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对网络购物行业的影响
2019-01-28陈泰企四川省成都实验外国语学校
陈泰企 四川省成都实验外国语学校
引言: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迅速腾飞,人民群众腰包日益充实,网络购物行业迅速崛起。网购行业迅猛发展的同时,许多问题也亟待规范解决。在此背景下,新出台的电商法受到了全社会广泛关注,对其研究也具有重要价值。
一、网络购物行业的发展现状和问题
(一)网络购物行业的发展现状
中国的网购行业发展历史可追溯到上世纪九十年代末。1999年,辞去公职的马云回到杭州,和团队一起创办了阿里巴巴网站。2003年,淘宝网成立。仅仅用了三年,到2006年,淘宝网已经成为亚洲最大的购物网站。
最近十多年,互联网不断发展普及,在线支付体系和物流配送体系也不断发展完善,网络购物行业因而得到迅猛发展。2013年,中国网络零售市场交易额为18851亿元人民币。此后四年,每年的交易额增长率都在百分之三十以上。2017年,中国网络零售市场交易额已经达到了71751亿元。
除了交易额的快速增长,交易平台也越来越多,除了大型的淘宝、天猫、京东等平台外,还有各个大公司自己的官网在线销售各种产品。此外,电子商务新形态也不断产生,例如通过微信、QQ、直播平台、自建网站等销售商品。
(二)网络购物行业存在的问题
在网购行业蓬勃发展的现状下,无论是线上大型网络平台如淘宝、京东,还是微商、代购等其它小众平台,都在以前所未有的势头迅猛发展,但与此相关的法律监管却相对滞后,导致网络购物环节诸多问题的产生。
一是存在虚假宣传现象和网络售假行为[2]。大多有网购经历的人都会有此遭遇,商家宣传的产品是“李逵”,而所购产品则是“李鬼”。夸张的广告、过分美化的商品照片、水军的虚假评论等等,网购平台提供的商品信息真假难辨,最后买到手的商品有很多为假货、次品。
二是通过刷单、刷好评等诱导消费者。在众多的商品中,看网络销量下单成为很多人的购物习惯,而某些网店以虚构交易为自己提升商业信誉、提高搜索排名,误导消费者。许多人为了赚钱纷纷加入“刷单”大军,甚至形成了产业链。此类行为,不仅让购买者蒙受损失,对电商平台的信誉更是一种损害。
三是投诉维权难[3]。由于买卖双方不见面,维权投诉所需的流程费时费力,由此造成的纠纷令消费者对电商产品的信心与日俱减,众多消费者在遭遇欺诈时只能自认倒霉。
二、电商法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约束
(一)界定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范围
电商法第九条界定了电子商务经营者这一概念包括的范围。电子商务经营者不仅包括平台、商家,还将微商等新形式在线销售人员纳入其中。这有利于明确电商法的适用范围,更好发挥电商法的作用。
(二)平台不得删除用户评价
电商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了电商平台为消费者提供服务评价的责任。电商法第八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平台不得擅自删除消费者评价,并制定了相应的违规处罚标准、处罚措施。这有利于明确平台必须为消费者提供商品评价反馈,杜绝网购平台随意删除用户差评的现象,营造更加规范可靠的网购信用评价制度[4]。
(三)制约大数据杀熟
电商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了电子商务经营者在提供有针对性的搜索结果时,也要同时提供非针对性搜索结果。掌握用户信息的电子商务平台,利用相关技术实现精准广告投放、推荐针对性产品的现象十分普遍。但是近些年来逐渐出现的“大数据杀熟”现象,严重侵犯了消费者权益,引起了消费者的不满。电商法的颁布实施,将约束电商平台的精准营销行为,制止“大数据杀熟”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继续发生。
(四)“默认勾选”被禁止
电商法第十九条明确禁止了电子商务经营者将搭售商品默认勾选的行为。当前,为误导消费者购买而将附加商品或服务默认勾选并放在很不起眼位置的现象比较普遍,例如电商平台默认勾选运费险、保价险等。这类做法设置的购物陷阱,让消费者防不胜防,不仅有违诚信经营的原则,更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相关权益。电商法颁布实施后,将严厉打击此类行为,有利于营造安全舒适的网购环境,让消费者买的放心。
(五)平台经营者自营应显著标记
电商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该显著区分自营和非自营。这有利于消费者清楚明白经营者是平台还是平台内卖家,有利于防止在发生问题时平台与经营者互相推诿、逃避责任。
(六)明确电商平台的连带责任
电商法第三十八条明确了电商平台对平台内商品、服务、经营者承担的监督管理责任,明确了平台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电商法第八十三条明确了违反规定时的处罚措施、处罚标准。一直以来,社会上关于平台是否对其售卖的商品承担责任以及应该承担哪些责任的讨论十分热烈,电商法相关条款明确给出了答案。这有利于促进电商平台更加注重加强管理,更加主动肩负起自身应当承担的责任。
(七)加强税收管理,强化税收监管
电商法第十一条和第十四条,明确了电子商务经营者必须纳税和开具发票。此前网络商家通常都不会给开发票,从而产生了大量的避税行为,给国家税收造成了极大损失。电商法的颁布实施,将有利于严厉打击此类行为。
三、电商法实施下的建议与展望
(一)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建议
电商法的出台,将严格约束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各种不合理行为,制止电商行业以往普遍存在的偷税、漏税行为,促进网络购物行业朝着更加规范、更加健康的方向良性发展。在此过程中,电子商务经营者首先必须做到严格遵守电商法等法律法规。所有的电子商务经营活动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不得打擦边球或者抱着侥幸心理。电子商务经营者要深刻意识到违法必受追究,自觉维护法律、遵守法律。其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需要切实加强对商家的管理。电商法明确了平台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电子商务平台应该对照法律规定,改变以往对平台商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松散式管理。电子商务平台要加强制度建设,从制度上完善对平台商家的管理,确保平台商家合法合规经营。最后,商家应该重视品牌、重视运营、重视产品等,改变以往刷单冲销量、水军刷好评、虚假广告宣传等做法。随着电子商务法的颁布实施,市场监督管理将日趋严格,商家只有切实提高自身产品质量,加强品牌建设,不断创新,才能不断做大做强。
(二)未来网络购物行业发展的展望
电商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网络购物行业将进入规范发展的新阶段。首先,电商法将成为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消费者在进行网购时将更加放心、更加舒适、更加安全。其次,网络购物行业必定得到规范,卖假货、玩各种花招商术来剪羊毛等都将成为历史。此外,行业的规范将提高电商行业的准入门槛,一些规模较小、不太合规的购物平台将需要花费较大成本进行整改,整个行业将加速整合。最后,电商法第五章共计十条内容,从国家法律层面规定了促进电商发展的措施,可以预见,网络购物行业前景一片光明,网络购物行业的发展将翻开崭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