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 综合施策全力推进殡葬 综合改革工作
2019-01-26
2018年4月,菏泽市被列为山东省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殡葬综合改革工作,火化率显著提升,公益性公墓建设大力推进,散埋乱葬治理成效明显,惠民殡葬政策全面落实,殡葬综合改革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突破。
强化组织领导,全力保障殡葬改革顺利开展。为推进殡葬综合改革工作顺利开展,去年5月初,菏泽市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殡葬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殡葬综合治理的工作方案》《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实施意见》,把殡葬改革工作列入了市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项目。市民政局、文明办等13部门联合印发了《全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对全市近200处棺木纸扎制售点进行清理整治,全市所有医院太平间等非殡仪服务场所全部停止了对外租赁经营,严禁办理殡仪服务。期间,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对全市殡葬综合改革情况进行了两次专项督查,有力推动了工作开展。
落实惠民政策,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为切实减轻群众的殡葬负担,菏泽市从去年10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免除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骨灰盒及公墓安葬等六项基本殡葬费用,所需费用由市、县财政按各负担50%的比例,列入财政预算。2019年,仅市财政就列入殡葬综合改革预算资金5100万元。据测算,这项政策每年可为当事家庭节约丧葬费用约3.2亿元,户均约6000元。同时,为从根本上扭转殡仪馆盈利倾向,对9处殡仪馆进行了改制工作,3处殡仪馆改制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余6处殡仪馆全部实行了政府购买服务,职工工资、养老保险、运营、设备更新维修均由财政兜底。
坚持因地制宜,大力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按照全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今年6月底前,每个县区将建成1-2处县级公益性公墓,基本满足群众殡葬需求。在公益性公墓建设中,菏泽市始终坚持墓园协调、墓穴规范、绿化美化、整体大气、体现尊严的原则,具体建设方式选择上,除了县级公益性公墓以外,对于镇村级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坚持因地制宜、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宜墓则墓、宜堂则堂,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先后召开了两次现场推进会,推广公墓建设先进县区好的经验做法。目前,全市已建成公益性公墓超过600处,建成墓穴超过80000个。
集中攻坚克难,多措并举治理散埋乱葬。去年10月中旬在全市开展了“散埋乱葬集中整治月”活动。活动期间,舆论引导先行,同时跟进督导检查,多措并举加大治理力度。全市累计出动宣传车800台次,悬挂条幅、粉刷标语5000余条,张贴公告1万余张,发放宣传页近20万张。通过电视、网络、微信微博、宣传车、广播喇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县、乡、村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对重点区域内的丧主家庭逐一走访,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工作。各县区抽调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多个督导组,督导散埋乱葬治理情况并及时进行反馈通报。在具体措施方面,一方面推行“树葬”方式,把散埋乱葬治理与绿化美化结合起来。对于主动“落碑降坟”的群众,发放两棵柏树栽植在坟墓原来的位置作为标记,实现了节约土地资源和绿色环保双重效果。另一方面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分类治理散葬坟墓。对愿意迁移且主动将坟墓迁移至公益性墓地安葬的丧主,由乡镇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助;对愿意迁移但没有迁移能力的,由乡镇组织力量集中进行迁移;对不愿迁移的,县乡干部深入群众家中讲政策、做工作,在争取群众同意的基础上,集中对坟墓进行矮平化或绿化处理。据统计,全市通过矮化、绿化、迁移等多种方式共整治重点区域内的散葬墓60000多个,拆除墓碑15800多个,全市散埋乱葬现象得到了极大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