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批次可移式通用灯具国抽不合格
2019-01-22
中国质量监管 2018年12期
抽查范围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对可移式通用灯具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广东等7个省、直辖市89家企业生产的92批次可移式通用灯具产品。
抽查依据
本次抽查依据GB 7000.1-2015《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7000.204-2008《灯具 第2-4部分:特殊要求 可移式通用灯具》、GB/T 17743-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 17625.1-2012《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等标准的要求,对可移式通用灯具产品的结构,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耐热、耐火和耐起痕,限值,谐波电流限值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
抽查发现有10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结构,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耐热、耐火和耐起痕,限值项目。
红榜 本次抽查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企业名单
黑榜 本次抽查部分质量较差的产品及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