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意识的辩证运动
——论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自由思想
2019-01-20周莉
周 莉
关键字:自我意识;自由;偏斜运动;排斥运动;定在
“自由”是马克思一生坚持不懈追寻的永恒主题,而《博士论文》是其自由思想的发轫。在这一著作中,马克思比较研究了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观点的不同之处,重新诠释了伊壁鸠鲁的原子运动,赋予原子以自我意识的哲学意义,揭示了伊壁鸠鲁自然哲学中的“抽象的个别的自我意识”的辩证运动,进而阐明了自由的思想。一定意义上来说,《博士论文》是一篇自由宣言,也是马克思的自我意识哲学开始的地方。他从自我意识的觉醒、自我意识的实现、自我意识的内在矛盾,自我意识与定在的合一揭示了自由何以可能和自由何以实现的根源。不过,马克思所理解的自我意识与伊壁鸠鲁有着很大的区别,因为他要阐释的不是纯粹的抽象的意识自由,而是自我意识不断否定自身的“定在中的自由”,并最终与定在在辩证统一的基础上实现的自由。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提出的自我意识辩证运动及其自由思想为日后其自由思想的形成与发展奠定了现实的基调和方向。
一、自我意识的觉醒
在马克思之前的很多哲学家认为,伊壁鸠鲁的原子学说“剽窃”了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前者不同于后者的唯一地方在于:前者在原子运动形式中增补了偏斜运动。马克思却认为这种“增补”是一个伟大的“创举”,正是在比较德谟克利特与伊壁鸠鲁的原子学说的差别中他发现了自由的可能性。
在马克思看来,德谟克利特认为原子只有两种运动形式,即直线运动和相互排斥运动,而伊壁鸠鲁却认为原子有三种运动形式,在前面两种运动形式的基础之上增补了原子的偏斜运动。正是由于偏斜运动才使得德谟克利特与伊壁鸠鲁的思想真正区别开来。虽然直线运动及相互排斥运动是二人都承认的运动形式,但他们对这两种运动形式内涵的理解也不尽相同。在伊壁鸠鲁看来,原子的直线运动、偏斜运动以及排斥运动是辩证联系的三个环节,其中偏斜运动是对直线运动的否定和扬弃,而排斥运动又是对偏斜运动的否定和扬弃。在这种否定和扬弃的过程中,马克思揭示出了自我意识的辩证运动。
马克思认为,伊壁鸠鲁的直线运动严格遵循必然性原则,原子的运动轨迹已经被必然性注定只能垂直下坠,这时的原子根本不具有独立性,只是一个丧失了个性的普遍的原子。所以,原子由于自身的重量在虚空中直线下坠,“正如点在线中被扬弃一样,每一个下落的物体也在它所划出的直线中被扬弃。这与它所特有的质完全没有关系。一个苹果落下时所划出的垂直线和一块铁落下时所划出的一样。因此,每一个物体,就它处在下落运动中来看,不外是一个运动着的点,并且是一个没有独立性的点,一个在某种定在中一一即在它自己所划出的直线中一一丧失了个别性的点。”[1]211因此,“下坠运动是非独立性的运动”。[1]212在下坠运动中原子被判定为被直线所规定了的抽象的点,它们独立个体性的特质被隐藏,湮没于普遍性之中。于是,原子在直线运动中不再拥有质的规定性,丧失了自己的独立性和个别性,不再是原子本身。换言之,原子的直线运动作为内在环节,已经成为限定原子存在的外来规定。在直线这一相对定在的规定下,原子成为一种纯粹物质性的存在,因而处于一种被动的、潜存的状态。由此可见,由于受到直线这一相对定在的规定,原子丧失了独立性、自为性,无法实现自身,并不是自为的存在。马克思意识到,处于直线运动中的原子还不是原子的完成状态,其自身的特质仍然被隐匿,并没有真正实现。“因为它不带有自身的规定性,需要形式性的存在赋予它以规定性,它才能从潜在的状态进入现实状态”。[2]121原子要想实现自身的特质,仅仅具有纯粹物质性的规定是不行的,还需要纯粹形式性的规定对物质性的规定进行否定和扬弃,从而实现原子的自我规定,“即对一切相对性的否定,对与另一定在的任何关系的否定”。[1]212因此,为了实现原子的自我规定,就需要纯粹的形式来否定其纯粹的物质性存在,即对直线运动进行否定。于是,伊壁鸠鲁增补了原子的偏斜运动——即纯粹形式规定。在偏斜运动中,原子脱离了原先既定的轨迹——直线运动,摆脱了外在物质性的规定,从空间抽象的点一跃成为个别性、独立性、自由的自为存在。马克思指出,偏斜运动是伊壁鸠鲁的伟大创举,也是其学说区别于与德谟克利特原子论的地方,它合理地解答了“自由何以可能”:在直线运动中,原子受必然性的支配只是普遍性的原子,而不是个别性、独立性的原子,这时的原子被外在必然性规定和束缚着,毫无自由可言;但是在偏斜运动中,原子偏离了既定的定在(直线运动),这种偏离纯粹是意料之外的、偶然的,其原因不在外部,而在于内部,是原子自身之内自我否定、自我实现、自我规定的冲动。“偏斜运动之所以能意蕴自由的精神就在于原子是由于自身的原因和本质而发生偏斜的”。[3]可见,偏斜运动是原子自我否定、自我实现、自我规定的自因运动,为原子的自由提供了可能。
那么,原子为什么具有自我否定、自我实现、自己规定自己的冲动呢?马克思通过考察发现,偏斜运动“表述了原子真实的灵魂、抽象的个体性概念”。[1]214也就是说,原子是有灵魂、有思想的,它实质上是一种自我意识。于是,偏斜运动对直线运动的否定和扬弃,实质上就是自我意识抽象的观念化运动过程。
具体来说,如果原子都必然遵循直线做下坠式的运动,那么原子之间永远不会发生碰撞和排斥。只有当原子在做偏离直线的偏斜运动时,它们才有可能相互碰撞和排斥。而在和其他原子的碰撞和排斥中,原子才意识到自身是不同于其他原子的存在——自我意识。因此,在直线运动中,原子完全被必然性束缚着,被外部的定在严格决定着,毫无意识和自由,更无法认识自身,只是被动的、潜存的存在,还不具有意识;而在偏斜运动中,原子在和其他原子的相互碰撞和排斥中意识到自身的存在,自我意识开始觉醒,意识到自己是一种自觉的存在。但意识很快察觉到自己被外部定在所规定的不自由状态,意图借助观念化运动达到自由的状态。于是,借助观念化的想象运动,自我意识把外部的定在转化为自己内部的主观表象,这时外部的定在便不再是独立于意识的定在、“前提”或“对象”,而是经过意识的虚构和想象构造出来的主观影像,即意识自身。换言之,借助观念化的想象运动,原来规定着意识的外部定在不再是意识的对象,而将外部的定在观念化的主观表象才是意识的对象。如此一来,意识对外部定在的否定、超越活动实际上就是自我否定、自我超越的活动,这时,意识一方面作为自己的对象存在,另一方面又作为自己的规定者存在,在自我的观念化运动中完成了自身在观念上的抽象的等同,而“抽象的个别性就是抽象的自身等同”。[1]222因此,马克思认为,原子本质上是自我意识,而且是抽象的、个别的自我意识,这也正是伊壁鸠鲁原子学说的真正价值所在。这种自我意识在偏斜和排斥运动中意识到自身的存在及其不自由的状态,迫切渴盼通过自我否定、自我超越来实现自身及其自由。因此,它借助观念化运动对外部定在加以否定,将其归入主观表象领域,而主观表象领域又处于一种绝对自由的状态;由于作为自我意识对外部定在否定的偏斜和排斥运动是偶然发生的,所以作为主观表象形式存在的外部定在自我意识中也是偶然的,并且是一种观念性、抽象性的存在。伊壁鸠鲁还认为,这种观念的存在是可以持续保留的。如此一来,自我意识消除了外部定在的前提性、规定性,而外部定在的偶然性也转变成了观念的偶然性。于是,自我意识变成一种自由自为的存在,自己规定自己。因此,虽然外部定在或外部世界被设定为自我意识的某种“前提”或“对象”,但是它依然能够借助自己的观念化运动进而取消外部世界的定在。于是,“这世界的基础是一个没有前提的东西——无”。[1]39既然这个世界没有了外部定在的限制,那么必然性就不再能决定原子和事物的运动,或然性成了原子运动的常态,从而为自由的存在创造了可能性。综上所述,自由的可能性已经意蕴在自我意识的觉醒及其观念化运动中,自我意识的觉醒及其观念化运动为自由的可能性创造了必要的条件,虽然这种自由的可能性是停留在观念领域的抽象的可能性,但正是这一点是伊壁鸠鲁比德谟克利特伟大的地方,也是马克思推崇伊壁鸠鲁的地方。
二、自我意识的实现
伊壁鸠鲁的偏斜运动虽然为自由的可能性开辟了道路,但是这种自由的可能性只是一种抽象的可能性,只是自我意识自身在观念上的抽象的等同,并不意味着自由已经实现。因此,偏斜运动并没有充分解答“自由何以实现”的问题,排斥运动才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之所在。因此,马克思对原子之间的相互排斥运动表现出了与众不同的偏爱,自由从抽象的可能性转变为现实性的答案就隐匿在原子的排斥运动中。
在马克思看来,原子的直线运动体现了原子的普遍性和必然性,同时也表明原子具有纯粹物质性的规定性;原子的偏斜运动则体现了原子的个体性和偶然性,是对原子直线运动的否定,从而揭示了自由的抽象可能性。在偏斜运动中,原子实现了“原子对于他物的一切关系的否定”,[1]215进而通过否定自身的“纯粹物质性”来获得自身的“形式规定”。在偏斜运动中,原子虽然实现了对自己“纯粹物质性”的否定,获得了“形式规定”,但是这种“形式规定”的获得是以否定“物质性”规定为前提的。换句话来说,这时的原子只有形式规定性而没有物质规定性,原子还不是拥有物质规定和形式规定的统一体,即原子还没有真正被实现。如果把原子的直线运动看作是肯定形式,原子的偏斜运动就是否定形式——对直线运动的否定,那么要想实现对原子“形式规定”的否定,即对抽象的自由的否定,就应该对偏斜运动进行否定,即对直线运动的否定之否定——实质上是肯定,原子才能既具有物质规定性又具有形式规定性,自由才能实现。排斥运动就是对偏斜运动进行否定的运动形式,也是直线运动与偏斜运动的统一和实现。于是,直线运动肯定了原子物质性的存在,“偏斜运动是对直线运动的否定,排斥运动则是否定之否定,是以肯定形式表现出来的否定,三者就形成了一个‘正——反——合'发展的整体”。[4]因此,排斥运动就是一个合题,按照这个合题,原子既具有抽象的物质规定性,又具有纯粹的形式规定性。因此,排斥运动才是解答“自由何以实现”的关键所在。
从自我意识的观念化运动过程来看,抽象的、个别的自我意识把外部定在观念化为相应的主观表象,这时的主观表象失去了原先外部定在的具体内容,只能是自我意识的抽象的想象。于是,作为外部规定性的客观定在变成了主观想象的“定在”,这种“定在”实质上是自我意识在观念上的抽象的自身等同。这样的自我意识是绝对自由的,因为它完全没有外部定在的具体内容的束缚。但是,这种自由摒弃了外部定在的内容,只是形式上的自由,没有实质的内容,因而只能是抽象的自由,绝不是现实的自由。于是,自我意识内部自我否定、自我实现的冲动(即追求自由的冲动)强烈要求把内容与形式统一起来,从抽象的自由发展到现实的自由,排斥运动正是原子这种冲动的表达形式。事实上,处于排斥运动中的原子,“它们只能自己和自己发生关系;或者用空间的形式来表示,它们只能自己和自己相撞”。[1]216于是,原子在与自己的相互碰撞中重新获得了在直线运动中被偏斜运动否定的物质规定性,同时又获得了形式规定性,实现了自身的统一。与此同时,自我意识自我否定、自我实现的冲动在排斥运动中得到了充分表达,渴盼着形式上的自由和内容上的自由的统一,从而为自由从抽象的可能性转变为现实开辟了道路。
三、自我意识的内在矛盾
马克思一开始就注意到,由于原子在运动中没有任何的阻碍,是“某种被思考的、直接的、被想象的东西”,[1]40因此,原子运动是一种绝对的、抽象的、观念性的运动。但是,原子在排斥运动中重新获得自身的物质性规定后,在不断的碰撞中逐渐生成现象世界,实现向外部客观的现象世界的过渡,同时抽象的、个别的自我意识开始演变为客观化的、经验性的个别的自我意识。于是,自我意识的内在矛盾开始显露出来。自我意识的这种内在矛盾凸显了其追求自由的矛盾运动,也是其否定自我、实现自我的内在动力。在观念化运动过程中,自我意识一方面想取消外部定在的限制,获得形式上的精神自由,另一方面又惦记着定在的具体内容,获得现实的自由,这种矛盾主要体现在自我意识追求自由的抗争运动中。在前面的论述中,自我意识把外部定在观念化为相应的主观表象,实现了自身的抽象的等同,在精神领域获得了自由。但是这种自由只是形式上的自由,没有实质的内容,不是现实的自由。自我意识终于认识到这种自由与外部定在隔绝开来,与具体、鲜活的现象世界毫无关联,外部定在相对于自我意识来说依然是异己的、独立的客观存在。表面上看来,自我意识实现了对外部定在的否定和超越,但是这种否定是抽象的、观念上的否定,实质上是对后者的逃离。马克思也看到了这一点,伊壁鸠鲁式的自我意识虽然意识到自身的自由——精神的自由,但是仍然心系着外部定在,时时留意着定在的“内容”。它看到了外部定在的独立性、真实性,承认外部定在的具体的生动的内容,而这些正是它所没有的,自我意识时时刻刻渴求拥有这样的内容。一定意义上来说,自我意识是无法脱离外部定在而存在的,它时时刻刻要与外部定在打交道。外部定在是独立于自我意识之外的客观存在,自我意识虽然借助观念化运动在主观领域消解了外部定在这个前提,但是却无法取消外部定在的客观存在,外部定在依然在客观领域规定着自我意识。于是,自我意识面临着这样的矛盾困境:一方面,它渴求着通过观念化运动去消解外部定在而获得的自由,虽然这种自由是纯粹抽象的自由;另一方面,它对这种抽象的自由感到不满足,本能地谋求现实的有实质内容的自由,这种本能又把它拉向了外部定在,寻求和外部定在的统一。由此可见,自我意识的内在矛盾实质上是自我意识与外部定在之间矛盾的表现形式。
于是,在这种内在矛盾的驱使下,自我意识从抽象的、个别的状态走向经验的、个别的状态,与此相应,原子从本质的世界走向现象的世界。自我意识的内在矛盾从其与外部定在之间的矛盾外化为原子概念中的矛盾,即本原的原子与元素的原子之间的矛盾。“在这种从本质世界到现象界的过渡里,原子概念中的矛盾显然达到自己的最尖锐的实现。因为原子按照它的概念是自然界的绝对的、本质的形式。这个绝对的形式现在降低为现象世界的绝对的物质、无定形的基质了。”[1]228由此看来,首先,作为本原的原子具有“本质的形式”,现象世界的事物不断生成变化,但原子永远不变,它是一个自由的存在,虽然这种自由只是抽象的形式的自由,但是它可以借助观念化运动取消外部定在这个前提,自己规定自己;其次,作为元素的原子是万物生成的物质基础,与其他原子一起生成现象世界的事物,如此一来,原子受到其他原子以及事物的作用,不再是自由的存在;最后,自我意识为了实现真正的自由,不得不返回到定在中,寻求定在的可感性与现实性,但是这样做的结果导致它无法自我克服、自我否定,外部定在又成为了独立于它之外的客观前提。于是,自我意识的内在矛盾在排斥运动中不仅没有得到合理的解答,反而更加突出和尖锐。
四、自我意识与定在的合一
综上所述,伊壁鸠鲁的排斥运动无法解决自我意识的内在矛盾。正是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与伊壁鸠鲁出现了思想上的分歧。马克思认为,真正的自由不是要摆脱外部定在的规定,而是要回到定在中,在与定在的合一中实现“定在中的自由”。
于是,马克思一改伊壁鸠鲁哲学消极颓废的气质,采取了积极主动的态度,把自由置于自我意识与定在的相互关系中去考察。由于原子在直线运动中只能做下坠运动,无法与其他原子发生碰撞与排斥,所以它是孤立的点;而在偏斜运动中,原子与其他原子不断地发生碰撞与排斥,它处于与其他原子的相互关系之中。所以,原子要真正实现自己,就不能是一个孤立无援的个体,必须与其他原子或外部定在相互关联着。可见,“原子之间的关系是使原子概念成立的必要条件,也就是使自我意识成为自在自为的必要条件。”[5]因为,“只有在与其他的自我意识的关系中,自我意识本身才能成为自为自在的,即真正摆脱了存在和自然地束缚以及自身的无所依凭的自由状态”。[5]所以,自由必须在自我意识与定在的相互关系中去考察才能得到实现。伊壁鸠鲁没有看到自我意识与定在的这种相互关系,而是把定在理解为自我意识抽象的自身等同,以至于把自由与定在相互对立起来,认为自由只是一种抽象的形式上的自由,因此找不到通往自由的真正道路,最后只能退守自我意识的宁静这一块小天地。而马克思不仅看到了自我意识与定在的相互关系,而且积极探求自我意识与定在的合一,这种合一是在克服二者对立的基础上的合一。所以,马克思认为自由并不是脱离了定在的自由,而是定在中的自由。
此外,马克思认为自我意识与定在的合一完美地体现在哲学与世界的关系中也就是世界的哲学化和哲学的世界化。马克思认为,与哲学相对立的现象世界是一个不合理、不自由的世界,而作为人的精神存在的哲学是自由的,它是世界的“应然图景”。哲学不能只远远地注视着外部的现象世界,而应该能动地进入现象世界,烙上自己的印记,把应然的世界变成现实的世界。在这个过程中,自由从抽象的可能性实现为现实性。与此同时,哲学不仅改造着外部世界,也在不断地融入到外部的现实世界。在与外部世界结合的过程中,哲学也不停地改造自己,从原先抽象的理论中挣脱出来,实现了与外部现实世界的合一。于是,自我意识一方面扬弃了和它对立的外部世界,另一方面也扬弃了和外部世界对立的自己,从而完成了双重否定,获得了真正意义上的自由。
“‘自由'是马克思一生所追求和奋斗的永恒主题”,[6]“马克思就是为自由而生、为自由而战和为自由而逝的。”[6]青年时期的马克思,热心于追求现实的人的自我意识自由。为了实现这一理想,他最初追随青年黑格尔派从事“自我意识”哲学研究,尤其看重自我意识的觉醒,以期实现精神的绝对自由。此时的马克思依然深受黑格尔和青年黑格尔学派的影响,对自我意识的研究还在不断的探求中,因此在这一时期的自由思想也处于一个比较开放的状态。在《博士论文》中,马克思实质上是借伊壁鸠鲁之口表达了自己对自由的看法和认识。一方面,二人有着共同的哲学理想,到哲学——人的自我意识中去寻找精神的自由,以期实现自我意识的觉醒;另一方面,随着原子偏斜运动和排斥运动学说的进一步考察,二人出现了思想上的分歧,伊壁鸠鲁的自由是一种消极的抽象的精神自由,马克思的自由是积极的现实的自由,是自我意识与定在合一的“定在中的自由”。马克思虽然强调了自我意识与定在的合一,但这时的他对于定在的具体内容仍然缺乏全面的、深刻的认识和体会,一定程度上缺乏现实的基础作支撑。所以,马克思一定程度上摆脱了伊壁鸠鲁式的追求内心安宁、抽象的、脱离定在的精神自由,把自由与社会现实和实践统一起来,从而为自由设定了浓厚的现实基调。马克思在这一时期的自由思想,一定程度上奠定了其整个自由思想的生长根基和路径,这一点在马克思后来的追寻和实践中逐步得到了完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