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诉求激发公共性: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内在逻辑*
——基于H 市老旧小区电梯加装案例的调查

2019-01-25周亚越吴凌芳

浙江社会科学 2019年9期
关键词:公共性电梯居民

□ 周亚越 吴凌芳

内容提要 居民是社区治理的主体, 但居民参与社区治理不足问题长期困扰着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居民参与社区治理不足的根本原因是社区公共性的缺失,而社区公共性缺失的根本原因是居民在公共领域的诉求得不到满足。理论分析和实际案例均表明,诉求是激发公共性的内生变量,“诉求激发公共性”是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内在逻辑。政府在公共领域识别居民诉求、社区协调居民诉求、居民组织化参与,这是构建社区公共性、促进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基本路径。

一、问题的提出:社区居民参与不足

自上世纪80年代我国提出“社区”概念以来,学术界关于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研究也层出不穷,许多学者从不同理论视角出发,运用不同的研究方法,对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方式、内容、动机等都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 经中国知网“社区居民参与”主题词检索,截止2019年5月,相关论文高达七千余篇。2017年6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指出,要“健全和完善城乡治理体系”、“不断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增强社区居民参与能力, 提高社区居民议事协商能力。”可见,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均意识到了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重要作用。

然而,从我国实践中看,社区建设、社区治理往往是政府“一腔热血”而居民“一无所知”,政府的“积极性远远高于社区居民”①;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意愿薄弱、总体参与率偏低、参与层次不高、参与效果差, 社区居民对社区治理参与不足的状况一直没有改变②。社区居民参与不足的状况长期存在,困扰着理论界和实务界。

对于居民参与社区治理不足问题, 我国许多学者试图作出解释。 (1)有的学者认为,社区社会资本缺乏导致居民参与不足。 社区治理的发展依赖于社区内丰富的社会资本, 而我国社区社会资本培育还缺乏一定的制度空间和制度供给③,因此“社区社会资本缺失和‘空转’导致”社区居民参与的不足④。(2)有许多学者认为,居民认同感缺失导致居民参与不足。居民认同感缺失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参与文化不成熟⑤, 我国古代强调长幼有序、尊卑有别,注重等级和秩序,在几千年封建传统文化的浸淫之下,人们很难在短期内转变思维定式,“传统的臣民意识和‘私民’意识”阻碍了居民的主动参与⑥。(3)不少学者认为,利益关联不足导致居民参与不足。例如,杨荣认为,“利益是参与的最重要的驱动力”⑦,只有当居民感到社区与自身利益相关,且参与能够有效维护其利益时,居民才会积极参与社区事务。冯敏良认为,缺乏利益关联导致居民参与意愿薄弱、参与率低。 随着社会的发展,生产和生活场所的分离使社区与居民间缺乏直接利益关联,因此居民参与不足⑧。 (4)还有学者认为, 社区居民的公共性不足是导致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不足的根本原因, 主张以需求促进公共性⑨。

基于此,学者们认为,为了增强居民参与的动力,主要对策思路包括:一是要重新建立社区共同体,通过宣传、教育方式以增加认同感,以认同感联结居民和社区;二是要以“理性人”视角,用利益将居民和社区重新联结起来; 三是应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发展社区居民的公共性。 但笔者认为,上述主张并非良策,因为:(1)重新建立社区共同体的主张, 未考虑到居民参与和共同体意识是相互依存的——居民参与导致共同体意识的萌发,反之共同体意识促进居民进一步参与。因此,如果仅希望通过宣传、 教育方式增加认同感和归属感来促进居民参与, 这种单向促进方式的实践成效不佳。 (2)至于利益关联的理性人视角,虽然社区居民为了自身利益会参与社区治理, 但一旦其利益诉求得到满足, 社区居民又会重新回归到参与冷漠的状态。 而且,利益关联的理性人视角,忽视了现代社会是一个“脱域”的社会,人们可以超越空间限制追求自身利益(特别是在互联网条件下,无论是物质生活还是精神生活,人们“脱域”的程度必然会越来越高),人们不再局限于社区这一特定场域,因此,社区居民很多时候不必去参与社区治理。 (3)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来促进公共性的观点,虽然抓住了“公共性”这一核心,但混同了需求和需要两个重要概念。 根据经济学界定,“需求是有支付能力的需要”,没有支付能力就没有需求。 在实践上, 社区许多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不是由居民支付, 或者是居民没有支付能力的, 因而并非“需求”。概而言之,上述几种观点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社区居民参与不足问题。

在H 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 促进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关键因素是居民诉求, 居民诉求激发社区公共性并进而促进居民参与社区治理。 本文意图借助H 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案例调查,论证“诉求激发公共性”这一理论假设,揭示“诉求激发公共性”的内在逻辑,并寻求“诉求激发公共性”的具体路径。

二、研究前提:概念界定与理论依据

公共性(publicity)一词最早来自拉丁文,意指“与人民有关的”。 早期政治学者分析现代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边界时引入公共性这一概念,汉娜·阿伦特在 《人的境况》 一书中明确提出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这一概念。 阿伦特认为,“‘公共’这个词表示两个内在紧密联系但并不完全一致的现象”⑩:第一层含义是公开性,就是确保任何在公共场合出现的东西都可以被他者看到和听到; 第二层含义是共同性, 这个世界是自然以及我们所有的人所共同拥有的。她认为,公共领域的本质特征是政治的自由,主要表现形式是行动和言语。随着概念内涵的演化, 现代意义上的公共领域与阿伦特提出的公共领域已有所不同, 但阿伦特的理论引发了后人对公共领域、公共性的深入研究。哈贝马斯借鉴和发展了阿伦特的思想,他认为,公共领域是,“我们的社会生活的一个领域, 在这个领域中,像公共意见这样的事物能够形成。公共领域原则上向所有公民开放。 ……当他们在非强制的情况下处理普遍利益问题时, 公民作为一个群体来行动;因此,这种行动具有这样的保障,即他们可以自由地集合和组合, 可以自由地表达和公开他们的意见。”⑪在哈贝马斯眼中,当参与公共领域的人们有意愿并且有能力对其所在的共同体自由地表达意见时,公共性便体现出来了。 同时,哈贝马斯赋予公共性批判色彩,他重视舆论,并认为“只有当个人意见通过公众批判变成公共舆论时,公共性才能实现。 ”⑫桑内特从公共空间和人格两个层面论述公共领域,他对公共性的理解是这样的:“‘公共的’ 行为首先是一种和自我及其直接的经历、处境、需求保持一定距离的行动;其次,这种行动涉及到对多元性的体验。 这种定位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 ”⑬罗尔斯同样对公共性理论有重要贡献,他倾向于自然法论,反对功利主义“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就是善” 的原则, 提倡自由和平等,他认为公平和正义中天然存在公共性,这种公共性具有理性色彩。

国内学者李友梅等认为,公共性“是以个人为基础并以超越极端个人主义即利己主义(selfishness)为旨趣。 ”⑭并认为,公共性涉及目的和价值取向、参与者、参与程序和精神四个方面,公共性是特定空间范围内人们的共同利益和价值, 是人们经过平等的对话沟通从私人领域走向公共领域,并依据公开、公正的程序理性地、批判性地参与公共活动、维护公共利益的过程。 田毅鹏认为,公共性概念包括最具核心意义的四个要素: 共有性、公开性、社会有用性以及基于正义和公正的社会理念。⑮高鹏程认为,公共性具有普遍性、不确定性和意识交互性三个特征。⑯高红从两个基本维度看待公共性:一是价值维度,个体超越自我利益维护公共利益,即具备公共精神;二是实体维度,即个体对公共议题进行平等的对话协商, 并对公共问题达成共识。⑰

综合上述国内外学者的观点,笔者认为,公共领域既不是纯粹的私人利益领域, 也不是普遍的国家权利领域, 而是介于私人利益领域与国家权利领域两者之间;公共性既非纯粹的私人性,也非普遍的国家性, 而是介于私人性和国家性两者之间。公共性与公共领域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公共性的运行实质上是众多主体展开公共辩谈、 协商和妥协的过程, 而公共性的运行必然有一个容纳和承载的空间,这个空间就是公共领域。

公共性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 在当代社会发挥着重要的功能。公共性是联结社会群体的纽带,也是人们摆脱狭隘个体意识进入公共领域参与公共生活的根本。“‘公共性’是促成当代“社会团结”的重要机制, 对于抵御市场经济背景下个体工具主义的快速扩张有着实质性意义; 是使个体得以超越狭隘的自我而关注公共生活的立基所在;还是形塑现代国家与民众间良性相倚、 互为监督新格局的重要条件。”⑱以此类推,社区公共性则是联结社区居民的纽带, 表现为社区内部的高凝聚力和居民有效参与、 社区成员较强的社区归属感和共同体意识。社区公共性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公共空间、内生型社团、公共舆论、公共利益、共识规范、集体行动。⑲社区公共性是完善社区多元治理格局的重要基础,如果缺乏社区公共性,政府难以有效动员群众、整合基层力量,社区居委会和社会组织难以发挥协调和支持作用, 居民也会缺乏参与社区事务的意愿和动力, 最终导致社区空间失去活力,社区治理网络涣散。

既然公共性对于社会治理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价值, 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 如何激发公共性? 学界对实现社区公共性的路径研究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国家干预视角,认为社区公共性的构建需要靠政府资源和服务供给。例如,吴业苗在研究新农村建设时发现, 政府供给农村社区服务能够减缓公共性流失、促进公共性成长;江桂英主张以政府行政培育公共性, 但行政的模式需要转型:“培育乡村社区的公共性, 就是要在我国乡村地区建设实质性民主, 其基本解题思路应当是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政模式改革为市场经济下的行政模式。 ”二是社区多元主体(包括政府、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企业、居民等)协同互动,共建社区公共性。例如孔繁斌认为,建构多中心治理的合作机制能够促进公共性的再生产。但笔者认为, 无论是国家干预视角还是社区多元主体协同互动,这两个路径都存在一些缺陷:前者仍是国家中心论,强调从上而下的家长式管理模式,忽视了社区中其他主体,居民意志被代表,这实际上仍然无法改变居民参与不足的现状; 后者虽然强调构建公共性需要社区多元主体平等对话沟通、互动协作, 但是并没有着重考虑如何让居民这一社区治理的主体从私人领域中走出来进入公共领域的问题。

马克思曾说:“把人和社会连接起来的唯一纽带是天然必然性,是需要和私人利益。”马斯洛认为,人的内在需要是其行为的根本动力,人的不同行为是为了满足其不同层次的需要, 包括生理需要、安全需要、交往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其中,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是维持人类生存的最基本需要,与人的生存息息相关。 这就是说,人的需要是“天然的”、“根本的”,是推动人们行动的最强大动力。 有的需要(纯粹的个人需要)可以通过私人活动、个人支付等方式来满足,属于私人领域,不具备公共意义;而有的需要(公共需要)则必须通过不同主体政治参与、 共同支付等方式来满足,即属于公共领域。公共需要的满足必须通过公共表达,这种表达就是诉求,或者说,公共需要必须通过诉求这一形式表达出来。 在社区层面上,这种诉求往往表现得很具体,即具体表现为社区居民对社区内道路、水电管线、绿化、环保、电梯等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的诉求。据此,我们可以假设“诉求激发公共性”,即诉求能够使个人从根本上进入公共领域。

这种诉求源自于社区居民的内在需要, 区别于政府自上而下的政策设计: 政府自上而下的政策设计让社区居民进入公共领域,这是基于“你需要”的思维方式;源于社区居民内在需要的诉求而激发公共性因而使居民进入公共领域, 这才是真正的“我想要”。简言之,诉求是激发公共性的内生变量。

笔者对H 市电梯加装工作的调研,证明了在社区治理中诉求激发公共性这一理论假设的成立。

三、案例研究:H 市老旧小区电梯加装工作

20 世纪80、90年代,H 市与我国其他许多城市一样兴建了大量住宅小区, 当时对总楼层7 层以下的多层住宅一般是没有安装电梯的。 随着居民对生活质量的追求,特别是随着老龄化的加剧,这些住宅小区急需加装电梯。 2017年11月,H 市政府发布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H 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要求经本单元、本幢或本小区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加装电梯协议, 三至七楼业主分别承担加装电梯费用的10%、15%、20%、25%、30%,一楼和二楼业主可以不出资, 具体出资比例也可以居民自行协商。此外,对最终成功安装电梯的四层及以上的单元楼,H 市政府给予一次性20 万元/台的补助资金。

笔者选择H 市三个已成功加装电梯的典型社区(WT 社区、SMC 社区和DSL 社区)进行调查,调查主要采用访谈方式; 访谈对象主要为三个社区的电梯加装工作主要参与人,包括居委会主任、书记或加装电梯的牵头人以及居民代表; 调查重点是了解加装电梯的整个过程中居民的诉求情况和参与状况。

1. 个人诉求:居民参与的原动力

本文案例中的三个社区位于H 市的老城区,三个社区具有以下共同特征:(1) 在地理位置方面,三个社区均处于寸土寸金的繁华闹市,房价昂贵,社区空间狭小。 (2)在人口特质方面,三个社区的居民收入水平、社会地位和文化程度普遍较高,住户平均年龄较大,老年人口数量大、比例高。(3)在公共设施方面,三个社区普遍缺少物业管理,房屋陈旧、道路拥挤,电线、水管、天然气和雨污水管道等基础设施老化,安全隐患多。 (4)在房屋产权方面,三个社区的房屋产权结构多样,既有产权属于机关单位的员工住房和空置房, 又有通过个人交易获得产权的房屋。早在若干年前,上述三个社区就有居民呼吁在小区楼道加装电梯, 希望以小区楼道为单位,自行沟通、协商、处理加装电梯的事宜。 随着时间的推移,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各小区老年人口比例不断增加, 出行越来越成为住在老旧小区高层的中老年住户的大难题,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呼声和诉求也越来越高。

加装电梯的诉求根源于居民的内在需要,特别是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 根据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是两类基本需要,而加装电梯恰恰满足了居民最主要的这两方面需要,特别符合所住楼层较高、且年纪较大住户的诉求。对于这类住户来说,“腿脚不便”、“身体不适”让出行这一最基本的行为都变得异常艰难;同时,老旧小区楼道狭窄、 老年住户单独出行还存在安全隐患。 因此,加装电梯可以满足所住楼层较高、且年纪较大居民最基本的生理和安全需要。 笔者在调研中还发现,有的年龄较轻的、住高楼层的居民也有加装电梯的诉求,有的人是为了出行方便,有的人是为了提升小区档次以便高价出售住房,等等。

在访谈中我们发现, 绝大多数的加装电梯牵头人都是对加装电梯有最迫切诉求的人。 家住WT 社区WL 花园3 幢1 单元7 楼的退休职员杨女士上楼时经常感到头晕、乏力;同时,她在与邻居交谈的过程中发现,同单元3 楼80 多岁的老夫妻也觉得平时上下楼十分不便。 考虑到楼道内还有年纪较大的住户,为方便大家出行,杨女士主动承担起加装电梯牵头人的职责, 她首先取得平时关系较密切的几户邻居的同意, 之后征求楼道内其他业主的意见,出于对楼层较高住户的理解,前期的意见统一比较顺利。类似地,身为加装电梯牵头人的吴先生家住WL 花园7 幢4 单元6 楼,从某银行处长职位退休后, 他便与妻子二人过着简单、清闲的生活,由于家住高层、年龄增长,他发现妻子买菜上楼越来越吃力,出于“疼媳妇儿”的目的,吴先生主动担任牵头人;在征求楼道各户业主意见时,他发现多名住户因身体原因不易上下楼,都有加装电梯的诉求, 于是楼道内居民开始共同参与、商定加装电梯事务。

可见, 无论是加装电梯的牵头人还是其他普通业主, 根源于个人内在需要的诉求是居民参与加装电梯事务的原动力。

2. 居民参与:公共性的实现

为了诉求的满足,社区居民之间相互协商,使居民走出私人领域而进入公共领域。 根据哈贝马斯的观点,所谓公共领域,就是一种介于市民社会中日常生活的私人利益领域与国家权利领域之间的一个领域, 在这一领域中, 个体公民聚集在一起,共同讨论他们所关注的公共事务,形成某种接近于公众舆论的一致意见,从而维护公共福祉。加装电梯,不同居民出于不同动机,有人是为了出行方便安全,有人是为了高价出售住房……,但无论出于什么动机,因为加装电梯事务的公共性特征,最终结果都使居民参与到社区公共事务中——居民们在追求满足个人诉求的过程中, 从各自的家中“走出来”、相互协商,开始进入到公共领域。 这是因为,加装电梯是一件十分复杂的事情,需要居民参与和反复协商:(1)加装电梯的前期意见统一过程需要征询意见,需要沟通;如果有人反对则需要反复协商,相互妥协。(2)加装电梯的出资比例、电梯品牌的选择、 设计方案等细节也要居民协商同意。 (3)加装电梯施工过程中需要居民参与、协商。施工单位需要开挖电梯井,如果发现地下有雨污水管、电线、煤气管道等,必须先迁移管线,在这一过程中,电力、电信和煤气管道等国有基础设施迁移需要等待政府审批, 而雨污水管等单元楼居民自用的基础设施迁移费用分摊也要居民参与协商。 (4)电梯加装完成后,电梯的使用、清理、维修费用分摊比例, 以及电梯内部广告投放的收益如何分配等,也需要居民参与协商。 在这个过程中,有部分居民缺乏契约精神,前后意见不一致,造成电梯加装工作进程的搁置, 那么如何约束和惩罚这种行为……刚进入公共领域, 居民们就遇到了重重困难。 由于缺乏协商自治的经验以及不同居民意见冲突, 几乎所有小区在电梯加装过程中都一度遭到搁置。

然而,在这一过程中,居民的沟通能力和协商能力都得到了一定的提升,公共精神逐步建立。社区居民参与协商,协商一致产生集体行动,公共性得以实现。 加装电梯工作的整个过程将居民们联系在了一起,居民们一起行动,“某幢某单元”已经成为联系楼道居民们的一个标志。 在WT 社区的访谈中,我们发现,居民们向社区租借会议室沟通调解,与电梯公司签订合约等,都是以单元楼道的名义共同行动的,“某幢某单元” 这一名称在无形中让居民们“拧成一股绳”、成为一个集体。 WT 社区某单元楼的居民们在成功加装电梯后相互约定,每年要举行聚会以纪念加装电梯的成功。原有的社区组织因为加装电梯而发挥了新功能,例如,SMC 社区的自管小组“某某睦邻社”长期处理居民的日常公共事务,如楼顶的杂物堆放问题、小区停车制度改革、小区花坛治理等等,在SMC 社区第一台电梯安装完成后,“某某睦邻社” 特地成立了相应的专业小组, 以推进加装电梯完成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在一次又一次的参与协商、集体交往过程中,居民们的沟通、协商能力和处理事务的能力都得到了显著提升, 这又为更好地解决公共问题、参与社区治理提供了基础。 可见,社区居民为了个人自身诉求的满足而采取加装电梯的集体行动,让居民真正从私人领域进入公共领域,实现了公共性。

当然, 居民参与协商也可能会产生另一种结果,那就是协商不成功、不一致,最终电梯不加装。调研发现,在H 市,真正成功加装电梯只是极小部分社区, 大量老旧社区加装电梯工作由于种种原因(例如,同意加装电梯的未达到政策所规定的“双三分之二”,或者加装电梯的费用分摊未能达成协议,或者对政府补助的20 万元费用分配未达成协议,等等),致使协商未成、电梯加装尚未成功。 但是,必须强调指出的是,这也是居民参与的结果,也是一种集体行动,也是公共性实现的表现形式。

总之,上述案例表明,社区居民最初各自的动机和利益诉求都不同,但依托加装电梯工作,居民走出了各自的私人领域,进入公共领域,并围绕加装电梯工作的各种细节,进行沟通、互动、交往、妥协、合作。 在这一过程中,无论最终是否成功加装电梯, 实际上都表明社区居民成功参与了社区治理,社区居民都成功进入了公共领域。

四、路径选择:以社区居民诉求为核心

本文前面的理论分析和加装电梯的案例均已表明, 社区居民的诉求是促使社区居民从私人领域走向公共领域、激发公共性的关键。 因此,激发公共性的基本路径就是以社区居民诉求为核心。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如何识别诉求、协调诉求、满足诉求。在这一过程中,政府、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应当承担各自的责任、履行各自的职责。

1. 政府:诉求的识别

诉求导向的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前提是诉求的识别。居民从私人领域进入公共领域,需要政府识别居民的诉求。 随着我国单位体制的瓦解和房屋产权交易的增加, 社区居民群体日益呈现流动性和异质性的特征, 这也导致社区居民诉求的多样化和复杂化, 政府作为社区多元治理格局中的掌握最多信息资源的主体, 应当承担起诉求识别的职责, 即政府应当从社区居民个体多样化诉求中识别出社区居民在公共领域中的共性诉求。 必须指出,这里的诉求是具有特定含义的:(1)必须是居民对公共需要的诉求, 而不是对纯粹个人需要的诉求,即必须是在公共领域的诉求,而不是在私人领域的诉求。简言之,必须是公共性诉求。(2)必须是居民真实的内在诉求, 而不是政府强加的外在诉求。政府对诉求的识别方式,应该是自下而上的居民真实意见的反馈和汇总。在这一点上,政府应转变以往家长式的思维模式, 改变自上而下“替居民着想”的行为方式,做居民意见的聆听者和接受者。 笔者在对H 市加装电梯工作的调查中发现,H 市下属的不少区政府都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有“规划”,按年度规划甚至下达年度考核指标:在哪几个社区加装多少部电梯,这实质上是政府从外部把诉求强加给社区居民, 显然是一种过度干预。 实际上,人类进入了全球化、后工业化进程之中,当代社会是“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迅速增长的时代”,即使是看似十分简单的加装电梯事务,在不同政策背景下,不同社区、不同楼道、不同居民有着完全不同的诉求和立场,因此,如果政府替民作主、“规划”加装电梯,这既不符合政府职能理论, 也不符合当前社会实际, 是政府力所不应该及、力所不能及的。

在诉求识别的具体路径上,政府,一方面可以开放和完善居民诉求表达的渠道 (特别是可以利用手机等移动互联网技术渠道),鼓励居民主动通过各类渠道与政府沟通;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社区向居民发放问卷, 组织社区工作者会议或开展小组访谈,了解居民的诉求。 此外,政府作为绝大多数信息的最大数据生产者与拥有者,可以运用现有的大数据技术对居民社区生活中的各种数据进行搜集、挖掘、整合和分析,并据此作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参考。 但无论采用何种路径, 让社区居民自由地表达对社区公共事务的意见,政府不压制、不强加、不篡改是基本前提。

政府通过诉求识别, 提供符合居民诉求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社区公共性开始萌芽。尽管居民生活在同一个社区空间, 但是城市楼房的建筑格局一定程度上隔断了居民们的生活空间, 居民们之间职业、受教育程度、年龄等的差异也拉大了居民们的心理距离, 因此绝大多数社区居民缺乏共同的交流和沟通的话题, 并未真正进入到公共空间,此时社区公共空间萎缩,社区公共性缺失。而政府通过精准的诉求识别, 发现居民的公共利益,提供满足居民诉求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实际上为居民们走出私人领域进入公共领域创造了客观条件。一旦社区居民有了共同的话题,公共舆论逐渐生成,此时,社区公共空间开始孕育,公共性由此产生。

2. 社区:诉求的协调

居民因为公共领域的诉求而进入到社区公共空间, 但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治理需要社区工作者的协调。 这一方面是由于居民长期囿于私人领域中,缺乏社区参与的经验,居民社区参与的能力不足、水平低下;另一方面是由于我国几千年长期积淀的文化传统对“公权力”的崇尚和追求,使得人们在处理事务时习惯性地依赖于一个中立的机构进行协调和裁断。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社区工作者长期进行上传下达的行政性工作, 了解各类民生政策的具体内容和操作细节; 社区工作者也常与性格各异的居民打交道, 处理居民生活琐事,因此,他们的沟通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应变能力都非常突出, 社区工作者的引导与协调会使居民诉求表达过程更加顺畅和谐。 笔者在H 市加装电梯工作的调研过程中发现, 凡是成功加装电梯的居住小区, 社区工作者的协调都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社区工作者进行诉求协调的具体路径有:利用社区会议室、社区活动室等空间,为居民提供沟通、 协商的公共平台; 充分发挥信息优势,解答居民对政策的疑问和困惑,帮助制定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规范, 使得居民诉求满足过程更加透明;主持会议,协调解决居民诉求表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冲突。

社区协调居民诉求, 使得公共性不断成长。(1)社区协调能促进居民参与能力提升。我国居民缺乏参与公共事务的丰富经验、参与的能力不足,“群龙无首”的沟通协商过程往往是低质量、低效率的,这容易导致社区公共性发育不良。社区协调居民表达自身诉求, 不仅能促进居民参与社区治理能顺利、有序地进行,还能使得居民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得到提升, 而且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治理的规范也不断完善。 (2)社区协调能防止“差序格局”对公共性的阻碍。 马克斯·韦伯在比较新教与中国儒家文化时指出,中国的“个人关系”影响巨大,“共同行动被卷入到纯粹的个人关系、特别是各种亲戚关系中,被它们所限定。”费孝通把这种以“己”之血缘为中心的现象概括为“差序格局”,而且,这种“差序格局”成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衍生逻辑。 “差序格局”模糊了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差别, 助推牺牲大家成就小家甚至个人的现象发生。 社区协调,社区工作者站在公共利益立场上倾听、满足居民诉求,一定程度上可以防止和克服“差序格局”对公共性的负面影响。可见,社区工作者对居民诉求的引导和协调, 实际上起到了支撑架的作用, 帮助社区公共性更好地发育成长。

3. 居民:参与治理和诉求的满足

社区治理需要居民参与, 居民参与标志着社区公共性的实现。居民是社区的主体,是推进社区建设、促进社区发展,增强社区治理效能最关键的主体,如果居民缺位于社区治理,仅仅依靠政府和社区居委会的努力无法建设更有活力、 更开放包容、更满足居民诉求的现代社区。西方国家并没有像我国社区居委会一类的机构, 社区更多的是居民自治:美国有悠久的居民自治传统,自治形式多样;日本有住区协议会等组织让社区居民参与;欧洲国家也有大量的社会团体和社区组织提供诸如娱乐、体育、文化等社区服务和公益活动,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标志着社区公共性的实现。 社区公共性在社区公共空间中孕育产生, 而社区公共空间又是居民交往、沟通、协商、合作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场所。 由于目前我国居民之间交往比较淡薄、缺乏沟通、协商与合作能力低下,进而导致社区公共空间逐渐衰落、 萎缩, 社区公共性发育不良,进一步使得居民参与不足,形成恶性循环。

居民参与社区治理, 特别需要组织化的参与方式。组织化的参与是指居民依托社区自组织,参与社区各类公共事务的决策、 管理和运作的过程和行为。非组织化的参与既容易造成参与的混乱,又容易导致参与的短效性。而组织化的参与,一方面使得居民作为同一个组织内的个体相互“捆绑”在一起,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增强信任感,构建居民的互动关系网络,“培育出居民的志愿参与精神、 基于居住利益基础上的权利意识以及公共领域的交流和讨论习惯”;另一方面,使居民以同一个声音表达诉求,保证了参与的有效性和长期性。居民通过成立各类社区自组织,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在组织化的参与中集思广益, 制定相应的组织规则和行为规范, 从而达成对社区公共利益的共识, 提升参与的效能和积极性。 H 市SMC社区的许多楼道成立电梯自管小组, 拟定关于电梯使用、管理、维修等方面的公约,使得长效、持久的居民参与得以可能。

居民参与社区治理使得居民诉求得以满足,居民组织化的参与反过来又使得公共性得以更加充分建立。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居民参与更多的是以分散化、个体化的方式,由于缺乏约束机制和集体意识, 很容易致使居民在满足各自的个体诉求后重新回归私人领域, 再度造成公共空间的萎缩和公共性的缺失的恶性循环。 Paul J .DiMaggio 等学者早就指出,正是在组织场域中,不同组织在互动实践中形成了强制、模仿和规范等三种机制,使制度化过程得以成型;类推之,正是在组织化参与中,不同居民也会形成强制、模仿和规范等三种机制,使原子化的个人逐渐“成型”为公共性——共同诉求得以表达、公共舆论得以形成、集体行动得以产生、公共诉求得以满足。 因此可以肯定,组织化参与使居民们从原子化的个体身份转变为受约束、有责任、有群体意识的组织成员身份,群体成员身份本身具有一定程度的公共色彩, 居民在共同参与社区治理的过程中公共精神得到培育,公共意识得到提升, 并为居民参与处理更复杂社区事务,进入更广阔公共空间提供了基础。

注释:

①李海金:《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公共参与——以武汉市W 社区论坛为例》,《中州学刊》2009年第4 期。

②王小章、冯婷: 《城市居民的社区参与意愿——对H市的一项问卷调查分析》,《浙江社会科学》2004年第4 期。

③姜振华:《论构建城市社区社会资本的制度供给》,《理论前沿》2008年第17 期。

④付诚、 王一:《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现实困境及对策》,《社会科学战线》 2014年第11 期。

⑤严志兰、邓伟志:《中国城市社区治理面临的挑战与路径创新探析》,《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4年第15 期。

⑥张宝锋:《城市社区参与动力缺失原因探源》,《河南社会科学》2005年第4 期。

⑦杨荣:《浅论社区建设中的居民参与》,《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2 期。

⑧冯敏良:《“社区参与” 的内生逻辑与现实路径——基于参与—回报理论的分析》,《社会科学辑刊》2014年第1 期。

⑨杨莉:《以需求把居民带回来——促进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路径探析》,《社会科学战线》2018年第9 期。

⑩Hannah Arendt, The Human Condition,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58, P.50.

⑪⑫尤尔根·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等译,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32~33、32 页。

⑬理查德·桑内特:《公共人的衰落》,李继宏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年版,第1 页。

⑭⑱李友梅、肖瑛、黄晓春:《当代中国社会建设的公共性困境及其超越》,《中国社会科学》2012年第4 期。

⑮田毅鹏:《东亚“新公共性”的构建及其限制——以中日两国为中心》,《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年第6 期。

⑯高鹏程:《公共性:概念、模式与特征》,《中国行政管理》2009年第3 期。

⑰高红:《城市基层合作治理视域下的社区公共性重构》,《南京社会科学》2014年第6 期。

⑲胡晓芳:《公共性再生产: 社区共同体困境的消解策略研究》,《南京社会科学》2017年第12 期。

猜你喜欢

公共性电梯居民
虚拟公共空间中的乡土公共性重建
间隙、公共性与能主之人:楠园小记
石器时代的居民
辅导员在大学生思政教育公共性中的角色探究
“禁止摄影”:由观众拍照观察中国博物馆的公共性
被困电梯以后
电梯不吃人
被困电梯,我不怕
乘电梯
高台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