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江南金花银嬗变与周忱改革的交互关系
2019-07-19刘德增
刘德增
明代江南金花银的出现是货币白银化发展的产物。明代的货币白银化研究,是明代经济史研究中一个重要方面,以傅衣凌、梁方仲、全汉升为代表的老一辈历史学者,系统研究了明代白银货币化的进程、银矿、对明代社会变迁的作用、海外白银流入等方面的问题。现代学者中,万明以“白银货币化”与明代的社会变迁为主题发表了系列文章;赵轶峰对明代货币白银化转变过程、白银的称量货币形态及其社会背景进行了梳理,他近年提出的“帝制农商社会”说中对于明清时期经济结构、商业与帝制体系关系的论证也涉及货币白银化方面的内容;邱永志针对明前期的禁钱政策、明代银钱并行的双轨制等问题进行了系列研究。另外,陈春声、刘志伟、刘光临等学者就白银在中国长时段的考察、海外白银流入对中国经济的改变、海外白银对明代社会的作用程度及其利弊都进行了分析;“加州学派”对于中国的经济体制、江南经济的发展、白银发展也发表了观点,其中以彭慕兰、王国斌、黄宗智以及中国学者李伯重为代表;陈春声、刘志伟、赵毅、丁亮、黄阿明、胡克诚、赵志浩、黄壮钊等学者针对明代中央与地方财政赋税革新的问题,也进行了研究。
货币白银化是明代一个重大的具有历史性意义的社会变化,其历史性意义在于明之前各个朝代从未将白银列入法定货币的序列,明代成为白银作为货币的底定时期。明代的白银货币一直是“称量货币”的形态,并没有形成像铜钱一样的铸币,这就使得政府对于经济的管控偏弱,故货币白银化使得市场因素(而不是政府的管制)被放大,又因为正统元年之后明政府的赋税征收、民间的商业交易愈发用银来结算,以及隆庆之后海外白银的大量输入,诸多因素使得明代白银经济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明代金花银的起源与发展与货币白银化的历史进程息息相关。
一、货币白银化、“北俸南支”与江南的金花银
江南金花银的发展是在明朝货币白银化的大背景下进行的,直接诱因是为了解决在京武官的“北俸南支”问题。明代的货币白银化是一个渐次发展的过程,从国家层面来看,大致分为四个阶段:洪武时期,政府严禁金银流通,官方钞钱并用;永乐至宣德时期,依然禁行金银,但钞法壅塞不行;正统至天顺时期,是驰禁白银,朝野皆用的发展阶段;成弘以后是明代的“白银时代”。货币白银化的发展脉络是循序进行的,体现在政府对“严禁金银”惩罚力度的不断放宽上:朱元璋自始至终都是严禁民间金银贸易的,违者要严惩,“明初,沿元之旧,钱法不通而用钞,又禁民间以银交易,宜若不便于民”[1]1877、“禁民间不得以金银物货交易,违者罪之;以金银易钞者听”[2]1962、“(洪武)三十年,更申交易用金银之禁”[2]1962。成祖时取消死刑,让犯者论罪戍边,“永乐二年,诏犯者免死,徙家戍兴州”[2]1963。成祖甚至因情宽免过犯禁的民众,“江夏民父死,以银营葬具,当戍边。帝以其迫于治葬,非玩法,特宥之”[2]1963。明仁宗时禁止民间金银交易依据不变,但处罚又轻一些,“金银布帛交易者,亦暂禁止”“令犯笞杖输钞”[2]1964。宣德时期免去了“笞杖”,只罚钞,“凡以金银交易及匿货者罚钞”[2]1964。对犯禁使用白银者处罚力度的逐渐减弱,也显示了民间白银使用已经成为一种仅靠政令无法遏制的潮流。“钱钞不行”的原因与朱元璋建国伊始的制度设定有关。明初颁布法令,“禁民间不得以金银物货交易,违者罪之;以金银易钞者听”[2]1962。该法令表明,明政府严禁民间交易的金银使用,违反的要处以重罪,但允许民众用金银来换取大明宝钞。这就是说政府发行的货币“宝钞”并没有准备金,也没有双向兑换机制,这是违反经济规律的“攫民之利”做法。民众自然不会信任大明宝钞的信用,纸钞当时贬值严重,宣德时期,户部上奏指出“民间交易,惟用金银,钱钞不行”[2]1964。货币的使用是商业进步的表现,货币作为通货媒介,免去了“以物易物”的繁琐,极大地降低了交易成本。在国家发行货币“大明宝钞”不被信任的情况下,作为通货媒介的替代,明代社会中白银的作用日益凸显了出来。金花银在货币白银化趋势越来越强的情况下就“应运而生”了。
金花银出现的直接原因是为了解决明中央政府在京武官的“北俸南支”问题,即在北京的武官的俸禄要持“俸贴”到南京领取。这种异地兑现官俸有着明显的弊端:官员的俸禄凭俸贴兑出,但因为路途遥远有的官员不愿千里迢迢去兑换粮食,所以有人会就地折银,遇到米价便宜的时候,京官拿到手的俸禄就会大打折扣,“米贱时,俸贴七八石,仅易银一两”[3]4214。也会有官员请人代为南京关支,取得俸禄后再返回北京,但代关的人也会消耗成本,最终得到的俸禄可能比就地折银更少,“低价贱卖,所卖之物,就彼醉酒流荡,狼藉费用,及回北京散还各官,十分之中仅得一二”[4]421。所以“北俸南支”问题的存在,无形中增加了在京官员的生活成本,损害了他们的切身利益。“北俸南支”局面的造成与明永乐迁都有关。明成祖迁都北京,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出于军事战略的考虑,即打击北元政权、巩固边疆,并没有考虑迁都后粮钱运输的问题。明成祖迁都之前,南京是政治、经济、军事中心,北京仅是边疆重镇,在经济保障上“由南方尤其是江南地区负责供给首都南京的皇室及文武百官,而由北方诸省负责供给北边的军队”[5]36。迁都之后,北京成为新的政治、军事中心,南京作为“南直隶”是一个备用的都城,同时保持经济中心的地位。所以,明成祖的迁都客观上导致了整个国家的经济、政治、军事中心发生了分离。但这种分离并没有改变上文提到的南北基本的供养格局,这样就同时增加了南北双方的赋税负担,“南方的纳税者增加了运粮北上的负担,而北方的百姓除了负责北边军饷外,还需另外负责北京的开销”[5]36。在君主胸中,比起隐性的经济效益,自然更倾向于政权的巩固、边疆的稳定。俸禄的关支不便刺激了明中央政府的官员寻求解决财政体制变化带来问题的办法。官员对于切身利益问题的解决诉求,成为“金花银”出现的直接推动力。
金花银收缴到京城之后,并没有完全用来支付官员的俸禄,其中很大一部分进了“内承运库”,即皇家的私家银库,变成了皇室的私有财产,而没有进入“太仓”,即外库。《明会典》记载“内府库。库所掌最大者金花银,即国初所折粮者,俱解南京,供武臣俸禄,而各边或有缓急,间亦取足其中。正统元年始自南京改解内库,岁以百万为额,嗣后除折放武俸之外,皆为御用”[6]220。唐文基认为,支给武官的俸禄这一百万两金花银中只有十几万,后来干脆全部纳入皇帝的私库,另于正统七年设太仓库收纳米麦,国家财政结构发生改变,“由户部一元化统管的田赋收支变为二元化”[7]140。据苏新红考证,内库与外库功能从明洪武初到明正统、成化时期发生了如下变化:“内库逐步从负责国家财政收支的‘公'的角色演化成以皇帝为核心的皇室私人财产收存机构;而太仓库则从一个寄存、收贮国家财政盈余的机构逐步演变成负责国家北边军饷、京师开支及国家赈济等重要财政开支的中央核心财政机构”[8]44。也就是说,皇室内库的标签越来越明显,金花银的皇室私化也越来越严重,上文提到运抵京城的金花银,“岁以百万为额,嗣后除折放武俸之外,皆为御用”[6]220,成为皇家的重要财源。
二、金花银:“古今农政中更制之大端”
目前学界普遍认为明代金花银出现时间为正统元年。依据的史料是《明英宗实录》卷二十一正统元年八月庚辰条与《明史·食货志》的记载,二者内容是一致的,即周铨、赵新、黄福等大臣上奏请求将地方税收折纳“布帛白金”运京,户部尚书胡濙援引祖例说服英宗同意折银一事:
《明英宗实录》“庚辰……先是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周铨,奏行在各卫官员俸粮,在南京者,差官支给,本为便利……少保兼户部尚书黄福,亦有是请。至是行在户部复申前议。上曰,祖宗尝行之否?尚书胡濙等对曰,太祖皇帝尝行于陕西……遂从所请。每米麦一石,折银二钱五分。远近称便。”[9]
《明史·食货志》“至正统元年,副都御史周铨言……折收布绢、白金,解京充俸。江西巡抚赵新亦以为言,户部尚书黄福复条以请。帝以问行在户部尚书胡濙,濙对以太祖尝折纳税粮于陕西。……共四百余万石……谓之金花银。其后概行于天下。”[10]1895
两则史料对比,内容基本一致,也都给出了最初的官方定的金花银折米的比价是1:4,《明英宗实录》描写了基本的君臣讨论过程,而《食货志》更加扩展了,并指出此次折银是“金花银”“其后概行于天下”。如果仅从这两则史料来看,金花银此时是明确出现了。唐文基、黄阿明持此观点[7]138[11]104,赵轶峰亦指出“由明初的这种实物财政体制到明末山崩地坼般的财政危机经过了两个关键性的转折。第一个转折点是正统元年(公元1436年)开始的金花银之征”[12]56。万明对此有不同意见:她认为“从性质上说,银在当时不是专门的折纳对象,改革也不是单纯以银两为征收目标的”“就此而言,金花银的说法,当时是根本不存在的”[13]126。王昌依据《明英宗实录》卷二十三正统元年十月癸亥条①明英宗实录·卷23·正统元年十月癸亥条:“上曰明年体粮如前议,遣官浙江等处折收银解京。计可支一年即给散。然此皆一时权宜,不为常例。”,对万明的观点加以分析,指出其合理之处,“金花银”这三个字的出现确实不在正统元年②明武宗实录·卷155·正德十二年十一月条,第一次出现“金花银”三字。,但他同时也指出一个制度的发展需要经历一个过程[14]12。
笔者认为,以正统元年作为金花银出现的时间并不为过,但仅仅依据上述群臣说服英宗同意折银的记载,论据显得单一,必须结合其他史料进行综合分析。明代学者王圻在其编著的《续文献通考》中对金花银的发展过程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并且他将周忱改革、群臣献策放在一起进行了阐述:
《续文献通考·卷二·田赋考》“先是……江南巡抚周忱,请减重额官田极贫下户,两税准折金花银,每两当米四石,解京充俸。至是副都御史周铨……请于南畿、浙江、江西、湖广不通舟楫地,折收布、绢、白金解京充俸。江西巡抚赵新亦以为言,户部尚书黄福复条以请。帝以问行在户部尚书胡濙,濙对以太祖尝折纳税粮于陜西浙江,民以为便。遂仿其制,米麦一石折银二钱五分,南畿、浙江、江西、湖广、福建、广东、广西,米麦共四百余万石折银百万余两入内承运库谓之金花银。”[15]110
“自正统初以金花银入内库而折征之例定,自是遂以银为正赋矣。唐德宗作两税而以钱代输,明英宗折金花而以银充赋,皆古今农政中更制之大端也。”[15]112
王圻生于嘉靖九年,距正统元年不过九十五年,他认为明英宗的折银输纳是可以媲美唐代“两税法”的历史性的事件,同时也可以看出时人对于白银使用的认同度很高。在上述史料中王圻两次提到“金花银”,一是周忱“准折金花银”,二是“谓之金花银”。“谓之金花银”意思很明确,即是正式命名为金花银,“准折金花银”是明英宗对于周忱请示折纳一事的批复,是客观记录,而谓之金花银是王圻对于此事的总结,说明直到“折银百万余两入内承运库”后,金花银才产生了。所以,王圻认为周忱巡抚江南时提出的折纳白银是前置背景,正统元年众臣的上奏建议才是金花银最后确定的原因。并且认为正统初年的金花银输纳,标志着明代以白银为正赋的开始,是历史上重大农政改制举措。笔者认为判断标志时间的标准,是该时间前后社会情况的变化程度。正统元年之前,赋税征收主要是米、麦、钱、钞、绢、朱砂、水银等国家法定货币和实用物品等,正统之后白银被大量用于国家赋税的折纳,白银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程度不断扩大,《明史·食货志》记载:“英宗即位,收赋有米麦折银之令,遂减诸纳钞者,而以米银钱当钞,驰用银之禁。朝野率皆用银”[2]1964。正统元年是明代货币白银化发展的关键之年,“米麦折银之令”,即是指的上文的周铨、赵新、黄福、胡濙等人说服英宗同意折银一事,此后出现了“朝野率皆用银”的局面。笔者亦同意万明指出当时银、布帛等都是折纳对象,但从影响上来说,正统元年折银推动了明代从中央到民间的货币白银化发展,此后白银作为折纳主要手段的媒介作用愈发地凸显。
综上,笔者认为正统元年是金花银出现的标志时间。江南是重要的金花银供给之地,江南众多的官员为了适应当地情况,为更有效率地征收金花银和其他的折银色目,采取了诸多的改革措施,诸如周忱、刘孜、樊莹等开明官员的一系列的改革办法促成了江南财政白银化的成型。其中周忱的改革最具代表性。
三、周忱改革:金花银的“试验田”
宣德五年,周忱总督江南,着力于治理逋赋,“(宣德)五年九月,帝以天下财赋多不理,而江南为甚,苏州一郡,积逋至八百万石,思得才力重臣往厘之。乃用大学士杨荣荐,迁忱工部右侍郎,巡抚江南诸府,总督税粮”[3]4212。周忱从程序和政策两个方面来治理逋赋问题。
程序上:首先针对土豪富户逃避漕运耗米缴纳导致的贫民出逃、税额不足的问题,采取“平米法”,耗米均摊,统一辖区称量的铁斛;其次针对粮长运粮成本过高、平民负担过重的问题,精简粮长人数,仅设一正一副,交替去南京勘合、去户部运输,以减少运输的花费;然后针对粮长税粮先屯在家中再运往中央导致的贪腐损耗问题,设置公立的“囤”所,并设立“粮头”“囤户”进行专门的管理,粮长就由原来的税粮直接接管者变为间接监督者,减少了程序上的问题;最后税米进出仓设专人统计整理,出仓有“拨运”主薄,入仓有“纲运”主薄,若有余,则归公入仓。[3]
政策上:一是减官田的租税,周忱与苏州知府况钟精密计算,把原来的二百六十二万担官田租税减到七十二万担;二是设“济农仓”,并公布管理条例,把丰年时政府购买的米和周忱奏请官俸禄各府“支就”而不用去南京领取后节省下来的米,都放在“济农仓”,在农民遇到灾年、灾害时都可以借贷给他们,针对不同的借贷有不同的管理原则,比如:修圩、筑岸、开河、浚湖这些公益工程借贷的米粮可以不用偿还,刁顽不还的人就不会再借贷给他们,这样“济农仓”起到调节杠杆、赈济灾民、政府备用粮库的多重作用。[3]
经过分步治理,江南逋赋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取得了君欣民乐、江南大治的效果,“帝嘉奖之。终忱在任,江南数大郡,小民不知凶荒,两税未尝逋负,忱之力也”[3]4213。对周忱改革历来评价颇高,主要就是因为,周忱不仅仅治理了江南逋赋问题,他改革中的折银措施是整个江南地区财政白银化的开端,其后江南的各项财政改革都是在其基础上或是与其比较上进行的。万明更是上升到国家的层面来看待他的改革,并认为“周忱改革是明代一系列以折征为主线的赋役改革的开端”。[11]126
周忱是江南金花银折纳的首倡者。周忱对于折纳金花银的举措早在宣德八年就开始了,因为周忱总督江南,承担着治理江南逋赋的使命,主政一方的周忱对于江南赋税征收的各项环节与制度上的缺陷都十分的清楚。从上文的改革做法可以看出周忱十分注重对于制度的查缺补漏,也善于制定符合江南情况的政令措施。周忱敏锐地察觉到国家存在“北俸南支”问题,关键问题就在于俸禄的支取媒介上,以粮食作为俸禄媒介自然不如白银方便,粮食运输也费时费力且效果不佳。周忱也一直致力于对官田重税问题的治理,周忱巧妙结合解决现实问题的契机,提出自己的金花银折纳举措。周忱这种一举两得的办法,在《明史》中有明确的记载:
《明史·周忱传》:“京师百官月俸,皆持俸帖赴领南京。米贱时,俸贴七八石,仅易银一两。忱请检重额官田、极贫下户两税,准折纳金花银,每两当米四石,解京兑俸,民出甚少,而官俸常足。”[3]4214
另查《松江府志》有如下记载:
《松江府志·卷八·田赋》:“(宣德八年)癸丑巡抚侍郎周忱,奏定加耗折征例。洪武永乐中税粮额重,积欠数多,每正粮一石征平米至二石而犹不足。忱至,尽祛宿弊,设法通融二年后,逋欠悉完。至是定例,一加耗(略)。一折征。金花银一两一钱准平米四石六斗或四石四斗每两加车脚鞘匦银八厘。”[16]193
以京师百官月俸不便为直接诱因,之后周忱奏两税准折纳金花银,再之群臣劝说英宗普遍折银,呈现逻辑上和时间上的层层推进关系。这体现出周忱的折金花银输纳对于整个国家改制具有的“试验田”功效,他的举措为后面周铨、赵新等群臣劝说明英宗折纳金花银提供了成功案例。周忱提出并积极推进金花银折纳的原因有以下三点:
一是,国家其他方面的折银举措为周忱提供了先例可遵循。明代折征金银布帛早有先例,“(洪武)十七年甲子七月,命苏松嘉湖四府以黄金代输今年田租”[16]192。尚书胡濙答明英宗时也提到“太祖皇帝尝行于陕西”[6],邱永志认为明前期存在“公私”双轨制的货币政策,国家层面折征白银是比较普遍的[16]。另外周忱早先的马草折银运输建议得到了批准,“民间马草岁运两京,劳费不訾。忱请每束折银三分,南京则轻赍即地买纳”[3]4214。这些为周忱思考赋税折银提供了参照。
二是,在松江折纳金花银有利于周忱改革的推进发展。周忱以减轻民众的负担作为改革的关键点,减轻民负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制度效率,逋赋积压的解决点不在于全部征收上来,而是在于在适应民力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收取,这中间自然要着力减轻税费征收与运输过程中的边际成本,折纳金花银就是减轻边际成本的举措。周忱在松江府“金花银”的设立有明确的征收对象,即把江南“重额官田”“极贫下户”的夏秋两税单独折银上交北京(按《松江府志》为一两一钱金花银准四石四斗至四石六斗,另加车脚鞘轨银八厘),这类征收对象很明显就是周忱认为赋税负担过重的民众。在折纳金花银之前,周忱一度请求明中央政府将松江官田依民田起科,原因就是官田税赋太重(见表1):
表1 景泰二年的官民田租税对比[7]147
民众逋赋越来越多,只会导致民众更加无力承担国家赋税的缴纳。但他的此项举措却遭到保守派变乱成法的攻击[7]142,这是因为依民田起科,民众负担虽然变小,但上缴租税减少,政府获利降低,保守派不愿意放弃到手的收入。但折纳金花银不一样,周忱自己也直接表明这笔金花银是为了专门支付京官的俸禄,即解决京官的“北俸南支”问题,从群臣劝谏英宗来看,折银输纳是在京官员的共识。“专款专用”的效果表面上是解决了京官异地兑俸的弊病,实际上于纳税地区来说,又是切实缓解了民众的赋税负担,“一般来说,税粮折金花银价,低于粮食的市场价格,所以缴纳金花银有利于纳税者”[7]141。黄仁宇给出了1585年左右江南四个府税粮折纳统计表(见表2):
表2 1585年左右江南四个府税粮折纳统计[18]143
由上表可知,折纳金花银是相比其他折色方式,民众负担更小的途径,另外这也是回避保守派阻力的方式,“解京兑俸,民出甚少,而官俸常足”[3]4214。这样利上利下的措施就有助于周忱改革最终目标的实现,即解决逋赋问题。折纳金花银减少了民众赋税缴纳,比起官田依民田起科,周忱提出折纳金花银的举措阻力小,易通过。这也是周忱的灵活之处,直接降赋遇到阻力,就采取侧面的折纳金花银的措施。实际上,折纳金花银与提出官田依民田起科一样,都是减少民众赋税负担的方式,有利于治理逋赋问题。
三是,周忱推广赋役折金花银有助于自己改革政策的前后相继。宣德八年,周忱在江南的折纳金花银是当时的先进政策,直到三年后的正统元年,朝廷才明确全国多地折金花银,国家政策的颁布到郡县一级的执行一般需要一定的适应期,但周忱的改革因为已经提前实施此项政策,避免了与上位政策的不适或滞后,故周忱改革也是一以贯之的。周忱最先的“一小步”,为国家的改制提供了先例,又适应了国家的大政策得以不断推进。周忱从宣德八年到正统五年,一直不遗余力地在进行赋税全面折银(见表3),这说明周忱对于折色银的事情是十分倾注心血的,且有步骤地在推动。周忱改革的举措,也最早推动了江南金花银的进程。
表3 周忱历年赋役折色举措[11]105[12]126
四、结语
明代江南的金花银是在明代货币白银化的背景下逐渐发展的,最初是为解决京官异地取俸的“南俸北支”问题,其后逐渐发展成为皇帝的私库。正统元年是明代金花银出现的标志时间,其标志时间的界定需要结合相关史料进行综合分析。明代的货币白银化趋势自正统元年之后更加蓬勃地发展开来,成为朝野上下普遍的趋势,成弘时期发展为白银使用无处不在的“白银时代”。周忱带着明宣宗治理江南地区的逋赋问题的使命巡抚江南,凭借其经世致用的经济才能实施了诸多卓有成效的改革举措,取得了良好效果。其改革中的赋税折银举措,更是为之后正统元年大范围的金花银折纳提供了成功经验,起到了“试验田”的作用,并且推动了自身改革的发展。无论是明代时人还是现代学者,对于周忱改革都评价颇高,正是因为周忱改革与明代货币白银化的进程紧密相关,他是江南金花银折纳的首倡者。经济改革中不免会触及相关集团的利益,周忱金花银的折纳举措,以解决现实问题为契机提出,推进自己改革措施推进的同时也减少了反对阻力,是一种巧妙的一举两得的方法。参古酌今,周忱在对现实弊病的深刻分析基础上,运用其卓越的经济头脑,成功提出并推进了自己的改革举措,其关爱民众的美德、务实求效的作风和灵活变通的做法,于当今社会经济改革发展依然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