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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新时代党建质量的辩证思考

2019-01-26王建华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2019年6期
关键词:从严治党党组织党员

王建华

(南京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南京 鼓楼 210093)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了“党的建设质量”问题,这是因应党内政治生态的新变化而提出的更有针对性的党建努力方向,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已经进入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提高党建质量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与方法论的指导下,正确看待并处理好几个方面的关系。

一、量的发展与质的提高

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共产主义政党一贯重视自身建设问题。列宁指出,共产主义政党应当把工人和其他阶级中最可靠的人,真心拥护共产主义的人,真正忠于工人国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以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战斗力[1]。“徒有其名的党员,就是白给,我们也不要”,世界上只有革命的工人阶级政党,才不追求党员数量的增加,而只注意党员质量的提高[2]。在共产国际的帮助下,一种崭新的政党形态在一个积弱积贫的国度里诞生。以俄为师,使得中共早期组织发展缓慢,有似“研究的小团体”[3]。如何在保证党员质量的同时增加党员数量是中国共产党在整个民主革命时期努力的方向;而如何处理好质与量的关系,也是新时代提高党建质量无法绕开的课题。

第一,量的发展要从实际出发。针对我们党初创时期组织发展缓慢、力量薄弱的问题,1925年10月,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扩大会议指出,社会上一切革命分子,只有加入共产党后,才有接受党的训练及真能了解党的理论的机会,决不可妄想在中国的社会能够得到许多现成的党员[4]。中国革命的特殊性推动着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与实践的中国化。在党员发展上,我们党强调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远大理想与现实目标相统一,经过理论与实践的反复探索,走出了一条既重视质量又重视数量的组织发展道路[5],以丰富的革命实践诠释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哲学命题,其在民主革命时期积累的“从实际出发”的建党经验为全面执政时期的自身建设提供了现实启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项工作逐渐步入正轨。实践的发展使我们党逐渐认识到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基本依靠力量。为进一步清除“左”倾错误的影响,1982年9月,中央组织部提出要正确认识中年知识分子在“四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对他们在政治上的进步要求,要热情关怀、积极帮助,不能采取不闻不问的态度。对他们的家庭出身、主要社会关系中的问题以及本人的一般政治历史问题,要历史地看待,只要情况清楚,本人现实表现好,就不应影响入党[6]。随后,中央组织部提出要大量吸收优秀知识分子入党[7]。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大量涌现(简称两新组织),传统以单位为中心的党建模式已不能适应新的形势需要。如何从实际出发,在两新组织中建立党组织?中央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文件,要求“本着应建尽建的原则,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组织,可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或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等途径开展党的工作,条件成熟时及时建立党组织[8]。不难看出,虽然组织发展任务艰巨,但“从实际出发”依然是基本原则。组织建设不是一哄而上的“大跃进”,徒有其名的党组织不仅浪费社会资源,而且有损党执政的合法性。正是在此意义上,中央提出了基层党建的工作覆盖问题,就是在不具备建立基层党组织的各类组织中,进行党的工作覆盖。

第二,质的提高要从先进性出发。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又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如何保持党的先锋队性质应是党的建设的逻辑起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论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还是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都是为了提高党员素质与党组织的先进性。如果说十九大之前的党建重在清除中高级领导干部中存在的腐败问题,是抓关键的少数,那么十九大之后党建工作的重心则是基层党建,就是在拍“苍蝇”的同时,提高每个党员的思想觉悟与政治站位。唯有发挥每个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的建设质量才能真正得到提高。

为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要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那些政治上不合格、想混入党内捞好处的人,一个都不能要。要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格组织生活,加强理论教育、形势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9]。犹如生命有机体不能仅吸收能量而不排泄废物,要使党的有机体健康发展,必须建立切实可行的退出机制,把不合格党员清理出党的队伍,使党组织在动态的平衡中保持生机与活力。为达此目的,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仅完善了对党员的纪律处分规定,而且规定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给予改组或解散的处分[10]。目的就是要纯洁党的队伍,提升党组织的战斗力。

第三,注重量与质的有机统一。没有量的增加,质的提高就缺少物质基础,同样,解决好现有党员的思想觉悟问题,也就是增加了合格党员的数量。考察党建现状可以看出,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任重而道远。这是因为,随着市场经济带来的社会逐利行为盛行以及多元社会与信息革命带来的社会思潮泛滥,各种非马克思主义的错误思想,如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等正侵蚀着党的肌体,同时,圈子文化、码头文化、两面派、两面人不时损害着党的形象。党的建设正面临着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与消极腐败的危险。正是由于党的建设整体质量下滑,党的十九大报告才提出党建的质量问题。

党员队伍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基础,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一方面要在政治建设统领下,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教育实践活动质量、选人用人质量、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人才培养质量以及党的制度建设质量,以解决党组织的纯洁性与先进性问题;另一方面要解决党组织在社会各领域发展不平衡问题。既要注意在高学历的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又要重视在工人、农民中选拔优秀分子,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中国共产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党员发展理应注意代表的广泛性,既要体现职业与社会群体的多样性,也要体现年龄结构的协调性。既要做好不同社会群体、年龄结构的党员发展工作,又要做好特殊行业、特殊领域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

二、规范建设与内涵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出发,党建标准化成为各级党组织努力的方向。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党组于2017年初发布了“全面从严治党标准体系”,制定了党组工作标准、党支部工作标准、党员管理标准和党建考核标准等四十五个标准[11]。针对一段时期以来基层党建的“宽、松、软”,标准化的阶段目标对于提升党建水平无疑具有促进作用。因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12]。但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党建标准化不等于形式主义的条例化。

第一,规范建设应力避形式主义。如何使党建标准、规范符合基层的实际情况,真正达到提高党建质量的目的,是党建规范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我们党从成立初期就开始进行标准化或者说规范化建设。从入党要有介绍人到预备党员要有候补期,从定期参加组织生活到按时交纳党费,这些既是党章中明确规定的内容,又是历次党章修改的内容。因为规范建设必须强调现实针对性,必须以解决问题为原则,这是我们党得以发展壮大的根本原因。及至抗战时期,为纯洁党员队伍,中共中央西北局曾提出党员登记四条标准,即“对人公道、对己模范、经常到会、缴纳党费”[13]。但面对即将到来的大生产运动,教条主义地执行开会与交费的相关规定,显然会脱离根据地乡村党员组织生活的实际。从根据地实际情况出发,中共西北局制定了新的标准,强调党员发展要与根据地生产建设结合起来,与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结合起来[14]。可见,党建工作只有符合基层实际情况,与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才能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的良性互动。

当前,如何使党内规范建设更有现实针对性?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与民主生活会在党内已经进入常态化运行阶段,成为提高党员思想觉悟的有效形式。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存在的问题。那就是党建工作形式主义的东西太多,很少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党建、业务两张皮现象严重。为此,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明确2019年为“基层减负年”[15]。落实中央精神,需要各级党组织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完善问责制度和激励关怀机制,以增强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第二,内涵建设需彰显信仰的力量。共产主义事业是人类最伟大的事业。实现全人类自由与解放,没有崇高的政治理想与政治情怀是难以胜任这一任务的。因而,党的建设还需在内涵上下功夫。这需要用信仰净化心灵,用理论武装头脑,以人民利益、国家利益乃至人类共同体的利益为出发点,破除“小我”的功利主义行为,真正使中国共产党成为信仰共同体。有了信仰的力量,才能把党的先进性转化为各级党组织的自觉追求。

在党的领导下,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开拓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我们党在执政能力建设方面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相对于执政能力建设,我们党的自身建设还比较滞后,表现之一就是组织生活缺乏现实针对性[16]。深化党的内涵建设,需要实现观念上的转变,让理论宣传融入知识传授,让思想沟通融入情感交流,以收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信仰共同体建设不是一个简单的思想灌输过程,不仅需要沟通与交流,更需要通过行动来实现。如果每个入党积极分子、每个党员,每年能够以党的名义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那么党的先进性无疑就会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体现出来,真正为人民群众所感知。信仰只有融入行动中才能落地生根。每个共产党员只有不断在行动中践行崇高的政治理想,才是真正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我们党只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葆先进性与纯洁性,才能增强凝聚力和吸引力,从而赢得人民的信任。

第三,以内涵建设促进规范建设。犹如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内涵建设可以丰富规范建设的形式,使得规范建设更有针对性、更加贴近实际。以党员吸纳机制为例,个人自递交入党申请书开始,就进入组织发展程序,表现为定期向组织提交思想汇报,参加为入党积极分子开设的各种培训班等。党员入党需经过一定程序,这是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必须坚持。但就党员发展而言,对个体思想觉悟进行评判仅靠党性培训、组织谈话是不够的。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各项建设,落实在党员发展上,就需要对程序进行针对性的变革,适当增加组织发展的实践环节。对于入党积极分子与预备党员,党组织应该给他们分配具体的任务,在工作、生活与学习中,全面细致考察其思想状况。事实上,这也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必然要求,唯有经过实践与认识的多次反复,才能真正了解其政治理论水平与思想觉悟程度。

党章规定党员有退党自由。同时,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17]。但从对部分地方党组织的调研情况看,除违法违纪被开除出党者外,虽偶有被除名党员,也多是长期失联者,少有党员因思想觉悟落后,或不参加组织生活而被劝退出党。对一般党员而言,当组织纪律不张时,组织生活是难有起色的,应付、敷衍心理在少数基层党组织中一定程度存在。因而,加快建立党员退出机制已经成为提高党建质量亟待解决的难题。

经过近百年的艰苦奋斗,我们党已经成为有着9000多万党员的群众性大党,但党的自身建设经验尚不足,只能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提升党的内涵建设,充实党建内容。当然,创新不是以标题、概念吸引眼球的政治作秀,而应以党章为根本依据,认真学习党内法规与党的基本知识,为创新蓄积能量,厚积而薄发。党员只有对党充分了解,特别是了解自己应尽的义务与享有的权利,才能产生创新的动力。对基层党组织而言,只有从繁琐的表格中解放出来,从传统党建思路的固化模式中解放出来,才能焕发创新活力。

三、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

随着中央对党建工作的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创新成为各级党组织努力的方向,并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出现了许多新的概念与符号,但细究起来,很多创新缺少实质性内容。寻找问题原因,实则是功利党建、政绩工程在作怪。很多尝试还没开始就急于总结,渴望被媒体报道,喜欢博人眼球。因而,制定科学合理的党建质量评价体系,变得日益紧迫起来。而要完成这一任务,需要进行必要的理论与实践准备。

比较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报告中有关党建部分的内容可以发现,前者是“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18],后者则强调“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且“科学化”这一概念没有在报告中出现[19]。如何理解这一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但问题依然严峻,这也就是十九大报告提到的,“党的建设方面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可见,这一变化是中央针对党建现状所做的一个重要战略调整,反映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的建设现状的认识更加清晰,思路更加明确,举措也更有针对性。表现在评价体系上,就是要围绕如何“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而展开。

第一,管党治党的主体只能是中国共产党。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进行自我评价、自我监督,以实现自我革命。这既要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主体作用,又要进行顶层制度设计。考察党建现状,一些地方和部门党建工作还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结果、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看起来热热闹闹,实际效果却不佳,甚至与中心工作“两张皮”。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考核干部要经常化、制度化、全覆盖,既把功夫下在平时,全方位、多渠道了解干部,又注重了解干部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中的表现,既在小事上察德辨才,更在大事上看德识才[20],这为干部考核指明了方向。

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不仅体现在领导干部身上,更体现在每个党员的行动之中。对一般群众而言,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多被看成是一种理所当然的职务行为,而作为党在群众中的象征符号,身边党员的言行举止对群众的影响更大。因而,如何发挥每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展现党的先进性、提高党建质量的基础性工作。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各级党组织根据自身单位与部门的实际情况,把党的建设特别是党员评价体系融入业务工作、日常生活与学习之中,把党的政治主张转化为党员的自觉行动,以党员的先进性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第二,党的建设根本目的还是让人民满意。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不仅是一个自我感知的过程,更需要通过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体现出来。赢得人民群众的政治认同,既是共产党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逻辑必然,也是巩固党执政基础的现实需要。因而,党的建设评价机制,应更多听取人民群众、群团组织的意见。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21]。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就是要让人民满意,增强党对群众的吸引力,使党有能力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能否把党的先进性转化为建设国家、服务社会的积极力量,应是评价基层党建好坏的主要标准,也是能否赢得人民群众政治认同的关键。在此意义上说,党建质量好坏,不能停留于组织了多少活动,各种台账是否完整,而应该考核基层党组织是否“以人民为中心”,党员在工作、生活与学习中是否发挥了表率作用,在利益面前能否遵守党章要求,即“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22]。

第三,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科学的党建评价机制需要把党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结合起来,但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面对形式主义、功利主义的党建秀,面对部分群众的非理性与落后性,如何客观评价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如何客观看待群众评议的结果,都是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早在1943年6月,毛泽东在起草《中共中央关于领导方法的决定》一文中,就提出了“一般和个别相结合”“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等科学的领导方法。其中,他特别强调,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集中起来,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23]。

提高党建质量需要依靠党的群众路线。党的十八大之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随即进行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鉴于党联系群众的纽带是基层党支部,新修改的党章专门增加了第三十四条,强调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24]。可以说,如何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吸引力,是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全面从严治党的着力点,也是提高党建质量的关键点。

四、从严治党与创造精神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一方面强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以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与行动逻辑;另一方面则强调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要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25]。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处理好从严治党与创造精神的关系。

第一,全面从严治党,重在纪律建设。共产党人之所以重视纪律建设,理由很简单,因为共产党要领导无产阶级及劳动人民争取彻底的解放,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没有严明的组织纪律,就无法形成统一的意志并转化为组织的力量。如列宁所言,无产阶级专政是新阶级对更强大的敌人,对资产阶级进行的最奋勇和最无情的战争,资产阶级的反抗,因为自己被推翻而凶猛十倍。无产阶级只有进行坚持不懈、纪律严明、坚韧不拔和意志统一的战争,才能战胜资产阶级。因而,“无产阶级实现无条件的集中和极严格的纪律,是战胜资产阶级的基本条件之一”[26]。

中国革命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事业,没有统一的意志、铁的纪律,就不可能取得甚至是一次战斗的胜利。同时,在一个农民和小资产阶级成分占大多数的国家,如果共产党人没有严格的纪律,就无法防止小资产阶级意识与其他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的侵蚀,就不能巩固自己,团结群众,坚持斗争,战胜强敌[27]。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回顾中国革命、建设与改革的奋斗历程,从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到延安整风运动,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整党运动到新时代的八项规定,纪律建设是把信仰转化为行动的力量,是党团结全体党员、带领全国人民、战胜各种困难的组织保障。面对市场经济与多元社会带来的社会矛盾与意识形态的复杂斗争,纪律建设更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28]。

第二,从严治党要破除心理“恐惧症”。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党内政治生态有了根本好转,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风气正在养成,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同时也应看到,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部分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在消退,党内的暮气与惰性在滋长。一些党员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宁可不干事,也不能担责任。究其原因,一方面与部分党员党性不纯、思想觉悟不高有关;另一方面是一些党员对纪律建设产生了恐惧心理,甚而认为纪律建设约束了个体的创造能力。

对党的纪律怀有敬畏之心是对的,因为党规党纪严于法,但产生恐惧心理是有问题的,实则是对党的基本知识了解不够,对共产主义政党的性质认识不清。根据党章规定,党员入党自愿,个体申请加入党组织的前提,就是遵守党的章程。其中,入党誓词明确写着,个体入党须“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应该说,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是对一个共产党员的最低要求,不能把不违纪作为追求的目标。试想,一个每天都想着纪律边界的党员,其思想境界是不会太高的。因为一个优秀共产党员时刻想着的应该是如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随时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党员只有养成自觉遵守纪律的习惯,才能真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把纪律建设与创造精神结合起来。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全面从严治党并非是要达到人人自危的目的。早在抗日战争时期,刘少奇在修改党章的报告中就强调,“共产党的纪律,是建筑在自觉基础上的,不可以把党的纪律变成机械的纪律,变成限制党员自动性与创造精神的所谓‘纪律’。应该使党员的纪律性与创造精神结合起来”[29]。所谓“创造精神”,就是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勇于创新的主观能动性。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就是要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以达到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目的[30]。

一个高质量的政党也必然是一个有创造力的政党。认为从严治党扼杀了党员的创造活力,是对从严治党的一种误解。对于思想不纯、道德滑坡的党员而言,从严治党必然会改变他们的生活轨迹,他们会因为不能再安于现状而产生抵触情绪。在这种情况下,从严治党扼杀的并不是创造力,而是对党的破坏力。对于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而言,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必然会转化为其自觉行动。同时,当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时,纪律就成为党内选拔任用机制、评奖评优机制的制度保障,在此意义上,严明的纪律对于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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