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初心使命 共促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
2019-01-21陈浩
陈 浩
*作者系郑州睿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副会长。
为了因应新时期专利代理制度发展的需求,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全面加强专利代理监管工作,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 年4 月制订了《关于加强专利代理监管的工作方案》。方案要求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注重事后监管,从被动监管转向主动监管,从主要利用传统方式监管转向注重运用信息技术手段监管,构建公正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以监管促发展。方案计划用两年的时间,形成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监管体系,有效遏制专利代理违法行为,形成诚信守法、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使专利代理行业进入健康发展的快速发展轨道,促进专利质量提升,增进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显著增强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支撑作用。进入5 月份,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了为期两年的专利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对专利代理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涉及刑事犯罪的,依法移动公安机关。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为了全面落实《关于加强专利代理监管的工作方案》,发布了《专利代理行业行业自律工作方案》,推出一系列措施,建立健全行业的自律与诚信工作体系,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切实加强行业诚信建设,提高行业规范化水平,促进专利代理行业科学有序发展,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作出新贡献。
进入8 月份,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方案及“蓝天”专项行动要求和协会工作方案的要求,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调查并曝光了4 批共192 家无资质专利代理机构名单,并通过协会网站无资质专利代理资质机构查询专栏、微信公众号、全国专利代理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了曝光。
8 月10 日,协会一行又奔赴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审协河南中心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调研活动,征求地方管理机关和审查部门对专利代理行业的意见和建议,协同联动,共同推动专利代理行业的集中治理工作。同时又与河南本地专利代理机构进行座谈,听取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完善服务。
除了协会的上述活动外,各地知识产权管理机关及媒体也纷纷对一些无资质专利代理机构进行了曝光。
上述集中专项整治活动打击和震慑了无资质代理及各种不法代理和不当代理活动,各地为了提升专利质量也纷纷调整了专利资助政策。这些专项治理和整治活动也惩处了一批从事非正常申请和不当竞争的有资质代理机构,产生了很好的正面作用,同时,在行业内产生了不小的震动。比如,有一定数量的正规专利代理机构卷入了非正常专利申请活动,导致地方专利管理机关对正规专利代理机构有了一定的看法,对行业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各地专利资助政策的调整,导致申请量有所下降,给一些有资质机构的生存和经营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此外,一些有资质代理机构对正在开展的治理活动的效果产生质疑。大批的无资质代理机构严重地伤害了有资质专利代理机构的利益,扰乱了专利代理市场秩序,但目前采取的治理措施仅仅是曝光了事,还没有采取强有力措施予以根治。比如,行业协会对违规机构采取的措施仅仅是劝诫、警告和通报批评,力度较弱、作用有限;一些有资质代理机构对协会只处理会员单位而对黑代理缺乏惩治手段的意见比较大。还有,一些地方知识产权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甚至有资质代理机构由于对专利代理的行业历史、专利代理的行业现状、专利代理制度、专利代理的作用和社会责任缺乏正确认识,导致有资质专利代理机构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的不利影响,致使一些长期以来注重信誉和质量、坚守专利代理职业道德与职业修养的代理机构对专利代理行业的前景产生了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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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在20 余年的执业过程中,经历和了解了代理行业的发展和变迁,有一些感受愿意与大家回顾和共享。
第一,我国的专利代理行业的发展是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心支持下起步、在党和政府不同时期各项政策的推动下发展、在国家创新能力提高的环境下壮大、在几代专利代理的前辈和同仁的努力下成长起来的国家创新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知识产权制度健康发展的不可或缺的一环,是国家和企业竞争能力的重要支撑,是有历史、有担当、有情怀的一股力量。
专利代理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阶段:1980—1985 年属于初建阶段,1985—2001 年属于巩固和改革阶段,2001—2008 年是完善和发展阶段,2008—2016 年是多措并举,试验创新的阶段,2017 年至今是以质带量、规范发展的阶段。
我国1978 年开始改革开放,中央领导人审时度势,决定建立专利制度,培养了最初的一批专利代理人,设立了最初的一批专利代理机构。1984 年《专利法》的颁布实施,在国内掀起了不小的“专利热”,产生出一批有影响、有价值的专利权。我国的专利代理机构在1985 年4 月1 日中国专利局正式受理申请之日前已经开始了代理工作,启动了文件撰写、文本翻译和流程工作。在临近正式受理的日期前几个星期,代理人们夜以继日、勤勉工作,为理解和精准表达委托人意图反复研究、探讨、推敲、最后定稿。为了取得一份高质量、能保护的文本,第一代代理人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其敬业精神深受委托人信赖,堪称楷模。
1985—2001 年是我国专利代理制度巩固改革的阶段,为了巩固我国的专利代理制度和规范专利代理人队伍的管理,有关部门先后颁布施行了一批规范、通知、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指导专利代理机构的设立、运行。1991 年,中国专利局又报请国务院批准,正式颁布实施了我国第一部专利代理法规《专利代理条例》,使我国的专利代理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到2000 年前后,我国的专利代理机构已达500 余家,其中绝大多数是由国有企事业单位、各个部委、地方政府组建的。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发展,这些机构的组织形式和性质已不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于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在2000 年根据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部署,发出了经国务院领导小组批准的《专利代理机构脱钩改制的实施意见》,并于2001 年初全面开始了专利代理所的脱钩改制工作。
2001 年的脱钩改制理顺了机构之间的竞争关系,创造了较为公平和合理的竞争环境,使整个专利代理行业基本成为一个能够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我管理、自我经营的行业,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我国专利代理行业的发展夯实了基础。
2001—2008 年是我国专利代理制度的完善和发展阶段。经过脱钩改制,我国的专利代理行业充满了活力,为了适应我国专利代理行业发展的新格局,加强行业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2 年以局长令的方式颁布实施了《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审批办法》,同年底,发布了《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2003年6 月,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了《专利代理管理办法》。这些办法和规则的连续出台,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机构的设立、运行,促进了行业和机构的壮大和发展。到2008 年,我国专利代理机构已发展到700余家。
2008—2016年,我国在知识产权事业上多措并举、开拓创新,专利代理制度日益健全,专利代理行业日益壮大。2008 年我国第三次修改《专利法》,同年,颁布实施了《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这段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了很多意见、办法,激励专利代理行业发展,各地也为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创新发展战略及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出台了很多支持激励政策,专利代理行业迎来了大发展时代。到2016 年底,专利代理行业机构总规模达到1500 余家,执业专利代理人突破14800 人,全行业从业人数达到10 万之众。
2017 年至今,专利代理全行业进入以质带量、规范发展的阶段,机构数量快速增长。国家对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大力支持,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的重视,产生了大量的专利需求。专利代理行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大批无资质代理机构涌入专利代理市场,拉低了专利代理服务的价格,恶化了专利代理机构的经营生存环境,产生了一定数量不以运用和保护为目的的高新专利、职称专利、升学专利、项目专利、评级评优专利等。有些正规机构或者迫于生存压力或者为了不正当的营利目的,也有非正常申请行为。有些正规机构以不正当的方式招揽业务,既损害了同行的利益,也伤害了专利代理行业的声誉,甚至抹黑了专利审查部门的声誉,危害极大。还有一部分人把专利代理当做赚钱手段,完全不顾有关的法律法规,挂证获利或靠作假手段获得专利代理资质,扰乱了专利代理市场的经营秩序。
为此,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在2017 年6 月发布了《关于集中治理专利代理资格证书挂靠行为的通知》,明确了专利代理资格证书挂靠是指本人将持有的专利代理资格证书挂靠到非工作单位名下,以获取报酬或牟取其他利益的行为。
2018 年12 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发改委等38 个部委公布《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下称“《备忘录》”),对重复专利侵权行为、不依法执行行为、专利代理严重违法行为、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挂靠行为、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和提供虚假文件行为等6 种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
2019 年开始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代理行业的违规行为开始了力度空前的惩处活动。3 月26 日,国知局一次性做出了18 份专利代理惩处决定书,对一批违规机构和专利代理师进行了行政处罚。有机构被撤销了代理资质,有机构被暂停承接新的代理业务,有代理师被吊销了专利代理资格证,有机构和代理师被通报批评,在行业内和社会上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打击了违规气焰,规范了代理行为,重塑了行业形象。
俗话讲,“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专利代理行业,虽然规模不大,人数不多,可是在三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国家毫无疑问是倾注了大量的心血、花费了大量精力。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国家出台了不同的法律法规进行引导,对这个行业寄予了厚望。专利代理行业能有今天的规模和发展,还是得益于我们的制度优势。回顾专利代理制度和行业的发展史,我们不难看出,专利代理行业是走着一条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实现发展的道路,这个历程符合任何事物的发展规律。
国家兴,万业兴,行业兴。国家现在走上了一条创新发展之路、注重知识产权保护之路,专利代理行业行业没有理由不发展,我们众多的同行没有理由不对我们的前途充满信心。常言道,“莫为浮云遮望眼,风物长宜放眼量”。虽然眼下出现了一些问题,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国家在想办法解决问题,行业在竭尽全力解决问题,大家需要做的是看清发展的内在规律和社会未来的内在需求,不忘行业及自己入行的真正初心,牢记行业及自己的历史使命和担当,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形势下,机构和个人的未来是光明的。
第二,专利代理机构的发展和专利代理师的培养有其特殊性和内在规律性,需要循序渐进,来不得急躁冒进和揠苗助长。
专利代理的特殊性,首先在于代理师培养的实践性。在当今各种公共教育和公众培训很发达的今天,专利代理师的培养基本上还得靠师傅带徒弟式的口传心授。代理师的培养需要接触创新,理解保护需求,从事大量的撰写、无效、诉讼代理后,从实践中方能领悟成长。
其次,专利代理的特殊性还在于专利代理师培养的漫长性和再学习性。很多人认为,我研究生、博士毕业了,应聘到了代理机构便找到了一份工作,到了代理机构稍加学习便可适应工作、挣高工资了,实则不然。一个理工科毕业生不管是本科、硕士抑或是博士,如果从事专利代理工作,成为一位合格的专利代理师则还需要再经过5 到10 年的漫长的时间,经历大量的法律知识的再学习、文件撰写的实践和训练,以及工程知识、竞争策略和市场贸易等在学校学不到的应用知识的再学习,与其说到代理机构是找到了一份工作,毋宁说是又读了一个硕士和博士。所以,毕业生毕业了到代理机构工作了,但还远远不能胜任工作是很正常的,不能快速挣到高工资也是很正常的,准备入行从事专利代理的人应有这样的思想准备。
再其次,专利代理行业的特殊性还在于其社会责任性。专利代理行业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一般性的经营性行业,只要依法经营即可。一般的经营行业,其产品或服务的正负延伸效应不强,而专利代理的产品是专利权,其影响要延续专利权的整个生命周期。好的专利权可以占领市场,压制竞争对手;劣的专利权公开了发明内容,却得不到保护,占领不了市场,得不偿失。现在学者、专家经常讲专利权是无形资产,可以许可转让,可以占领市场,可以质押贷款,好处多多。可惜,这仅仅是基于一个假设——专利权是高质量的。如果专利代理机构代理或企事业单位自己申请的专利权是低质量的,这种知识产权便不是国家之间竞争的战略性资源和企业之间竞争的核心竞争力,专利权的一切美好均流于空谈。
所以说,专利代理还是一个或者说必须是一个富有社会责任感的职业。对于从业者来讲,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是一个专利代理师的基本素养。专利代理的一切工作必须从遵守法律法规开始,一切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委托人根本利益的行为,最后都会伤害委托人,伤害自己所在的机构,伤害整个行业,最终伤害自己。
从政府和管理部门的角度来说,由于专利代理的作用和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从小的说,专利代理行业的发展和工作成效关乎企业的创新成果能否得到保护;从大处讲,它关乎到创新国家建设的成败。如何促进专利代理行业的发展,已经不是一个行业发展的小事,而是一个国家和社会应该倾注心血重视起来的大事。
第三,专利代理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行业。专利代理的挑战性,首先在于该职业的知识和能力的综合性。专利代理从根本上讲是一个集技术、法律、语言能力于一体的职业。专利的技术发明性,需要从业者有良好的理工科教育背景;专利的法律保护性,需要从业者有很好的知识产权法律及相关法律功底;专利权的市场属性又需要从业者懂得技术走向和市场贸易规则。在提交申请时,需要从业者有很好的文字功底,清楚完整地撰写申请文件;在审查确权阶段,把握好授权条件;在维权保护阶段又能使法官、行政执法人员和社会公众清楚准确地理解专利权的技术方案和保护范围。专利授权的全球新颖性要求及创造性要求,涉外代理的要求,又要求从业者有很好的外语水平,等等。这些综合的工作要求和素质要求,导致专利代理本身是一项挑战性和抗压性极高的职业。其次,专利代理职业的挑战性还在于,该职业所面对的是日新月异,技术门槛日益增高的高速变化的工作,这使得从业人员应该以“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和态度,不辍不怠,韧性面对。
专利代理的挑战性还在于目前的中国专利代理市场的复杂性,受到社会认可、收益较好的多为涉外代理业务,纯粹的国内业务大多存在收费低、低价竞争激烈、从业人员收益低、难以吸引优秀人才入行的发展难题。国外发达国家社会及委托人对专利代理服务难度及价值有很大的认可度,专利代理市场比较规范,竞争比较有序,专利代理行业、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从业者有专注于从事高质量专利代理工作的环境。
专利代理的特殊性和挑战性,给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委托人、行业组织、代理机构及专利代理师均出了一道难题。如何正确认识和定位专利代理行业及职业,专利代理何来何往、何去何从已经不是一个行业、一个机构自身的问题和自身能够解决的问题,而是一个关乎企业竞争、国家发展的问题。
下面是一些不成熟的意见和建议,不足和不当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对于行业组织,除了配合主管部门开展专业代理专项整治工作外,要紧盯专利代理行业、专利代理机构发展的痛点。首先是维权与自律并重,除了内部治理外,要加大对无资质专利代理以及其他对行业的侵害的维权力度,维护本行业的合法权益。其次,专利代理机构的发展需要一支稳定的强有力的队伍,而专利代理人才的培养和队伍的建设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目前代理机构最为心痛和最尴尬的是自己培养的人才由于种种原因或受各种利益的诱惑流失严重、流动频繁。正常的人才流动不应该禁止,但应该建立一种类似转会制收取转会费的有偿流动方式,使着力于培养人才的机构有没有后顾之忧,有动力下大功夫培养人,同时又有利于人才的流动,推动行业的良性发展。
对于社会及各类创新主体而言,应当将专利工作从量到质进行转变,将高质量高价值专利权的取得作为支撑企业的发展、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的核心工作。在代理机构的选择上,要将机构的代理质量、代理能力、品牌影响、行业地位作为选择代理机构的重要指标,吸引优秀代理机构参与企业的创新和保护工作,而不应该将企业物资采购的方式简单引入到专利代理机构的招标选择上。
对于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而言,要遵纪守法,注重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修养,把专利代理当作事业去做。在整个社会大力开展诚信社会、法治社会建设的大环境下,讲究诚信,志在高远,寻求长远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