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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它字小考

2019-01-19徐润莹广州大学广东广州510006

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9年3期
关键词:先王卜辞同组

徐润莹(广州大学,广东 广州 510006)

一、“它”的本义与引申义

《甲骨文字典》认为“虫、它一字”,指出“它”字像蛇,“旧释为‘蠺’,不确”②。 《甲骨文简明字典》也认为“它,即后世所谓之蛇,与蟲同源,卜辞用为‘’,从蛇对人类有损害而为祸患引申而来”③。《说文》有“它”无“蛇”。 《说文·十三下·它部》:“它,虫也。从虫而长,象冤曲垂尾形。上古草居患它,故相问无它乎。”④王筠《释例》:“大蛇盘曲昂头居中以向物,而尾垂于下。它字象之。”⑤

胡厚宣先生则认为应释为“蚕”,并举例为证:

1.戊子卜,乎省于蚕。九(续补7402)

胡先生认为“乎省于蚕”“犹言呼省蚕”,即“呼人省察蚕桑事”,且“占卜至少有九次之多。则蚕桑之业,在当时必已为非常重要之一种生产”;对于例2,胡先生认为“这是祖庚或祖甲时某年八月某日占卜祭某神用十,祭神用五,祭蚕神用三之辞”,并指出“殷代蚕有蚕神,称蚕示,或与示同祭,或与示同祭,或与上甲同祭,乃被崇拜为远古神灵之一。”⑥胡先生由殷商时期蚕桑业发达推测出类虫形甲骨文应释为“蚕”,并认为殷人有祭祀蚕神的习惯。但张政烺先生认为,该类字形应释为“它”,本义为蛇。“乎省于蚕”之“蚕”为地名,“它示”是指“直系先王(大示)以外的先王”,即“旁系先王”。如卜辞:

1.贞:元示五牛,二示三牛。 (《哲庵》85)

2.庚申卜:(酉彡),自上甲一牛至示癸一牛,自大乙九示一牢,柁示一牛(《京都》2979)

张先生认为“元示”、“二示”与“大示”、“它示”一样,都是相对而言的,“元示”和“大示”指直系先王,“二示”和“它示”指旁系先王。而此类卜辞中的“它”为假借字,本字应为“迤”。⑦黄国辉先生亦认为“二示”、“它示”当属同事,“其所指祖先当是一致的”⑧。

本义之辩,可以据其衍生字与引申义推测,试举例:

5.庚戌卜,谷,贞虫虫我。 五月。 (《合》14707)6.庚戌卜,谷,贞虫虫不我。 (《合》14707)

二、“它”在卜辞中的运用

带有“它”字的甲骨卜辞数量颇丰,主要可分为三种用法:1.伤害类;2.祭祀类;3.人名、族名或地名类。从“它”在甲骨卜辞中的运用,可以看到先民对自然与生活的理解与认知。

(一)伤害类

“它”本义为蛇,引申为伤害义,后有“”承担该引申义。而与之相关的卜辞又可分为九类:1.云

其中,岳、高祖玄、河为人名;云,“云雨之云”⑩。卜辞义应为占卜询问此是否伤害云。疑云有异象,故有此一卜。

(3)甲子,贞祖乙日 雨兹用。 (《合》32556)(4)其雨。 (《合》32556)

雨,“风雨之雨”11。雨对古人而言是影响生活生产的重要因素,“下雨和农业生产、田猎、出巡都有关系”12

。辞义应为占卜询问这些人是否伤害雨。例3、例4为同组卜辞,在占卜祖乙是否雨后,又记录“其雨”,即下雨。疑久旱不雨,故有此一卜。

禾,“象禾苗之形,上象禾穗与叶,下象茎与根”,13“甲骨文用以指称一切谷类,是泛指名词,近似于现在所说的农作物”1

4。殷商时期,先民已经懂得种植谷物。禾苗的生长情况影响当年的收成,故有占卜询问这些人是否伤害禾苗。

年,“会年谷丰熟之意”15。禾为未成熟之稻谷,年为成熟之稻谷。因稻谷一年一熟,故后以成熟稻谷的“年”指时间意义上的“年”。例 1、例2为同组卜辞,询问帝是否损害年成。例3中,王占卜出了结果,并非帝损害年成,而是。为人名。

父,原意为“斧”,而后假借为父亲之“父”,“似由用斧者皆为男性引申而来”16。“卜辞中生父及父辈皆从父”17

。例1、例2为同组卜辞,询问疾病是否为父乙所害。例3询问牙齿的病是否父乙所害。例4询问耳病是否父庚所害。

母,“象屈膝交手之人形”18。例1、例2为同组卜辞,询问母癸是否伤害王。例3、例4为同组卜辞,询问母丙是否有做伤害之事。

祖,“古置肉与俎上以祭祀先祖,故称先祖为且,后起字为祖”19。“卜辞的且则是所有一切祖的通称,不管哪一辈的祖,也不管是亲生还是叔伯关系,均称之为且,因而含义比现在笼统”2

0。例1、例2为同组卜辞,询问祖丁是否伤害王。例3、例4为同组卜辞,询问祖辛是否伤害王的牙齿。

兄,“兄长也”21。四例皆为同组卜辞,询问兄丁是否伤害王、是否伤害亘。

疾,像人躺在床上冒汗,为会意字。例1占卜询问身上的疾病是否出于什么人的伤害。例2占卜询问牙齿的疾病是否因为别人的。例3,例4为同组卜辞,询问鼻子的疾病是否因为别人的。自,象形字,本义为鼻子。

(二)祭祀类

“它”字除引申为伤害义,又假借为祭祀对象的名称。有如下卜辞:

1.……辛,祖丁一牛,它羊。 (《合》627正)

3.贞:元示五牛,二示三牛。 (《哲庵》85)

4.庚申卜:(酉彡),自上甲一牛至示癸一牛,自大乙九示一牢,柁示一牛(《京都》2979)

6.贞:元示五牛,它示三牛。(《合》14354)

殷商先民有浓重的祖先崇拜情结,认为已经去世的祖先不仅可以造福于子孙,也有可能 “”子孙。与“”相关的卜辞中亦不乏占卜询问是否祖先施。而甲骨文中的“祖”是一切祖先的通称,即不管直系祖先还是旁系祖先,都可称之为“祖”。故而在祭祀中,直系祖先与旁系祖先并举,符合先民的祖先崇拜情结。

(三)人名、族名或地名类

“它”字用作该类的卜辞数量甚少,疑用为人名或族名的卜辞止有两例:

2.贞,令它。 (《合》10061)

除此之外,金文中也有“它”字用为人名的例子:

疑“它”字用为地名的有如下卜辞:

1.…卜……省于……它……(《合》10060)

2.戊子卜,乎省于它。 九。(《合》23780)

胡厚宣先生认为“乎省于它”应为“乎省于蚕”,即“呼省蚕”,“于”乃语词22。张政烺先生则认为“省为动词,卜辞中常见,它为地名,不能把‘省于它’说成视察养蚕事业”23。裘锡圭先生在《谈谈殷墟甲骨卜辞中的“于”》中也提到:“殷墟卜辞‘往 +于 +处所词’一类结构中的 ‘于’,只应看作介词,介词‘于’最初是用来引介行为的处所的,由此一方面发展出引介行为的时间的用;一方面又发展出引介行为所涉及的对象的用法,在卜辞中较常见的是引介接受祭祀或求告等行为的对象。”24可见,从甲骨卜辞语法上来讲,“于”字后应为地名。

对于例3和例4,张政烺先生指出“这是武乙时期的卜辞,它在这里是地名,是假借义,不见本义”。25“在”字是卜辞常用字,“表示行为所涉及的处所、时间、范围以及对象等”。26“”为人名,即“霝”。“”,“次也,旅途中止息驻扎及其地之称”27,据此可推测卜辞义为占卜询问是否可以命令霝在它地止息驻扎。

三、总结

从“它”字的本义之争可以看出,甲骨文的字形与卜辞义也存在混淆。若“它”字不释为“蛇”而释为“蚕”,结合卜辞释读似也可通。但因为“它”字存在孳乳字“”,而“”在卜辞中为伤害义。但是在生活中,蚕并不能对人类造成严重伤害,故“蚕”字不可能引申出伤害义。“它”字释为“蛇”才是正解。而“”的意义似又不能单纯理解为“伤害”。先民占卜询问气象、疾病等,均出现多次占卜,反复问询的现象,可见受害人并不清楚自己为谁所“”,据此可推测“”并非光明正大地“伤害”,而是包含着“暗中伤害”的意思。

注:

①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殷墟妇好墓》第18页,文物出版社.1980.

②徐中舒主编:《甲骨文字典》第1430页,四川辞书出版社.1989.

③赵诚:《甲骨文简明字典》第204页,中华书局.1988.

④许慎:《说文解字》第288页,中华书局.2013.

⑤王筠:《说文释例》第37页,中华书局.1987.

⑥胡厚宣:《殷代的蚕桑和丝织》,《文物》1972年第11期.

⑦张政烺:《释它示——论卜辞中没有蚕神》,《古文字研究·第一辑》,中华书局.1979.

⑧黄国辉:《再论武丁卜辞中的“祖庚”问题——兼谈“它示”及甲骨研究中的一个方法论问题》,古代文明2012年第6期.

⑨赵诚:《甲骨文简明字典》第161页,中华书局.1988.

⑩徐中舒主编:《甲骨文字典》第1252页,四川辞书出版社.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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