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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食品市场监管中的问题及措施分析

2019-01-27■陈

质量与市场 2019年19期
关键词:食品质量农村基层监管

■陈 雪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社会生活提高之后,人们对于自身的健康状况越来越重视,食品和人民群众的连接越来越紧密。食品行业得以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部分食品企业不具备临床试验的资格,依然可以生产食品,还有部分不良商家为获取巨额的经济利益,在食品市场贩卖过期食品等。由于对食品的监督管理不到位,目前在食品市场上,真假食品混在一起,为公众饮食安全带来巨大的隐患。

1 设立基层食品监管所的重要性

1.1 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需要

农村基层设立的食品监管部门相对结构简单,监管人员少,管理层面不到位,出现诸多监管漏洞,还有部分经济发展缓慢的农村基层完全缺少专门的食品监管部门,而是由政府的其他部门代管,所以在农村基层,食品市场上存在很多假冒伪劣的食品。农村基层缺少完善的监管机构,使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利用农村基层人民群众思想观念相对落后、法律意识不强等特点,大行违法犯罪活动,甚至将农村基层作为犯罪活动的据点[1]。

1.2 新形势下监管体制的需要

城镇化发展的新形势下,政府中的一些部门需要重新划分,部门的只能也发生转变。在有关食品监管的结构上,不能再实行县级设置机构,农村只设置部门的老一套做法。基层传统的食品监管结构,监督管理的范围受人员限制,致使监管覆盖面狭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无法保障层级公众饮食安全。

1.3 实施科学监管的需要

农村基层的食品经营用户分布散乱、距离远,为集中管理带来阻碍。而且农村基层的食品从业人员文化水平较低,食品安全意识十分薄弱,导致农村基层的食品安全十分严重。农村基层缺少监管所,对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只能归县级监管机构进行管理,这样不但提高了管理成本,还是大大降低了监管的效率。县级监管机构作为上一层级,对农村的监管检查周期长,监管人员数量也不够,直接造成监管不到位,职能形式化[2]。

2 目前基层食品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基层食品监管力量薄弱

目前说虽然大部分地区都建立起基层食品监管所,但是对监管所的人员配备上却存在严重的缺失。多数基层食品监管所的专职人员只有一到两名,其他监督管理人员皆为其他部门的兼职人员。监管人员身兼多职,对于食品的监管工作没办法做到全身心的投入,降低了监管的能效,致使整个部门的监督管理力量十分薄弱。

2.2 基层食品监管手段滞后

基层食品监管所的工作方式还是沿用过去的老一套,监管人员除了进行日常监管工作中之外,就是根据上级指示进行专项或者集中整治。对于食品安全的违法活动主要依靠群众举报的方式。传统的监管手段不但是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缺少时效性,还大大降低了监管工作的效率。而且传统的监管手段拉长了对监管对象的监测周期,也不能对食品从生产到销售的过程做到全面掌控,严重阻碍监管工作的开展[3]。

2.3 基层食品监管设施不完善

农村基层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因此农村食品监管所普遍条件简陋,监管设施不完善。目前阶段大部分基层食药监管所,都是担任一个监管机构的名头,缺少实质性的监管工作。因为大部分基层食品监管所都没有完善的基础设施,达不到对食品的检测监测要求,没有检测数据作为监管的科学依据,使监管工作不够全面与细致。还有部分基层食品监管所没有独立的办公场所,甚至缺少快检的设备,导致监管工作发挥不出任何作用。

2.4 基层政府认识不到位

少部分基层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认识不到位,虽然有开展基层食品监管所的建设,但是缺少总负责的态度,对于监管机构的基础建设与监管工作缺少重视度,政府经费投入少,并且没有对基层食品监管的政策倾斜。部分基层政府完全没有将基层食品监管机构的建设,纳入自身的农村建设规划之中,而且认为监管机构建设是中央的事,与地方政府关系不大,对相关的工作开展流于表面化。缺少基层政府的大力支持,使得基层监管机构的工作开展非常缓慢。

2.5 缺乏完善的信息化管理体制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仍存在一定问题,各方面制度相对还未完善,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食品管理信息化尚未完善。在管理信息化平台的构建上相对发达国家而言要更加落后。此外,我国并未重视对于国外先进食品管理信息化体制的引进,自身研究力度也不够大。而且对于部分已经引进的国外先进食品管理信息化体制来说,并没有结合我国实际国情,这就导致应用以后并不具备实用性。目前我国食品管理如果想要实现信息化监管,首要任务就是必须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从法律制度层面予以食品管理信息化监管发展的保障。国内食品管理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当前还处于探索阶段,其中还存在很多问题,正是因为这些不足之处,使得很多企业为获取到自身利益而选择投机取巧,最终导致食品质量问题频频发生。然而,就这些违规操作却并没有有效的惩治手段,更是助长这些企业违法违纪的气焰,极大的降低了我国食品监管力度,同时降低了食品安全[4]。

3 改善基层食品监管工作的措施

3.1 加大经费投入,保障监管工作的开展

基层食品监管所的建设非一时之力,基础设施配备、人员配备等方面都需要持续的经费投入,缺少经费的投入,基层食品监管机构的设立只能是一纸空谈。食品安全关系到基层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因此基层政府要重视食品监管所的基础建设与工作职能,将其列入农村政府的建设规划之中,在相关政策方面给予有力的支持,增加政府经费的投入力度,满足监管工作的需要,保障食品监管工作有序顺利的进行。如为食品监管的宣传工作给予经费支持,让基层监管部门通过大众媒体等方式,向基层人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的相关知识,提高基层公众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并调动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辅助基层监管机构的工作,创造和谐发展的社会氛围[5]。

3.2 充实监管队伍,构建监管网络

基层食品监管人员的职能素质,直接决定监督管理工作的工作效率。充实基层食品监管队伍,首先需要对聘用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尽量配备具有专业技能的人才。其次对于技术能力不够的人员定期进行培训,使其逐渐具有与之相匹配的工作职能。最后要加强监管队伍人员的思想建设,让监管人员正确认知监管工作的重要性,使其端正工作态度,充分发挥自身的能动性。基层食品监管队伍得到充实以后,需要对人员进行合理分配,构建从上至下的监管网络。如设置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联络员等等。要保证监管网络的覆盖面,将相关人员落实到村级结构,保障监管工作的深度开展[6]。

3.3 提高企业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标准

在社会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的前提下,民众对食品安全质量的要求不断增高,食品安全质量问题也逐渐成为社会大众共同关注且热议的焦点话题。食品质量的安全与否,与民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因此,必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标准,确保食品安全作业流程,通过ISO9000标准和相关食品安全检验标准,保证食品安全质量。这就要求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章管理制度,实现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把控企业生产各项环节,找出食品生产中相对薄弱的环节,利用食品质量监督标准对其进行有效控制,坚决避免各个环节中存在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促进食品质量的提升[7]。

3.4 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的标准体系建设

在食品质量安全的标准建设中,我国制定了食品质量安全使用卫生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了食品质量安全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的品种,适用范围以及使用量等,通过制定这一系列的食品质量安全质量要求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食品质量安全的毒理学评价,标签标识也制定了相关的标准。这些标准将有利于规范食品质量安全的安全性评价,从而保证食品质量的安全性评价。但目前我国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还不够完善,一些标准时间过长,而且部分食品质量安全并没有规定使用范围以及使用剂量,所以这与食品质量安全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实际需求还有一定差距,这就迫切要求国家进一步完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食品企业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提高法律意识,增强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并把食品的质量与安全放在食品生产的首要位置。食品企业及其他食品生产厂家需要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加强对食品经营企业的管理,保证食品的安全,并在食品质量安全的使用过程中,要确保对食品质量安全标识以及使用说明的管理,也要按照标准严格的生产食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标准要求,对食品进行正确的标识,是消费者能够通过标签了解食品属性,并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8]。

3.5 加强对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宣传引导

农村消费者与经营者由于受文化素质、认知水平、法制观念、维权意识等因素的制约,客观上形成了他们天生的弱势和依赖地位。因此,还应加强对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宣传引导,大力推行促进农村地区粮食安全倡议“活动”,对农村消费者和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方面的具体培训,提高农村市场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和商品质量安全水平,并为消费者创造一个安全和有保障的食品环境。此外,还应在食品市场的明显地点处设立食品安全警报站,及时让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了解食品安全情况。

3.6 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自律与整治

首先是食品经营者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离不开制度的约束,要从经营资格、软硬件等不同方面,制定购销台账,食品退市,索证索票等制度。在制度的约束下,使食品经营者了解取得卫生许可及营业执照资格的必要性。此外,还应建立严格和合理的市场评估机制,着重解决市场发展中“办而不管”问题,对于具有一定规模的生活资料市场,必须指令性要求具备食品安全检测设备,明确市场主办单位的连带责任。对于考评等次不合格的经营者,要完善相应的制裁手段,加大制裁力度,严重的给予停业。

4 结 论

伴随食品安全性问题被提出并且关注度逐年增加,我国对食品的监管工作在做着积极的调整。自2013年起,我国政府将食品的监管职能进行集中整合,形成新形式的食品监管机构。将从前在工商与质监两个部门分化的监督管理职责合并集中,强化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保障公众饮食安全,高效打击食品行业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基层食品监管所的建设对解决农村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也是农村食品监管工作的基础。虽然目前大部分地区都积极开展了基层监管工作,设置了独立的监管机构,但是在监管工作上还处于初级阶段,对监管工作认知不明确,导致出现诸多问题。不过只要弄清楚问题,找对改正方向,通过行之有效的解决途径,基层食品监管机构会逐渐步入成熟阶段,促进食品市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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