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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与明太祖的史学作为比较

2019-01-28

淄博师专论丛 2019年4期
关键词:史馆史书唐太宗

(云南师范大学历史与行政学院,云南昆明650500)

作为中国古代杰出的帝王,李世民、朱元璋都励精图治、功绩斐然。他们在新政权的建立和经营上都格外重视史学,这体现在他们深刻的史学作为上。但他们的史学作为差异甚大,这又深刻地影响了当朝乃至后世的史学。

一、修史制度的确立与变更

(一)唐太宗“移史馆于禁中”,确立修史制度

中国古代史馆起源较早,其雏形可以追溯至汉代的兰台、东观。但严格来说,此二者仅作为皇家的藏书之所,不是明确的修史点,为了方便使用图书,东观和兰台才成为著述之所。因此,集中在这里修史的人,并无正式名义,通称为著作。

北魏、北齐时设置的修史局则可视为“史馆”的前身。北魏建国不久,以他官兼领史职。公元531年以后,设立修史局。到北齐之时将其改为史馆。史馆之名由此出现。自后汉到唐前期,虽有史馆与史职,但多隶属于中书省或秘书省,并没有形成有职守、有组织的修史机构。到了唐太宗时期这种情况才逐渐发生改变。

贞观年间,在唐太宗的主导下对唐初的史馆制度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第一,唐太宗下令“移馆于禁中,在门下省北宰相监修国史,自是著作郎始罢史职。”[1](P215)自此,相对独立的修史机构产生,修史工作也责成专人即宰相监管。这些措施结束了中国历史上长期“虽有史馆史职,却多隶属中书省或秘书省”的状况。瞿林东先生称赞此举在“中国史学上是一件里程碑的事件。”[2](P7)第二,确立“诸司应送史馆事例”的制度,为修史提供了丰富的资料。该制度规定相应的机构负责征集相应的资料,如祥瑞、蕃国朝贡、法令更改、天灾地震、起居注等事宜分别责成礼部、鸿胪、刑部、户部和州县、起居郎等部门或官员报送。[3]所有资料,限一个月之内送到史馆,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史料稳定、充足、可靠。第三,提高对史官的要求。表现在史馆取士上,不仅要求史官要有政治头脑,还要具备优秀的史学和文学功底。如魏徵、房玄龄、杜如晦、令狐德棻等都是当时的代表。同时,此时期史官的待遇也变得更好了,一方面是工作环境优美。唐代的刘知幾就曾指出“到唐朝建国,就另外移置史馆于皇宫中,史官可以进出宫门。史馆与门下省为邻,与中书省靠近。史馆建筑富丽堂皇,史官饮食丰富精致,能够在史馆中任职,实在是当时荣耀的事。”[4](P525)另一方面是物质待遇优厚。太宗时期,当有人把修成的史书上报朝廷时,往往会得到相应的奖赏。如贞观年间,“五代史”修成。总负责人魏徵被授予光禄大夫,进封郑国公获赏“物二千段”。李百药因修《齐史》而加封散骑常侍“行太子左庶子,赐物四百段,俄除宗正卿。”公元643年,房玄龄“以撰《高祖·太宗实录》成,降玺书褒美,赐物一千五百段。”[1](P217-219)

可见,在唐太宗强有力的主导下唐代的修史制度与前代相比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这为史学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一方面,对于当朝史学而言,高祖时期未能完成的修前代史的工作在唐太宗一朝得以圆满完成。李延寿的《南史》和《北史》名为私人修纂,但也是在史馆的“协助”下完成的,因此也等于官史。如此,在唐太宗一朝,仅正史就有八部,这是中国古代史学上前所未有的盛况。另一方面,对唐太宗一朝之后的史书编撰、史学发展影响深远。马雅琴在《论唐太宗对中国古代史学的贡献》中对唐太宗以后,由史馆编撰的史籍进行了初步的统计,发现有14部正史、7部别史、7部典志体史籍、5部地志类史籍、5部类书类典籍都是在史馆之内完成的。[5](P27)如此规模宏大、内容丰富的史籍,充分证明了唐太宗主导下确立起来的史馆制度对史书编撰、史学发展影响之深远。

(二)明太祖变更史馆,停罢起居注

明太祖统治时期的官方史学被称为:“走向衰落的传统史学”,这与此时期朱元璋的史学作为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

第一,朱元璋多次调整史馆,致史馆独立性弱化。1363年,朱元璋将负责文学顾问、艺术供奉和草拟诏书的机构与著述和修史的机构合二为一建立翰林国史院,并设有学士、侍讲学士、侍读学士、直学士、修撰、典簿、编修等。洪武元年(1368)改称翰林院,下设国史院,作为明初的修史机构。洪武十四年(1382),朱元璋又 “更定官制,罢国史院,不复设编修官,而以修撰、编修、检讨专为史官,隶翰林。翰林自侍读、侍讲以下为属官。”史馆制度变动频繁,史馆处境极不稳定,史馆独立性、自主性受到了制约。内阁设立后,史馆除了隶属翰林院,“还受制于内阁”,史馆修史的独立性、自主性受政治影响更严重。

第二,朱元璋对“起居注设罢不常”,影响起居注的开展。起居注作为古代帝王日常生活的重要记录,是古代官方修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文献记载,早在吴王时期(1364年)朱元璋就设置了起居注。“圣祖初建国,爰重史事,设起居注。甲辰三年(1364)十月,以宋濂、魏观为起居注,日侍左右,纪言动。”[6](P187)但明初却因朱元璋的政治需要而出现时设时罢的情况。1364年初设起居注,洪武九年(1376)第一次废罢,洪武十四年(1381)复设,洪武十八年(1385)第二次废罢。《明史》载:“起居注,甲辰年(1364)置。”“九年,定起居注二人,后革。十四年复置,秩从七品,寻罢。”[7](P1799)学者钱茂伟根据吴朴《龙飞纪略》的记载考证出第二次“寻罢”时间为洪武十八年(1381)。[8](P72)有学者更是指出洪武时期还有第三次废罢,廖道南认为“二十四年,詹同尤为起居注。其后竟废,令本院史官兼之。”[8]是为朱元璋第三次废罢起居注。

朱元璋之所以废罢起居注,与其政治需要密切相关。钱茂伟就曾指出朱元璋停罢起居注的原因是“起居注制度‘记人言动起居之事’,和朱元璋的专制个性是绝对不相容的。”“朱元璋可能怕史官记下他的恶行。”[8](P72)高长宇指出:“一方面随着朱元璋皇权的日益巩固与强化,其希望维护自己的绝对威严及独尊地位,所以开始对起居注以及日历等犹如臣子监督皇帝言行一般的史制,产生了不满心理。另一方面也是其深谋远虑的隐藏之策,仔细思量,确正是为下一步展开绞杀‘乱臣’的计划所作的铺垫。”[9](P14)学者们认识不一,但都指出了问题的根本,即朱元璋对起居注的废罢与政治需求紧密相关,这也是朱元璋对史学加强控制的表现。

第三,朱元璋加强对修史班子的控制。一方面,明初修史虽有总裁,多是兼职,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对修史工作进行政治监督,而真正起决定作用的是朱元璋。不仅《元史》中不作“论赞”是朱元璋“御断”所致,包括“编纂人员的挑选,指导思想和编辑体例的确定,文字风格的要求,资料的利用,以至删改定稿,无不听命于朱元璋”,[10]这又大大削弱了史学的独立性。另一方面,明初修史班子大多是临时搭配,修完即解散,不利于修史工作长期稳定进行。商明慧就曾指出:“由于‘史局’是属临时机构,史局成员都是既无品帙,又无翰林殊荣的文人,所以一旦修史事毕,史局便难以维持。”[11]

可见,明太祖影响下的明初史馆、修史制度是过分受官方控制和影响,已成了统治者控制史学的手段和工具。

综上,唐太宗时期的史馆、史学虽处于皇权统治之下,但史馆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修史制度对史学的促进作用很明显,史学发展繁盛。而明太祖时期官方对修史的控制加强,史馆变动频繁,史馆的独立地位几乎已完全丧失,官方史学弱化,史学发展呈“衰落”趋势。

二、史“为在身之龟镜”与“史纪成败示劝惩”

(一)唐太宗“欲览前王之得失,为在身之龟镜”

唐太宗主导下的官方史书编纂,以史为鉴,表现突出。贞观十年(636)“五代史”修成,唐太宗十分高兴道:“朕睹前代史书,彰善瘅恶,足为将来之戒。秦始皇奢淫无度,志存隐恶,焚书坑儒,用缄谈者之口。隋炀帝虽好文儒,尤疾学者,前世史籍竟无所成,数代之事怠将泯灭。朕意则不然,将欲览前王之得失,为在身之龟镜。公辈以数年之间,勒成五代之史,深副朕怀,极可嘉尚。”[12]“将欲览前王之得失,为在身之龟镜。”无疑是唐太宗“以史为鉴”思想的真诚表达。

贞观二十年(646)唐太宗颁《修晋书诏》,诏曰:“朕拯溺师旋,省方礼毕;四海无事,百揆多闲;遂因暇日,详观典府。考龟文于羲载,辨鸟册于轩年;不出岩廊,神交千祀之外。”“大矣哉。盖史籍之为用也。自沮诵摄官之后,伯阳载笔之前,列代史臣,皆有删著。仲尼修,而采《梼杌》;倚相诵,而阐《丘》《坟》。”“惟周及隋,亦同甄录;莫不彰善瘅恶,激一代之清芬;褒吉惩凶,备百王之令典。”[1](P225)强调了史书具有认识历史的重要功能以及通过史书认识历史的重要性、高效性及便利性,这是唐太宗史学自觉的一个重要表现。

正是唐太宗这种深刻的史学自觉意识,直接促成了“五代史”、《晋书》《五代史志》等的修成,推动了史学的发展。瞿先生称“五代史记述了梁、陈相继,齐周并立,以及隋朝统一南北、由兴而亡的历史,有不可忽视的历史价值。”[13](P260)李培栋指出:“《晋书》的成就,首先在于它写出了两晋历史的全貌,弥补了以往诸家修晋史的缺憾。在内容上也很充实,是一部完整的晋朝史,《晋书》的成就还突出表现在他对民族关系在历史撰述上的重视和认真处理。它继承了《东观汉纪》所用的‘载记’体例,创造性地以其记十六国君臣事迹、国之兴废,并着眼于僭伪,不再渲染华夷。”[14](P278)谢贵安认为:“《晋书》具有许多特点。第一,内容上‘甚为详洽’;第二,体例比较完备并有所创新;第三,据史直书,少隐讳;第四,叙事简明扼要。”[15](P169-170)

(二)明太祖欲“史纪成败示劝惩”,“盖棺定论”

朱元璋主导的明初史学的编撰,政治意味浓厚,对史学经世的追求比较单一和狭隘。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第一,《元史》的编撰。朱元璋深谙史学的现实意义,早在在洪武二年二月就下诏修元史。《太祖实录》记载:“近克元都,得十三朝实录。元虽亡,国事当记载,况史纪成败,示劝惩,故一代之兴衰,必有一代之史以载之。元主中国殆将百年,其初君臣朴厚,政事简略,与民休息,时号小康。然昧于先王之道,酣溺胡虏之俗,制度疏阔,礼乐无闻。至其季世,嗣君荒淫,权臣跋扈,兵戈四起,民命颠危,虽间有贤智之臣,言不见用,用不见信,天下遂至土崩。然其间君臣行事有善有否,贤人君子或隐或显,其言行亦多可称者。今命尔等修纂,以备一代之史,务直述其事,毋溢美,毋隐恶庶合公论,以垂鉴戒。”[16](P107)一是总结元朝覆灭的原因——统治阶层腐败。二是指出修《元史》“纪成败,示劝惩”。三是提出修《元史》要“直书”。表面上看是一般的修史计划,事实上,朱元璋是有很多政治上的考虑的。诏修《元史》时,明朝一统大业未竟。元朝势力未灭,四川的夏政权、红巾军等势力尚存。结合《元史》的内容、修撰的背景,朱元璋之所以急于修《元史》,一是在史学上宣布元朝气数已尽,为其“盖棺定论”。二是借修史掌握话语权,同时拉拢知识分子以巩固政权。三是“借助修史与龙凤政权划清界限,树立自己的合法形象。”[8](P65)

第二,大量训诫类史书的编纂。为了教化人们,朱元璋主导官方修了许多训诫类的书籍,据学者初步统计该类史书不少于22部,[9](P31)《祖训录》《资世通训》《昭示奸党录》等都是典型代表。训诫的对象极为广泛,有太子、驸马、功臣、妃子、公主、藩王、外戚、官吏、庶民、僧道、工商等。

明太祖统治时期的史书修撰,多为后世学者所批判。如钱大昕指出:“古今史成之速,未有如《元史》者,而文之陋劣,亦无如《元史》者。”钱茂伟认为:“从编撰学角度看,《元史》确实是一部十分失败的史著。”向燕南指出:“(朱元璋对训诫类著作的重视)极大地遏制了真正史学学术,尤其是史学思想的健康发展,乃至使史学过度政治化、庸俗化。”[17]钱茂伟又说:“(这些书)达到了致用目的。但从史学发展来说,副作用却相当大,因为它倡导了一股摘编风。”“分门别类地将历代君臣事迹编出来,有意识地供臣下、宗室效仿,甚至封锁《实录》,只准《宝训》传之于世。这是一种‘杀鸡取卵’式的短期行为。它对史学的发展来说,是有百害无一利。”[8](P52)杨艳秋强调(这些书籍)对于史学,尤其是对官方史学产生了消极影响。没有史学价值,只有政治作用的大量抄编、摘录类型的借鉴史书的编写,使得这一时期史学成为政治的附庸,陷入了僵化、凝滞的状态。与此同时,由于政府的倡导,著书与盗窃抄袭无异,导致了明前期史学的苍白与乏味。[18](P37-38)

三、唐太宗与明太祖史学作为的得与失

唐太宗、明太祖都是中国古代杰出的帝王,前者开创了“贞观之治”,后者开创了“洪武之治”。他们对史学的重视程度也是中国古代帝王中少有的。受各种因素影响,他们的史学作为都存在得失两方面。从史学的发展状况来看,唐太宗史学作为的积极影响是主要的。表现在:第一,主导设立史馆,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史馆制度。这不仅是唐代史学发展上的重要事件,也是中国历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第二,追求“直书”精神,为人们留下了许多宝贵的史学遗产。作为一国之君,能较为彻底地坚持“直书”的精神,给包括统治者在内的后来人树立了一个追求“直书”的示范,非常可贵。第三,积极推动史学经世致用功能的发挥,包括深化史学在人们认识历史、在国家治理、在文化教育、个人得失鉴戒等方面的作用,并积极促进史学经世功能与时俱进。第四,唐太宗积极支持史书编撰,除八部正史以外,唐太宗也经常要求大臣们撰写史书,如虞世南奉旨撰《帝王略论》、魏征受命成《诸王善恶录》、魏徵及虞世南等奉旨撰《群书治要》。玄奘的《大唐西域记》也是在唐太宗的要求之下写的。唐太宗甚至还“亲自撰写了《晋书》中《宣帝纪》《武帝纪》《陆机传》《王羲之传》后四论。”[5](P28)唐太宗“把对以往的历史经验的理解和对现实政治经验的总结结合起来著成一部‘帝王论’即《帝范》,留给后人学习、参考。”瞿林东先生称此书是“唐太宗史学自觉的高峰。”[2](P11)消极的方面则如贞观十六年(642年),“唐太宗再次坚欲阅览起居注,房玄龄等删略成另本进之。”这一行为开启了君主查看起居注的不良风气,对起居注形成了不小的干扰,往后的朝代中就有人模仿这种做法。此外,唐太宗主导的官修史书中也存在“曲笔”情况,《高祖实录》较典型。受唐太宗的影响,对李渊、李建成等人的形象塑造、历史功绩等都出现了一些不实记载。这影响了部分史学的质量,也导致太宗对“直书”的追求有些掉色。

总的看来,唐太宗的史学作为是更有温度的、更有敬意的,既做到了史学“经世”与“求真”的统一,也做到了“史学致用”与史学相对独立发展的和谐。

明太祖的史学作为从整体上看积极方面处其次,消极影响更为突出。积极方面有如:第一,促进史学的大众化、普及化。瞿林东先生在《中国史学史纲》中对明代的史学特点作了高度概括:明代史学走向社会深层[13](P594)。这个特点的具体表现之一就是史学的大众化和普及化进一步得到了发展,最直接的表现形式则是训诫类书籍大规模出现。这些书出版之后会被送过各个群体,供他们预览和学习。第二,朱元璋对明朝正统性作了较合理的解释,促进了正统论的发展。[19](P24-26)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武汤革命”已经成为众多新生王朝解释政权合法性的“说辞”。但汉景帝时,黄生与辕固生关于“汤武革命”的争论对武汤取得天下的合法性产生了不同的声音。北宋之时“苏轼提出‘武王非圣人’的看法,又一次质疑‘武汤革命’的正义性和合法性。”这表明“改朝换代之际儒家天命历史观所面临的尴尬与困境。”另一方面,作为元朝子民的朱元璋,“背叛”当朝,加入到起义大军中,并最终取代元朝而建立新的统一政权,这在儒家学说看来是“取之不义”之举。如若还以“武汤革命论”来解释明政权产生的正义性与合法性显然是行不通。

为了较好地解释明朝的合法性和正义性,朱元璋提出了一套系统的看法。第一是承认元朝的正统性。他说元朝以北狄身份进入中国,普天之下“罔不臣服,此岂人力,实乃天授”。同时,朱元璋也极力宣传元朝气数已尽,说自己起兵时“天下已非元氏有矣”,并极力为自己的起兵作开脱,说自己起兵是不得已而为之,是为了自我保护。第二是将矛头指向红巾军,斥责其为叛逆。1370年,朱元璋颁布《平定沙漠诏》,诏曰:“朕本农家,乐生于有元之世,庚申之君荒淫昏弱,纲纪大败,由是豪杰并起。”“然倡乱之徒,首祸天下,谋夺土疆,欲为王霸,观其所行,不合于礼,故皆灭亡,亦天意也。”[18](P25)在诏书中,他将自己的曾与红巾军为伍的“污点”撇得很干净。第三是提出“天不与首乱者”的观点”。将“群雄”看作是首乱者,当作是旧王朝与新王朝的过渡阶段,说他们是大逆不道,上天是不会照顾他们,所以他们不可能拥有天下。让他们承担了“首乱者”的角色,新政权的合法性与正义性也就有了。如此,“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传统儒家天命历史观中所存在的内在矛盾,推动了中国古代儒家天命论的发展。”[19](P26)

消极方面则如:第一,导致史学摘编风盛行。洪武年间史学摘编非常突出,很大程度上是受朱元璋追求致用目的的影响。修史者往往是“根据需要,选取切合政治需要的资料汇编成书,或者‘集古之忠良歼恶事实’,或者‘纂录历代诸王宗戚宦官之属悖逆不道者’。”如即位之初,在朱元璋主导下编修的《皇明宝训》《洪武圣政记》,都是史学摘编风盛行的代表。第二,“求真”的史学传统受到打击。如前文所述,明太祖对史书编撰起初也是要求“直书”存真的,但很少能坚持好,最终导致了明代官修史书在求真上大打折扣。第三,导致本朝官方纪传体史书失修。有明一代近300年的历史,竟无一部官方纪传本朝史出现,这是明代史学乃至中国古代史学上的一个很大的遗憾。

可见,与唐太宗相比,处在专制主义集权高度发展的明代,朱元璋对史学则是缺少了一些温度和关爱,我们更多的是看到了他对史学赤裸裸的“强制运用”,充满了功利的控制。史学与政治的结合被发挥到了“极致”,史学被牢牢地拽在统治者手中,与政治缠绵在一起,畸形发展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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