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自己成“热闹”
2019-01-17袁辉
袁辉|文
新闻
11月12日,山东省聊城市青银高速高唐境内因突发团雾,发生两处多辆车碰撞起火的燃烧事故,就在救援人员紧急施救时,一辆私家车从事故现场后方的应急车道中驶来。根据监控画面显示,该车驾驶员在看到事故现场后,不仅占用应急车道,将车停在了事故后方,而且该车还存在用纸片遮挡车辆号牌的情况。同时,在车辆停下后,该车驾驶员便下车将遮挡车牌的纸片拿掉,然后放任车门大开,与另一名同行人员拿出手机对事故现场若无其事地进行拍摄,并在停留了约5 min后,再次占用应急车道驶离。最终,这名下车“看热闹”的驾驶员因占用应急车道、故意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被高速交警处以罚款400元、记18分的处罚。
观察
应急车道被称为“生命通道”,在遇有交通拥堵、事故等突发情况时,对抢救伤员、快速处置事故现场、及时恢复交通发挥着重要作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2条明确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的行为。
对于此次事件来说,这辆车存在的“故意遮挡号牌”暂且不论,仅从其占用应急车道驶来,占着应急车道“看热闹”,又占着应急车道离开来看,就可见驾驶员对于安全、法纪、生命的漠视,甚至可以说有点“嚣张”。众所周知,时间对于应急救援工作至关重要。如果当时有救援车辆需要在应急车道上通行而被其阻挡,那么必将影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正常开展,甚至因此导致事故后果进一步扩大。而且,这名驾驶员及其同行人员随意在高速公路上来回走动的行为,也是对自身安全的一种不负责。
当然,这位“看热闹”的驾驶员,最终因为自己无视安全、无视法纪的行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也让自己成了别人看的“热闹”。
对于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来说,同样应以此为鉴。在企业安全生产实践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突发情况,此时对员工来说,有能力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解决问题,自然最好。但如果没有能力解决问题,或者作为“局外人”,就算帮不上忙,也至少不能像这位“看热闹”的驾驶员那样“添乱”,要避免出现可能影响正常应急处置工作的行为,或者可能导致突发情况后果扩大或恶化的行为。这既是对他人安全负责,同时也是对自己安全负责。
总之,在遇到突发事件或者事故时,即便没有能力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解决问题,也要本着敬畏安全与生命的原则,不给正常的应急处置工作“添乱”,尤其不要为了“看热闹”,让自己变成“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