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广场体育团体特征及其对城市形象的影响研究

2019-01-19李雨阳

体育世界(学术版) 2019年1期
关键词:团体广场成员

李雨阳

( 河南大学 体育学院,河南开封 475000)

1. 前言

“体育团体”一词最早可以追溯到卢元镇先生对体育社团的概念理解,“体育社团是以体育运动为目的或活动内容的社会团体”。这一概念强调了体育社团的两大特征“以运动为目的”和“以运动为活动内容”,也承认了体育社团的社会团体属性。国外对体育社团的界定多依据‘结构和运作方式’,凡符合以下五个条件即可称作体育社团: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志愿性,但实际中完全符合这五个条件的团体几乎不存在。改革以来,单位体制逐渐松动,基层社会体育组织迅猛发展,社区活动开展火热的背景下,以不同兴趣、爱好组织起来的“锻炼小群体”,以不同人群组织起来的“项目小群体”已经成为群众体育活动组织的有效力量[1]。因此,本文认为具有“以运动为目的”、“以运动为活动内容”两大特征,但不完全满足以上五个条件的社会群体定义为体育团体。与体育社团不同,体育团体不一定完成了合法注册,也不一定参与政府决策,但其必须保留民间性、非营利性、公共性、代表性的特点。在全民健身的浪潮下,城镇居民的运动参与热情激增,而场地供给的不平衡与不充分迫使公民选择公园、广场、公路等城市公共空间开展体育活动。在一些地区,这些城市公共空间已经被纳入“十分钟健身圈”建设范围,但公园数量有限且分布不均,公路污染严重且危险较大。在就近原则下,同一体育爱好的居民自发聚合到城市广场进行锻炼,并不断拉拢亲友加入,在各类社会关系的牵连下逐渐形成团体。本研究认为这种以广场为特定活动场所,以运动为目的和主要内容的自愿性聚集群体称之为广场体育团体。

一些学者也将这类团体定义为非正式结构体育社团[2]、自发性体育团体[3]、准公共体育团体、锻炼小群体[4]等,这类团体有自己的组织,且免费向全体群众开放,但没有自己的管理,未制定具体的管理体制,性质难以界定。十分钟健身圈构建愿景下,广场体育团体的种类和数量都得到了大幅提高,同时也对城市带来种种影响。探究广场体育团体特征及其对城市的影响,可以有效的缓解群众体育休闲需求与场地供给之间的突出矛盾,推动城市化进程。本文选取南京市溧水区广场体育团体为研究对象,探究广场体育团体特征及影响,以期待寻求广场体育团体发展方案与治理路径。

2. 研究方法

2.1 文献资料法

通过中国知网、超星计算机对“体育团体”一词进行检索,共检索99篇,其中期刊论文72篇,硕博论文27篇;阅读关于公共体育团体、广场体育的新闻资料,进行分析、归纳,总结广场体育团体存在的问题和积极的作用;阅读体育社会学、体育管理学、体育科研方法等专业书籍,为制定客观、全面的研究方法提供参考。

2.2 观察法

为有效收集研究所需资料,在溧水区珍珠广场、金蛙广场等19就处广场进行长达3个月的走访与观察,咨询在场的广场体育团体成员及附近生活居民,以便获得详细信息。

3. 广场体育团体特征

3.1 民间性

广场体育团体的民间性包括“自主”、“自愿”、“自治”三个部分,其自主性体现在任一团体不受行政部门的管辖,也不受盈利组织的约束,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即可。这样的民间团体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自主的聘用人员、组织活动,如邀请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组织开展社会文体活动等,这些活动的举办无需通过行政部门的审批,因而更加便捷。自愿性体现在社会所有成员自愿参加,不受行政命令的约束,即到即参加;同样在经费的获得方面也不得强制团队成员缴纳,团队成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捐助。公共体育团体正基于自愿性的要求,经费不足,活动难以开展,规模相对较小。而广场体育团体的自治性体现在它的管理模式上,活动的组织领导者并非通过法定选举产生,也并不是通过上层指派任命,甚至未出现群众民主选举,广场体育团体的组织者多为团体成员关系网最密的一名成员。广场体育团体活动以集体操、集体舞为主,音乐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音乐放映机携带者往往也能成为广场体育团体的主导者,他们的去留直接关系到活动的开始与结束。但是团体成员约定俗成的组织者没有将自己定位为组织者,而将自己定位为联络者,正于此,广场体育团体没有确立真正的核心,活动开展没有领头人。

3.2 非营利性

广场体育团体的性质决定了它的非营利性特征,但是非营利性不等于不得营利,不能收费,只是要求所有的收入必须反哺于所有团体成员。广场体育团体可以依照团体成员的意愿,参加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或者是一些商业性表演活动,其全部收入归所有参与者所有。简而言之,就是广场体育团体可以盈利,但是所有盈利必须是按劳分配,多做多得、少做少得、不做不得。

然而在实际中,以中老年中产阶级为主体的广场体育团体成员文化水平相对一般,理解层次相对较低,对这种“非营利性”的理解认识不足,机械地认为非营利性就是不能收费,就是团队活动收入必须立即平均分配。个别团体成员认为分配不均问题而退出体育团体,甚者打破原有的社会情缘。

3.3 公共性

广场体育团体的公共性在于其产权不属于任何个人、团体、组织所有,而是全社会共有。从场地上来看,广场体育团体开展活动的场所在广场,其所属权归市政所有,任何公民均可在市自空间中进行活动。同时,这样的团体享受着免税待遇,而为享有这样待遇需要付出的代价需要全社会来共同承担,那么,这样的待遇也应由社会全体成员共享。其三,广场体育团体是公民自发聚集而成的群体,面向全体公民开放,即便是个别由单位或社区组织的体育团体,在广场开展活动时也不能以外来者身份为由,将“搭便车”者拒之门外。正是广场体育团体的公共性,让我们看到各广场体育团体周边附着着众多的游离个体,也就是所谓的“搭便车”者。在目前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由于民间体育团体活动的准公共物品属性,以及自律约束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的相对弱化,导致搭便车现象在民间体育团体的各类活动中大量出现[5]。这一行为可能会降低民间体育团体活动效率,削弱团体的凝聚力,一旦蔓延将对后续体育活动的开展产生破坏性影响。

3.4 代表性

广场体育团体是由同一兴趣、爱好的公民聚集形成的群体,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的是某一类人或某一阶层的共同利益。广场体育团体的项目类型主要为广场舞、交谊舞、武术及健身气功,参与人群以中年妇女和老年人为主,男性成员与女性成员多为夫妇关系,年龄、性别、职业、生活习惯的一致性、共同的兴趣爱好和关联的社会关系共同影响下,体育团体成员形成共同利益的事实就不可避免,广场体育团体也就理所应当成为了团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代言人。这样的互益型团体,因为有了共同利益的驱动,团体成员必然性地出现自我维护,以自我为中心,对外界的存在忽视或排斥。以广场舞为例,人员结构普遍为城乡一体化推进过程中的原农民群体,因为工作压力的减小为获得更多的闲暇时间和更足的剩余精力,为打发闲暇时间和消耗剩余精力而参加体育锻炼。这种锻炼是完全基于休闲娱乐的,在以快乐为第一追求的目的下,不会过度地重视运动的科学性,自然也不会在意团体成员外其他社会公民的感受。

4. 广场体育团体对城市形象的影响

4.1 城市风貌

广场是公共性、教育性、时尚性的场所,是城市面貌的直观呈现,因此广场体育团体很大程度上反映出城市的风貌。广场体育团体以其公共性的特点吸引着全体公民参与,但年轻人受限于作息时间,以中老年妇女为主要群体的广场体育团体不仅不能够表现出城市的青春朝气,也无法衬托出城市的阳刚之美。而以广场舞为首的广场体育团体组织松散,没有约定的制度和专业的指导,参与者动作杂乱、节奏脱节,很难将女性的柔美、和谐展现出来。但这类以操、舞为主体的广场体育活动所营造的环境唤起了老年群体的历史记忆和身份认同[6]。在对附近居民的访谈中发现,健身气功、武术、太极等中华传统文化更受群众喜爱,而这类以老年人为主体的广场体育团体能更好地展示刚柔并济、内外兼修、老当益壮的形象。这种代际关系和性别角色的价值差异造成群众体育文化的不同认知,在青年逐步占据社会主体地位的现状下,应将中老年体育服务作为体育事业的重点工作来抓。

3.2 噪音污染

由于广场体育团体的活动时间以晚间为主,而广场多位于商业区、居民区等人群聚集地段,刚下班或在归程的路上的居民迫切需要休息,嘈杂的音乐对于这部分人是噪音污染,也常引起民事冲突。而对同一广场的其它体育团体来说,不同的节奏也干扰到了原有的韵律,即为噪音。究其本质,是邻依效应和邻避效应的体现,而群体思维造成冲突升级,价值观与社会公共意识的错位与缺失是产生冲突的思想根源[7]。而广场体育团体的具有互益性的特点,所有成员拥护着共同利益,代表着同一阶级利益,往往关注不到自身活动对他人的影响。

4.3 行为文化

广场体育团体年龄结构偏大,文化素质相对不高,传统的“先到先得”思想引发层出不穷的“占地为王”现象。车辆随意停放、私自占用公共设施、垃圾随地乱扔、挤占他人通道等行为无一不损害了他人利益,一些中老年妇女甚至倚老卖老、蛮不讲理,这些行为都易引发他人反感。广场体育团体的行为对周边居民产生了一定影响,周边各阶层居民与群众体育团体之间有利益冲突,好在大部分没有形成矛盾,选择正面影响的远高于负面影响,完善群众体育法律法规建设,规范群众体育团体活动的开展,是有关部门当务之急,是消除负面影响的关键[8]。

4.4 和谐社会

社会团体作为与政府、企业并立的第三方部门,是基本社会组织重要形式之一,具有人才、技术、信息和体制等方面的优势,在科技教育、文化教育、社区建设、体育保健等领域具有很强的能量储备,为群众在政府和企业体制外开展活动提供了组织形式[9]。广场体育团体作为特定的社会团体,通过体育活动的方式将群众聚集在一起,打破了原有的亲缘或地缘联系,构建起新的社会交流平台。类型丰富的广场体育团体能够定时定点地开展活动,并不断吸纳成员主动加入,这不但满足了群众业余文化的需求,也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4.5 全民健身

广场体育团体是体育活动开展的新形态,它既不受行政制的时间强迫,也不受会员制的经济约束,群众可以在更为宽松的环境下根据作息安排自由参加活动,为群众营造更为舒适的体育运动环境。这种无成本且活动自由的组织形式为群众体验体育活动提供了便利,为全民健身的推进提供了平台。

5. 结论与建议

5.1 结论

广场体育团体是特殊的文化和社会背景下产生的,是居民不断增长的体育需求同不平衡且不充分的体育事业发展之间产生的次生产物,人均体育场地不足迫使居民选择公园、广场、道路等公共场地开展体育文化活动。在自发聚集而成的广场体育团体中,既没有组织者也没有监管者,团体结构松散、组织混乱、发展迟缓。这类团体由自身属性而造成政府不问、社会不管的尴尬局面,加之其以中老年妇女为主体的特殊人群结构,在发展过程中往往政府不鼓励、民间不支持。

5.2 建议

5.2.1 发挥社区体育的优越性,展开以社区为单位的广场体育活动,建立社区协同平台,多元调动社会力量参与。

5.2.2 开展城市体育风貌治理,鼓励广场体育团体进公园、进示范性休闲广场,对占道扰民等行为不端或影响城市形象的广场体育团体批评教育。

5.2.3 构建社会主义体育法治体系建设,综合平衡体育法与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推进地方体育法规与地方体育政策建设,依法保护广场体育团体基本权利,严格规范广场体育团体行为准则。

5.2.4 推行城乡一体化建设,开展社会体育指导送基层活动,加快培养高水平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丰富广场体育活动内容。

5.2.5 进一步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以政府购买体育消费鼓励群众进入私营体育场馆;开发城市公共空间,推广开展公园体育、社区体育、职工体育等,分流体育场地压力。

猜你喜欢

团体广场成员
中国队获第63届IMO团体总分第一名
主编及编委会成员简介
布鲁塞尔大广场
主编及编委会成员简介
主编及编委会成员简介
主编及编委会成员简介
在广场上玩
中国队获第59届IMO团体总分第三名
广场
圣诞暖心逛店之屯门市广场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