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匠培育:我国地方工会弘扬工匠精神的创新之道*
2019-01-26胡晓东
胡晓东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北京 100048)
在我国,以工会为主导,相关部门相互配合的组织机制正在孕育着“准工匠”“工匠”“大国工匠”的发展成长,培育工匠的“中国工会模式”正在形成。
一、基于工匠精神的工匠培育
金碚认为工匠精神的发扬需要具有求异的思维,应独特专注,精益求精。[1]而郑大发认为工匠精神是爱岗敬业、精益求精、协作共进、追求卓越。[2]吴晓波从美学角度给以概括认为,“工匠精神,是一次审美的本土化回归”。[3]
2015年5月8日国务院正式印发《中国制造2025》,强调中国的崛起,赶超世界制造强国,重要的路径就是塑造“工匠精神”,以此实现中国制造2025的奋斗目标,这是中国政府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第一个十年的行动纲领。习近平同志指出,要弘扬“工匠精神”,精心打磨每一个零部件,生产优质的产品。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批示指出:各行各业要向获奖组织和个人学习,弘扬工匠精神,勇攀质量高峰。[4]习近平在中国科技大学、山西考察时都提出要弘扬工匠精神。习近平在2015年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上指出: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他同时提出,要培养宏大的高素质劳动者大军。2016政府工作报告中第一次提到“工匠精神”,即鼓励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5]王东明2018年在山东调研时强调“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工会十七大强调要加强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深化新时代工匠学院建设。中办在2017年发文,这是迄今为止关于工会培育工匠的最高规格的文件,要求“加强人才梯队建设,提出实施青年职业能力提升计划,完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作体系,培育众多‘中国工匠’。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作用,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青年质量提升示范岗创建、青年质量控制小组实践等活动”。
培育具有工匠精神的产业工人队伍是我国经济大发展的需要,我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建设具有工匠精神的产业工人队伍。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显著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6]这就要求我国必须建设一支具有工匠精神的产业工人队伍。为此,《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指出,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教育。并要求创新工会工作,改进工会组织体制、活动方式、工作方法、运行机制等,保持和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建设具有工匠精神的产业工人队伍,关键在于提高职工技能。近年来,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该项目工作。全国总工会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起草,以中办、国办名义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2018),以国务院名义印发《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2018);中央组织部重视提升产业工人政治地位、强化产业工人思想引领,加大在产业工人中发展党员力度;国家发改委助推产业工人成长成才、提升产业工人待遇,将技能人才激励计划作为城乡居民增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教育部强化职业教育和培训,参与《职业教育法》(2018)的修订,出台职业教育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助力作用,成立产业工人“网络学习平台”专项工作小组;财政部提供财力保障,落实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现代职业教育提升计划,促进建立社会多元投入机制。
目前,我国职工队伍的技能人才严重短缺,需要弘扬工匠精神,创建以工匠引领的产业工人队伍。人社部统计数据显示,[7]截至2015年底,全国技能劳动者达1.65亿,其中高技能人才4501万人,分别比2004年提高了89%和142%。可以看出,与世界制造强国相比,我国技能人才队伍存在总量不足、结构不平衡、供需矛盾等问题。我国长期以来技能人才的职业发展渠道偏窄、待遇不高,社会上轻技能的观念还没有根本扭转。近年来,我国大力提倡和弘扬工匠精神,而工会培育工匠将成为构建工匠引领的产业工人队伍新模式,这种模式需要三个关键环节,即确定工匠和“准工匠”标准;选拔工匠和“准工匠”;培育工匠和“准工匠”,其中,培育工匠和“准工匠”是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从我国工匠培育的实践情况来看,主要体现出四个主要特点:一是工会主导,二是地区差异,三是梯队培养,四是破除“四唯”。第一,工会主导。国家赋予了工会培育工匠的职责,工匠培育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工会工作职责的履行。第二,地区差异。目前地方各级工会对工匠的培育呈现出各地不同的差异性,每个地区都要寻找自己的特色定位,打造具有文化基因、人文气息、满足需求的产业文化,以形成多样化的产业状态。[8]第三,梯队培养。地方工会根据其所在行政序列的级别将“工匠”分为企业级工匠、乡镇(街道)级工匠、区级工匠、市级工匠、省级工匠以及大国工匠等六级工匠。第四,破除“四唯”。工匠的评选要打破“唯条件、唯资历、唯学历、唯身份”等用人观,建立重技能、重技术、重能力和重素质的新用人观,真正做到有利于一线技能高手和民间技艺精湛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工匠选拔在工匠培育中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
二、工匠培育的理论创新
2015年党的群团工作会议提出,要从大局出发,采取有效措施,展示特色和作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培育工匠精神中的积极作用,工会要服务职工,服务工匠,弘扬工匠精神,培育工匠。从本质上来看,教育职能是中国工会四大主要职能之一,即从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等方面,教育职工,培训职工。在新时代,用“工匠精神”来塑造职工队伍,则是工会的职责所在。工会开展教育职能,主要目标在于团结和带领职工,了解党的大政方针,掌握劳动中需要的技能和本领,明白法律对自身的保护以及职业道德和管理知识,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劳动质量。工会教育的多目标性决定了教育职能履行的多形式,工会教育职能履行的形式主要有:座谈会、师带徒、岗位培训、专题讲座、职工技能学校、职工书屋、创建“学习型组织”、职工技能比赛等,其内容主要涉及: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法制教育、专业技能和管理科学等。从我国工会对“工匠”培养的模式来看,开拓和创新了工会理论。
第一,工会教育理论。工会教育有别于企业人力资源部的员工培训,工会教育更具有对员工从思想到实践的全方位培训,工会教育更具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一是,企业培训多着重于员工的技能培训和管理能力的培训,其目的就是帮助企业赢得利润,抢占市场;工会教育多着重于员工政治站位、思想道德、技能能力等多方面教育。二是,企业培训更多体现的是企业对利润的关怀,而非对人的关心;工会教育考虑的是人的全面发展。三是,企业培训的结果是员工掌握了技能,赢得了利润,员工多为体现自身价值选择“跳槽”追求;工会教育的结果是员工掌握技能后,在为企业赢得利润的同时,增强了对企业的归属感。
第二,工会服务理论。党的十九大提出,我国经济的发展要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显著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9]高质量发展需要广大的技能型人才,需要各行各业的“工匠”。而“工匠”本身作为一名职工,有着成长的需求,知识的需求和技能需求,这些职工的合理需求都需要工会提供满足,也是工会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中国工会十七大提出,工会要竭诚为职工服务,服务的出发点就是职工的合理需求,服务的归宿点就是满足职工的合理需求。在“工匠”或职工对知识和技能的合理需求,工会应该通过多种形式提升职工的知识和技能。
第三,梯队理论。工会教育职能体现在对工匠的选拔管理中,体现在对“未来工匠”的培养中,体现在将“工匠精神”引入职工队伍的建设中。我国工会采取了“传帮带”“成体系”“大教育”的模式,从“工匠”覆盖的范围来看,我国目前形成了两大“工匠”梯队,第一梯队:先选拔一批“工匠”,再让这些“工匠”去影响或带领普通职工成为“新工匠”,让“新工匠”再去影响或带领其他职工成为“工匠”,这样前仆后继,形成“工匠大军”。第二梯队:以地区区划级别为层次的“工匠梯队”,如企业工匠、街道工匠、区级工匠、市级工匠、升级工匠和大国工匠。这些“工匠”成就了大批技能型人才,为我国的生产制造储备大量可用之才。
第四,榜样理论。榜样是具有代表性的先进人物,能够影响和激励人们产生好的效果,好的榜样具有创造力,特别是当榜样包含着自我牺牲成分时更是如此。我国工会对“工匠”的培育首先通过一定的选拔标准评选出不同级别的“工匠”,让这些“工匠”去影响或带领其他职工组成团队,攻坚克难,精益求精,创造精品,在“工匠”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团队成员也得到了长足的进步。
三、我国工匠培育的地方工会实践模式
我国各级地方工会承担着工匠培育的重要职责,因为“工匠”多产生于地方,产生于基层,产生于企业。近年来,地方工会紧紧围绕各地产业发展战略,大力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从工匠培育的模式来看,很多学者提出了研究看法,冯飞提出了五点做法,即国家要弘扬工匠精神;将传统文化与当代的工业文明结合起来;形成尊重技工、工匠的良好社会环境;从制度层面要解决两个发展环境的问题;工匠精神的培育和弘扬要有系统性的设计。[10]徐耀强提出了培养工匠精神的四条路径:形成良好社会氛围、畅通职业培养机制、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建立激励保障制度。[11]从实践来看,从2016年开始逐渐形成的广西模式,使“柳州工匠”“桂林工匠”“梧州工匠”“玉林工匠”等地市级工匠,以及因技艺精湛而在企业或行业中脱颖而出、成为技术带头人的“南网工匠”“柳钢工匠”等企业工匠不断涌现,在产业工人中影响深远;2016年江阴市总工会联合多个部门出台了《江阴市职工科技创新奖励办法》,每年评选职工科技创新成果奖、职工创新合理化建议奖、职工技能比赛奖及优秀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和职工科技创新工作先进单位;2018年浙江宁波的鄞州形成“百千万工程”培育模式;2018年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率先成立工匠联合工会,以促进工匠之间的交流、学习、共同成长。
(一)地方工会培育工匠的特点
通过对工会培育工匠的研究来看,工匠培育呈现出以下特点:
1.目标明确,范围宽泛。从全国地方工会的实践来看,其目标在于选拔在职在岗职工中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技能含量高、绝技绝活特色明显、影响力大的高技能人才。选拔范围不受年龄、学历、职级、性别、技能等级、职称、荣誉基础、工作年限等条件限制。并且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传统工艺为重点培养选树领域,以德才兼备、注重技能、业内公认、突出专长为重点培养选树标准,以基层一线、操作岗位员工为重点培养选树对象。
2.路径多通道,条件明确。多通道的选拔路径包括:单位推荐、行业(协会)推荐、个人自荐。选拔条件体现在:第一,具有工艺专长。在从事的岗位和职业中,拥有一技之长或绝技高招,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在实施工艺、技术等方面拥有不可替代、至关重要的地位。第二,掌握高超技能。所具备的技能技艺在本行业、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在全省乃至全国处于较高水平,同时拥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第三,体现领军作用。善于解决疑难杂症、善于攻坚克难,运用个人技能、技艺带领团队解决实际问题并屡建战功;热心带教徒弟,善于向职工普及知识、传授技艺、传播理念、传承精神,乐于帮助并带动身边的职工共同进步、共同成长。第四,作出突出贡献。以自己的技能活动在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作出突出贡献、取得重要成果。
3.步骤严谨,公开奖励。按照组织推荐、资格审核、群众投票、专家评议、实地现场技能展示(实地考察)、小组审定、社会公示、批准通过。对评选为“工匠”的人选,由当地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和一次性奖金,对符合条件的,分别授予“岗位能手”“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4.选拔提升并举,培养后备。有的地方工会加大对“工匠”的再培养、再锻炼和再提升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和方法,推动所在单位进一步发掘潜力,激发潜能,发挥作用,为其提供各类切磋技艺、交流经验、展示技能、提升素质、培训锻炼和研修深造等培训交流机会,帮助其获得更好、更长足、更全面的发展,为单位和行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还有的工会形成以“工匠”为主的攻关梯队,形成“传帮带”的效果,帮助普通职工进步提升,体现“工匠精神”。
(二)地方工会培育工匠存在的问题
1.工会与“培育工匠”。国家赋予了工会培育工匠的职责,这与工会天然与职工的血脉联系决定的,也是工会教育职能的重要体现。但在培育工匠实践中,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存在职责的交叉与重合,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是否通过“职业技能大赛”的获奖者即可评为“大国工匠”;第二,是否评为“大国工匠”之前需参加“职业技能大赛”;第三,“大国工匠”与“职业技能大赛”是分开进行,还是合并进行。例如,我国很多地方工会规定,在同一时期,一个普通的技术工人可以同时报名参加不同级别工匠的评选。但有的地方工会对于大国工匠的评选采取了一定的限制性条件。
2.企业与“工匠培育”。企业本是工匠培育的承担主体,也是工匠培育的受益者,但在实践中,一些企业却对工匠培育积极性不高,其原因主要有:第一,有的企业不想纳入工会的工匠培育体系,因为企业原本将自己的优秀员工评为“星级员工”,工会要求评为工匠,打乱了企业评优奖先规则。因此,企业积极性不高。第二,企业不愿意推选优秀的人才参选“工匠”评级,因为职工一旦进入工匠序列,则需要按照行政级别纳入晋升机制,周期长,对工匠的激励不足。第三,企业担心“工匠”流失。在实践中,有的企业反映,被评上各级“工匠”的职工,会进入猎头公司的名单,很快,猎头会主动找到“工匠”谈条件,挖墙脚。
3.员工与“工匠培育”。根据“人的欲望成长”理论,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会对获得的奖励、晋升或其它激励因素产生消减,这时企业不得不提出新的激励因素以增强对员工的激励力。在实践中,当职工成长为各级工匠后,需要企业给予数量更多的、程度更深的激励,但企业考虑到成本等方面的因素,无法及时提供给职工激励,长期下去,职工萌生“跳巢”念头,寻求更好的发展。
(三)地方工会培育工匠的建议
工匠的培育除了有国家的支持之外,还需要制度的约束来保证。连辑强调,工匠精神是内在的自觉,需通过外在的制度约束来实现。[12]联系到我国工匠培育的实践来看,我国地方工会应在以下方面加大改进力度。
1.工会与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协同机制。从工匠培育的实践来看,工匠培育需要工会、政府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的齐抓共管。工会负责设立各级工匠的培育机制,而政府的人社部门负责工匠的评选机制,人社部门的职工技能学校负责工匠培养机制。
2.工会构建工匠的“双通道”培育机制。地方各级工会可以设计工匠培育的“双通道”培育机制,即任何一名技能型职工即可以通过行政隶属关系,由企业,街道、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的工匠阶梯晋升,也可以由职工自行申报自己认为合适的工匠等级进行申报。这样,就会打破工匠晋升的行政化限制,势必提高工匠的申报积极性。
3.工会宣传对工匠的全方位激励制度。从现在职工的诉求来看,对工匠的激励不仅仅是薪酬,还包括晋升、培训、福利、住房、企业的关怀,甚至孩子的教育等。因此,地方各级工会在着重构建工匠培育机制的同时,还应加强对工匠全方位激励的宣传,使企业明白对工匠全方位的激励,将对留住员工,激励员工,提高员工工作热情产生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