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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灣漢簡地名箋證

2019-01-19趙海龍

简帛 2018年1期

趙海龍

關鍵詞: 尹灣漢簡;全椒;廣邑;瑕丘侯國;營平侯國

尹灣漢簡的地名簡文主要集中在《集簿》、《東海郡吏員簿》、《東海郡下轄長吏名籍》、《東海郡下轄長吏不在署、未到官者名籍》、《東海郡屬吏設置簿》、《元延二年日記》以及《名謁》之中。[注]本文所引尹灣簡牘釋文主要參考連雲港市博物館等編: 《尹灣漢墓簡牘》,中華書局1997年。又,張顯成認爲此日記爲墓主的工作日記,於是改《元延二年日記》爲《元延二年視事日記》,這樣的改動應當更爲符合漢代的真實狀况。參看張顯成、周群麗: 《尹灣漢墓簡牘校理》,天津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126頁。

簡牘公布至今,研究成果頗爲豐碩,[注]關於尹灣漢墓的研究成果可以參看蔡萬進《尹灣漢墓簡牘論考》以及周群麗《尹灣漢墓簡牘整理研究》論著中的研究綜述部分。蔡萬進: 《尹灣漢墓簡牘論考》,博士學位論文,鄭州大學2001年,第1—7頁;周群麗: 《尹灣漢墓簡牘整理研究》,碩士學位論文,西南大學2007年,第3—17頁。對簡牘中的地名研究也取得了不小的成績,廖伯源《簡牘與制度: 尹灣漢墓簡牘官文書考證》對其中的地名進行了詳細釋證,尤其是對《東海郡下轄長吏名籍》中的地名進行了逐一考察,解决了不少的疑問;[注]廖伯源: 《簡牘與制度: 尹灣漢墓簡牘官文書考證》(增訂版),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5年。趙平安《尹灣漢簡地名的整理與研究》主要分析了地名文字的隸變問題;[注]趙平安: 《尹灣漢簡地名的整理與研究》,連雲港市博物館、中國文物研究所編: 《尹灣漢墓簡牘總論》,科學出版社1999年,第148—153頁。李解民《〈東海郡下轄長吏名籍〉研究》補釋了不少缺失的釋文,[注]張顯成、周群麗在釋讀“……,沛郡相郎延年,故侍郎,以功遷”時,釋讀“……”爲“下邳右尉”,實則牘文已經有“下邳右尉,沛郡蘄□義”,所以此條釋文明顯有誤,李解民則根據《東海郡下轄長吏不在署、未到官者名籍》“郯右尉郎延年”,釋“……”爲“郯右尉”,頗爲合理。張顯成、周群麗: 《尹灣漢墓簡牘校理》第18頁;李解民: 《〈東海郡下轄長吏名籍〉研究》,連雲港市博物館、中國文物研究所編: 《尹灣漢墓簡牘總論》,第46頁。有益於地名問題的研究。張顯成、周群麗《尹灣漢墓簡牘校理》對尹灣漢簡進行了系統性的整理,並且是晚出之作,地名的研究也是書中的重點之一。這些研究成果對尹灣漢簡地名的釋讀與考證做了很大的貢獻,然而其中仍然有值得商榷的地方,故特撰此文,以就教於方家。

一、 《東海郡下轄長吏名籍》抄寫時間考述

尹灣漢簡的地名主要集中在《東海郡下轄長吏名籍》中,然而在其抄寫時間上却存在着一定的爭論,由於本文對地名的考證與地名的時間聯繫較爲密切,所以筆者擬首先從考證《東海郡下轄長吏名籍》的抄寫時間入手,然後依次考證地名之有疑問者。

《江蘇東海縣尹灣漢墓群發掘簡報》認爲六號墓的下葬時間爲漢成帝元延三年(前10),[注]連雲港市博物館: 《江蘇東海縣尹灣漢墓群發掘簡報》,《文物》1996年第8期,第24頁。由此研究者基本以此爲基礎來推斷六號墓的木牘抄寫時間。吴大林認爲“木牘所反映的是西漢中晚期的資料”,[注]吴大林、尹必蘭: 《西漢東海郡各縣、邑、侯國及鄉官的設置》,《東南文化》1997年第4期,第74頁。周振鶴則認爲“木牘所反映的應是元延二三年的情况”,[注]周振鶴: 《西漢地方行政制度的典型實例——讀尹灣六號漢墓出土簡牘》,《學術月刊》1997年第5期,第98頁。李解民通過對比六號漢墓記載的不同資料,認爲《東海郡下轄長吏名籍》和《東海郡下轄長吏不在署、未到官者名籍》記載的時間是不一致的,進而認爲《東海郡下轄長吏名籍》的抄寫時間應當在元延元年(前12)至元延二年(前11)之間。[注]李解民: 《〈東海郡下轄長吏名籍〉研究》第55頁。李解民先生提出的這一觀點,引起了筆者對《東海郡下轄長吏名籍》抄寫時間的重新思考。

從以上對六號墓簡牘時間的研究可以看出,學者對六號墓墓主的下葬時間認識十分統一,而這一時間也就是六號墓木牘抄寫時間的下限,即漢成帝元延三年,不過在木牘抄寫的具體時間上意見則不太一致。由於尹灣漢簡出土的東海郡縣名與《漢書·地理志》(以下簡稱爲《漢志》)基本一致,[注]個别地名的書寫用字不一樣,如尹灣漢簡“况其”,《漢志》爲“祝其”等。而東海郡下轄的侯國分封最晚者爲漢成帝鴻嘉二年五月的新陽侯國,[注]《漢書·王子侯表》。這應當是木牘抄寫的上限。下面我們根據尹灣漢簡出土的材料對其抄寫時間做進一步的考釋。

西左尉廣陵郡全椒張未央?故大□□以□遷

(YM6D3正·第一欄)

廣陵在西漢絶大部分時間内爲諸侯王國,爲漢郡的時間較爲短暫。《漢書·諸侯王表》載廣陵國世系爲: 廣陵厲王,漢武帝元狩六年(前117)封,宣帝五鳳四年(前54)自殺,國除;廣陵孝王,漢元帝初元二年(前47)紹封,十三年薨;廣陵共王,漢元帝建昭五年(前34)嗣位,十三年薨;[注]明顯可以看出,廣陵共王的在位時間爲建昭五年至建始二年,在位時間應當爲三年,《諸侯王表》記載爲十三年,顯然有誤。廣陵哀王漢成帝建始二年(前31)嗣位,十五年薨,無後;廣陵靖王,漢成帝元延二年紹封,王莽篡位,國除。[注]《漢書·諸侯王表》。

根據諸侯王嗣位體例,《諸侯王表》記載始封諸侯王皆以其始封年爲始元年,至其薨年止;而嗣王繼位,以嗣位之第二年爲始元年,其在位年數從其始元年開始計算,至其薨年止。[注]廖伯源也有類似的觀點,廖伯源: 《簡牘與制度: 尹灣漢墓簡牘官文書考證》(增訂版)第113頁。廣陵哀王在位十五年,應於成帝永始元年(前16)薨。因而廣陵爲漢郡的時間應當在成帝永始元年至成帝元延二年之間。

《漢書·成帝紀》載:“(元延二年)夏四月,立廣陵孝王子守爲王。”[注]《漢書·成帝紀》。漢代的上計時間一般在歲末之時,[注]司馬彪: 《續漢書·百官志五》“歲盡遣吏上計”,劉昭注引盧植《禮注》曰:“計斷九月,因秦以十月爲正故。”漢武帝以後,由於變革曆法之故,改以正月爲歲首,這樣漢代的“歲盡”之時則爲十二月了,上計時間應當也在每年的十二月。因此木牘的抄寫時間不可能發生在元延二年,否則元延二年上計時,廣陵郡應當已經成爲諸侯王國,不可能爲廣陵郡了。由此我們可以把《東海郡下轄長吏名籍》的抄寫時間上下限進一步縮减爲永始元年至元延元年之間。

(YM6D3正·第一欄)

利成右尉南陽郡堵陽邑張崇故亭長以捕格山陽亡徒尤異除

(YM6D3正·第三欄)

□□左尉南陽郡湼陽邑幾級故亭長以捕格山陽賊尤異除

(YM6D3反·第一欄)

關於“山陽亡徒”事件,研究者基本都認同這次事件乃是漢成帝時期發生的蘇令起義。[注]廖伯源、朱紹侯、張顯成等皆有此論點。廖伯源: 《簡牘與制度: 尹灣漢墓簡牘官文書考證》(增訂版)第110頁;朱紹侯: 《〈尹灣漢墓簡牘〉是東海郡非常時期的檔案資料》,《史學月刊》1999年第3期,第22—23頁;張顯成、周群麗: 《尹灣漢墓簡牘校理》第23頁。《漢書·成帝紀》載:“(永始三年)十二月,山陽鐵官徒蘇令等二百二十八人攻殺長吏,盗庫兵,自稱將軍,經歷郡國十九,殺東郡太守、汝南都尉。遣丞相長史、御史中丞持節督趣逐捕。汝南太守嚴訢捕斬令等。遷訢爲大司農,賜黄金百斤。”[注]《漢書·成帝紀》。由於這次事件影響重大,在鎮壓的過程中,一批有“捕格”功勞的官員因此得到遷升,汝南太守嚴訢正是其中之一,《漢書·百官公卿表》載,永始四年(前13)“汝南太守嚴訢子慶爲大司農,三年卒”。[注]《漢書·百官公卿表》。汝南太守嚴訢的遷升發生在成帝永始四年,尹灣漢簡記載的下邳丞、利成右尉和繒左尉的遷升顯然也應當發生於永始四年,[注]張顯成根據東海郡的屬縣總數,釋讀“□□左尉”爲“繒左尉”。張顯成、周群麗: 《尹灣漢墓簡牘校理》第23頁。或者稍後的時間。這樣我們就可以把《東海郡下轄長吏名籍》的抄寫時間進一步限定爲永始四年或元延元年。至於《東海郡下轄長吏名籍》抄寫的確切時間,由於没有更多的資料支撑,暫時還無法進一步判别。不過由於已將其抄寫時間限定在永始四年或元延元年之一,不影響後文地名的研究。

二、 《東海郡下轄長吏名籍》地名考釋七則

在厘清《東海郡下轄長吏名籍》的抄寫年代之後,我們依據《尹灣漢墓簡牘》記載的相應次序,對尹灣漢簡中有待進一步商榷的地名逐一進行考辨。

全椒,《漢志》屬九江郡。漢武帝元狩二年(前121),江都王謀反自殺,江都國除,入漢爲廣陵郡;宣帝五鳳四年(前54)廣陵厲王自殺,國除爲郡;[注]《漢書·諸侯王表》。成帝永始元年至元延二年廣陵爲郡。在西漢歷史上,廣陵曾經三次爲郡,根據對《東海郡下轄長吏名籍》抄寫時間的考證,尹灣漢簡的廣陵郡應當爲成帝時期的。

漢武帝元狩六年(前117)置廣陵國,以廣陵郡部分地置廣陵國,[注]漢景帝三年以東陽郡與鄣郡置江都國,元狩二年國除之後,東陽郡改爲廣陵郡,鄣郡與廬江郡一部分合併,改爲丹陽郡。周振鶴: 《西漢政區地理》,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37、38頁。另一部分劃歸臨淮郡。[注]周振鶴: 《西漢政區地理》第38頁。王冰基本沿用周振鶴的觀點,認爲廣陵國初置之時,應當只有《漢志》所轄的四縣,即廣陵、江都、平安和高郵縣。[注]王冰: 《西漢廣陵厲王的封域與昭帝益封之邑考略》,《中國歷史地理論叢》2011年第4期,第139頁。馬孟龍根據尹灣漢簡的出土材料,認爲廣陵國“元狩六年,武帝以江都郡部分地置廣陵國,其封域與《漢志》廣陵國略同,而有全椒、建陽、堂邑、輿、射陽數縣地”。[注]馬孟龍: 《西漢侯國地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213頁。

筆者以爲上述學者的分析,存在一定的疏漏。結合《中國歷史地圖集(西漢)》可繪製圖1,[注]譚其驤主編: 《中國歷史地圖集(秦·西漢·東漢時期)》,中國地圖出版社1982年,第19—20、24—25頁。廣陵國東北部爲射陽縣,西南部隔臨淮郡輿、堂邑二縣與九江郡建陽、全椒相望。宣帝地節二年(68年)以後,[注]“奪射陂草田”發生於廣陵厲王子南利侯國除之後,據《漢書·王子侯表》載,南利侯於宣帝地節二年國除。“相勝之奏奪王射陂草田以賦貧民”,[注]《漢書·廣陵厲王胥傳》。由此可知,射陂所在地射陽縣,在此時應當屬於廣陵國。廣陵郡封置之後不聞有削地之舉,這也證明了馬孟龍所言元狩六年廣陵國初置時包含射陽縣的論斷。

圖1 漢成帝元延三年廣陵國及其周邊政區示意圖

然而馬孟龍認爲廣陵國初置之時即領有全椒、建陽、堂邑和輿縣的觀點則有待商榷。昭帝初立,益封廣陵國萬三千户;元鳳中復益萬户。[注]《漢書·廣陵厲王胥傳》。周振鶴認爲昭帝時兩次益封廣陵國的兩萬三千户“大約當三五縣,其地望當是臨淮郡内之廣陵故地”。[注]周振鶴: 《西漢政區地理》第39頁。王冰則認爲兩次益封之地分别爲尋陽、全椒縣,[注]王冰: 《西漢廣陵厲王的封域與昭帝益封之邑考略》第144頁。然而由圖1可知,這樣的益封事實上是不可能存在的,由於全椒縣東部依次爲建陽縣,臨淮郡堂邑和輿縣,而尋陽縣處於廬江郡西南部,與廣陵國更是遠隔廬江郡、九江郡和臨淮郡等三郡之地,如果這兩次益封成立的話,則全椒縣和尋陽縣必然成爲廣陵王國的飛地,[注]需要説明的是王冰認爲廣陵國轄有廬江郡尋陽縣的理由爲,王國可以轄有不同漢郡的土地,並且在地域上是不相連接的,這一理由是不成立的。王冰認爲這樣的管轄和松柏漢墓出土的“襄平侯中廬”性質類似,侯國轄有不同漢郡的領地,西漢的田蚡、霍光、張安世等人皆有這樣的分封,但是這和諸侯王國是不同性質的,侯國所轄有的别邑應當爲漢代“邑”的一種,所以此處簡單地以郡國可以轄有“飛地”與侯國可以轄有“别邑”進行類比,是不能成立的。具體論述參看馬孟龍: 《松柏漢墓35號木牘侯國問題初探》,《中國史研究》2011年第2期,第36—40頁。這在西漢時期是没有先例的。

筆者以爲,這兩次益封的地域應當另作考慮,鑒於全椒縣的具體位置,昭帝初次益封應當爲堂邑和輿縣,第二次益封應當爲全椒和建陽縣。[注]《中國行政區劃通史·秦漢卷》中亦有類似的推斷,但是没有采用尹灣漢簡的材料,同時缺乏充分的論證過程,周振鶴、李曉傑、張莉: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秦漢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6年,第360頁。只有這樣才能合理解釋全椒縣處於廣陵郡(國)的事實,馬孟龍顯然忽略了這兩次益封之事。同時這也符合周振鶴所言的增封“大約當三五縣”之説,只是所益封的地域不只是原廣陵郡故地,還包括了九江郡的建陽和全椒二縣。

廖伯源認爲:“(廣陵)哀王護時,廣陵國或領有全椒縣,廢國置郡,亦領有全椒縣。……及靖王守紹封,重建廣陵國,以紹封當削减其食邑,不得與前所食相等。”[注]廖伯源: 《簡牘與制度: 尹灣漢墓簡牘官文書考證》(增訂版)第113頁。這一觀點是值得考慮的,由於《東海郡下轄長吏名籍》的抄寫時間在永始四年或元延元年,而《漢志》廣陵國只轄有廣陵、江都、平安和高郵四縣之地,[注]《漢志》郡國所屬縣邑的時間爲漢成帝元延三年九月,馬孟龍: 《西漢侯國地理》第84頁。因而在此期間,廣陵郡(國)應當削堂邑、輿縣歸臨淮郡,削全椒、建陽二縣歸九江郡,唯有如此,《漢志》廣陵國的領域才能够得到合理解釋,而在此期間,只有永始四年至元延三年四年時間,因而元延二年廣陵靖王繼位之時,最有可能成爲廣陵國封域的削减時間。

2. 費長山陽郡都關孫敞故廣邑長以廉遷(YM6D3正·第二欄)

廣,《漢志》屬齊郡。錢大昕在對《漢志》侯國進行補考時,認爲齊郡廣應當失注侯國。[注]錢大昕: 《廿二史考異》卷九《侯國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178頁。周振鶴、馬孟龍繼承了這一觀點,周振鶴: 《西漢政區地理》第241頁;馬孟龍: 《西漢侯國地理》第84頁。廖伯源認爲:“《漢書·地理志》……齊郡有廣邑。《地理志》不分縣、邑。以此條乃知。”[注]廖伯源: 《簡牘與制度: 尹灣漢墓簡牘官文書考證》(增訂版)第118頁。趙安平亦認爲廣邑屬於齊郡。[注]趙平安: 《尹灣漢簡地名的整理與研究》,連雲港市博物館、中國文物研究所編: 《尹灣漢墓簡牘總論》第152頁。由於齊郡廣失注侯國,則此處廖伯源所考應有誤,廣邑當另外找尋。

廣曾經三次分封爲侯國,分别爲廣嚴侯召歐,高祖六年(前201)封,文帝後元七年(前157)薨,無後國除;廣侯順,河間獻王子,武帝元朔三年(前126)封,元鼎五年(前122)坐酎金免,表注勃海;廣釐侯便,元帝竟寧元年(前33)封,王莽篡位免,表注齊郡。[注]《漢書·王子侯表》。馬孟龍認爲廣嚴侯召歐和廣釐侯便所封應爲齊郡廣縣,[注]馬孟龍: 《西漢侯國地理》附《西漢侯國建置沿革綜表》,第277、346頁。廣侯順則屬勃海郡,也就是説在漢武帝元朔三年至元鼎五年間,勃海郡曾經轄有廣侯國。周振鶴、李啓文在論述勃海郡領域時皆未提及勃海郡廣侯國之事,應當爲疏漏之處,[注]周振鶴: 《西漢政區地理》第241頁;李啓文: 《西漢勃海郡初置領縣考》,《歷史地理》第十三輯,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40頁。馬孟龍則注意到廣侯國由河間國來屬問題,馬孟龍: 《西漢侯國地理》第208頁。王子侯國由於封地一般較小,國除之後大多省併,當然也有很多没有省併的,此處的例證可以參看馬孟龍所制《西漢侯國建置沿革綜表》中所統計的侯國省併案例。[注]馬孟龍: 《西漢侯國地理》附《西漢侯國建置沿革綜表》,第367—520頁。

《漢書·百官公卿表》載:“列侯所食縣曰國,皇太后、皇后、公主所食曰邑,有蠻夷曰道。”[注]《漢書·百官公卿表》。這樣的記載表明漢代的邑應該是女性貴族的特權,然而柳春藩認爲漢代的邑除了女性貴族可以獲得外,男性中的皇帝、廢王也可以領有一定的湯沐邑,作爲邑的一類。[注]柳春藩: 《秦漢封國食邑賜爵制度》,遼寧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11—112頁。實則漢代邑的種類遠不止此,周振鶴認爲帝王的陵邑和奉郊邑也是邑的特殊類别,[注]周振鶴: 《西漢縣城特殊職能探討》,《周振鶴自選集》,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1999年,第16—23頁。馬孟龍則進一步提出列侯的别邑應當也可以作爲邑的一種。[注]馬孟龍: 《松柏漢墓35號木牘侯國問題初探》,《中國史研究》2011年第2期,第37—38頁。由此可見漢代邑的種類是較爲繁多的,而《漢書》中所記載的邑名則相對有限,出土材料則記載有較多的邑名。[注]馮小琴: 《居延敦煌漢簡所見漢代的“邑”》,《敦煌研究》1999年第1期,第78—88頁;鄭威: 《簡牘文獻所見漢代的縣級政區“邑”》,《簡帛》第十一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217—241頁。

因而筆者以爲此處的廣邑應當也是上述邑的諸多類别的一種,廣邑應在勃海郡,勃海郡廣侯國在武帝元鼎五年國除之後,並没有隨之省併,而是在不久之後作爲“邑”而存在,這也就産生了尹灣漢簡時期的廣邑地名。[注]筆者曾在《居延敦煌漢簡地名補釋》中對“河東騏□陽里梁□孫”進行研究,發現《漢志》河東騏侯國在國除之後,並没有因之廢除,而是作爲縣邑存在。參拙著: 《居延敦煌漢簡地名補釋》,簡帛網2014年9月19日,http: //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078。

3. □□左尉南陽郡湼陽邑幾級故亭長以捕格山陽賊尤異除(YM6D3反·第一欄)

涅陽,《漢志》屬南陽郡。《居延新簡(甲渠候官與第四燧)》中亦記載有南陽郡涅陽邑:

(EPT52·44)[注]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室等: 《居延新簡(甲渠候官與第四燧)》,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230頁。

河平四年(前25)爲漢成帝的第二個年號,《東海郡下轄長吏名籍》的抄寫年代爲漢成帝永始四年或元延元年,也就是説涅陽邑在此之前已經至少存在了十二年或十三年之久,這也能充分證明尹灣漢簡中涅陽邑的可靠性。

4. 武陽侯國丞汝南郡西華邑尹慶故武都大守文學卒史以功遷(YM6D4·第一欄)

西華,《漢志》屬汝南郡。值得注意的是居延漢簡中亦有汝南郡西華邑的記載:

(336·44)[注]謝桂華、李均明、朱國炤: 《居延漢簡釋文合校》,文物出版社1987年,第530頁。

居延漢簡記載的汝南郡西華邑與尹灣漢簡所記載的應當爲同一時期的地名,從《東海郡下轄長吏名籍》的抄寫年代,我們可以大致推測出居延漢簡所記載的西華邑,應當亦在成帝時期左右,二者可以互相印證。

5. 鐵官長沛郡相莊仁故臨朐右尉以功遷(YM6D4·第一欄)

《漢志》齊郡和東萊郡皆有臨朐縣。廖伯源以爲“其屬齊郡抑屬東萊郡,無考”。[注]廖伯源: 《簡牘與制度: 尹灣漢墓簡牘官文書考證》(增訂版)第152頁。《漢書·王子侯表》記載,臨朐夷侯奴,菑川王子,元朔二年(前127)封,傳至王莽篡位絶。[注]《漢書·王子侯表》。因而齊郡和東萊郡應當有一個爲失注侯國,學者歷來對此問題莫衷一是,據馬孟龍考證,臨朐侯國初封時應當别屬齊郡,由於武帝元狩六年,齊郡爲國,爲了避免王國之内轄有侯國的出現,對齊郡的臨朐侯國進行了遷徙,東萊郡的臨朐即是遷徙之後的侯國所在。[注]馬孟龍: 《西漢侯國地理》第349—350頁。

我們知道《東海郡下轄長吏名籍》的抄寫時間應在成帝永始四年或元延元年,此時的東萊郡臨朐縣應當爲失注侯國,因而此處記載的臨朐應當爲齊郡臨朐縣。

6. 平曲侯家[丞]山陽郡瑕丘管儀故山陽大守文學卒史以功遷(YM6D4·第二欄)

瑕丘,《漢志》屬山陽郡。《漢書·王子侯表》記載,瑕丘節侯政,魯共王子,武帝元朔三年(前126)封,傳六世至王莽篡位絶。[注]《漢書·王子侯表》。由於漢表中並没有記載敬丘侯,而《漢志》沛郡却轄有敬丘侯國,所以一直以來學者對此問題辯爭不止,基本都認爲敬丘所注侯國爲誤,瑕丘則失注侯國。[注]錢大昕即認爲沛郡敬丘,“魯共王子政封瑕丘侯,當即此”。周振鶴認爲敬丘《漢志》注侯國,誤;《漢志》瑕丘未注侯國應當是傳抄誤注於敬丘之下。錢大昕: 《廿二史考異》第175頁;周振鶴: 《西漢政區地理》第57—58頁。然而尹灣漢簡却記載有敬丘侯國的牘文:

鹽官别治郁州丞沛郡敬丘淳于賞故侯門大夫以功遷

(YM6D4·第一欄)

廖伯源據此認爲《漢志》敬丘注侯國,瑕丘未注侯國是正確的。[注]廖伯源: 《簡牘與制度: 尹灣漢墓簡牘官文書考證》(增訂版)第171頁。這樣的解釋能够説明敬丘侯國存在的事實,[注]馬孟龍認爲敬丘侯國爲《漢表》所佚,則有待進一步的史料證明。馬孟龍: 《西漢侯國地理》第96頁。但是却没有解釋清楚瑕丘的問題,瑕丘應當爲《漢志》失注的侯國,[注]周振鶴: 《西漢政區地理》第240頁。由於《東海郡下轄長吏名籍》的抄寫時間應在成帝永始四年或元延元年,因而此處的瑕丘應當釋讀爲瑕丘侯國爲是,廖伯源認爲瑕丘没有失注侯國則有失嚴謹。

7. 東安侯家[丞]濟南營平侯國□譚故侯僕以功遷(YM6D4·第二欄)

營平,《漢志》無。《漢書·王子侯表》記載營平侯信都,漢文帝前元四年(176)封,齊悼惠王子,景帝三年(前154)謀反誅,國除。[注]《漢書·王子侯表》。《漢書·外戚恩澤侯表》記載營平侯趙充國,宣帝本始元年(前73)封,元延三年有罪免侯國除。[注]《漢書·外戚恩澤侯表》。

由於《東海郡下轄長吏名籍》的抄寫時間應在成帝永始四年或元延元年,所以此處的營平侯國應當爲趙充國所封的營平侯國。《漢志》郡國所屬縣邑的時間爲漢成帝元延三年九月,營平侯國在元延三年國除,從而不記載於《漢志》的可能性是存在的。[注]廖伯源認爲“尹灣六號漢墓之年代上限是元延三年,故此條所見‘濟南營平侯國’,乃營平侯國國除前之記載”。實際上,《東海郡下轄長吏名籍》的抄寫時間爲永始四年或元延元年,因而此條簡文符合歷史記載。廖伯源: 《簡牘與制度: 尹灣漢墓簡牘官文書考證》(增訂版)第159—160頁。

《漢書·趙充國傳》記載:“元始中,修功臣後,復封充國曾孫爲營平侯。”[注]《漢書·趙充國傳》。《趙寬碑》於此亦有相應的記載:

育生充國,字翁孫,該於威謀,爲漢名將。外定疆夷,即序西戎;内建籌策,協霍立宣。圖形觀□,封邑營平。元子卬,爲右曹中郎將,與充國並征,電震要荒,聝滅狂狡,讓不受封。卬弟傳爵,至孫欽,尚敬武主,無子,國除。元始二年,復封曾孫纂爲侯。[注]高文: 《漢碑集釋》,河南大學出版社1997年,第433頁。

營平侯國於成帝元延三年國除,平帝元始二年(2年)復封,但是在此期間,營平作爲縣邑是否存在,還有待證明,趙平安則認爲《漢志》不記載營平侯國系失載,[注]趙平安: 《尹灣漢簡地名的整理與研究》,連雲港市博物館、中國文物研究所編: 《尹灣漢墓簡牘總論》第151頁。這種觀點略失於武斷,雖然在十二年之後營平國復封,但是由此認定《漢志》失載營平侯國還是有待史料的進一步證明的。

三、 《元延二年日記》中的吕與莒

《元延二年日記》是墓主師饒任東海太守功曹史時的日常工作記載,下面我們把有疑問的一則抄録如下,由於日記記載日期時,使用第一、第二、第三等順序,筆者在此直接對其時間予以正常轉换:

二月七日,宿蘭陵良亭

(YM6J51-52)

二月八日,宿武原中鄉

(YM6J53)

二月十一日,宿吕傳舍

(YM6J56)

二月十七日,宿吕傳舍

(YM6J62)

二月十八日,宿彭城防門亭

(YM6J63)

《尹灣漢墓簡牘校理》於吕下注曰:“吕,當爲莒。”[注]張顯成、周群麗: 《尹灣漢墓簡牘校理》第133頁。《尹灣漢墓簡牘整理研究》亦注曰:“吕,依全文當爲莒。”[注]周群麗: 《尹灣漢墓簡牘整理研究》第74頁。這裏之所以改“吕”爲“莒”,是因爲日記中多次出現了莒的地名:

十二月十日,宿莒傳舍

(YM6J55)

十二月十一日,宿諸傳舍

(YM6J56)

十二月十三日,宿高廣都亭

(YM6J58)

十二月十四日,宿莒傳舍

(YM6J59)

十二月十五日,宿臨沂傳舍

(YM6J60)

爲了更好地説明改“吕”爲“莒”的錯誤,我們依據《中國歷史地圖集(秦·西漢·東漢時期)》把相關的地名繪製於圖2:[注]譚其驤主編: 《中國歷史地圖集(秦·西漢·東漢時期)》第19—20頁。

圖2 《元延二年日記》相關地名示意圖

由圖2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元延二年二月功曹史師饒的工作地域範圍。二月七日在東海郡蘭陵縣,八日至楚國武原縣,由於九日和十日的日記殘缺不可考,但是至十一日,師饒應當至楚國吕縣,而不是城陽國莒縣。張顯成、周群麗釋讀吕爲莒,顯然是受到了日記其他文字的誤導,因爲從楚國武原至城陽國莒縣,路途過於遥遠,所以這種情况存在的可能性極低。再者,從其二月十七日功曹史師饒至楚國吕縣,十八日至楚國彭城縣,也説明了這一時期師饒的工作地域範圍應當一直在東海郡與楚國之間,因而此處釋“吕”爲“莒”顯然有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