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挖潜农业节水效能综合施策水价改革
2019-01-25轩玮
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水安全,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用水需求管理,2018年江苏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细化目标任务,创新体制机制,统筹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农业用水效率不断提高,有力促进实现农业现代化和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交上答卷 超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
2018年,全省计划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1500万亩以上,截至目前,按照“四个到位”要求,全省已完成改革面积2188万亩,占年度计划的146%。全省75个涉农县(市、区)全部出台了农业水价核定办法以及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管理办
农田灌区 (缪宜江/摄)
2188万亩
2018年,全省计划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1500万亩以上,截至12月份已完成改革面积2188万亩,占年度计划的146%。
75个涉农县
全省75个涉农县(市、区)全部出台了农业水价核定办法以及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有67个县(市、区)制定出台了农业用水指导价格(水价标准)。
99.4%
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已有99.4%的乡镇水利站明确为县水利局派出机构,87.1%的乡镇水利站明确为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355个
规范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2355个,管理面积4543万亩,占有效灌溉面积的72.5%。法,已有67个县(市、区)制定出台了农业用水指导价格(水价标准)。
沭阳县分解农业用水指标
各地出台水价核定办法
加快配套计量设施。综合考虑经济基础、管护水平以及设备的稳定性和精度等因素,采用流量计、量水槽、电表(以电量折水量)、计时器(以计时折水量)等多种形式,加快供水计量设施建设。全省大中型灌区已建设取用水监测站398个,基本完成建设任务。
加强农业取水许可管理。江苏省水利厅印发了《关于抓紧完成2018年度农业取水许可发证工作的通知》,明确有关要求、时间节点等,督促各地确保年底前完成大型和重点中型灌区取水许可发证工作。全省共发放大中型灌区农业取水许可证 202个。
科学合理制定水价。全省75个涉农县(市、区)全部出台了农业水价核定办法。省级相关部门联合发文,要求以县为单位核定覆盖全县农田的农业用水价格。截至12月底,全省已有67个县(市、区)完成农业用水价格的核定。宜兴市、睢宁县、海安市、丹阳市等地按照全成本核定农业水价。
加强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完善以乡镇水利站为纽带,社会化服务组织、专业化服务公司以及村级水管员队伍为主体的基层水利管理服务网络。全省99.4%的乡镇水利站已明确为县水利局派出机构,87.1%的乡镇水利站已明确为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省规范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2355个,管理面积4543万亩,占有效灌溉面积的72.5%。抓好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示范创建,共申报18家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水稻区以管道灌溉为主,丘陵山区和经济作物以喷灌为主,大力推广高效节水工程。2018年江苏省计划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5万亩。截至10月底,全省已完成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面积47.1万亩,占年度计划任务的105%。常熟市、赣榆区成功创建国家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在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区全面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多措并举 有力有序推进改革
加强组织领导。2018年中共江苏省委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三年内完成改革任务;省委省政府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作为农村改革创新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了《江苏省乡村振兴十项重点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2年)》。定期召开省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细化落实措施。同时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情况列入对地方政府的考核内容。
强化部门协作。省水利、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积极配合,统筹推进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先后联合印发了《江苏省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要点》《关于2017年度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的通报》《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改革工作时间节点,落实改革任务和具体要求。联合召开了两次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会,多次实地开展调研工作。
蓝莓喜获丰收
泰州姜埝溱湖湿地农业生态园节水装置 (缪宜江/摄)
完善奖补机制。省级实行财政资金分配与水价综合改革成效挂钩分配机制,省财政厅与省水利厅将各县2017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价结果、2018年度各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和上半年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资金分配因素,2018年下达省以上奖补资金2.6亿元。鼓励各地多渠道筹集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全省75个涉农县(市、区)全都出台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统筹整合相关涉农涉水项目资金,并细化易于操作的奖补政策,2018年各市县累计落实农业水价奖补资金1.3亿元。
坚持典型引路。坚持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及时总结推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好的经验和做法,着力打造能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典型。2018年以来专门印发了淮安市以及阜宁、如皋、灌云、太仓、丹阳、吴江等地农业水价改革典型经验做法,并组织各地开展交流互动学习,通过示范引导、典型引路,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太仓市双凤水利站
雨花台区板桥河闸管所
宝应县小官庄镇节水示范区 (缪宜江/摄)
红果林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
喷灌
严格督查考核。省级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范畴。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纳入了2018年工作要点分季度督查推进。省政府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纳入2018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考核。省水利厅对各地改革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按照县级自评、市级评审、省级评定的程序,组织对县级2017年改革工作开展绩效评价,全省75个涉农县(市、区)全部达到合格以上等次,其中阜宁等19个县评定为“优秀”等次。2018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价工作也正在有序开展。
任重道远 瞄准目标再出发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涉及面广,各地经济状况、农田水利工程基础以及管护情况存在差异,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力度不同,导致改革进展不平衡。农业水价核定还不到位,虽然省级和各涉农县(市、区)均制定出台了农业水价核定办法,但只有67个县(市、区)按照补偿运行维护成本,出台了县级农业水价指导价。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运行不够规范,部分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在计划用水、水费计收、工程管护等方面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落实困难。
暖棚滴灌
江苏将围绕促进农业节水、保障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两大目标,进一步加强用水定额管理,加快计量设施建设,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建立健全节水奖励、精准补贴办法,大力培育农田水利工程管护组织,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确保完成年度改革任务。
突出水权分配,科学测算成本。进一步修订完善农业灌溉用水定额,在用水总量控制的基础上,逐步将农业水权分解到村、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灌区、灌溉站等用水主体。抓好成本测算和水价核定。督促和指导尚未核定农业用水价格的8个县(市、区)在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的基础上,科学测算农业水价,抓紧出台水价标准。
落实节水奖励资金,加强管护组织建设。督促各地多渠道筹集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进一步明确精准补贴、节水奖励标准,重点对符合条件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专业化服务公司、灌溉用水大户等进行奖补。坚持管护组织规范化、多元化发展,以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为重点,大力发展具备灌排服务职能的专业化灌排服务队伍,确保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区域实现管护组织全覆盖。同时加强对已建管护组织监管,实现良性运行。
抓好改革督促指导。继续加大对各地水价改革开展情况的督促指导,完善机制,建立省、市相关部门与改革实施区域的联系制度。认真组织开展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价工作,确保各地工作有力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