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干部队伍“三项机制”的制度供给
2019-01-26张利萍
张利萍
(中共海门市委党校,江苏 海门 226100)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了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旗帜鲜明的提出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一、“三项机制”为基层事业保驾护航
2018年5月20日,中央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从加强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发挥考核评价作用、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提升干部能力素质、热情关心关爱干部、凝聚创新创业合力等方面提出一系列要求。江苏省省委主动及时贯彻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继去年10月30日首提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后,今年5月底,正式出台了《江苏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江苏省进一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的办法》《江苏省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构建形成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良性机制。“办法”的出台为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提供江苏特色方案,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提供根本保障方案,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具体行动方案。
“三项机制”功能互补,形成了具有内在逻辑关系的统一体。鼓励激励催生动力,容错纠错提供保障,能上能下标明底线,三者互相衔接、相互配套,坚持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相结合、容错纠错与从严管理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制度周延与操作简便相结合,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科学、互相协调各具特色、较为成熟完备的制度体系。
可以说,“三项机制”不是三个文件的简单叠加,而是一个相互关联、相互补充的整体,贯穿其中的是一种理念、一个导向。这种理念,就是对我们的干部要坚持从严管理与热情爱护的统一,要坚持正面引导与负面约束的统一,要坚持鼓励创新与宽容失误的统一。这种导向,就是九个字:能者上、干者容、庸者下。
二、“微调研”问诊干部心中之惑
调研主要采用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研究讨论、座谈会等形式开展,涵盖普通群众、一般干部和领导干部三个特殊群体。通过普通群众对政府工作、干部作风、办事服务方面的直观感受和中肯意见,进一步摸清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通过一般干部对制度的认识和切身体会,进一步找出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中的不足;通过领导干部对制度引领、制度建设方面的认识与理解,制度执行、制度落实方面的困惑和疑惑,进一步理清下一阶段工作思路和努力方向。调研中深切感受到广大干部对《办法》的高度评价和期待,相关单位对“三项机制”学习贯彻落实的重视和力度。受调研人员普遍认为,“三项机制”抓住了关键要害,具有鲜明的政治导向。
(一)学习不够深入全面,理解准确度不高
从调查情况看,所调研单位组织学习《办法》《方案》的情况参差不齐。《办法》《方案》出台后,很多领导干部提出,虽然单位组织了党委中心组学习或小范围研讨,有的组织了中层以上干部进行学习,有的也将政策在基层干部和普通职工中间进行了宣传,但收效甚微。还是不能很好的理解制度的本质内涵,对激励导向这一核心要义存在认识不深、把握不准的情况;系统性、协调性、特殊性的要求很难在具体实施中落实;不能正确理解运用容错纠错机制,狭义片面的理解“能下”措施。
(二)配套实施环节还有待整合,深度融合性不够
《办法》《方案》出台后,每个单位都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实施配套意见。有的受访群众提出,在制定配套实施意见这一环节上,征求广大干部职工的意见还做得不够充分,这样不利于配套实施政策获得绝大多数干部和职工的支持和理解。另一方面,部门推进“三项机制”的合力不够,“三项机制”“组合拳”威力尚未完全显现。有的单位在制定实施细则过程中还没有将“三项机制”与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紧密结合,甚至就“三项机制”说“三项机制”,与考核工作、干部日常管理融合不够深入,找不到制度与实践的结合点,创造性抓落实的水平还有待提高。
(三)“三个区分”落地还有一定难度,自觉实践性不强
落实“三项机制”的关键是要在具体工作中将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出的“三个区分”的要求落到实处,让基层干部更加心无旁骛地干事业,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但是,“三个区分”具体执行起来,不大容易操作。调研中,一些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反映,海门市和浙江、苏南的某些县市区的村(社区)相比,政策、人力、财力、魄力等都存在很大差异,难以突破土地、资金等问题上的现实瓶颈,想干事干不成事。还有,现实中如何正确区分不同性质的错误,比较困难。失误和错误可能只有一步之遥,它们之间的界限并非那么清晰,还有中间地带。如果没有能够区分开的机制和体制,一些干部还是会担心遭受不公正的待遇,怕遭受打击报复,无法从根本上消除顾虑。
(四)制度建设存在不平衡现象,延伸操作性不广
对鼓励激励很热心,对能上能下有忌惮,容错纠错成为了执行的短板。从“三项机制”整体运行来看,机制运用存在不均衡现象,兑现鼓励激励多,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以及兑现惩处的少,特别是对“能下”存在畏难情绪。很多领导干部提出可量化、可操作、可借鉴的典型案例还是比较少,难以衡量和评价一个案例的真实情况,缺乏对比性和类比性。尤其不想曝光一些有说服力的案例和事实。
(五)制度保障环节不充分,氛围营造上不良
参与调研人员多数表示鼓励激励机制空间不大。对于政府机关来说,各项支出都被纳入统一的财政预算,单位没有支配权,不能制定无法兑现的物质奖励。同时基层单位领导行政级别较低,上下调整都缺乏空间,干部积极性难以调动。提拔任用干部考察周期性比较长是制度保障运用上的一大短板。落实制度的关键还在于严管约束与厚爱激励并重的大环境引导不够,大环境对下的干部不够宽容、缺少包容,有的干部一旦“下去”就很担心“上不来”,心理负担比较重。
(六)督导考核方面差点火候,队伍结构比较分散
《办法》《方案》的出台为激活“三项机制”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开了一个好头。就督导落实环节来看,还缺少具体的量化性的督导考核要点性文件。调研中,勉县组织部门领导同志介绍,勉县县委组织部于2018年印发《勉县2018年度贯彻运用“三项机制”考核办法》文件,督促各级各部门对标找差补齐短板,持续推动贯彻运用“三项机制”走向深入。现阶段我市“三项机制”落实还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考核机构相对分散,职责分工不够细化,缺少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考核队伍,难以形成高效完整的考核体系。
究其原因主要是主观方面认识不够;客观方面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所谓不平衡,一是制度建设不平衡。对鼓励激励很热心,对能上能下有忌惮,容错纠错成为了短板。二是制度执行不平衡。鼓励强激励差、容错强纠错差、能下强能上差。所谓不充分,一是支撑保障不充分。二是工作衔接不充分。三是氛围营造不充分。
三、做到“五个站位”,优化制度供给
(一)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看待
解决认识不深的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思想重视、反复学习、深入思考。学习要做到“顶天立地”。所谓“顶天”,就是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特别是“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论断、来江苏视察讲话。所谓“立地”,就是认真学习《江苏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江苏省进一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的办法》《江苏省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南通市贯彻“三项机制”的相关办法、海门市委《办法》《方案》等文件的精神。在基层干部的心中,最为关心的是相关的政策,相关的措施,相关的规划,能不能得到更好的落实。
(二)站在实事求是的原则上来战略布局
实事求是作为党的思想路线,始终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的精髓和灵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是中国共产党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要求,是我们党的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领导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基础在于搞清楚“实事”。深入了解干部队伍实际、掌握干部动态等实情,真正掌握全面、真实、丰富、生动的第一手资料,真实掌握“三项机制”运用后的客观实际反馈情况,这是进行一切科学决策所必须的也是唯一可靠的前提和基础。坚持实事求是,关键在于“求是”。通过整理汇总获得的数据,深入探求和掌握干部“能上能下”“鼓励激励”“容错纠错”的关键节点,以此作为今后干事创业的基本遵循,按照客观规律办事,不出错,不走弯路。
(三)站在系统化的思维来统筹把握
一是正确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容错纠错办法主要是对各级党委(党组)在新常态下,是否具有为担当者担当的政治智慧与勇气的考验,而不是让担当者以身试法。二是系统看待“三项机制”。鼓励激励、能上能下正反向激励相呼应,他们和容错纠错办法一起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关系,其作用通俗地讲,就是奖勤、罚懒、甩包袱。三是统筹推进考核工作、“三项机制”、高质量发展。我们既要将三者作为相对独立的管理制度来看,又要把他们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环环紧扣、精确运用、系统推进。
(四)站在科学管理的角度来推动落实
“三项机制”既是工作理念,也是重要方法论,只有科学务实地运用于干部工作实践,才能彰显其深层的价值和旺盛生命力。考核工作是“三项机制”的基础工程、前置环节,“三项机制”是考核制度的创新发展,是考核制度运用的改革加强,他们之间紧密对接、相得益彰。在具体实践中,我们要坚持系统思维,通过抓好目标制定、考核管理、兑现运用三个环节,紧盯细节来抓落实运用。充分发挥组织认定的把关作用,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保证实施“三项机制”的正确方向,努力提高考核评价、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等措施的客观性、公正性、准确性,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型、创造性。
(五)站在总结完善的架构上来规范制度
作为一种制度创新、观念更新、方法革新,“三项机制”本质上是推动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法制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探索实践,无可避免的存在着一个基于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的日趋健全、日臻完善、日益成熟的过程,是一项发展中的制度体系。发展过程中会出现种种问题,各种困惑,要紧紧把握干部队伍建设发展内在规律,把握不断变化的基层工作实际,与时俱进的加以改进完善。充分发挥制度的导向作用,加强经验的积累总结和问题的弥补解决,高度重视案例引领,推动本地本部门在严格遵守有关政策制度的前提下,加强创新突破,加强规范完善,使整个制度体系更加系统科学、更加紧密衔接、更具操作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