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开展医德医风专项整治行动”的思考*
2019-01-17宋晓琳
尹 梅,宋晓琳,王 彧
(哈尔滨医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1,dryin@163.com)
2019年7月,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台的《山西开展医德医风专项整治行动》中“鼓励采取‘随手拍’等举报投诉方式”这一政策引发了社会各界广泛热议。其中涉及医疗监督、医患关系等多方面问题。
1 政策出台的背景和初衷
1.1 “医生拍照不救人”事件的热议
2019年7月14日晚,一位84岁的老人因牙疼、干呕前往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某医院就诊。经初步检查诊断后,患者被送往心内科重症监护病房观察治疗,当晚患者身体并无大碍。次日上午,患者突感身体不适,家属马上寻求医生帮助,但当时所有医护人员都在准备拍集体照。家属先后4次呼叫医生,主治医生才开始前往病房抢救,整个过程耽误了二十多分钟,最终患者抢救无效死亡[1]。
此事件引发了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老人病危求救医生却忙拍照”“医生失职致患者死亡”等话题也不断发酵。7月23日,吕梁市委、市政府、文水县相关部门成立调查组介入调查处理,在山西省卫健委指导下展开深入调查。
1.2 “随手拍,及时拍”政策的提出
7月25日,山西省吕梁市新闻办发布调查结果,认为此次事件是“医务人员服务意识淡化、职业道德缺失而引发”,事件中医护人员的行为和态度,暴露出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文水县某医院的医务人员“以患者为中心”的观念淡漠、质量安全意识淡化、医疗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医德医风教育不足。
这一事件发生后,山西省卫健委随即采取紧急行动,于省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医德医风专项整治工作,并印发《山西开展医德医风专项整治行动》,在全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文件提出六条关于医德医风整治的具体要求,其中第六条为“鼓励采取‘随手拍’等举报投诉方式,自觉接受就医患者、社会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以下简称“随手拍”)。
1.3 政府加强监督管理的初衷
医德是医务人员应有的职业道德和应具备的思想品质,它是调整医务人员和患者之间、医务人员之间、医务人员和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与规范;而医风则是医务人员应有的行业风气与风尚,是医务人员医德在工作中的具体表现。医德医风建设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纽带,更是卫生系统行风建设的灵魂[2]。医德医风的优良与否,反映出医院和科室的道德风貌。此次事件,折射出个别医务人员医德素养、职业责任感和医疗风险防范意识较差的现状。
近年来,市场经济给医疗卫生事业带来了发展,也带来了竞争和挑战。在当下社会,面对自身利益、价值观念被不断挑战,个别医务人员情绪浮躁,无法站在患者的角度考虑,违背“以患者为中心”的原则,影响了医疗卫生行业的整体形象。面对这一现实性问题,相关部门如何解决便成为当务之急。
山西省卫健委鼓励公众“随手拍”进行监督的初衷是想将监督的权力赋予社会公众。当今社会互联网发展迅速,以短视频为载体的传播形式越来越广泛。网络舆论的支持有利于揭露个别医务人员违反医德医风的现象,使患者在面对不法医疗行为和不公正对待时,能够通过媒体热点引发关注与声援,并通过事实证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种全民监督的做法可以分担社会、医院和政府的监督职能,在大环境下促进医德医风的建设。但因个体的偶发事件促成的普适性和践行性欠缺的政策难以满足利益主体的需求,也不利于问题的解决,从而导致政策出台后产生的效果与目的难以契合。
2 “随手拍”政策存在的问题
2.1 存在导向的错误
当前医疗实践中,由于繁重的工作压力、长期的职业倦怠、利益诱惑的驱动、认知水平的差异以及制度的不完善,个别医护人员服务意识淡漠,但纵观全局,绝大多数的医护人员兢兢业业地坚守在医疗战线上,用专业精准的技术和宽容仁爱的情怀为患者驱除病痛,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保驾护航。无论是公民个人,抑或是公权力的代表,都没有权力将偶发事件作为群体现象不加区分地扩大化,这样做不仅伤害了广大医护人员的情感和热情,也会对公众产生误导:医生的队伍已经不值得信任!而“随手拍”政策的导向就是把医护人员放在了不信任的状态,即先期做了这样一个预判,因此,这是非常错误的!
2.2 影响医患信任关系的和谐发展
医患信任是指医患双方在互动过程中,基于彼此建立的契约关系,相信对方在医疗行为的多数情况下不会做出不利于彼此的一种心理预期。社会信任程度较低、医患之间信息不对等、医患沟通不足等原因,导致医患之间的不信任。
在医学技术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医疗水平也在逐渐提高,但是医疗仍具有局限性和不确定性,需要医生和患者相互信任、共同面对和承担风险,其中患者对医生的理解、包容和支持不可或缺。当患者带着不信任的态度就医时,其就诊性质发生转变,部分医生可能产生防卫心理,选择严谨、专业的表述方式,在医疗不确定性的前提下,不能够将最真实的信息表露出来,在面对多种选择时,倾向于选择“无过错”而未必采取最有利于患者诊疗的手段,将不利于患者对病情和治疗措施的理解及相应的治疗。
在此情况下,部分患者可能不能理解医生为自己治疗的目的和措施,而用自己依赖的网络等渠道获得的医疗知识挑战医生的专业性,应用“随手拍”的方式威胁医生,从而使医生迫于压力,遵循其想法。若医生不能够及时解决问题,便会产生不必要的矛盾。
对医生而言,患者“随手拍”这些行为虽不会对诊治方式和内容产生影响,但会造成医生心理上的不适、注意力的分散,甚至影响医生的医疗决策,降低诊疗效率和质量。
2.3 存在侵权行为或行政处罚的可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明确了法律保护的民事权益的范围,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人身、财产权益。医护人员和患者作为自然人,理应在法律保护之内。现行法律法规虽然未禁止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对医生进行录音、录像,但是在某些情况下,“随手拍”难免触及医护人员或其他患者的形象和隐私,存在侵犯名誉权、隐私权等的可能。例如,在泌尿外科、妇产科等科室的很多医疗行为都需要暴露患者身体的某一部位,在这些科室录音、录像与拍照,就存在把患者或陪同家属拍摄进去的可能。如果“随手拍”记录下了某些患者的隐私问题或陪同家属与诊疗不相关的交流内容,则极有可能侵犯其他患者的隐私权,严重违背其初始用意。
此外,对于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取得录音、录像内容而言,在未经医护人员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将其公开、传播,则在某些情况下存在侵权可能。如将“随手拍”的内容发布到网络后通过留言、发布信息或者评论等方式,降低医护人员的道德品质,诋毁医护人员的名誉,则存在侵犯名誉权的可能。对于“随手拍”的行为,除了民事侵权外,还可能受到行政法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取、散布他人隐私行为,需要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2.4 存在“事实”真假难辨的可能
“随手拍”政策的目的是为了使患者就医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并以此种方式监督医务人员的不法行为,使其规范作风,积极开展诊疗活动。当今社会医患关系紧张,医院暴力频发,专业医闹团体也有一定存在。若个别患者或媒体等对所采集到的内容进行恶意剪辑或加工,使其形成对医务人员绝对不利的“证据”,医务人员在不能够保证拍摄视频、图片以及音频的真实性的情况下,由于缺乏相关保护,如何做到自我证明也是这一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之一。
为引起公众舆论关注,恶化医患关系,一些媒体先入为主、主观臆断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纱布门”“丢肾门”“缝肛门”等事件人人皆知,许多公众经过此类事件对医务人员的信任大打折扣,认为此种现象在医疗行业中普遍存在。虽最后真相大白,但仍会对大众认知造成冲击,给医务人员工作、生活带来的困扰也无法消除,对整个行业的医疗关系产生极大影响。
3 强化对医德医风建设监督的策略建议
3.1 提升决策部门解决问题的能力
“随手拍”监督方法的出台在积极的层面体现了相关卫生行政部门面临突发、敏感的医疗事件应对策略的及时性,是一种积极的作为。但作为主管医疗卫生的职能部门,除了要把握所出台政策的实效性和严谨性之外,更为重要的是体现其服务公众并为之负责的核心宗旨。换言之,作为决策部门,每一项政策的出台都不是偶发事件的个体应对,而应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和践行性。这也是政府职能部门行政能力的重要体现。
职能部门至少应从以下几个层面提升其解决问题的能力:首先,从理念层面明确定位。清晰自己的职权范围和代表的利益群体。“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是职能部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将人民的利益置于首位时,其决策才可能具备客观性和科学性;其次,从制度层面明确责任和义务。依法维护所代表的利益群体权益不受侵害,并体现公平性。在医疗实践中,不仅患方的权益要得到合理的保障,同样,作为医方的权益亦必须公正地对待;再次,从行为层面满足公众需要,以获得社会和公众的最大满意度为依归[3-4]。
3.2 加强社会信任体系的构建
此次“随手拍,及时拍”的事件所引发的社会关注和讨论虽然局部体现着医患之间、医社之间的信任程度,但从大的视域内反映了整个社会信任体系的不健全。相关职能部门的不当处理不仅未能将事态妥善处理,反而会激发深层次的矛盾。在此医疗事件中映射出来的便是医方、患方、政府、公众之间相互博弈的信任体系的瑕疵。若想建立完善的信任体系,势必要理顺这几方主体间的关系,明确各自职责和角色定位。政府作为公权力的代表,在信任体系中应发挥监督、管理、协调和引导的作用并居于核心地位。不仅要规范医方的行为,也应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观念。一方面,政府职能部门可以通过制定法律、规划,规范医生的行为,保障患者的权益;另一方面,政府监管部门也要通过引导、宣传、教育等方式,对侵害医生正当权益、扰乱医院正常秩序的行为进行严肃有效的规范,以保护医方的正当权益,形成良好的信任环境[5-6]。社会各要素之间的行为是互构的,因此,政府职能部门的作为与医生的行为选择及患方和公众的认知上都是互相影响的。在社会信任体系的构建过程中,政府职能部门只有通过科学、合理有效的举措才能推进医方积极的行为,获取公众的信任,在此基础上形成良性循环,才能构建出一个健康合理的信任体系。
3.3 完善监督和审核制度
“随手拍,及时拍”的监督方法和现象说明我国还未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维护医护人员和患者之间的合法权益保障,即缺少完整的医疗监督体系,无法为医务人员的执业环境和患者的就医环境提供保障。
目前而言,我国医疗监督体系的侧重点大多在各种医疗行为及职务的准入要求上,对于诊治过程,无论是医生还是患者的行为与权益,都缺乏有效的制度进行监督,致使一旦出现医疗纠纷,很难进行清楚有效的责任判定。当个别医生的医德医风不够端正时,会导致患者的强烈不信任,甚至将这一心理状态反馈至整个医疗行业,从而使正常的医疗行为也遭到破坏。而当有个别患者出现极端情绪时,对于医生的执业环境便会产生严重的干扰,也会引发其他正在就医患者的不满。
医院应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做好社会监督工作,开展医生、患者和家属共同参与的医德医风调查座谈会等,通过多种形式对医德医风进行监督。从医疗行为的根源开始,保证医疗行为的正当性,在医疗环境层面对医疗监督体系予以完善。同时,政府职能部门应完善对举报内容的审核制度,对举报事件进行有效的核查与取证。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对查实的举报内容予以正确处理,对无凭据的污蔑进行严肃追究。医生与患者的权利同等重要也同样需要关注,对举报内容的高度重视和严格审核,能够在维护患者权利的同时,保障医务人员的合法权利。
3.4 增强医院文化的导向作用
医院文化是医院在长期医疗服务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具有医院特色和行业特征的价值理念、行为准则和环境形象的统一体[7]。医德医风是医院文化的核心要素,医院文化是医德医风的重要载体。因此,应通过不同阶段不同程度的医德医风建设推动医院的文化建设,进而发挥医院文化凝聚、约束和教化作用。
首先,在制度保障和医院文化建设的基础上,医德医风教育应贯穿医学生到执业医师的整个成长过程。从学生步入医学学习初期,使其形成对医学的正确态度与认识,从根基上使医学行业的从业者形成良好的医德医风,让责任感贯穿医学教育与医学工作的始终,并在医疗活动中丰富其内涵。
其次,对医务人员进行的医德医风培训教育,还包括加强医生的职业精神的培养、强化团队意识,健全医德行为规范。将医德医风与先进思想结合起来,树立良好的观念。对日常医疗工作行为善于反思、改进,在发挥医护人员医疗技术的同时,展现他们的高尚品格,将正确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渗透到日常活动和工作中,帮助医务人员铭记初心和使命,提升医护人员的良好形象,增进医患信任,为理性和谐医患关系的建立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