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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评价:让“好”意图带来好结果

2019-01-27王逸秋

浙江经济 2019年23期
关键词:逻辑政策方案

□王逸秋

2010年12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降低头孢曲松等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一些单独定价药品的最高零售价大幅降低。政府此举是为了让老百姓能买到便宜药。然而,降价令实施仅一周,天津、深圳、哈尔滨、台州等地都不时出现了一个怪现象,相当一部分限价药从药店消失了。在药业,客观地说此现象已是司空见惯。只要降价令一来,那些名列榜单的药物马上就不翼而飞。这到底是好现象,还是坏事件呢?政府机构出台降价政策,本意是让公众受益,可以买到更便宜的药。尴尬的是,由于生产者和经营者不予配合,其结果要不就是药店下架低利润的药物,让消费者买不到,对政府进行“逼宫”;要不就是药店干脆换个剂型,减价亦减量,一样的药是单量同价,甚至更贵;更有甚者,同样的药,药店只推荐高利润药供给消费者。总之,商家就是变着法,让消费者始终买不到实惠。“好政策带来了坏结果”——这样的现象在现实中屡见不鲜。这就引出了一个新问题:如果一个政策的初心被认为是好的,但是执行的效果是坏的,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里?我们该怎样来评价政策的好坏?依笔者粗见,传统的评论标准主要有以下两种:

标准一:政策出发点的善恶

诺奖得主哈耶克说:“通往地狱的道路,往往是由善良的愿望铺砌而成的”。历史上,人们经常被那些善良意图的“好政策”所“俘获”。

公元1069年,北宋宰相王安石颁布“青苗法”:在每年夏秋之际,农民可以到官府申请超低利率的贷款(主要是粮谷),以补贴生产,农民丰收之后再还本付息。王安石认为,此举既可以补助百姓,也可以充盈国库,富民强国。然而,“青苗法”一旦到了执行阶段就变了味——各级官员中饱私囊,将发霉的粮食贷给农户,收回的却必须是新粮,放贷时短斤缺两,收贷时却故意压秤,更有甚者强迫农民贷款,以牟取私利……一来二去,实际利息竟然比高利贷还要高。最终,民众非但没有得到实惠,反而越来越穷,北宋经济也遭到巨大冲击,濒于崩溃。青苗法实施58年后,北宋灭亡。在评价这段历史时,常听到这样一种说法:“王安石的政策是好的,可惜的是被办事的人执行坏了”。

1920年,美国实施“禁酒法案”。美国女性一片欢呼。原来,这项政策的出发点是为了保护女性——许多男人喝醉之后会殴打妻子。但是,由于禁酒令,男人无法从正规渠道买酒,就只能从黑市上花高价购买,因此心情更暴躁了,结果“家暴”问题反而恶化了。此外,还造成了腐败丛生、黑社会等更加严重的社会问题。1933年,“禁酒令”被废除。

古今中外,类似案例,举不胜举。这些披着善良意图的“好政策”,都带来了巨大的灾难。而造成这一切的,是大多数人对社会运行的基本常识——最主要的就是对市场逻辑的无知。

标准二:政策的短期效果

1933年,罗斯福就任美国总统,面对陷入大萧条的美国经济,他不断在“炉边谈话”中鼓励美国民众“唯一值得恐惧的就是恐惧本身”。上台伊始,他就推出了著名的“罗斯福新政”:废除金本位,以宽松的货币和财政政策刺激经济增长,不断上马大型公共工程,并许诺民众大量的社会福利……在政策强心针的刺激下,美国经济于1935年开始复苏,但好景不长,1937年,美国陷入了二次萧条。错误的“短期主义政策”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了。

那么,现实中,我们该如何客观地评价政策好坏呢?现实中始终存在两种逻辑:市场的逻辑与反市场的逻辑。市场的逻辑并非经济学家的发明,而是芸芸众生自发行为的结果——这是从斯密“看不见的手”,到哈耶克“自发秩序”反复阐明的基本原则。然而,人类历史的绝大多数时间里,都是反市场的逻辑大行其道,因此,需要有人去捍卫市场的逻辑,这正是经济学者的基本责任。

笔者认为判断政策好坏的唯一依据,应是政策是否符合市场的逻辑:

一是政策最终的结果与当初的目标是否一致。笔者认为,评判政策好坏的依据,不是个人的价值偏好,也不是政策制定者的初衷,而是“政策的结果与目标是否一致”。在委内瑞拉,雇员害怕被提拔,原因不是这些雇员不求上进,而是该国出台的一部旨在保护弱势雇员的法规:该法规禁止企业解雇工资低于最低工资1.5倍的底层员工。而雇主的对策是如果想要解雇一员工,首先是提拔他,将工资提高到最低工资的1.5倍以上,然后再将其合法地解雇。这部为了保护雇员利益的法案,最终却深深地伤害他们——许多能力较差的雇员在法案出台后反而丢掉了工作。政策实施的结果与初衷完全相反,只能说它本身就是一个坏政策。

二是达到同样的目的,是否有更好的替代方案。经济学研究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稀缺资源如何有效配置”,也就是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寻找人人都能获益的最优解决方案。从经济学角度判断政策好坏的第二个标准是为了达到同样的目标,有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替代方案。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中国汽车保有量越来越大——城市的交通拥堵问题由此日益严重,尤其是特大型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面对这一难题,出现了两种解决方案。一是“北京方案”:北京汽车牌照通过摇号抽签这一最古老却又最公平的方式进行分配,这样做的好处是无论普通人,还是富人,都有机会获得汽车牌照,即便不能中签,由于形式上很公平,所以很少有怨言。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问题,但却造成了大量资源的浪费——有用车需求的人可能因为运气不佳抽不到牌照,而抽到牌照的普通人却没钱买车。二是“上海方案”:上海汽车牌照则通过拍卖,也就是“价高者得”的方式进行分配,这一方案看起来偏向富人、歧视穷人,但实际效果却是多赢的结果——富人满足了用车的需求,政府获取了一笔收入,可以用来发展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用来改善普通人的“出行难”。比较而言,“上海方案”更符合市场的逻辑,而“北京方案”只能算一个次优方案。之后,杭州采取的摇号和拍卖并行方案,可谓是取两者之长,争取大众消费利益最大化。

三是政策是否与“消费者主权”一致。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写道:“权力只对权力的来源负责。”同样,经济学中也有类似的概念——经济学家米塞斯提出了“消费者主权”——商品价值的实现来源于消费者。企业必须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为导向。比如,同样是新能源汽车,埃隆·马斯克的特斯拉以良好的性能、酷炫的外形,获得全球消费者的青睐,成为世界汽车行业的新贵,它的成功完美诠释了“消费者主权”和市场的逻辑。而许多依靠产业政策扶植下的新能源汽车企业,由于他们的存活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的补贴,因此首先尊重的并不是“消费者主权”,而是给他们批项目的政府人员的偏好,结果由于违背了“消费者主权”,很难生产出有市场竞争力的好产品。

回到文章首问,为何“好政策常常会带来坏结果”?因为政策的制定者往往会假定,这些政策的出发点是好的。因此,人们一定会自觉地按照善良的意图行事。然而,真相是社会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和偏好,他们都会主动而理性地利用政策为自己谋利,而不是被动地执行政策。这才是“好政策造成坏结果”的根本原因,也是违背市场的逻辑的代价。市场的逻辑是如此重要,但为何反市场逻辑大行其道呢?因为民众大都是想要免费的午餐,政客也喜欢承诺免费的午餐。但市场的逻辑告诉我们: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免费的午餐。

因此,反市场的逻辑看似美好,结果往往事与愿违,甚至会带来深重的灾难;市场的逻辑看似冷酷无情,却会增加社会的福祉,带来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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