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体系
2019-01-22口述美国化学品运输应急中心首席执行官莫迪
口述/美国化学品运输应急中心首席执行官 莫迪
译/吴大明
应急管理是指政府、组织机构和社会团体等通过法制、体制和机制的建立,来开展突发事件预防、响应、处置和恢复等工作,从而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从概念可以看出,应急管理包括了事件发展的全过程。对于美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来说,加强事前监管和事发响应处置是预防事故发生、降低事故伤害和减少损失的重要方式。
2013年4月17日,美国德克萨斯州的韦斯特化肥厂发生重大爆炸火灾事故
每年,全球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存储和使用等过程都会发生大量的生产安全事故,给公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在美国,每年也会发生一定数量的危险化学品相关事故,给美国社会安全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据统计数据显示,近10年以来,仅在油气输送管道生产安全事故方面,美国就发生了6 351起事故,造成143人死亡和64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47亿美元。而一般工业危险化学品事故,仅在2017年的一年里,由易燃可燃性危险液体安全管理不当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多达1 130起,造成2人死亡和直接经济损失691万美元;由腐蚀性危险物质安全管理不当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多达599起,造成4人受伤和直接经济损失157万美元。因此,政府和社会各界一直探索加强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体系的方法,提高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水平,进而减少事故发生和降低后果损失。
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整体上来说,多年来美国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数量是处于低位波动状态的。虽然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数量在逐年大幅上升,但与之相关的生产安全事故却被控制在较为平稳的水平。这是美国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的结果,归根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健全完善、政府应急管理的科学全面,以及社会专业机构和专家的深度参与。
美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重要法律法规
美国政府一直重视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立法和完善工作,制定和颁布了大量与危险化学品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了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首先,对于一般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从保障作业场所员工职业安全健康着手,其主要相关法律为《职业安全健康法》。该法于1970年经美国国会通过并颁布实施,奠定了美国现代职业安全健康发展的法律基础。它是美国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的基本法,对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提出了整体的要求,即企业管理者有责任为其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采取一定的措施降低员工职业安全健康风险。该法律的特点主要有:全面性,即从联邦层面上对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在内的各领域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作出了整体规定;明确性,即明确地指出了职业安全健康的总体目标以及企业管理者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科学性,即该法的制定和实施是基于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利益相关方意见和建议的整合。
其次,对于影响范围更加广泛的危险化学品管理,为了解决其对社会各类活动、生态环境和公众安全健康等影响问题,美国政府于1976年颁布了《有毒物质控制法》。该法内容涵盖了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存储和使用等各个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建立了包括危险化学品报告、记录、跟踪、测试和使用等规定要求的一整套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对各环节危险化学品的规范管理,降低其对环境、经济和社会造成的风险。
再次,对于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存储和使用等重点关键环节,美国政府还颁布了更加专业严格的法律,特别是为了提高油气管道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性,美国政府于2004年颁布了《特别计划改进法》,明确要求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提高油气管道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水平,将其安全可靠地运输到工业企业和公众消费者手中。同时,根据该法,政府成立了管道和危险材料安全管理局(Pipeline and Hazardous Materials Safety Administration,简称PHMSA)。
此外,美国总统签署的相关行政令和总统令等也对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工作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例如,1978年卡特总统签署的《联邦政府遵守污染控制标准》(行政令12088号),对联邦政府各部门遵守环境污染控制等法规要求作出了规定,即联邦政府各部门相关工作的开展不得违背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一定程度上推进了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危险化学品法规在各政府部门层面上的落实。特别是进入本世纪以来,美国政府于2003年颁布了《国土安全第5号总统令》,创建了国家事件管理体系和国家响应框架,从国家安全的角度上对包括危险化学品在内的全社会各领域安全和应急管理提出了整体的框架和要求。
美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政府管理
依据法律规定,美国政府成立了相关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运输、存储和使用等环节进行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与上述法律相对应,在联邦层面上,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的主要部门有劳工部下属的职业安全健康局(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Administration,简称OSHA)、环境保护部(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简 称 EPA)、交通部下属的管道和危险材料安全管理局(PHMSA),以及国土安全部下属的联邦应急管理署(Federal Emergency Management Agency ,简称FEMA)。
美国职业安全健康局(OSHA)的主要职能是制定职业安全健康标准,开展监察执法行动,确保相关法规标准贯彻落实,同时为企业提供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支持。目前,职业安全健康局下设8个司和10个外派区域分局(分局共有56个办事处)。在作业场所危险化学品管控方面,职业安全健康局制定了大量的标准,以保障企业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例如,2017年颁布了《作业场所铍暴露浓度最终规定》,对作业场所的铍浓度暴露标准及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值得一提的是,2012年,职业安全健康局颁布了《危险品通报标准》,使美国危险化学品的标签管理与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保持一致,提供了统一的危险化学品管理和标签标准,提高了对危险化学品分类管理的效率。
美国环境保护部(EPA)是保护美国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的重要部门。在危险化学品管理方面,根据《有毒物质控制法》的规定,环境保护部有权参与规范新旧化学品制造、加工、分销、使用和处置等方面的工作。例如,在化学品销售使用方面,根据《有毒物质控制法》,环境保护部颁布了《化学品数据报告规定》,要求制造商(包括进口商)向环境保护部提供进口或国内的化学品信息。通过对上报信息的分析,环境保护部会评估出这些化学品对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的潜在影响,进而决定是否对其采取管制措施。同时,对于非商业机密信息,环境保护部还会将其披露给公众,让公众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其日常接触的化学品信息。在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方面,作为美国内陆水域石油泄漏响应的主要联邦部门,环境保护部颁布了关于石油泄漏响应的《设施响应计划规定》,要求企业制定和提交石油泄漏响应计划,以应对石油泄漏造成的环境污染等问题。
美国化学品运输应急中心(CHEMTREC)
管道和危险材料安全管理局(PHMSA)是美国监管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的重要部门,通过制定和颁布与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相关的法规政策,以及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来预防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发生。例如,《联邦法典》第49卷第一章中,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安全作出了明确要求;第172.604条款中,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应急响应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作了规定,要求危险化学品运输标签中明确指出应急响应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以便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与其取得联系,进而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联邦应急管理署(FEMA)是美国境内突发事件的主要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联邦层面重特大事件的应急处置协调。从国家事件管理体系和国家响应框架来看,当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灾害事件发生后,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联邦应急管理署会协调指导各州和企业开展相关的应急行动,解决其对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造成的危害等问题。
美国化学品运输应急中心(CHEMTREC)介绍
在美国,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政府应急管理的强化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而社会专业机构和专家的深度参与则是相关政策落实和工作开展的重要保障。其中,作为危险化学品应急的重要机构,美国化学品运输应急中心(CHEMTREC)在化学品运输应急相关工作开展等方面一直承担着重要的角色。1971年,鉴于当时社会各界对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的呼声不断增强,美国化工协会组织成立了化学品运输应急中心,参与危险化学品运输泄漏等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响应工作,并对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和事故预防等提供支持和帮助。一般来说,当与危险化学品相关的灾害和事故发生后,企业负责人、员工或相关合作商会致电化学品运输应急中心,寻求进一步科学处置的指导办法和帮助。基于已有的数据资源和专家,化学品运输应急中心能够快速提供危险化学品专家、应急处置专业人员、毒理专家、医疗和工业卫生专家等智力支持,并综合考虑事故的基本情况选择合理的解决办法,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故危害。
总之,在美国,通过法制和体制的不断完善,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体系也越来越完善,特别是在联邦层面上,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和政府部门的改革创新,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创造了广阔的空间。同时,社会相关力量的参与,推动了政府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落实,并调动了全社会参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积极性,从各个方面促进了社会对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关注,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工作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