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工作
2019-01-27唐丽佳
2018年,交通运输财务会计工作以服务交通运输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坚持以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财税改革,努力提升资金保障能力,持续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较圆满地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持续推进交通投融资改革,提高资金有效供给
(一)推动建立稳定的专项资金政策。积极协调财政部等部门,继续稳定车辆购置税、港口建设费、成品油消费税转移支付资金等交通专项资金政策。积极与财政部协商扩大2018年度车辆购置税支出总盘子,年度用于公路建设发展等的车辆购置税资金较上年增加832 亿元。
(二)完善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制度。协调落实2018年收费公路专项债券额度927 亿元。争取财政部支持,明确年度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要优先用于农村公路发展。跟踪各地专项债发行情况,督促各地加快债券发行进度,全年有25 个省(区、市)合计发行专项债券749.6 亿元。结合各地反映发行中遇到的问题,向财政部提出修改完善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管理办法的建议。
(三)积极拓展融资渠道。为加快调整运输结构和加快转型升级,联合行业力量(招商局)研究多式联运产业基金设立方案,联合财政部对多式联运项目进行调研,根据与财政部沟通意见等,进一步修改完善研究方案。同时,从基金募集、投向、管理、退出等方面深化对公路、水运产业基金设立方案的研究。
(四)规范有序运用PPP 模式。11 个试点项目均已安排资金,PPP 项目纳入常态化管理,累计安排车辆购置税补助资金57.66 亿元予以支持。配合财政部开展第四批示范项目入库审核工作,入选项目41 个、投资额2 376 亿元。组织相关司局,积极配合审计署对交通运输领域PPP 开展情况的审计工作,对试点项目进行督导。
二、积极稳妥落实国家财税改革,促进交通发展与财政改革的有机结合
(一)加快推进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跟踪《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报送财政部后的进展情况,联合财政部开展典型省市调研,充分反映情况,进一步深化研究,及时对国道划分等重大问题进行沟通,逐步完善改革方案。经过多次协调,财政部与交通运输部就改革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并报送国务院。
(二)逐步建立全面规范、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印发《关于推进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标准化管理的通知》,推进支出预算标准化体系建设。完成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中期评审9 项。印发《部属单位港口建设费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管理办法》,规范落实经费渠道。组织完成2018—2020年支出规划和2018年预算转复、公开工作。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对年度有关行政事业类项目预算、港口建设费基金预算向财政部申请调整。组织完成原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预算划转工作和广东、黑龙江地区船检机构改革预算保障工作。
(三)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在预算编报环节,实现绩效目标填报“全覆盖”。在预算执行中,对全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工作。全面开展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并扩大重点考评范围。深入推进车辆购置税资金支持地方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试点工作。配合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做好港口建设费政策绩效评价工作。2017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荣获财政部评比一等奖。
(四)积极落实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路线图、时间表、业务与技术保障措施等,印发《交通运输部贯彻落实政府会计改革实施通知》,提出具体落实要求。开展专题研究,成立由行业研究人员、学者、实务工作者组成的专项课题组,在政策、理论、尤其是实际操作方面进行重点研究,并举办多场专题研讨。就执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与财政部进行紧密沟通,就公共基础设施准则实施问题向财政部提出意见建议,为其出台补充通知提供支撑。结合实际以及未来综合财务报告和部门决算的编制和披露要求,制定统一的交通运输系统会计核算科目体系。开发统一的会计核算信息系统,选择部分单位开展新制度运行试点,及时优化完善系统,组织所有部属单位上线试运行,在技术上确保新制度准则执行到位。印发操作手册,在业务和技术两个层面进行规范。
(五)贯彻落实国务院减税降费部署。根据《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降低交通运输行业税负有关要求,跟踪了解、及时反映行业税负情况。结合个税法修订,及时研究提出海员个税政策建议,协调财政部出台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清理规范收费回头看工作,确保已出台的减负政策落地;根据国家公布的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组织部属单位逐项清退清单之外的保证金。
三、建章立制,提升财务管理精细化水平
(一)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印发《部门预算执行管理规定》,强化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预算执行管理机制。密切跟踪预算执行进度,加强约谈督导。将预算执行与预算安排挂钩,将执行达不到要求的,调剂用于重点项目和急需支出。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组织港口建设费清欠和核查,提出清理建议报财政部及审计署。2018年部门预算执行率达97.92%。深入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联合中直管理局、国管局印发组织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安装使用不停车电子收费车载装置,进一步加强公务车管理、规范公务车通行费支付。
(二)科学编核决算全面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完成交通运输部4 套决算编报工作,获得财政部通报表扬。及时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首次实现部属单位决算单位内全公开。组织修订印发《部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审规定》,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加快对竣工财务决算的批复或抽查。完成对邮政集团、人民出版社、交通报社经营业绩考核工作。
(三)强化会计基础管理工作。为规范部属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管理水平,针对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开展“交通运输部部属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标准化”研究,为下一步出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指南奠定基础。
(四)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完善资产管理方式。切实做好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编制完成部属单位交通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报告,指导行业做好交通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报告编制工作。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收费公路权益转让由审批改为备案的要求,印发《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做好公路收费权转让备案工作的通知》,明确公路收费权转让备案程序、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五)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协调财政部批复长江航道局对外投资设立长江航道工程公司的申请。积极支持部管中央文化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联合财政部制定《交通运输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为部门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供指南。
四、持续加强财审监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拓展部属单位内部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强化制度建设,修订《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坚持问题导向,规范权力运行,严肃财经纪律。全年完成10 个单位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5 家部属单位预算执行专项审计,提出处理意见及审计建议178 条。
(二)实施行业绩效审计和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对部分国家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开展绩效审计调查,提出加强管理意见,督促落实监管要求。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部分贫困县交通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开展专项审计。
(三)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形成监督合力。配合部机关党委完成对企事业单位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异地交流干部生活待遇违规、违规公款支付干部职工各种在职学历教育费用、基层执法领域“吃拿卡要”等五个方面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带队组织开展上海、青岛两个片区、20 个单位的重点检查。
(四)配合国家审计工作,坚决完成整改任务。主动加强对接,协调落实审计署交通运输审计局全面进驻交通运输部后审计业务配合工作。积极配合审计署对交通运输部2017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和2018年政策跟踪审计工作,组织召开整改专题会,印发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全部落实整改,并按要求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国务院。
五、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和提高履职能力,更好服务交通事业发展
(一)深入开展大调研工作。共安排开展基础科研业务费、加强部属单位所属企业资产监管等6 项对策性调研,会同部人教司开展部属单位津贴补贴同城同待遇政策落实情况调研等,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
(二)加强基层业务指导。针对系统财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全面梳理当前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部属单位财务审计工作的通知》,提出6 个方面、37 条具体措施。将审计署、财政部以及交通运输部近3年来开展的审计检查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整理,形成《审计案例汇编》,编录11类126个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策。推进交通运输财务审计信息系统建设,利用信息手段进一步提升财审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三)持续加强财审系统队伍建设。全面加强财经法规教育和培训,全年共安排8 期系统单位财审人员培训班,实际培训1 000 余人次。组织开展交通运输部系统财会知识竞赛活动,掀起学习财经法规的热潮,进一步提升财审队伍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