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创新监管机制 严控工程质量
2019-01-25张瑜洪
近年,重庆市水利工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实际,谋划水利改革发展,加强水利建设质量监管,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质量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与财产安全,增强人民群众在水利建设中的获得感。全市涌现出一批优质水利建设工程,中国水利“大禹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逐年增多;重点水源、防洪保安等水利工程经受住了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的考验,充分发挥作用,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连续4年获得全国水利建设质量考核A级优秀评价,水利建设质量管理取得了良好成效。
建章立制,有章可循
先立规章后有遵循,按章执行不乱作为。根据重庆市水利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职责和监督范围的通知》《重庆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导则》等20余项工作制度,对监督职责及监督范围、监督工作导则、监督档案管理、强制性条文实施、质量结论核备、规范质量评定、检测管理等进行明确。针对新工艺、新材料等及时研制出台地方技术标准,包括《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挤压边墙施工质量评定及质量检测方法》《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检测与评定规程》《重庆市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隧洞微盾构顶管工程》等。
大足区玉滩水库(获鲁班奖)
健全机构,明确职责
自2000年重庆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成立以来,各区(县)质量监督机构逐步组建,目前全市两级水利建设质量监督机构基本形成。中心站为市级质量监督机构,是重庆市水利局直属正处级参公事业单位。全市所辖39个区县中,34个区县设置了专职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渝中区等5个主城区因没有或仅有极少量水利工程,未成立专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其质量监管职能由区农委或农水局相关科室履行。制定出台市、区(县)质量监督职责及监督范围划分相关文件。在130余名质量监督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满足了工程建设质量监管的需要,实现了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全覆盖、监督工作全到位。
创新机制,严格监管
合川区赵家渡堤防(获大禹奖)
中心站累计承担全市1000余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工作,在工作中结合实际,逐步探索形成了“5+2制度”工作模式,确保质量监督工作不留死角。
5项制度:主监制,每个水利工程落实不少于两名主监人员承担日常监督工作;巡监制,由站领导和有关专家组成巡监组,不定期对工程项目开展巡视监督;飞检制,不打招呼不预先通知参建单位,对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及实体质量开展质量检测;专家质量核查制,组织质量专家开展质量核查,系统检查指导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第三方质量检测制,采取回避原则,质量检测单位不得与工程参建单位有利益关联。
巴南区观景口水库微盾构顶管施工现场
老窑溪水库管理房
蓄水后的渝北区观音洞水库
2项机制:一是联合区县机制,即发挥项目所在区县的优势,将项目所在区县质量监督人员纳入项目主监人员,协作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同时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由区县水务局督促整改并验收。二是专家补充机制,主要在两方面进行专家补充,一方面在大型水利工程成立质量监督项目站,聘请有经验的专家驻守工地开展监督工作;另一方面对与交通、房建、市政等其他行业交叉的水利建设项目工程,聘请相关行业专家辅助监督检查。
激励创优,样板引领
颁布《重庆市水利工程优质奖评审办法》,鼓励参建单位积极创优,以优质样板工程引领全市水利建设。积极推荐优质工程评选中国水利优质工程和国家优质工程奖项,近年大足区玉滩水库、合川区赵家渡堤防、黔江区老窑溪水库等工程先后获中国水利“大禹奖”,大足区玉滩水库获“鲁班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成效显著的单位以及文明工地获部级荣誉称号,彭水县凤升水库等5个项目获得水利部“部级文明工地”称号,丰都县梨子坪水库获得“中国水利工程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称号。
黔江区老窖溪水库(获大禹奖)
专项行动,强化意识
精心组织开展水利建设质量提升行动。每年定期开展“汛前质量检查”“质量月活动”,通过排查质量隐患、督促整改落实、通报鞭策落后、行文表彰优秀等方式增强参建单位质量意识,强化质量管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质量管理业务培训,培训内容涵盖质量评定、质量验收、质量检测、质量通病防治以及强制性条文等,进一步提升质量管理业务能力。扎实开展年度质量工作考核,更新修订考核办法,细化明确考核内容以及评分标准;对区(县)开展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印发“一区(县)一单”的问题反馈,督促整改提高。
智慧水利,科技监管
对在建大中型水利工程实施全方位视频在线监控。监管人员可以通过移动电子设备或办公设备对现场施工情况进行监控,对工程参建各方起到了保证质量的震慑作用。建成质量管理信息系统,涵盖质量检测、质量评定验收等业务流程,包含质量体系、质量检测、检测报告、质量问题、质量评定验收、质量统计、质量报表、可视化监控、数据交互等子系统。该系统已建设完成投入试运行,可对实验室检测数据实行在线实时监测,对所覆盖的部分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参建各方和市、区(县)两级质量管理机构实现远程网络可视化监管。
诚信建设,严格监管
夯实水利诚信体系基础,出台《重庆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重庆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评价标准》等制度;开发建设“重庆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2015年7月1日,正式执行《关于将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评价结果应用于招标投标环节的通知》,基本形成了“办法+标准+应用+平台”的诚信体系构架。截至目前,已有690家施工单位通过信用评价,发布相关信用信息万余条,近千个标段应用了信用评价结果。通过信用评价标准的加分引导,吸引了市外大型水利企业进入重庆水利市场,同时激励参建单位积极创先争优。建立不良行为处理制度,严肃查处招标投标环节的违法行为,近年累计记录评价不良行为40余起,行政处罚近200万元,对质量监督、稽察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环节实行闭合监管,通过“一处失信、处处受制”对市场主体进行警示教育,取得明显效果。
谋划未来,全面提升
随着“十三五”规划步入中后期,重庆市水利三年行动计划的全面部署,以及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的落地实施,重庆市水利建设将迎来大规模建设发展,做好水利建设质量监管,确保水利工程质量安全至关重要。重庆市质量监管工作将以确保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为总目标,以重点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监督为主线,以质量专家、区县力量为依托,以诚信体系建设、业务培训为抓手,充分运用质量检测、电子技术等手段,按照“放管服”的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全市水利建设质量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