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伤及手术后系统性炎症反应综合征鉴定1例
2019-01-26邵家龙李宜彬
邵家龙,李宜彬
(1.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江苏 宿迁223800;2.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 宿迁 223800)
1 案例
1.1 简要案情
伤者徐某,男,38岁,既往体健。2012年10月21日21时许,被他人用刀刺伤腹部、左臀部及左上肢等处。
1.2 病史摘要
2012年10月21 日22:17:22全身多处外伤入住某县医院。体查:T36.8℃,P 85 次/min,R16 次/min,BP 14.9/9.46 kPa(110/70 mmHg);右上腹及左上腹部可见一长约2 cm弧形伤口,深达腹腔;左侧腹部有一长约1 cm伤口,深达肌层,活动性出血;左侧臀部见长约2 cm伤口,深度约10 cm;左上臂可见二处各长约2 cm、1 cm伤口,肱三头肌肌腱部分断裂,压痛阳性,活动性出血。当日手术记录:探查见大网膜有一直径约4 cm血肿,并活动性出血,腹腔有积血约100mL,将积血吸尽并清除大网膜血肿,断端结扎;探查见左肱三头肌肌腱部分断裂,神经未见损伤,予肌腱缝合。22日08:00无畏寒、发热,无咳嗽咳痰,无胸闷心悸,无恶心呕吐。两肺呼吸音清,未闻及干湿罗音,HR98次/min。23日10:00无发热,无胸闷气喘。两肺呼吸音清,未闻及干湿罗音,HR82次/min,律齐。24日术后第2天 10:00,昨日下午出现高热,最高达40.7℃,偶有气喘,无咳嗽咳痰,无胸闷心悸,无恶心呕吐,HR95次/min。24日16:30,下午出现气喘加重。 R30次/min,呼吸急促,两肺呼吸音清、未闻及干湿罗音,HR 158次/min,律齐。生化检验报告:总胆红素 14.93 μmol/L,直接胆红素10.38μmol/L,总蛋白49.0g/L,白蛋白32.1g/L,球蛋白16.9 g/L,谷丙转氨酶 134U/L,谷草转氨酶 252 U/L,谷氨酰转肽酶 477U/L,肌酐 207.6 μmol/L,尿 素 氮14.42 mmol/L,肌酸激酶 2371 U/L,肌酸酶同工酶 36U/L,血钾 4.3mmol/L。 血常规示:WBC 28.16×109/L。24日18:00 ICU会诊意见:全身多处伤,失血多,现查生化示肝肾功能异常,心肌酶谱升高,HR 160次/min,面罩吸氧SPO292%左右,两肺未闻及干湿罗音,患者出现MODS,比较严重。25日转某省级医院,病历记载:刀刺伤4 d,呼吸困难2 d余;T 38.0 ℃,P110 次/min,R18 次/min,BP17.9/10.4kPa(134/78 mmHg);两侧胸腔积液伴两侧肺不张,左侧臀部肌肉肿胀,内见高密度影,血肿可能。初步诊断:系统性炎症反应综合征,刀刺伤术后。29日呼吸功能明显改善,肝酶有所下降。30日肝酶大致正常,无明显腹部体征,血象较明显改善。11月12日康复出院。
2 讨论
系统性(或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Systemic Inflammatory Response Syndrome,SIRS)是 1991 年美国胸科医师学会/危重病医学会首次提出的概念,也是近年来感染-炎症-危重症的病理生理过程中深入研究后重新提出的新概念。SIRS的机制是感染或非感染因素侵袭机体后,体内产生炎症介质和细胞毒素,如 TNF-a、IL-1、IL-6、IL-8 等激活粒细胞使内皮细胞损伤[1],血小板黏附,进一步释放氧自由基和脂质代谢产物等,并在体内形成“瀑布效应”样连锁反应,引起组织细胞损伤,进而出现多器官功能不全综合征(multiple organ dysfunction syndrome,MODS),严重者引起多器官衰竭(multiple organ failure,MOF)死亡。SIRS的诊断标准是创伤、感染、中毒、缺血与再灌注损伤等多因素引起的一种全身性炎症反应,并具有以下两项或两项以上的体征:(1)T>38.0 ℃或<36.0 ℃;(2)HR>90 次/min;(3)R>20 次/min 或 PaCO2<32 mmHg;(4)白细胞数>12.0×109/L 或<4.0×109/L,或未成熟(杆状核)中性粒细胞比例>10%[2]。本例身体多处锐器创,术前、术中没有明显的休克表现及其他基础疾病,于术后第3天,出现典型的SIRS,并很快发展到MODS。
对于法医学鉴定而言,《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仅对休克、呼吸衰竭、肾功能衰竭等病理生理指标做出规定,没有涉及SIRS。一方面SIRS是一个新的病理生理概念,还没有被广泛认识和接受,其病理生理机制仍未完全揭示,另一方面目前无法在鉴定中对SIRS作出量化评定。因此,外伤引起的SIRS是否应在法医鉴定中评定及如何评定,既缺乏权威部门规定,也没有类似报道参考,是一个新的课题,需要今后进一步研究、探讨。针对本例外伤及手术后出现SIRS并发展到MODS,单纯用休克、呼吸衰竭、肾功能衰竭等条款评定,损伤程度明显降低,显然与危及生命的实情不符,但外伤与手术在SIRS中参与度无法评定,SIRS又是引起MODS、MOF的前置始动过程[3],因此,笔者认为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SIRS暂时还不宜参与损伤程度评定。本例SIRS发展到轻度呼吸衰竭、肾功能失代偿期、轻度肝功能障碍及Ⅰ°挤压综合征等MODS表现,可以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总则中外伤与疾病的关系,对照分则条款并结合外伤直接造成的伤情予以综合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