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法制建设实践探索
——以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为例
2019-01-18张韶国刘畅
张韶国,刘畅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河南洛阳 471002
加强医院法制化建设,依法治院,依法行医,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是打造现代化医院的基本内涵之一[1]。同时医院法制化建设也对医院整体的文化建设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我国医院的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这关系着院内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应尽职责,也关系着一个医院未来的发展方向,是现代医院管理者应注重的重点制度建设。
近年来,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积极探索现代化医院法制建设模式,出台了一系列法制建设的规章制度,不断强化医院法制建设能力,努力激发全院职工学习、掌握、宣传卫生法律法规的热情,持续提高医院的医德医风、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多次荣获“全省卫生系统依法治院先进单位”“全省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及省市颁发的“医院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为医院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全院职工的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就是个人对立法权威、立法宗旨及立法价值的一种认可并遵守,这种认可最初是由国家强制力来规范的,最终转化为个人内在的自觉遵守。要达到医院员工对卫生法律法规政策的高度认同,首先必须引导全院职工认真学习各项卫生法律法规政策,通过不断地学习进步,职工就可以对法律法规有更深层次的认识,对自己应尽的权利和义务才可以了解得更透彻,从而可以依法行事,尊重他人合法权利,并且更好地制止违法违规行为。为此,医院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法制宣传,具体到医疗、管理各项岗位,从医院总体法律制度的制定上到具体科室的科室制度制定都做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脱离上级政策;通过医院的宣传栏、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各位职工学习各项卫生法律法规政策[2],加强大家知法、懂法、用法意识,提高职工道德修养,学会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利等,真正做到了学有实效,切实提高了全院职工的法律意识。
2 强化培训,努力增强全院职工的法律素养
一个单位法制建设成功与否,最终取决于单位职工是否具备以下5 个方面的法律素养,即认真学法、主动知法、真正懂法、自觉守法、用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医院认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强化培训,规范医院的法制管理制度,努力提升大家的法律素养,做到了以下几个方面:①精心制定培训方案、明确培训目标、丰富培训方式、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及考核办法,确保培训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医院还就培训内容做专题研讨会、举办专题法律知识竞赛,通过一个个案例来引导医务工作者学会其中的法律规定,强化大家法律知识,学懂弄通法律条文,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用。②认真研读法律原文,深刻理解各条文字句的具体含义,同时突出培训重点,明确各项法律法规的立法宗旨,真正做到知法懂法。③做到培训与实践高度融合,使守法意识植根于全院职工的思想深处,使得依法行医、依法办事成为全院职工的自觉行为和良好习惯。同时也可以提高医院职工的职业道德素养,对待违法事件能明确是非,不至于鲁莽行事。④培育医院职工用法维权的觉悟与意识。在医院及个人人身财产利益遭到侵害时,可以主动地拿起法律武器自我保护,用法律来解决矛盾和纠纷,用法律来争取医院及个人的合法权利[3]。
3 勇于尝试,大胆引进操作性强的运行机制
3.1 医患纠纷预防处理机制
3.1.1 医前充分沟通 调查显示,80%的医疗投诉是由于医患沟通不够造成的。良好的医患沟通不仅可以减轻患者及家属的焦虑情绪,也可以为医务人员未来的治疗提供便利,对患者病情的好转起到关键作用。医务人员事先若能与患者进行充分沟通,即使病没有治好,患者、家属也会最大限度理解治疗困境,也不会表示不满;反之,事先如果沟通不畅,即使治好了病,患者、家属仍会对治疗过程提出质疑或者对医院心存怨言。通过有效沟通给患者和家属打“预防针”,让对方了解、认知和注意医疗固有的风险,同时医务人员也能在患者那里得到反馈意见,耐心听取,认真解答,设身处地地为患者着想,采纳好的意见改善治疗方案,创造互相信任、相互理解的和谐医患关系,会有效减少医院应承担的法律责任[4]。
3.1.2 事后巧妙解纠 医院要求各医务人员应以一种平静的心态对待患者的投诉和抱怨,等患者的情绪稳定下来以后,再向患者耐心解释[5]。若不属医方过错,则尽量向患者进行解释,若确属医方过错,则进行诚恳道歉,同时,由医务部提出公平的矛盾化解方案,或是补偿患者损失或是减免部分治疗费用,由患者决定。自《侵权责任法》出台后,医院通过邀请专家、律师对医护人员进行专题辅导,利用早上晨会时间或者全院集中培训使职工较好掌握依法行医、依法维权的技巧和方法。对于那些不愿和解、无法调解的患者,医院可积极聘请法律顾问,在其帮助指导下依法解决各种医疗纠纷,公平地定纷止争,有力推进了医院和谐就医环境的构建。
3.1.3 引入第三方调解 我国很多医院现在都在引进第三方调解机制,第三方调解机制是独立于其他调解机制的,它作为一种非诉讼调解机制,是在原有的基础上的升华,医院可以利用这一机制有效地缓解部分医患矛盾,发挥它的最大潜力。这是因为,第三方调解机制是独立于医院和患者的机构,其最大特征就是具有中立性,不存在隐形利益;其次,这种机制也不是死板的,其灵活性也十分明显,纠纷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不同意见,从而能改变调解程序,省去那些不必要的步骤。同时,双方对于办事地点和时间的设置也是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对事件的解决起到了积极的效果,极大方便了解决矛盾的双方;最后,第三方调节机制可根据各地政府政策不同进行不同的资金筹集,不拘泥于某几种形式,有政府支持上这种资金筹集渠道更广泛,时间更快,效率更高,极大缓解了医院在调解纠纷上的资金压力。自洛阳市出台《洛阳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迅速响应并积极贯彻施行该办法,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洛阳分公司签订了医疗责任保险协议,引入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6],有效转移了医患冲突的方向,弥补了医院调解纠纷方面的不足,对医患矛盾有了一定程度的缓解,医院也能提高自身的办事效率及风险防范能力。
3.2 医护人员聘用管理机制
自从新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以来,为避免医院在今后的用人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劳务纠纷,经过调研,医院从劳动关系、应聘使用等方面完善相关规范,制定了详尽的《医护人员聘用管理规定》,详细规范了医院用人制度,依照规章制度严把用人关,大大减少了医院在人事劳动用工方面的纠纷。例如,医院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由医院人力资源部严格履行聘用资格审查、聘前考核、岗前培训、试用期考查等制度,严格各项招聘程序,实施公开公平招聘,明确用人规范[7],规定所有非计划内临时用工人员上岗前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做到“依法用工,按约管人”。除此之外,医院还按照省市的相关规定坚持为所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务工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且兑现合理的工资待遇,尽医院之所能合理提高职工薪资,通过工会为广大职工的生活提供便利和帮助,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绝不隐瞒、拖欠职工工资。
3.3 对外经济合同会签机制
近年来,医院的规模、业务量以及对外经济来往持续增加,涉及的经济合同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规范医院的对外经济合同会签机制已成为一项重要的工作,这项机制的制定可以为医院的档案管理工作提供便捷、系统的方式,为日后的查找、归档工作铺平道路;同时,制定合理的对外经济合同会签机制也可以从内容上完善医院合同签订的相关规定、规范医院相关经济合同方面的法律行为、将一些潜在的矛盾和纠纷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从法律立场出发,合理利用法律武器为医院各项经济行为保驾护航;最后,规范的经济合同会签机制还能够给相关科室的工作提供办事思路,提高医院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合理性,增强员工的法律意识[8]。
为降低医院在各种对外经济来往过程中的风险,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严格的合同会签机制,规定在发生诸如招标代理、物品采购、器械购置、基建项目、加工承揽、外包服务等经济活动中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签订合同。
合同运转流程如下:①招标办按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及医院研究提出重大项目招标事项的意见,组织招标会并确定中标事项,包括中标公司、项目标的及其他事宜。②主办科室草拟合同,交医院法律顾问初审并提出具体法律意见。③主办科室会同招标办把关审核合同的具体履约内容、履约要求、合同价款、支付方式以及合同相对方的资信情况,审核无误后由主办科室主任和招标办主任签字确认。④医院法律顾问审查签字后,交由医院办公室主任签字确认。⑤对医院金额3 万元以下的合同,主管副院长终审签字并加盖医院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对3 万元以上的合同,主管副院长签字后交由院长签订盖章生效。⑥合同盖章生效后,由医院办公室编号登记后,最终归入档案室保存备查。
此外,医院还规定合同会签时限不得超过15 d、必要时对重大经济合同进行公证等,这种层层审查、层层负责的合同会签机制确保了医院对外经济活动的安全性。近年来,医院没有一例因合同签订缺陷导致的经济纠纷出现[9]。
4 强化监督,坚决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有了好的制度,还要看制度是否落到了实处。制度的制定,并不等同于落实,不能落实的制度,即使内容再丰富完善也不能起到实际效果。因此,医院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为契机,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将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与科室、个人的年度考核、绩效考评、党风廉政建设挂钩,强化监督,奖优罚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医院还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督促各科室落实各项制度[10],发现错误,严肃追究,并以书面、短信、院内网站等方式通报,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5 结语
综上所述,现代化医院法制建设的关键应是从最高管理层重视开始,层层把控,层层监督,全员参与;通过不断坚持以诚信促进沟通,对患者多一些关爱,对患者进行正确引导,增强医患之间的理解与信任;坚持以心换心,让患者知情,赢得患者的配合,以此可以提高治疗疗效,共建和谐医患关系;坚持以卫生政策法律法规的刚性条文约束全院职工的外在行为。只有在此基础上制定并不断完善适合医院的法制规范,使医院的法制化进程更加顺利,医院管理更便捷、更有效,才能不断升华全院职工的道德素养,从而为解决医患纠纷难题,创造良好就医环境提供制度基础,持续提高医院的法制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