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儿童保护服务中的道德创伤浅析*
2019-01-18肖人铨黎松生常运立
黄 强,谭 坤,肖人铨,黎松生,常运立
(1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四医院药剂科,广西 桂林 541002,hhhqlg123@163.com;2 海军军医大学基础医学院,上海 200433;3 海军军医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部,上海 200433;4 山东大学人文医学研究中心,山东 济南 250012)
2018年1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发生了一起虐待儿童的案件。有一个小女孩报警称她的12个兄弟姐妹被囚禁在家中。根据警察的现场回忆,那位报警的女孩已经17岁,但是看起来只有10岁。有几个孩子还被锁链锁在床上,看上去很久没有洗澡了,散发出一种难闻的味道。为什么身为保护者的儿童父母却要伤害其“保护的对象”呢?这从客观上反映了美国社会压力下部分弱势群体父母的不正常的精神、心理状态及扭曲的伦理观念,将自己的压力或无处倾泻的愤怒情绪发泄至自己的孩子身上。针对儿童受虐,美国已建立了完善的儿童保护体制,为那些受到家庭虐待的儿童提供保护并惩罚儿童监护人[1]。然而,在该工作的推行过程中,却折射出了未成年人父母及CPS工作人员可能遭受的不同程度的道德创伤。
1 道德创伤和CPS概述
1.1 道德创伤
道德创伤被认为是一种独特的心理、精神和社会问题。它最先在军队中被发现,Shay在越南战争中,发现战场上的士兵可能存在潜在的人性之痛。认为这种与战争相伴而生的“痛”与史诗中的“阿喀琉斯之踵”有着相似之处。随着研究的深入,Shay[2]通过分析《荷马史诗》,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道德创伤的三点要素:①在高危情景下;②拥有合法权利的人;③对公正的背叛。而Litz等人则认为道德创伤是一种“参与、未能阻止、目睹或听闻某些违反根深蒂固的道德信仰和期望的行为”而产生的结果[3]。Brock在《灵魂修复:战争道德创伤康复》一书中,将道德创伤称之为“上帝死了”,是一种信仰的崩塌,精神的痛苦。纵观国外学者对于道德创伤的研究,道德创伤已由一种没有明确诊断阈值的原发性精神创伤,慢慢发展为一种在心理学范围之外,由社会学作为支撑,根植在道德伦理观的一种新型的创伤范式。道德创伤是由于自我或他人、个体或群体的道德逾距,而产生的生理、心理创伤和社会适应性障碍。其特点在于违背了一般的伦理道德观念,遭受此类创伤之后难以融入正常社会。
随着道德创伤概念的提出,不同职业领域对道德创伤进行了广泛和深入的探索。Joseph作为一名心理学家,带领他的同事们运用道德创伤事件量表对军队人群中存在的道德创伤患者进行了一个初步的评估,最终得到9个条目量表,其Cronbach’s alphas为0.90[4]。随着无人机在战争中的运用,更多的士兵被无人机所取代,Enemark作为一名社会科学家则提出猜想,认为在屏幕前操控无人机的无人机驾驶员也可能患有道德创伤[5]。Jeremy作为一名偏向于临床的学者,与同事尝试从道德创伤症状出发来诊断疑患有道德创伤的患者[6]。尽管道德创伤最先在军队中被发现,但近些年来一些学者发现一些高危和具有高度责任感的职业同样有可能面临道德创伤的折磨。Joseph等人研究了处于战乱中的城市——萨尔瓦多,那里不仅仅有军人,更有很多教师。认为这些教师可能产生的道德创伤与其PTSD患病情况及教师职业本身存在的职业疲劳之间存在关联[7]。Levinson等人在教育领域上看到,现在社会上存在教育不平衡的情况,认为这是教师道德创伤的一个诱因[8]。Fiester从患者的角度出发,通过文化学家Peace的患者视角,分析了医生在执行放弃治疗的过程中,因语言使用不当,可能会使患者产生道德创伤类似症状[9]。
1.2 美国儿童保护机构
针对儿童受虐现象,美国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法律和政策保护体系来保护儿童,确保儿童利益的维护。1974年,美国国会制订了《儿童虐待预防和处理法》(ChildAbusePreventionandTreatmentAct,CAPTA),标志着美国政府开始承担儿童保护任务。CAPTA要求各州设立儿童保护服务项目(CPS)。CPS的主要职能为:①接受举报。起初这个举报只能来自于医生,因为只有医生才有资格界定受虐症状。而随着法律的修订,现在与儿童服务相关的工作者都可以举报;②CPS安排专业人员筛选报告,并对违反CAPTA的事件实施调查,分析评估;③调查期间对于儿童的保护;④为需要帮助的家庭提供服务。改造父母和保障儿童在家中安全的服务被称为“预防服务”。改造被寄养儿童的父母的服务被称为“团圆服务”。然而,在推进该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使儿童父母遭遇道德创伤,因为他们会认为自己没有尽到作为父母的责任,而感到内疚、惭愧。同时,CPS工作人员当面对问题家庭时,所目睹的非人道行为,也可能会影响到自我的个人伦理道德观。另外,一些因非蓄意伤害而造成意外事件发生,使得严格遵守CAPTA的CPS工作者不得不将儿童与其父母分离,而自我对此做法并不完全认同,这些潜在的道德冲突会对他们的工作产生消极的影响,会质疑这份政府福利工作其工作制度的正确性。Haight等人意识到了这些对于CPS工作人员的负面影响,他们在CPS机构中观察到人员流动率每年在23%~60%之间,有些单位的工作人员流动率更是高达90%。通过对CPS机构中的各种工作人员与被CPS介入的父母进行半结构访谈,发现CPS的参与者可能患有道德创伤[10]。
2 CPS体制下,儿童父母的道德创伤
儿童父母的道德创伤,一方面来源于其早期的道德创伤遭遇,这也是诱使父母虐待儿童的一个重要原因。另一方面,CPS机构对施虐父母监护权的剥离,并紧随其后社会大众对其的歧视,会使其遭受严重道德创伤。Haight等人关注到孩子的看护者——父母,因为暂时失去了孩子的监护权,而使道德角色突然改变有可能导致道德创伤[11]。
2.1 父母早期道德创伤经历
一般来说,父母应该都是爱自己孩子的,但为什么有一些父母会对自己的孩子“痛下狠手”,没有履行自己作为一个监护人的保护义务,反而虐待自己的孩子呢?甚至最后需要CPS介入?据调查,大部分被CPS所介入的家庭里面,父母或多或少都有过儿童时期受到虐待的经历。而这些儿童时期被暴力对待的父母们往往会认为自己的孩子和自己一样是一个“坏孩子”,应该受到和自己一样的“教育”。Maestripieri[12]以猕猴为样本,采用纵向设计和交叉培养实验,发现母猕猴虐待自己的孩子并不是遗传因素,更多的与母猕猴儿童期受到的虐待有关。侯香凝等人[13]对父母早期受虐与亲子之间的受虐行为进行了研究,发现他们之间存在了一定的关系。Nash、Litz等研究表明,很多士兵在战场上经历了很多不道德事件,这些非道德事件虽然没有伤害到他们的身体,但可能与他们长期以来的道德观念相冲突。当士兵以违反个人道德价值观的方式行事时,尽管遵守了战时交战规则(ROE),他们可能会在个人道德价值观与个人行为之间经历认知失调[14]。战后士兵由战场回归到社会,这些早期经历就成为诱发道德创伤的“特洛伊木马”。一旦难以协调道德冲突,就会产生暴力施虐甚至杀害他人的想法与行为。而一些父母在早期经历的不道德事件与此类似,当他们无法从中解脱的时候,很可能出现个人道德价值观与个人行为之间产生了失调的情况,进而产生了虐待自己孩子的想法,并且在情绪失常的状态下开始将自己的想法付诸行动。
2.2 被CPS介入后,父母遭受社会歧视
在美国的儿童虐待法律保护体系里,一旦进入法律程序至少意味着父母暂时失去了对孩子的监护权,成了一个“不合格”的父母,进而受到周遭邻里的社会歧视。这与现阶段军事领域研究较多的道德创伤中,退伍老兵从硝烟滚滚的战场中返回繁华而安全的城市时可能经历的遭遇相类似,在战争环境中士兵的道德选择与角色,在新的社会环境下会被重新评估和定义,若此时不能被社会大众认同与接受,他们越是极力抗争,越是容易遭受道德创伤。当家长失去了孩子的监护权,周遭邻里对待他们的态度发生巨大变化,相当于所处的社会环境发生了一个剧烈的变换。大家可能认为你是一个隐性的坏人。Scandlyn和Hautzinger发现[15],和平的社会环境对退伍军人的排斥增强了他们的道德创伤。与此类似,被CPS机构介入的父母,特别是那些孩子被安置在寄养机构或寄养家庭的家长因为来自社会的歧视,往往会经历一种深刻的社会耻辱感和身份缺失感。Schofiel认为[16],大多数母亲都自认为是“好母亲”,因此,当母亲们被CPS干预时,让孩子们离开自己的家时,她们的“好母亲”地位遭到了公众的拒绝。这种羞耻感和身份剥夺感往往会让我们联想到“背叛”。在Koenig[17]所描述的道德创伤症状中背叛是道德创伤的首要症状之一。当儿童的父母在面临CPS机构的介入后,很有可能在经历着公众“背叛”(指责)的滋味,难免会患有道德创伤。在此基础上,会发现战士和父母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面临着道德情景的快速转变。士兵从战时到战后民众对于他看法的改变和父母由于被CPS干预而带来的周围群众态度的变化,这种道德场景的改变与责难是其道德创伤产生的根本原因。这与Currier等人在研制道德创伤事件量表中的两个条目“I am troubled because I violated my morals by failing to do something that I felt I should have done”(我感到困扰,我违背了我的道德观,因为我没有做一些我认为应该做的事情)与“I am troubled by having acted in ways that violated my own morals or values”(我感到困扰,我的行为违背了我自己的道德价值观)十分相似[18]。而这两个条目都属于perceived transgressions(感知犯罪),其内部相关性分别为:0.55、0.92。以此可以看出父母亲的这一表现很有可能是处于道德创伤事件之中。
3 CPS体制中,工作人员道德创伤
CPS所属的工作人员,大多都有着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参与工作是为了维护儿童的权益,防止儿童遭受虐待。但是Haight等人却发现CPS工作人员在道德创伤量表(MIES)上与士兵的得分相似[10]。造成这一结果,主要源于两个方面:①CPS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存在的社会支持不足;②CPS工作人员在工作时目睹或间接参与了道德创伤事件。
3.1 CPS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存在的社会支持不足
在美国的法律里,任何一个公民都可以通过报告事件的方式来向CPS机构发起对孩子的受虐待的调查,并且在24小时以内开展。如果CPS机构断定被报告的家庭存在虐待儿童的情况,那么他们最及时的方式就是将儿童从他们的家庭中迁出,并安置在紧急保护监护机构。但是这项工作却要由CPS工作人员完成。然而并不是每一位父母都能心平气和地将自己的孩子交出来,更多时候是父母对工作人员大吵大闹,周边的邻里可能也会觉得让年幼的孩子离开父母是一种不道德行为。父母认为自己的教育方式没有错,政府无权调查自己的家庭情况,甚至将自己的孩子带走,认为这侵犯了人权。而CPS作为政府保护儿童的机构,依据上报的材料,认定了该家庭中孩子遭受了虐待。CPS工作人员作为一个中间人,在履行自己职责时,得不到社会的支持,会觉得自己所从事的工作违背了社会的道德价值观,从事这件工作不仅仅没有使自己成为一个道德上高尚的人,反而会成为一个道德上受到谴责的人。“当我们在道德上站不住脚的时候,社会就会有道德创伤[8]。另外,Currier等人[5]在萨尔瓦多对不同的教育部门的257名教师进行调查发现,职业倦怠和道德创伤之间存在着显著的正相关。CPS社会工作者与教师一样同属于政府聘请的社会福利人员,都为孩子提供服务,从CPS工作者的高流动率与高职业倦怠来判断,CPS社会工作者很有可能成为潜在的道德创伤患者。
3.2 CPS工作人员在工作时目睹或间接参与了道德创伤事件
基本上每一个被CPS介入的家庭都可能存在精神情绪上的虐待、肉体上的虐待(打孩子是最明显的例子)、对儿童照料上的忽视、性骚扰或性侵害。这些事情在一个正常人看来难以接受,CPS工作人员为了深入调查家庭情况,不可避免地成为这些事情的第一目击者,导致许多家庭惨剧都会发生在他们的眼前。Haight等人针对CPS相关人员所建立的量表中“I saw things that were morally wrong”(我曾看到过不道德事件)和“I am troubled by having witnessed others’ immoral acts”(我因目睹了他人做了不道德的行为而感到苦恼)都表明了道德创伤的界定与目睹创伤事件的经历息息相关。正如美军无人机驾驶员,虽然他们没有亲身经历战场,只是操控着他们的无人机对敌对目标进行打击。他们的手上没有沾染鲜血,但是通过电脑屏幕,鲜血早已喷涌在他们的灵魂深处,并且生根发芽。无人机驾驶员们目睹了这么多暴力事件以后,首先会心生抵触,但是军令难违,不可以放弃正在执行的任务。在这种抵触情况下,而不断执行自己不想执行的任务,难免会产生道德模糊,感到困扰,虽然自己先前觉得自己还是一个好人,但不断重复目睹一些违背了自己道德价值观的事情之后,自己的行为和自己的道德价值观便会发生分歧,最后产生“一个好人应该如何做事情”的困惑[7]。CPS社会工作者与无人机驾驶员一样,在调查了多起家庭暴力事件以后,发现这些事件和自己的道德价值观相冲突,但又因是自己的工作又不得不去调查,这样所产生的道德模糊会悄悄在CPS工作人员内心中种下种子,成为未来道德创伤发生的隐患。
4 结语
中国和美国传统不同、教育机制也不同,对于虐待儿童的定义也不同。在2014年,我国有关媒体曾统计过被曝光的虐待儿童事件共有14起,发现其中亲生父母虐童事件6起、继父母虐童事件5起、教师虐童事件3起。而到了2017年,被曝光的虐童事件更是达到20起以上。2017年11月,有十余名儿童家长反映北京某幼儿园的儿童遭遇老师虐待,家长甚至提供了孩子身上多个针眼的照片。尽管政府迅速处理,法院也作出了合理的判决。但是留在儿童的心头上的梦魇可能短时间内都无法消失。而从家长的角度来看这件事情,我们认为他们所承受的煎熬不比他们的孩子要少。再例如2017年江苏虐童事件,刘某差点把6岁的亲生儿子勒死。2015年的南京虐童案,养母李某把孩子身体打得伤痕累累的惨剧。我国的儿童虐待法律保护体系还尚不完善,但是已经引起了我国政府和学者的重视。本文希望通过总结美国CPS机构中可能产生的道德创伤的原因,为未来我国儿童保护工作提供参考,避免在推进儿童保护工作过程中父母以及福利制度落实工作人员面临潜在道德创伤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