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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从严治党思想及当代意义

2019-01-27郁志龙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 2019年3期
关键词:列宁入党纪律

郁志龙

(徐州医科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徐州 221004)

从布尔什维克成立的那天起,列宁就主张从严治党。从严治党是无产阶级政党克服自身不足和缺点,保持生机和活力,提高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法宝,也是区别于其他一切政党的重要标志。围绕从严治党,列宁进行了积极探索,既有较为系统的理论总结,又有成功的实践经验。今天,重温列宁关于从严治党的重要理论与实践,对我们全面从严治党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严格入党条件,党的大门只容能经受严格考验的人进来

(一)党的大门不能向任何人随便敞开

布尔什维克从成立之时起,就受到各种非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攻击和诘难,地主、资产阶级的代理人企图颠覆、搞垮布尔什维克的活动从来没有停止过。成为执政党后,面临的形势极为复杂,失败了的资产阶级和地主阶级,不甘心失败,他们改头换面,以常人难以觉察的形式攀附党、加入党,企图从党组织内部搞破坏;一些投机取巧分子,认识到凭借执政党的党员身份有可能捞到好处,也千方百计、想方设法蒙混过关加入党组织。

为防止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腐蚀党的肌体,侵蚀党的事业,党一直面临从严治理的问题。怎样从严治党呢?列宁认为,重要一环是把好入党这一关口,党的大门不能对任何人、任何阶级随便敞开,只能面向工农群众,把那些勤勤恳恳、认认真真做事的工农群众吸收到党内来。苏维埃政权是为彻底推翻资本压迫而斗争的劳动者的政权,这一政权的巩固和壮大,必须有千千万万的工人和普通劳动者参加。在普通的工人和农民中,蕴藏了无数的具有管理能力和组织才能的人,只是在资本和地主的压迫下,他们抬不起头,处在社会的最下层,他们的才能被人为地摧残、埋没、扼杀了,其实他们是“最忠实、最真诚、最具有才能的人”,[1]他们对苏维埃政权最有感情,最愿意为苏维埃政权的巩固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只有这些人不怕艰难险阻,不怕迂腐偏见,积极加入共产党组织,勇敢地承担起领导社会主义建设工作,承担起各种各样的国家管理工作,才能保证苏维埃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蒸蒸日上,所以,列宁号召“非党的工人和劳动农民同志们,加入党吧!”[2]

列宁指出,各级党组织负责同志要同广大人民群众打成一片,到工农群众中间去,到工厂里面,到田间地头,善于从工人和劳动农民中吸收力量,发现、培养那些忠于共产主义,忠于苏维埃共和国而又有管理本领和能力的人,把他们及时吸收进党组织,给他们安排适当的工作,提供各种锻炼的机会,发挥他们的本领,尽快把他们培养成胜任党和国家各项管理工作的优秀人才。无限忠于苏维埃政权的工农群众,是党始终可以依靠的力量,是党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力量源泉,俄共(布)将永远“向劳动者敞开党的大门。”[3]

(二)把入党条件规定的更严一些

为提高党员素质和党的战斗力,列宁很早就有把入党条件规定得更严一些的想法。1921年12月,在俄共(布)第十一次代表会议期间,列宁写信给党的中央委员会,要求把入党条件规定得更严一些。

1.适当延长不同类型人员的入党考察时间。1919年12月,俄共(布)第八次代表会议规定工人、农民预备期两个月,其余的半年。工人(指在大工厂里当工人至少十年以上,现在至少工作了两三年的人,才算是工人)的预备期为一年半,其余的均为三年。这次代表会议没有接受列宁的这一建议,但列宁延长入党预备期的主张在全党引起反响。

1922年3月,俄共(布)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前,列宁再次致信中央,建议延长入党的预备期,在大工业企业实际做工超过十年以上的工人,预备期半年,其他工人为一年半,农民和红军士兵预备期两年,其余各类人员均为三年。这次大会,尽管还没接受列宁建议的预备期限,但对各种类型人员的入党预备期做了相应延长。列宁之所以要把预备期延长,因为他考虑到,预备期过短,只是走过场,流于形式,起不到考核的作用,不能真正考察出想入党的人是真心拥护苏维埃政权,还是有自己的私利。

2.严格入党介绍人的条件。介绍工人、农民、红军战士和其他人员入党的党员,其党龄应分别是三年、四年、五年,介绍人要承担相应责任,防止他们在介绍新党员时采取不谨慎和轻率态度。这样规定,可以看出列宁的良苦用心,只有介绍人是合格甚至优秀党员,他才能本着对党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把那些思想觉悟高,办事能力强,真正拥护苏维埃政权的人吸收到党组织中来。

3.认真、全面考察要求入党的人。考察工作不能走过场,不能流于形式,不能因考察时间到期而任务就自动完成。在列宁的建议下,俄共(布)中央规定,必须公示入党人员的名单,广泛邀请非党工人参加对入党人员的审查会议,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这些规定,有效防止投机取巧或心术不正的人,利用各种欺骗手段混进党内来,较好保障了新吸收进来的党员的质量。

(三)只有那些愿意到最艰苦岗位上去的人,才具备党员资格

列宁认为,对每一个想入党的人,不仅要按入党程序接受严格考察,还应经得起一些严峻事情的考验。也就是说,一个人是否具备入党的条件,不仅体现在正常时期没有错误或不犯错误。没有错误、不犯错误不是一个党员的标准,应该体现在能否为党分忧解难,特别是能否无条件地、甘愿地承担哪怕是任何一样艰难困苦的工作,能否到最艰苦的一般人都不愿意去的岗位上去,这才是一个党员的标准。

例如,当高尔察克从东面,邓尼金从南面,尤登尼奇从北面向莫斯科、彼得格勒进攻,苏维埃政权处在岌岌可危之际,是否愿意走向枪林弹雨的前线,不能上前线的是否愿意在后方无偿的、无报酬的多干工作支持前线,这是对一个人是否忠诚于党、能否入党的最好的考验。事实上,当苏维埃政权每次处在危机的关头,许多工人、农民和青年学生置自己的生死于度外,自愿加入党组织,拿起武器,走向战场,保卫自己的政权,经受住了严峻考验。他们中有来自莫斯科、彼得格勒等城市的工人,也有边远地区的农民,还有大学的学生。不仅共产党员和先进的工人分子主动请缨,积极走上战场,就连普通的非党群众也积极踊跃报名,没去成的纷纷表示做好后方的一切工作,积极支持前线。还有,莫斯科——喀山铁路工人的星期六义务劳动,在他们的感召下,整个苏俄境内到处都有高唱《国际歌》,从事义务劳动的场景,列宁豪迈的称之为“伟大的创举”。只有这些当苏维埃共和国处于困难境地的时候,总是义无反顾地站在队伍的最前面,最能忍受各种折磨,最愿意去担负各种困难、重要、艰巨工作的,“总会表现出奇迹般的英勇”[4]的工农群众,才算是真正经得起考验,才符合党员的标准和要求,才能加入党组织,党积极欢迎他们加入到组织里来,“只有这样的党员才是我们需要的。”[5]

二、加强内部工作,全面提高党的质量

(一)党必须有铁的纪律

从严治党,既要牢牢把好入口关,又要对已加入党组织的党员不断进行纪律教育,增强遵守纪律的自觉性。作为无产阶级革命家,列宁深深知道纪律对无产阶级政党的重要性,指出严格的纪律性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显著优点和特点,也是无产阶级政党力量的源泉,他始终坚持把党建设成为集中统一、组织严密、纪律严明的党。

俄共(布)成为执政党之后,所承担的任务和所处的环境都发生了巨大变化,极严格的纪律对党来说更为重要,列宁总是千叮咛万嘱咐,要时刻保持党的良好纪律,经常语重心长地教导全党一定要有极强的纪律观念,没有纪律,没有集中,什么任务也不能完成。不会因为俄共(布) 成为执政党,国内的小资产阶级和国际上的资产阶级就会停止向俄共(布)进攻,他们千方百计、费尽心思,企图用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影响、渗透、腐蚀俄共(布),小资产阶级的散漫落后、狭隘自私、奥勃洛摩夫习气及资产阶级思想在党内甚至在党的干部中时有表现,有时还很猖獗。不克服各种错误思想,党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就不强,就完不成历史赋予的使命。要克服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无产阶级政党的内部就必须实行极严格的集中和极严格的纪律。”[7]

在俄国这样一个经济政治文化都很落后的国家里,探索一条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把分散在全国各地的、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人们的意志统一起来,激发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热情。这要求俄共(布)必须要有铁一般的组织,铁一般的纪律。没有极严格的纪律,俄共(布)是统一不了各行业、各地区人们意志的,是探索不出一条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所以,列宁始终强调党的纪律只能加强,不能放松,一丝一毫都不能放松,哪怕是一点点的放松,也是犯罪,也是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破坏。

俄共(布)执政后,党内骄傲自满情绪产生了,官僚主义出现了,为谋取个人私利而入党的现象增多了,党内腐败案件频发,列宁认为,这些问题的出现,都源于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松弛,源于“教育这些党员去完成党的当前任务这项工作却不能随时跟上。”[7]面对这种情况,列宁强调党的任务,不仅是扩大规模,更重要的是加强内部工作,提高自己,而教育全党,使之拥有极严格的铁一般的纪律是重中之重。

(二)制定新党章、党纲和党纪,严格规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言行

从严治党,使党拥有极严格的铁一般的纪律,除经常进行纪律教育外,还必须要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党纲和党章是最基本的党规党纪,是每一个党员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列宁经常带领全党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修订、补充和完善党纲和党章,使之真正能够起到规范党员言行的作用。

例如,俄共(布)第八次代表大会通过了新党纲。新党纲规定:党要尽力提高国内生产力水平,迅速增加居民最必需的产品数量,在劳动群众中实现比资产阶级民主高百倍的新型民主,大力发展各级各类学校,为所有应该接受教育的人提供良好的教育条件,所有劳动群众都能享受到劳动保护、住宅保障和健康保健权利。

党纲既是党在一定阶段的奋斗目标,也是每个党员的行动目标和行为准则,它为每个党员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树立了标杆,是衡量每一位党员工作是非得失的唯一标准。党员的每项工作,都要围绕党的纲领来开展,以党纲为目标、为参照,以实现党纲为目的,不能也不许有任何偏离党的纲领的事和人。

俄共(布)第八次代表会议通过的新党章,对党员、预备党员的必备条件,作了详细规定,有效规范了党员日常的言行。为了给党员立标杆、定规范、画底线,新党章专设《党的纪律》一章,规定“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是全体党员和一切党组织的首要义务”,[8]即遵守党的纪律是全体党员和一切党组织义不容辞的、不带任何附加条件的、必须做的事情。对违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加大处理力度,对违反纪律的党员个人可给予党内批评、群众批评、停止领导工作、停止工作、开除党籍直至开除党籍并通知行政司法当局的处分;对违反纪律的党组织,可以给予批评、停止工作及最严重的解散处分。可以说,这是俄共(布)历史上关于党的纪律的规定最为严厉的一次,并在以后的党章修改中一直保留,有利于肃清各级党组织和部分党员干部身上的无组织无纪律、自由散漫的习气。

除此外,列宁还经常就某一时段党内凸显的问题,制定专门的决议、条例等。例如,俄共(布)第十次和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分别通过关于党的统一和党的新任务的决议,就是针对当时党内有反对派企图分裂党和转向新经济政策,党内有部分同志不适应的状况制定的。

(三)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管理

1.抓好“关键少数”是从严治党最重要的一环。“关键少数”指中央委员及以上组织局、书记处、政治局的成员。党要保持永久的生机和活力,“关键少数”起着根本性、全局性的作用。列宁一直在探索如何抓好“关键少数”的管理,具体做法是改组中央委员会和成立中央监察委员会。中央委员会是党的最高权力机关,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党,把它建设好至关重要。列宁主张增加中央委员人数到50名甚至100名,新增选为中央委员的这些人应是来自基层的工人,中央委员会必须定期召开会议。这样做的好处是保持中央委员会的稳定,不会因为高层领导的意见分歧而使党分裂;更多的工人进入中央委员会,能使他们接受锻炼,改善领导机关的作风。同时,他赋予中央监察委员会全面、彻底的监督职能。监察委员会由党的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对它负责,同中央委员会是平行的,不受其节制。唯有如此,监察委员会才能真正不顾情面,不因任何人的威信,对全党上自总书记下至普通党员无一例外的质疑、检查、监督。可以说,设立独立的监察委员会是列宁从严治党的一项创举。

2.监督党的高级干部尤其是拥有无限权力的一把手至关重要。他们掌握无限权力,能否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谨慎运用手中权力,列宁对此是担心的。列宁本人在党内是政治局委员,没有具体职务,但可以说是事实上的一把手,这是在长期斗争中形成的,而他基本能做到严以律己,谨慎用权。

例如,对未经同意,擅自将自己薪金从每月的500卢布涨到800卢布的做法进行严厉批评,并给当事人严重警告处分。当给列宁祝寿时,他不仅否定了这种做法,还不愿意听祝寿词,并且告诫全党千万不要掉进骄傲自大的危险境地。那么其他领导人呢,也能否像自己一样,永远不会哪怕一点点滥用手中的权力,对此,列宁是没有把握的。

列宁晚年对斯大林的一些负面评价就证明了这一点。看起来是对斯大林人品、性格中所体现的不足的指责,好像完全是对斯大林个人品格的评判,实则不然,是对拥有无限权力的一把手能否谨慎行使手中权力的一种担忧。列宁设想把斯大林换下来也好,扩大中央委员会以维护党的团结或增强监察委员会监督职能也罢,往深层次里说,就是有效限制一把手的权力,加大对一把手的监督和制约。从后来的苏共乃至所有共产党执政时,因一把手的权力未能得到有效约束和监督而导致悲剧发生的情况看,列宁的这一思想是何等的深邃和远大。

三、清除不合格党员,从严惩治犯罪的共产党员

(一)坚决清除不合格党员

党员是先进阶级的先锋队成员,理应在思想觉悟上高于普通群众,起模范带头作用。如果起不到先锋模范作用,甚至还不如一般群众,就应把他们从党内清除出去。列宁十分看重党员质量,多次强调不能以牺牲质量为代价来换取数量的增加。为确保党员质量,他带领全党先后进行两次清除不合格党员的活动。

1.党员重新登记。在列宁的倡议下,俄共(布)第八次代表大会决定在全党进行党员重新登记。全体党员进行重新登记,是对各个党组织及全体党员尤其是1917年10月以后加入党组织的党员进行极其认真地审查、考核,其严格程度绝不亚于入党时的严格程度,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第二次入党。登记时,注重党员的出身和表现,所有党员必须交出党证,重新填写履历,凡被揭发出有不良行为者(酗酒、腐化、以权谋私等)、不执行党的决议者、不参加党的会议者及不按时缴纳党费者,都被开除出党。

由于这次党员登记活动发生在国内战争最为激烈的时候,是俄共(布)最为艰难的时期。作为党员,不仅得不到丝毫好处,还要肩负更为艰难的工作,随时有牺牲的可能,具有大浪淘沙的作用。那些不是百分之百哪怕只有百分之一或百分之零点几对党不忠的人,都有可能脱离党,更不用说怀揣其他目的的人了。经过重新登记,党员数量大为减少,但觉悟提高了,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更强了。

2.实施清党工作。1921年春,战争结束了,俄共(布)面临的主要任务发生了根本变化,繁重而艰巨的经济建设任务提上了日程,国内外资产阶级的军事进攻虽然被消灭,但其剥削思想随新经济政策的实行也逐渐泛滥开来,不断侵蚀党的机体。党内官僚主义作风盛行,奥勃洛摩夫习气严重,党内的骄傲自大风气开始蔓延,不学无术的风气时有表现,党内的特权思想有所萌芽。

针对这些情况,列宁认为有必要在全党进行再次清党,其对象是党内的欺骗分子、官僚化分子、不忠分子、不坚定的共产党员以及虽然改头换面但本质没有根本变化的孟什维克。以列宁为首的俄共(布)中央在实践中探索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成立领导机构,通过相关决议,规定审查程序,阐明任务和方针,有条不紊地开展清党工作,既不冤枉任何一个合格党员,也绝不让任何一个欺骗分子蒙混过关留在党内。经过全党努力,那些“混进党内的”假共产党员、“摆委员架子的”不合格共产党员、“官僚化的”不做事的共产党员被清理出去了,那些真正忠诚老实、默默无闻、踏踏实实做事的,从来没有任何特权、根本不会也不愿去讨好领导的共产党员走向各级领导岗位,肩负起重要历史使命。

(二)党内严禁派别活动

从严治党的目的,就是要巩固党的团结和统一,防止分裂,党内派别活动是导致党不团结和分裂的致命因素。自布尔什维克建立起,列宁对党内各种派别活动的斗争都是坚决和彻底的,取得政权后也是如此。1920—1921年,俄共(布)党内逐渐形成了工人反对派和民主集中派。工人反对派的主张是,生产者代表大会管理国民经济,由它选举出从中央到地方的整个国民经济的管理机关,而且党政机关无权干涉。看起来是国民经济管理权之争,其要害是削弱、摆脱乃至否定党的领导。民主集中派反对工业中的一长制和厂长个人负责制,要求在党内有组织派别和集团的自由,否定地方政权机关对中央的从属关系,其要害也是分裂党否定党的领导。如果任它们发展下去,后果不堪设想。

列宁领导俄共(布)全党对之进行了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他分析说,党内派别的产生,是小资产阶级的工团主义和无政府主义在组织上的表现,其根源在于加入党组织的部分工人和农民没有从思想上真正入党,尚未完全树立起共产主义世界观。派别组织的存在给党带来的危险,“在某种意义上比邓尼金和尤登尼奇的危险还要大”,[9]“是一种威胁无产阶级专政本身的存在的直接的政治危险。”[10]列宁号召全党,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筑牢共产主义世界观,从灵魂深处认识到党内派别活动的错误和危害。

经过努力,从事派别活动的大多数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又重新回到党的怀抱,个别表现很好的还被选为中央委员。对一些顽固不化分子,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程度不同的党内处分;无可救药的,立即开除出党。列宁对党内这两个派别活动的斗争,既有细致入微的说服教育,又有严肃的纪律处理;既有对派别组织的严厉打击,又有对派别成员的挽救;既惩治了坏人,又团结了全体党员。

(三)绝不姑息犯罪的共产党员

从严治党,就是党纪要严于国法,对犯罪的共产党员,从严从重处罚,严惩不贷。因为他们是党员,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望和影响,但当他们做了坏事,在群众中的影响是巨大的、恶劣的,只有严厉惩罚他们,严厉的程度要超过对非党员,才能使人民群众心悦诚服,保证共产党员模范作用的发挥。

例如,1918年5月,当列宁得知被控受贿和敲诈勒索罪的四名罪犯被轻判的消息后,异常生气和愤慨,立即写信给司法人民委员部,一方面严厉批评负责这起案件审理工作的共产党员,指出他们包庇罪犯、轻判罪犯,是一种可耻行为,应该被开除出党;另一方面指出受贿者应枪毙。接着,列宁责成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惩办受贿的法令》,并亲自修改,规定了对受贿行为起码判处徒刑10年,外加强迫劳动10年,上面的四名罪犯受到应有惩罚,其中3名各被判10年徒刑。

再如,1922年3月,莫斯科中央房产局和公用事业局的部分领导徇私舞弊,不仅没受到应有惩罚,还被莫斯科市常务委员会以“缺乏根据”为借口,移交新成立的党的特别委员会重新审查,实质是被包庇、袒护起来了。为此,列宁写信给中央政治局,严厉训斥了莫斯科委员会,要求给他们严重警告处分,再次强调对犯罪共产党员的惩处必须严于非党员。另外,对法庭施加影响以减轻共产党员罪责的人及不执行此项规定的人民审判员和司法人民委员部部务委员,也分别受到开除出党和撤销职务的处分。

列宁始终告诫所有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决不能以党的名义包庇、袒护罪犯,俄共(布)中央委员会也不例外。1921年6月,俄共(布)中央拟定了一个通告,其中第四、五条规定,司法机关必须将待审的共产党员交由党委委托的人员保释和党委必须在向它介绍案情后三天内就案件的实质作出结论。如果这则通告实行下来,其结果必然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大肆干涉司法审判程序和许多犯罪的共产党员逃避应有的惩罚,后果不堪设想。列宁坚持党员因一般刑事案件交法庭审判时应加重判刑和消除任何企图利用执政党地位逃避处罚或从轻处罚的可能性的两条原则,废除了通告中的这两条规定。

四、列宁从严治党思想的当代启示

(一)始终严把入党关口,确保党员质量

严格把好入党关口是提高党员质量非常重要的一环。我们党历来重视对入党人员的考察,紧紧把好入党关口。每个普通公民要成为正式党员,要经过三个考察阶段,即递交申请书转为入党积极分子,从入党积极分子转为预备党员,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每一阶段的考察时间一般为一年(个别情况除外)。这一考察过程基本保证了党员质量,加入党组织的人的确思想先进、作风正派。但现实中,这一考察过程还有一些待完善之处。

1.“好人主义”。一是申请者本人的“好人主义”。申请者性格平和,寡言少语,不得罪人,基本没有什么错误,思想表现一般,别人说不出他的落后,也说不出他的先进。如果这种人入党,实际上是降低了党员标准。申请者的表现一定要高于普通群众,尤其在思想上。二是考察者的“好人主义”。相当一部分党员和干部认为,只要申请者没有什么大的过错,就可以入党,至于申请者的表现是否比一般群众先进是无关紧要的,这实际上也是降低了党员标准。考察者一定要本着对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把考察工作做细、做深、做到位。

2.重“思想汇报”,轻实际表现。申请者至少一个季度或一个月写一份思想汇报。考察时,更多的看申请者的思想汇报,而往往忽视了实际表现,只要思想汇报写得好,平时没错误就可入党。这种做法,也是降低了党员标准。思想汇报要看,行动表现更应该看,不能用“思想汇报”代替实际表现。

3.把“专业技能”和“思想品德”划等号。这种观点认为,只要申请者本人专业水平高,工作能力强,思想品德也就很高,完全可以入党。这种观点混淆了“专业技能”和“思想品德”的关系,认为它们之间可以相互代替,实则不然。专业能力强不代表思想品德高尚,许多业务水平高的人,其思想表现非常一般甚至更糟。

为更好提高党员质量,把好入党关口,现实中的“好人主义”“重思想汇报轻实际表现”“专业技能”等同于“思想品德”等倾向是要不得的,都应该抛弃,切实把入党考察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全面考察申请者的思想及表现,而非其它,确保每位党员一定要思想入党。

(二)党员教育工作常抓不懈,筑牢思想根基

许多党员入党时各方面表现确实非常优秀,可入党后逐渐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群众,还有一些党员走向领导岗位后逐渐腐化堕落,原因何在?党员的教育工作没跟上。党员教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应该常抓不懈。

1.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党员教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须臾不能放松,更不能没有。入党时先进不代表永远先进,一些党员干部有可能随自己的成长、成熟、成功,“三观”不断发生变化,甚至严重扭曲,走向腐化堕落的道路。要使每位党员时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始终成为群众的楷模,要求各级党组织经常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教育,加强党的性质、宗旨教育,从而使每位党员无论在什么样的环境下,无论在什么样的岗位上,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记党的宗旨。现实中,一些地方、一些单位对党员教育工作重视不够,把党员政治学习看作是负担,所谓“学习”只是走过场,应付一下,有的甚至用业务工作冲击或代替党员教育工作,认为只要业务工作做得好,党员教育工作自然就好了。这种想法和做法是千万要不得的,长此以往,贻害无穷。

同时,要创新党员教育活动形式,有的放矢地进行理论宣讲,以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组织党员参观红色革命根据地、纪念馆等;也可请党员模范作报告,开展向身边的模范党员学习活动。总之,党员学什么、怎么学、什么时候学,要有计划、有安排、有制度,要“实”“管用”,切实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

2.强化教育,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各级党组织要时常对党员进行遵守党的纪律教育,经常把党的纪律内容灌输给每位党员,熟记于心,让党员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明确底线和边界在哪,始终绷紧“纪律”的弦。党员只有极强的纪律观念,才能守住底线,把握住边界,良好的道德操守才能由被动要求变为主动实践。

(三)严惩腐败分子,绝不手软

我们党历来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严厉打击,绝不姑息。民主革命时期,严厉惩处腐败、堕落分子,及时把他们清除出党,有力地保证革命的胜利。在即将取得全国政权时,为防止党内出现腐败问题,毛泽东及时告诫全党要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作风,防止糖衣炮弹的袭击。

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告诫全党,不惩治腐败,特别是党内高层腐败,确实有失败的危险,要把反腐败斗争与改革开放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全过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败斗争。为铲除腐败分子赖以产生的土壤,中央下大力气狠抓作风建设,制定出台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的“八项规定”,开展了以“反四风”为核心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整治了送礼等不正之风,严查各级党员干部出入高级会所、会馆和酒店,狠刹了舌尖上的浪费,禁办查办了各种奢华晚会,不能腐的制度约束初步形成。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苍蝇”“老虎”一起打,有腐必反,一批腐败分子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也使得一部分处在腐败边缘的党员干部及时收手,检点自己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不敢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全面从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加快反腐败国家立法,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积极推进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逐步形成不愿腐的态势。人民群众对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工作普遍满意,不敢腐的震慑得到强化,不能腐的笼子已越扎越牢,不想腐的自觉不断增强。通过不懈努力,定会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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