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教育改革背景下研究生外部质量评价体系重构研究
2019-01-28王夏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王夏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一、引言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研究生教育进入了跨越式发展时期,招生规模和在校生人数不断攀升。然而,研究生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也使人才培养质量问题突显出来,现行的质量评价体系与研究生教育大众化、多元化的发展方向已不相适应,亟待改革。2013年,国家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指出,要“改革质量评价机制……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要更加突出人才培养质量,人才培养质量评价要坚持在学培养质量与职业发展质量并重”,要“建立毕业生跟踪调查与用人单位评价的反馈机制,主动公开质量信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也提出了“促进管办评分离”的相关要求。因此,构建科学合理的外部质量评价体系,引入高等教育外部利益关系人参与评价,不仅有助于高校及时了解社会的需求与反馈、合理改进研究生教育人才培养方案、促进人才培养与国家发展战略的匹配,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外部组织与社会公众对研究生教育的关注、吸引社会资源进入研究生教育领域、推进人才培养协同机制的运行。
二、我国研究生外部质量评价体系的现存问题
(一)评价主体单一
我国研究生质量评价体系形成于计划经济时期,单一的行政评价体系虽然在一定时期内保证了研究生教育按政策导向快速发展,但也出现了评价主体单一、政府同时扮演多种角色等弊端(夏文津和郭代军,2014)。现阶段,政府在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中依然发挥着主导作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仍然是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方法、程序、内容与标准的制定者,并以行政命令的手段直接参与质量管理。虽然近年来我国也先后成立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所等社会评价中介组织,但无论从其承担的职责还是组织形式与运行方式来看,仍然属于官方或半官方的性质,很难体现外部评价的客观中立性;而其他的民间组织力量薄弱、社会影响力不够,同时存在“寻租”等不规范现象。
(二)评价指标效度不够
我国的研究生教育传统上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的精英教育,然而,随着我国研究生教育规模的快速扩大,现阶段的研究生教育已逐渐转变为为社会各行各业培养人才的大众教育。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多样性日益突显,研究生教育的培养类型和价值取向逐渐走向多元化,尤其是以职业匹配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迅速发展。在此背景下,单一的学术型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标准明显与新形式下应用型、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培养要求不相适应,也与用人单位的需求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脱节(盛明科和赵龙,2011)。
三、重构研究生外部质量评价体系的思考与建议
(一)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评价主体多元化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利益主体从一元的政府主体转变为多元主体。因此,企业、校友、家长等外部核心利益相关者对研究生教育质量也应具有充分的发言权(陈勇和肖文,2016)。在此背景下,政府应加快自身职能的转变,从自管自评的直接参与模式逐步转变为宏观间接调控模式,充分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办学经验,重视并积极调动用人单位、行业协会、民间组织以及公众等社会力量参与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同时,通过政策引导与经费支持等手段促进独立、权威的社会评价中介机构健康发展。
(二)尊重办学特色,构建刚柔并济的评价指标体系
目前,我国高等院校依据自身资源与定位正朝着多元化、差异化的方向发展,因此,质量评价体系指标的构建需要充分考虑高校之间办学层次、发展定位、学科设置等方面的差异,深入贯彻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分类发展的研究生教育改革工作要求。刚性指标可侧重于对高校办学条件、质量管理过程、质量保障体系、用人单位满意度等方面的评价,而柔性指标可侧重于区别对待不同学科与培养导向的人才职业素养与能力、人才社会价值与社会贡献等方面的评价。在评价指标的构建上,应建立高效的沟通机制,促进多元化评价主体之间的探讨与沟通,共同确立科学合理、具备权威性、灵活性与公信力的分类质量评价标准与评价指标体系。
(三)借力“互联网+”发展态势,搭建社会评价参与平台
在“互联网+”的背景下,政府可投资建立研究生教育质量社会评价平台,以便时时采集各地大量分散的用人单位、培养单位、行业协会、社会公众等对于研究生质量的评价,建立纵向可持续追踪、横向可科学比较的质量评价机制,并定期公开发布社会评价信息,大力推动评价信息的公开透明化,接受媒体与公众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以充分规避自治导致的弊端。此外,该平台的搭建也将有助于高校与社会组织及公众之间的双向沟通,既有利于高校了解社会组织尤其是用人单位的需求与反馈、从而及时调整和改进人才培养模式,促进研究生教育与社会、经济和谐地共同发展,而且也有利于学生、家长和用人单位等了解各高校研究生培养质量、从而做出合理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