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的人民主体作用
2019-01-27李永峰
李永峰 肖 芳
(曲阜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日照 276826)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举措。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主体力量。党的十九大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这就要求必须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贯穿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方方面面。因此,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
一、人民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体力量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三大攻坚战作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环节,更需要在此过程中充分发挥人民主体作用,正所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13 亿人要携手前进。”[1]
(一)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支撑:人民的广泛参与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的重大部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当前,党和国家在发展中面临诸多风险和挑战,习近平指出:“我们面临的重大风险,既包括国内的经济、政治、意识形态、社会风险以及来自自然界的风险,也包括国际经济、政治、军事风险等。”[2]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事关国家安危与发展,关系人民向往的美好生活的实现,是三大攻坚战中的重中之重。
防范金融风险应当成为风险防范的重要任务。金融与居民、企业密切相关,居民、企业累积的风险以债务杠杆的方式向金融部门转移,因此,防范金融风险,应从居民、企业入手,既要国家做好顶层设计,政府加强监管,又要人民群众和企业发挥主体作用,实现国家与人民协调配合,才能缓解金融部门的风险。
第一,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人们理性消费的意识增强,人民的购房行为更加的理性,人们会衡量自身消费能力,理性购房,一定程度上减少主要是因住房消费贷款给金融部门所带来的风险。第二,针对国家出台的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政策,以国有企业为首的企业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主动去杠杆,降低企业杠杆率,切实有效降低企业债务水平,从而达到缓解金融风险的目的。居民和企业作为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中要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协作参与意识,以提高彼此和自身的风险防控能力,实现风险源头治理,从而减少乃至避免风险由实体部门向金融部门的转移,为实现实体部门与金融部门的良性循环发展,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依托:人民的首创精神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既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又是人民的普遍愿望,也是我党的重要使命。当前,我国的贫困问题呈现出新的特征,脱贫难度加大。为此,党的十九大强调要深入开展脱贫攻坚,继续保障和改善民生。
打赢脱贫攻坚战,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人民充分发挥首创精神,因地制宜,开创脱贫致富的新思路。
例如,在甘肃省徽县,建立村级互助社,使扶贫资金变为有偿周转使用,变“输血”为“造血”,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富民产业得到突破性发展,贫困群众的收入显著增加。
陕西省安康市,镇坪以“聚业小镇、和顺家园”为特色,平利以“女娲硒茶小镇”为特色,岚皋以“巴山样子、杨家小院”为特色,既弘扬发展当地文化,又增加了当地群众的收入。
广西梧州市藤县、贵州省台江县等地采用“互联网+企业+农户”的模式,摆脱发展困境,走上致富道路。
在精准脱贫的实践中,在党的领导下,全国各地的人民群众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发展生产,取得显著成就。正是因为人民群众努力,城乡区域发展差距逐步缩小,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保障:人民的团结行动
环境问题,既是发展问题,又是民生问题,关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效。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3]并将其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这个目标的实现,需要党和人民的共同努力。
1.党中央顶层设计,统筹污染防治工作。党中央高度重视污染防治工作,并对污染防治工作做出重要部署。在党的领导下,国家相继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制定了40多项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方案,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2.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当前我国逐步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这一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良好运行,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第一,政府作为生态环境治理的主导,在政策法规的制定、执行以及生态污染治理过程中,充分尊重人民意见和建议,满足人民的诉求。第二,企业作为生态环境治理的主体,要自觉落实生态保护的各项规定,接受人民监督,不断提高生产技术、升级产业设施,走清洁生产、绿色发展道路。第三,社会组织作为我国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良好运行更离不开人民的广泛参与。环境保护组织要认真对待人民反映的环境问题和建议,举办环保活动,提升民众的环保意识。第四,人民群众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及时反映、举报环境污染问题,建言献策,促使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在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污染防治初见成效,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由此可以看出,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全社会各尽其责。
二、人民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依靠
“40年来取得的成就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更不是别人恩赐施舍的,而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用勤劳、智慧、勇气干出来的!”[4]历史与实践证明,依靠人民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向前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人民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认识主体
1.全面深化改革离不开人民的认同与拥护。人民的认同与拥护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前提和基础。第一,人民的认同与拥护来自于党中央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决心。“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涉及范围之广、出台方案之多、触及利益之深、推进力度之大前所未有。”[5]这体现出党中央敢于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打破既有利益格局、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决心,人民因而对未来光明前景充满信心。第二,人民的认同与拥护来自于党中央始终践行人民至上的理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坚持共享发展理念,把“蛋糕”做大同时,注重把“蛋糕”分好,“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6]这既符合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同时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体现。
2.人民的实践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重要的经验。人民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主体和认识主体,在改革开放伟大事业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中国共产党将其加以总结为相应的制度、理论,向全国推广,比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全面深化改革更离不开人民的生产生活实践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自觉拜人民为师”[7],深入农村、企业、高校等地进行考察,向全国各地区、各部门、专家等广泛征求意见,经反复研讨,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举措,是对人民实践经验和认识的总结与概括,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智慧,彰显了人民作为认识主体的重要作用。
由此可见,无论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提出,还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具体措施,都“要深入调查研究,必须沉下来、钻进去,在群众中、实践中找答案,”[8]将人民生产生活的经验进行理论升华,用以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二)人民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主体
人民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动力。自实施全面深化改革以来,在全国人民的努力下,我国在各个方面取得显著成就。
在经济领域:人民是经济发展的参与者和推动者。积极探索创新公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和经营方式,增强了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巩固了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作为非公有制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民营经济,是人民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直接体现。经过改革开放40年,民营经济“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政府职能转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国际市场开拓等发挥了重要作用。”[9]由此可见,人民在经济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推动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在政治领域:在党的领导下,人民参与程度的提高、政治参与能力的增强,推进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全面展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逐步完善,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
在思想文化领域:人民作为文化创新的源泉,促进了党的理论创新,推动了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开展,促进了文艺创作持续繁荣,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得以蓬勃发展,大幅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
在社会事业领域:党的十九大要求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在社会治理中,人民是社会治理的主体,一方面,人民为社会治理体系的创新贡献聪明才智。另一方面,人民群众支持和拥护政府的社会治理方式。
在生态建设方面: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一方面,人民的环保意识不断增强,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另一方面,企业作为环境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积极探索绿色发展道路。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朝“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舒适、生态空间山清水秀”[10]的目标逐步迈进。
“正是靠着人民,靠着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靠着从人民中汲取智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逐步形成并不断取得辉煌的成就。”[11]在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继续推进仍要紧紧依靠人民。
三、人民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推动力量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人民参与是关键,正如习近平指出:“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12]人民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途径包括:参与立法、监督执法和参与司法。
(一)人民直接或间接参与立法过程
“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立法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13]党的十九大以来,人大代表更具广泛性,人民直接或间接参与立法的程度提高,进一步巩固了人民在立法中的主体地位,从而有效发挥人民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推动作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与十二届相比,妇女代表742名,占代表总数的24.90%,提高了1.5个百分点;一线工人、农民代表468名,占代表总数的15.70%,提高了2.28个百分点;专业技术人员代表613名,占代表总数的20.57%,提高了0.15个百分点。”[14]
对法律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是人民直接参与立法的重要途径。例如,2018年,国家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稿)》等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邮件、信函提出意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立法,增强了人民对法律的认同感,进而提高法律的可行性,推进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建设。另一方面,社会公众地方立法参与性逐步增强,不仅参与主体范围不断扩大,而且参与方式越来越多样化。
(二)人民监督执法过程
1.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无论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还是事件发生后国家迅速启动问责程序,都体现出我国政府站在广大人民的立场上,以人民最根本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充分彰显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2.人民群众监督政府权力的行使。加强人民对政府的监督,有利于服务型、廉洁型政府的构建,正如习近平指出:“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15]人民通过人大代表制度、政务公开等方式,实现对政府的监督。第一,人大代表制度是人民监督政府的基本途径。人大代表通过提交议案,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和程序,明确监督重点,强化监督职能,从而加强对政府的监督。第二,政务公开是人民监督政府的重要途径。2016年实施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围绕人民关切和经济发展,进一步扩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程度。人民通过邮件、电话、微信、微博等方式,揭露政府不作为、官员不履职和违法乱纪的现象,从而达到规范政府权力的行使,推进服务型、廉洁型政府构建的效果。在新时代,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的建成更要紧紧依靠人民。
(三)人民参与司法过程
1.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推进,提高了人民参与司法的广泛性。2018年,第十三届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进一步扩大了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范围以及职权范围。从2015年以来,就试点地区来说,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从数据上看,截止到2018年4月,“在50个试点地区,人民陪审员总数达到13740人,比改革前新增9220人。”[16]从效果上看,进一步明确人民陪审员的职责,人民在审判过程中充分发挥了调解作用,避免了陪而不审的现象。由此可见,人民陪审员参与,扩大了人民的知情权,增加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司法公开,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
2.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推进,扩展了人民参与司法的渠道。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要求,2016年,司法部门陆续出台《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规定》,对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监督范围、监督程序等进行改革,规定人民监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进一步完善了人民监督员制度。随着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进,人民监督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监督作用。人民监督员对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减少了办案人员的违法违纪现象,规范了检察权的行使;人民监督员作为异体监督,倒逼检察机关的责任心,提高了办案质量;人民监督员的参与,提高了检察机关工作的透明度,维护了人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司法公正。
四、人民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力量
新时代,“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17]全面从严治党的开展,要紧紧依靠人民的力量。
(一)全面从严治党的内生动力:人民至上
1.树立人民至上的理念,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源动力。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党的发展壮大,最后成为一个全国性的政党,离不开党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离不开党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当前正在进行的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同时,将这一思想观念转化为党的内在思想动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才有源源不断的前进动力,才能朝正确的方向发展。所以,全面从严治党向前发展的一个关键点,就是党员干部将人民至上的理念内化于心,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2.树立人民至上理念,推进党员教育活动制度化常态化。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化,中国共产党面临的“四大危险”之一,就是脱离群众的危险,这不仅对党的建设产生严重的危害,更会影响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向前发展。因此,党的十九大进一步强调:“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18]
第一,从2013年我国持续开展党的群众实践教育活动,以为民、务实、清廉,八项规定,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为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牢固树立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思想。
第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提高了党性修养,强化了宗旨意识,实现“官本位”向“服务本位”的转化,逐步巩固为人民做事的事业观和政绩观,拓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第三,“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三会一课”为依托,学习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引导党员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保持公仆情怀,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进一步巩固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成果。
(二)全面从严治党的推动力量:人民监督
党的历史和党的建设实践证明,全面从严治党,人民的监督不可或缺。正如习近平强调:“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智慧和力量,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人民。”[19]
1.注重人民监督作用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毛泽东指出:“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它应该受人民的监督,而决不应该违背人民的意旨。”[20]邓小平指出:“我们需要实行党的内部的监督,也需要来自人民群众和党外人士对于我们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21]江泽民指出:“党的领导、党的一切工作,都要依靠人民,相信人民,汲取人民智慧,尊重人民创造,接受人民监督。”[22]胡锦涛指出:“行使权力就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决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23]习近平指出:“让人民支持和帮助我们从严治党,要注意畅通两个渠道,一个是建言献策渠道,一个是批评监督渠道。”[24]党历来重视人民群众的监督。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要始终坚持这一优良传统,依靠人民促进党的健康发展。
2.拓宽人民监督的方式,充分发挥人民监督的作用。要充分发挥人民对党的监督作用,就要拓宽人民监督的途径和渠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在拓宽人民监督的途径方面做出诸多努力。第一,为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用,先后出台了相关的政策,例如《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民主监督的原则、方式、内容,促进民主监督规范有序发展。第二,注重发挥监察委员会的作用。从2016年起,在三个省市进行试点,建立各级监察委员会;2017年,监察委员会试点工作全面推开;2018年,宪法修正案增设国家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作为反腐败的重要机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第三,完善党群沟通机制,加强人民监督。党委组织深入基层,人民群众与党委组织面对面交流,积极建言献策;人民接受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邀请,积极参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人民通过信件、电话、网络、短信“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在党内监督和人民监督的共同作用下,“打虎拍蝇”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周永康、刘铁男等纷纷落马,受到应有的惩处;违法乱纪的基层乡村干部被通报、处理,腐败现象明显减少,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历史与实践证明,人民的监督促进党的健康发展。新时代,广大党员干部要“多同群众交朋友,多向群众请教”,[25]多听取人民关于党的建设的建议,接受人民批评监督,依靠人民的力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发挥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带领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