教育 2019年5期
关键词:贫困生资助政策

黄 风 罗 洁

(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福州 350116)

自1999年起,我国高等学校全面扩招,到2002年,全国高等学校毛入学率达到15%,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正式进入大众化阶段。高等教育大众化是知识经济条件下推动我国高等教育改革深入的必然要求,也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有力抓手。由于受制于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加之我国人口基数大,我国高等教育也涌现了一些问题,如教育经费不足,教育资源未能充分利用,招生制度与市场不接轨等问题[1]。为此,国家建立了由政府、学生、社会人士及企业多方承担教育成本的成本分摊机制,构筑了融“奖、助、贷、勤、补、免”等为一体的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促进了高等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2018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8.1%,即将由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迈入普及化阶段[2]。教育扶贫的重要性、深远性不言而喻。“扶贫先扶智”决定了教育扶贫的基础性地位;“治贫先治愚”决定了教育扶贫的先导性功能;“脱贫防返贫”决定了教育扶贫的根本性作用[3]。随着新时代我国主要矛盾的转变、社会变迁下多元价值的冲击,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在制度设计、政策执行、价值导向等方面的问题日渐凸显,如贫困生资助不够精准、政策执行阻滞、助困和育人脱轨等。着眼于提升资助政策的公平性、充分性、精准性和回应性,一些学者给出了相应的对策。如吴朝文等主张运用大数据技术为开展贫困生资助工作创造基础条件[4]。有学者提出借助教育券的使用以及有针对性地开发能力培训包,因材施教为贫困生提供个性化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5]。还有学者认为通过贫困生认定过程盲选与公示的结合在公开与尊严之间寻求一个恰当的平衡点[6]。概而言之,有必要在宏观制度框架下,通过政府、学校、社会、个人等多元主体参与,推动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的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

一、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概念与成效

1.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概念

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是指以国家为主体,社会和学校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因家庭困难无力支付在校期间学习与生活费用的高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政策措施的总和。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大致经历过免学费加人民助学金、奖学金和助学贷款并存、多元混合资助三个阶段[7]。当前,我国逐步建立起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以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等为补充,涵盖本科生与研究生的多层次、更完备的多元资助体系。近年来,许多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与爱心人士纷纷慷慨解囊捐资助学,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形式日益多样化,由“保障型”资助逐渐向“发展型”资助转化,资助面越来越广。

2.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实施的主要成效

随着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成绩斐然。2017年,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共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4275.69 万人次,资助资金1050.74 亿元,比上年增加94.90 亿元,增幅9.93%。资助工作提档升级,育人工作有新突破,资金大幅度增长,财政居于主导地位[8]。资助范围的广度、资助措施的力度和资助育人的深度都不断提升,有力地保障了高等教育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为高校贫困生排忧解难。

二、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成因

1.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贫困生资助过度与资助不足并存,公平与效率问题凸显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政府不断加强对高校贫困生群体的资助力度,但在我国步入高等教育普及化的背景下,资助资源分配对象的基数较大,分配结果的不平衡不充分在所难免。一方面,资助资金分配不足使部分学生只能通过兼职来维持正常的学习生活,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正常学习。另一方面,资助过度引发一系列负面效应,具体表现在:助学与奖学倒挂,过度资助诱发部分学生的好逸恶劳陋习,滋长利己主义、享乐主义;资助名额较多,衍生出部分学生乐于戴“贫困帽”的投机作风,严重扰乱了资助秩序,挤占了部分资助名额。

(2)偏重“物质资助”,“精神资助”相对匮乏

因缺乏相应的制度设计,单纯的金钱资助导致“精神资助”的育人环节缺失。一些寒门学子受先天贫困环境限制,实践综合技能的缺乏以及人际交往能力的不足使其难以融入校园生活,客观环境与主观世界的鸿沟使缺乏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的贫困生陷入愈加自卑的困境,最终造成自我封闭乃至逐渐与社会脱轨。同时,部分贫困生往往强调自身的权利而忽视义务和社会责任,认为接受资助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还有部分学生心理失衡,觉得资助不公或太少而心生不满。

(3)贫困生资助政策实施效果评价与监控不到位

科学完整的公共政策过程离不开政策评估与政策监控,它们两者都是整个政策过程的有机组成部分,贯穿于政策过程始终,制约着政策制定过程、政策执行过程和政策调整过程的功能发挥,影响政策系统的产出[9]。当前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的典型问题就是政策过程的不连续性,偏重前期资助、忽视后期跟踪测评与优化改进。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缺乏相应的贫困生资助政策实施绩效评价标准、审计与监督制度,且资助专项资金的预算、拨付、使用、审计、调整等政策流程缺乏科学完备的考评标准。一些学校对受助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缺乏深入了解和考评,日常贫困生资助政策评估偏重于资助面和资助量,缺乏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

(4)资助政策阻滞现象客观存在,违规资助屡见不鲜

在贫困生资助实践中,常出现贫困申请材料多次多方重复填改、材料审核周期长、资金发放滞后等问题。一些商业银行基于金融风险防范和利润考量,开展贫困生助学贷款业务的积极性不高,贷款量有限。此外,政策执行廉政风险逐渐暴露,一些相关主管人员不遵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违反法定程序和校规校纪,私自截留、挪用、侵占贫困生资助专项资金的现象屡见不鲜。

2.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所存问题的成因

(1)高校贫困生认定方式粗放,认定标准有待健全

当前对贫困生的认定方法有高校自身认定法、在校月消费水平认定法及综合认定法[10]。基于效率和成本的现实因素考虑,当前大多数高校采取的是个人主动申请、政府出具证明、班级民主评议、学校最终审核的综合认定法。在操作实践中,容易出现过度依赖贫困证明认定的问题,僵化机械的认定流程为高校精准扶贫工作带来了挑战,也在一定程度上诱发贫困生资助公平问题。认定方式的结构性缺陷导致无法精准认定贫困生的绝对贫困情况和相对贫困情况,追根溯源,首先是缺乏灵活、科学、精准的贫困生认定标准,由于我国区域间、城乡间经济发展不均衡,家庭收入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地区差异大,加之校园地和各生源地消费水平和消费观念也不同,使“贫困生”界定标准模糊,资助主体对贫困生身份确认主要依靠贫困生生源地民政部门所开具的贫困证明。其次是地方政府的监管缺位,因缺乏相应的贫困生政策实施效果评价指标和监督机制,拥有自由裁量权的地方政府基于维护本地区学生利益的角度,开出贫困生证明开具较容易,造成此类证明泛滥,扰乱了正常的贫困生认定秩序,损害了急需受助者的切身权益。

(2)贫困生信息管理系统不健全,信息不对称影响政策效果

贫困生信息不充足、不全面就会造成贫困生资助信息失真和政策执行偏差。从宏观来看,层级节制的贫困生管理体制行政效率低下,而缺乏健全的贫困生信息管理系统,上下游信息整合效率低,使政府、社会、学校各方所掌握的贫困生信息流通不畅,造成贫困认定偏差和政策阻滞等问题。从微观来看,影响贫困生政策执行效果的主要成因是贫困生信息不对称。按照信息经济学理论,资助主体和受助学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经济学意义上的委托代理关系。作为受益代理方的资助对象,如果在作为资助主体的委托方掌握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提供虚假信息,就会造成逆向选择,表现在一些家庭条件良好的学生伪造贫困证明获得资助,而真正的贫困生及个别自尊心较强或出于心理压力而不愿接受资助的学生可能错过资助。还有家庭贫困情况有所改善的学生连年申请资助,这种“申请惯性”现象是事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道德风险,正是由于贫困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的缺失或不完善,动态贫困信息更新滞后,主管部门难以实时掌握贫困生的最新情况,造成不合理的持续资助。

(3)资助过程易受人为因素的干扰

利益攸关方也影响贫困生政策效果。在人际联系复杂密切的差序格局社会,一些存在“不要白不要”心理的投机分子觉得有机可乘,利用社会资源获取贫困证明来骗取资助资金。在班级民主评议等环节,部分宿舍、小团体、学生干部在校园“好人主义”、“圈子文化”等不良思想的影响下,基于个人偏好做出不公正评议。一些辅导员会在同等贫困条件下更偏袒学生干部,这些人为的自由裁量权在制度不完善和信息不对称情况下难以制约。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属于具有一定排他性和竞争性的准公共产品,有限的资助资源分配必然会在分配对象之间产生激烈的博弈。

三、新时代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优化的原则与策略

1.新时代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优化的原则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我们的教育必须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培养一代又一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终身的有用人才。”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必须服务于新时代高校人才培养的需要,要始终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和以下三项原则。

(1)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

公平是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的灵魂,效率是贫困生资助政策的血液。贫困生资助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根本原则,这种国民收入再分配方式保障高等教育公平的同时,效率能够赋予其更蓬勃的生命力、适应力和可持续力。

(2)教育扶贫与育人成才兼顾原则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与社会救济最大的不同,就在于资助政策的最终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育人,资助只是手段,育人才是目的[11]。立德树人则是资助政策的根本目的和核心价值理念。要以学生为本,坚持教育扶贫与育人成才的原则,将立德树人贯穿于贫困生资助全过程。

(3)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

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在确立受助者权利的同时,要提升受助学生的感恩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明确受助贫困生的义务,不断引导、规范和约束受助者的行为。

2.新时代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优化策略

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必须与时俱进,引入多方力量共建、共治、共享,使资助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相吻合,与贫困生及其家长的合理需求相匹配。

(1)构建精准科学的贫困生认定标准体系和信息系统,实现资助政策的起点公平

要以推进构建精准的高校贫困生认定标准体系为基石,建立相匹配的贫困生认定机制,真正捍卫资助的公平性,保证高校贫困生资助能够做到不错过每一位贫困学子。

一是构建精准科学的贫困生认定标准体系。要科学确定贫困生认定标准,打破僵化的认定过程,建立综合动态认定程序。摒弃认定工作的“唯证明主义”,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作为重要但非唯一参考依据;实行贫困生手机、电脑、单反相机等贵重物品登记制,从而全面了解学生的日常消费情况;摸排学生在校内外兼职、勤工俭学情况以及家庭每月给予生活费数额,综合各类指标设计出动态科学的贫困生认定标准体系,从而推动实现分层助学、分类助学。

二是搭建基于大数据的动态贫困生信息管理系统。首先,作为政府要加快推进贫困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及时掌握并更新本地区的贫困人口信息,为高校提供更全面、真实、可靠的贫困生信息。其次,高校要建立贫困生信息管理数据库,对贫困生的贫困原因、贫困状况、受资助情况进行动态更新,为制定结构合理的资助方案提供信息支撑。必要时,高校财务部门与银行、支付宝、微信等社会平台进行有效衔接,不仅有助于获取更详实的贫困生消费数据,也为资助金发放、助学贷款还款等提供了便捷途径。通过政府、社会、学校三方信息系统的构建和对接,消除信息壁垒,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深度挖掘和量化分析,为真正意义上打造“量身定做”的分层精准助学提供可能。

(2)再造规范、流畅、高效的资助政策执行流程,实现资助政策的过程公平

通过再造贫困生资助政策流程,删减不必要的环节,简化纷繁芜杂的相关手续,既给资助主管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减轻了工作负担,也便利了高校广大贫困生,使助学资金能够足额、及时地发放到贫困生手中,保障了资助政策的过程公平。

一是要优化贫困生资助模式,拓宽贫困生资助资金来源渠道。构建以财政资助为主、学校自筹资金和社会辅助资金为补充的“三位一体”贫困生资助格局。在现有资助体系基础上,完善校内贫困生应急救助制度。丰富各类勤工助学的岗位,提升岗位与贫困生所学专业的匹配度,使受助贫困生在实践中培养自身的专业技能,激发和培养其自立自强精神和谋事创业能力。

二是要简化贫困生认定流程,缩短贫困生认定周期。开发贫困生助学金申请APP,真正实现无纸化申请,简化贫困生申请与资料审核等流程,提高贫困生认定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导入“最多跑一次”的电子公共服务理念,运用贫困生大数据平台更好地服务于贫困生,规范后台信息审核以及数据迁移管理,争取让贫困生在按照规定填写材料后,实现“填一次就办好”。

三是要提高贫困生资助相关管理者的业务素质,明确贫困生资助工作责任。首先,要明确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职责,如生源地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开具贫困生证明时,要如实填写规定信息,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其次,明确校内管理人员的相关责任,如明确思政辅导员的工作责任,将贫困生资助管理纳入其绩效考评指标体系,通过加强贫困生资助管理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思政辅导员的资助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其对资助政策的理解力、宣传力和执行力。还要充分发挥学生班干部及普通学生在贫困生资助管理过程中的自我管理能力,负责任地进行民主评议,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班级资助风气,形成互爱互助的良好班级氛围。

(3)加强贫困生资助政策评价与监督,实现资助政策的结果公平

一是要加强贫困生资助政策实施效果评价。基于公共政策评价理论,高校贫困生政策实施效果可以从政策效率、政策效益、政策影响以及政策回应性这四个事实标准来评价[9]。政府和学校都要强化对资助工作部门及其人员的绩效考核,督促其提高资助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资助资源的科学配置。要提高育人指标的权重,凸显立德树人在整个资助工作中的重要性。

二是要加强贫困生资助信息反馈与监督,建立贫困生资助约束机制。通过建章立规对贫困生资助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科学监督和民主监督,规范资助程序,特别是要调动普通学生民主监督的积极性。要进一步严明贫困生资助工作纪律,构建贫困生退出和惩戒机制,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来骗取资助资金以及违规使用资助资金的不当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情节恶劣的,应当要求受资助者退还已获资助金,并将该违规行为列入不诚信档案,强化失信约束与惩戒机制。

(4)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强化创新创业教育、诚信教育与感恩教育

一是要加大贫困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我国当前贫困生资助政策多样,对政策进行自上而下、上下互动的宣传解读至关重要。政府和高校要有效运用新媒体特别是校园新媒体对资助政策进行广泛宣传、解读,还可开展暑期“三下乡”以及相关主题活动进村入户宣传,使社会大众、贫困生及其家长能够真正理解、理性接受贫困生资助政策法规,减少因理解偏差和信息失真造成的误解,不断提高资助政策的公信力、引导力、传播力与影响力。还可以建立贫困生家访制度,一方面,高校老师、思政辅导员等在代表学校进行贫困生资助政策宣传的同时,通过嘘寒问暖、深度交流,能给贫困生家庭送去温暖,增强其学习积极性和生活自信心;另一方面,通过及时了解贫困生的家庭贫困情况、反馈其在校学习与生活情况,促进师生、家校等多元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为后期贫困生资助政策优化设计,以及贫困生资助与管理等工作提供帮助。

二是要强化创新创业教育、诚信教育。高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贫困生创新创业教育、就业力提升教育、综合素质拓展训练等培训教育,充分利用校内外优质教学资源和教学设施,塑造和提升贫困生的创新力与就业力,变“授人以鱼”式资助为“授人以渔”式资助,深化育人成才理念。与此同时,要注重对贫困生的诚信教育,尤其是要教育、引导其强化诚信理念,在贫困生资助全过程中,杜绝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

三是要加强感恩教育。高校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通过常态化感恩教育来引导受助贫困生形成“饮水思源”的感恩理念,号召广大贫困生要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树立远大理想;通过开展义务劳动、社会志愿活动等感恩实践,使奉献感恩的价值观内化于心;通过举办“自强之星”经验分享交流会等励志讲座,以优秀贫困生人才的成长事迹从精神上感染寒门学子,激励贫困生自强不息,帮助他们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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