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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院校传统教学的调适与革新
——以刑事侦查学课程为例

2019-01-20麻爱琴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9年9期
关键词:公安院校公安手段

麻爱琴

(河南警察学院,河南 郑州 450046)

一、问题的提出

(一)政策场域的变换

近年来,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中“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指导思想、教育部对于新升本科院校的职业教育转型要求,都预示了我国职业教育改革的深化阶段已然来临[1]。公安院校在此大背景下,以就业为导向进行公安实战人才的培养成为不可回避的职业教育改革重心。事实上,2018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已明确公安学类本科专业的培养目标为:“培养忠诚可靠、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能够按照公安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以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要求,系统掌握本类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从事本类专业相关领域实际工作的专业能力和一定的研究创新能力,在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执法、公安队伍建设与管理等工作的公安专业人才”[2]。专业教育质量标准的规范化、公安招录体制的引导,加之公安系统用人单位对公安院校毕业生的偏好,高度统一地反应出理论界与实务界对公安人才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的本质性要求与需求。一场静默而深刻的变革在中国公安院校教育教学领域悄然兴起。

(二)侦查背景的变迁

刑事侦查学课程是我国任何一所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重要的专业课程,侦查能力也是侦查学、治安学等公安类专业学生的必备能力。临此变革,如何提高学生的实战能力是公安专业培养应用型人才必须考虑的问题,刑事侦查学课程教学效果符合职业教育改革的要求势在必行。与此同时,中国科技的发展也进入了快车道,大数据时代方兴未艾,刑事侦查实战部门的侦查手段随之发生变化。过去,大量的“人海战术”类传统侦查措施与手段在侦查效率的价值追求上力有不逮,而视频侦查、刑事技术、行动技术、网侦技术、资金查控等现代化的侦查手段已经成为侦查机关侦查破案的重要技术支撑,“信息化侦查”“信息主导侦查”“信息导侦警务革命”等已成为越来越多理论界及实战部门对现代化侦查理念现状的话语描述[3]。

传统刑事侦查的教学固然适应了当时公安教育的需要,但在以公安实战人才培养为目标的公安院校的侦查教学活动中,伴随上述职业教育定位、侦查背景的转换、现代化侦查手段的融入,现代侦查活动规律与对策若要为学生理解并实际掌握,明显为传统侦查教学模式强人所难。现代化侦查手段的发展与刑事侦查学课程传统教学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即传统教学内容设计、教材使用、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设备、师资力量等方面与现代化侦查实战人才培养之间的冲突。教学活动与学科本身一样,若想“永葆青春”,就该于动态中与时俱进,而非静态中抱残守缺。从刑事侦查学课程教学研究的当下来看,理论界也有个别论文从某一方面进行了刑侦要素的论述,如教学手段的革新等,有刑事侦查学课程教学研究的开辟意义,但总体上没有形成应对之策完整的体系性概述。据此,文章尝试论述:刑事侦查学课程的传统教学除上位设计的调整外,在本课程教学范畴内调整相应教学模式的各类具体实现条件,从而达到教学单位与实战部门之间、教学目标与人才需求目标之间的平衡与吻合。

二、教学内容的设计——注重传统内容的同时兼顾实践前沿

刑事侦查学的基本内容主要集中为侦查学基础理论和侦查措施与手段,刑事侦查学基础理论部分的内容基本稳定,变化不大,而实战部门的侦查措施与手段却日新月异。传统教学内容在教学大纲中体现为相对固定的授课内容,这一方面保障了实际教学内容合乎大纲性,但同时也固化了教学内容,注定难以实现与侦查实践的发展同步。

在侦查活动部分,刑事侦查学传统教学具体内容集中在调查询问、现场勘查、讯问、追击堵截、搜查扣押、查询冻结、侦查实验、警犬追踪与识别等传统的侦查措施上,破案手段通常滞后于侦查实践。事实上,随着信息化侦查时代的到来,犯罪手段不断更新、升级,比如新类型的网址链接电信网络诈骗、二维码诈骗、传销新变种等;收集保全证据的手段、新型侦查线索、破案高科技层出不穷,比如当前侦查实践中普及化的手机话单分析、轨迹侦查等技术侦查、视频侦查等常用手段,细胞脱落物中DNA的提取、Wi-Fi热点管控等前沿手段,以及不断涌现的Y-STR等技战法[4]。这些新的侦查措施与手段已为传统教学内容无法涵盖,从对部分公安院校的调研情况来看,这些内容在教学大纲中体现甚少或不体现。即便有体现的,在所占授课内容的比例上也明显与实践中的运用率失衡。教学内容在现代化侦查手段的广泛应用下,教学重点、难点也相应发生变化。比如,传统刑事侦查背景下,更关注对犯罪嫌疑人的先期刻画、对因果关系的分析与排查、对犯罪行为的研判等;而现代刑事侦查背景下以视频侦查为例,更关注人、车、卡等信息与电子数据的收集、人像与视频图像之间的对比等等。

面对现代化侦查手段的发展,传统教学内容在实战性、针对性和前沿性方面仍有较大改进和拓展空间。作为一门实践性科学,同时肩负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刑事侦查学在课程教学中应当注重侦查理论前沿,更应注重侦查实践的前沿。在课程内容的设置上,理论内容理应保持一定的张力,相应调整教学的重、难点;以适应侦查工作的实际为原则,突出实战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将课程实训和专业综合实训有机结合。由此,可以由侦查学教学大纲固定大部分教学内容,预留部分内容灵活设定,依实际教学的需要,由授课教师自由增删或调整教学内容的重点、难点部分,定期组织教师提出教学改革意见。对于尚不成熟的实践作法,虽在教学大纲中可以不具体体现,但应预留机动空间,在实际教学中由授课教师分配适当课时量对侦查实践前沿性侦查手段、技战法进行介绍,做好理论学习与实践应用之间的同步与平衡。

三、教材的类型与选取——注重理论体系的同时兼顾实战空间

各公安院校往往将刑事侦查学课程设定为侦查专业学生大一、大二开设的专业课,从授课对象而言,该阶段的大学生自主拓展专业知识的能力尚需加强,在刑事侦查的学习中对教材的依赖性较强,符合专业规范、高质量新版教材的启蒙意义不言而喻,而内容空洞滞后的教材不仅浪费学生的时间、精力,且易扼杀他们的兴趣和热情。教材上不去,学生基础就打不扎实。从对公安院校的不完全调研与查询情况来看,目前的刑事侦查学教学中选用的教材绝大多数为开设侦查专业的综合院校的法学专业教师或以职业教育为目标的警察院校教师编写,吸纳实战部门编写人员的情况较少,教材主编人员的教育背景及服务单位影响并制约着刑事侦查学教材内容的设计、前瞻性、可操作性。从教材中教学内容及章节分布的实战能力培养内容的比重情况来看,体现警察职业教育的业务技能培训方面不足,而体现警察学历教育的警务理论和学术研究部分有余。这与警察院校职业教育定位中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有所矛盾。同时,除个别自编教材外,从现有教材中能否选取到与本院校人才培养目标、教学大纲高度一致的理想教材,则是另一个无法回避的实际问题。此外,教材的形成与出版必将付出一定的时间成本,由于刑事侦查这门科学自身的特质,教材难以跳脱往往一出版就已滞后于侦查实践的怪圈。

教材选取上应突出“新”“全”。“新”是指教材内容应与时俱进,最好由专业院校教师与实战部门民警联合编写、新近出版。“全”是指可以在规划教材外,增加实训教材、基层实战部门的工作手册、办案心得等作为教学辅助教材[5]。同时,尝试建立刑事侦查学的网络课程、刑事案件特色案例库等数字专业教学化资源,提供数量充足、种类齐全、使用便捷的侦查专业电子图书资源,满足刑事侦查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需要的中外文电子资源数据库。

四、教学手段的使用——注重传统手段的同时兼顾新型手段

传统的侦查教学侧重对侦查理论及实践的静态讲授,理论教学占绝对优势,实战教学所占比例远远不足,教学方式以教师“填鸭式”理论讲授为主。尤其在普通非公安院校里,刑事侦查学课程往往作为选修课进行学习,其实践教学的课时更是少之又少,甚至没有实践教学,教学重心明显在于理论教学。

随着科技的发展,传统的教学方式和手段普遍转换为多媒体教学。多媒体教学通过PPT课件的展示、视频的播放、演示等教学辅助手段的加持,具有显著的直观性和形象性,其本身有着“利用现代化教学设施与理论,在教学设计思想的指导下追求达到教学效果的最优化”的初心。但从教学实践本身的调查情况来看,多数老师在多媒体教学中出于各种原因,或使该教学手段流于形式,或单纯追求形式上的丰富多彩,严重稀释了应有的教学效果。而授课对象在不被正确引导的情况下,往往片面截取教学方式与手段的影响,在课堂上听听教师的PPT讲解、看看“热闹”,即完成了一堂课中对侦查学科的学习,难免产生买椟还珠的戏谑错位。易言之,如今对多媒体教学手段的利用依然规避不了传统侦查学课堂以教师讲授为主导,以单线、单向教学为表象,以雷同维基百科为结果的弊端,依然难以摆脱传统教学的窠臼,而对于实践式教学任务的完成更为不利。

教学手段目的之现实与教学理念及考试方式分不开。在刑事侦查学课程的教学中,老师应确立互动式教学、学生深度参与式教学的理念,以课堂具体教学内容为载体、以开放式问题讨论为切入口、以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为目标,充分利用本学科特点,精心设计教学环节,通过讲授、多媒体演示、个案分析、情景教学、实训等教学手段的综合运用,引导学生做好课前预习,鼓励学生抛开“说错话丢脸”等思想包袱,认识由“错误”走向思考深维度的意义,充分调动学生的课堂参与积极性,变老师单向的知识输出为教师——学生共同讨论、相互发问式的各抒己见。开拓学生的思想自主空间,增强老师课堂教学上个人掌控力,并倒逼老师知识储备的长学长新。通过慕课、课下的微信群互动等新教学手段的引入,完成翻转课堂、学生人人参与课堂的教学理念转换。同时,考试方式是教学手段有效实现的重要保障。无论是作为专业核心的考试课程,还是拓展类的考查课程,刑事侦查学的考试方式都应当多样化。计分内容除传统的卷面考试分数,也应加入平时课堂互动表现、独立思考性问题的作答情况、实训作业的效果呈现等,使多媒体教学、翻转课堂等教学手段在学习结果中得到呼应与支撑。

五、教学设施的保障——注重理论教学的同时兼顾实战教学

现代化侦查突出表现为信息战、高科技战,实操性强度前所未有。观照现今的侦查实战需要,侦查理论的学习与独立思考能力固然是必不可少的奠基,理论联系实际和学以致用、公安实战基本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更是检验理论学习效果及人才培养目标实现与否的最高方式。“眼高手低”“纸上谈兵”式的“侦查人才”是现代公安院校极力避免的培养结果。

从保障课程实训的设施来看,绝大多数公安院校仍然采用固定、不便移动的教室桌椅设施,不利于翻转课堂、互动式分组讨论等教学手段的展开。而刑事侦查实战能力务必在综合实训教学的模拟练习或实操中方可习得,为满足实训教学的需要,应具备专业训练场馆、模拟仿真设施和实训警务装备等。现场勘查、检验、射击、讯问嫌疑人、测谎、模拟街区、视频监控、信息研判等实验室、实训场所应成为常规的侦查教学实操场地。从保障专业综合实训的设施来看,目前普遍缺少的条件为:警综系统操作平台的进入;信息查询口令;手机话单分析系统;轨迹侦查、视频侦查等技术侦查支撑系统;合成作战技战法等信息研判中心;细胞脱落物中DNA的提取、Wi-Fi热点管控等前沿手段的实训系统等。

实践教学的展开中应树立“理论教学是基础,案例教学是载体,实训教学是路径”的理念。实战教学作为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的必要途径,应注重两个保障:(1)实训项目课时量的保障;(2)实训可操性的保障。首先,关于实训项目课时量的保障,注意理论课时与实训课时的匹配性与比例恰当性。其次,关于实训可操性的保障。一是实训设施上,应保障具备并及时更新、维护实践教学运行条件,逐步建立或完善现场勘查实训室、测谎实验室、讯问实验室、信息化侦查实验室、刑事技术实验室及其他模拟仿真设施实验实训场所;二是案例仿真,实训案例最好为侦查部门已办结案件,结合相应刑事案件的电子卷宗。三是实训过程仿真。由实训老师结合实训大纲及实训条件,设计实训目的、实训过程、实训结果的评价标准等。模拟侦查工作的实际环境、业务内容和技术应用等,运用互动式、研讨式、情景模拟、角色扮演、案例教学等不同教学方法,通过学生深度参与、师生充分互动,提高学生专业技能和实战能力。最好有刑事侦查实战部门的相关人员和教官参与教学活动,并在实训报告及期末成绩的评比中,体现并保证每名学生操作。四是校外实践基地的充分利用。在场地设施、指导教官、经费保障等方面与刑事侦查实战部门进行长期合作共建、协同育人,保证学生实习实践的最佳效果。五是争取为实战部门提供办案支撑,教学实训的最佳效果莫过于此。比如,协助实战部门进行现场保护、现场分析、信息研判等。一方面,侦查实战部门与理论教学部门的交流越来越密切,对侦查人才的培养要求也必将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公安教学部门也应具备与实践部门、科研单位、企业、社区等合作的实力与底气,努力成为侦查实战部门的智库。

在保障教学设施的同时不得不提请注意的是,公安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设定,有助于实战能力的培养及实现实训课抱负,但这并非消解侦查基础理论学习的意义,应警惕实践教学对理论学习的过度冲击,警惕用人单位可能存在的短视行为。刑事侦查学课程的教学内容也决不能受制于实验实训课,将人才培养目标仅仅肤浅地理解为迎合侦查实践部门培养到岗直接上手的流水工,这种短视目光下培养的公安人才势必欠缺思考能力、分辨能力、创新能力。事实上,刑事侦查学理论学习并非排斥侦查实践,而最终是指向实践,两者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共同为公安人才供给与需求机制健康、长足的发展提供动能。

六、师资队伍的结构——注重学术背景的同时兼顾实战经历

师资队伍承担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重任,是实现教学目标的主要执行者。师资队伍的结构不仅指教师队伍的学历、年龄等梯状结构,更涉及教师中具有侦查实践经验的比例状况,以便与贴合实战需要相呼应。不少院校的侦查教学教师队伍中不乏硕士、博士等高学历人群,但从侦查实践的角度审视,这些高学历教师队伍中有侦查办案实践经历者较少。因教育体制等原因,这些教师自身没有基层公安的办案经历,未必对现代化侦查手段有深入的认识,在担当职业教育责任时,其实操类教学内容的教学效果难免不够理想。如何转变部分教师传统教学的固有理念、培养理论兼具实战的双师型教师是当务之急。

若师资力量结构得不到调整,上述三部分的革新也难以达到应有的实质性变革。实行警察招录培训一体化的美国,以及我国一些公安院校中(比如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定期派教师三至五年内去基层挂职锻炼一至两年再回到教学岗位,即建立激励机制,定期选派教师到侦查实践部门进行办案学习和交流;或者直接从基层侦查部门选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一定教学能力的公安民警担任驻校教官或兼职教官(比如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采用实战教官以与理论教学教师相结合的做法,都是不错的成熟模型。[6]

概言之,面对刑事侦查的新时代背景,刑事侦查学课程的传统教学模式与时俱进地与之适应的融合与革新,与其说是立足于侦查现实的要求,毋宁说是面对侦查理论教学的窘迫,积极、建设性地回应理论教学指导侦查实践的问题,这是出发点,也是落脚点。而上述教学内容设计、教材使用、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设施、师资力量等方面的调适,既非刑事侦查学教学模式革新的全部内容,也非随意、单独的要素集合。这些主体与客体、软件与硬件、显性与隐性等要素之间存在有机统一的逻辑,共同为教学效果及公安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发挥整体性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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