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社区矫正教育矫正方法
2019-01-15万红
万红
摘 要:社区矫正是西方国家首先推行的一种刑事执法模式,其理念始于19世纪末近代学派的行刑社会化思想。重庆市垫江县就社区教育矫正这一课题从开展的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等几方面进行了研究,探索出了矫正教育工作的新方法、新措施。
关键词:社区矫正 教育矫正 方法研究
一、垫江县社区矫正教育矫正开展情况
自《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重庆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实施以来,垫江县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实施了一系列富有垫江特色的教育矫正措施:一是定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定期开展公益劳动;二是要求服刑人员每月参加一次集中学习教育或个别谈话教育,内容以《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为主,并辅以“八个”专题教育;三是通过规范接收、入矫宣告、日常管理、帮困扶助等工作,使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得到充分的矫正,取得了很好的教育矫正效果。
二、垫江县社区矫正教育矫正存在的问题
(一)教育形式略显单一。一些社区矫正工作者认为社区矫正是一种刑罚执行活动,中心工作应是对服刑人员进行监管,而不是教育。在这种思想的主导下,教育矫正工作受到忽视,教育形式也主要体现为单一的集中宣读式,教育内容则局限于当前法律法规知识,文化、心理健康、就业技能等内容则相对较少,整体教育形式显得很单一。
(二)矫正教育方案与社区沟通少。由于部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的理解不到位,社区教育监管功能不健全,各村(居)委对社区矫正认识不深刻,因此矫正机构在制定矫正教育方案时,容易忽视村(居)委意见,双方交流不够,未能形成通力合作。
(三)教育矫正机构功能不健全。就目前来说,垫江县社区矫正机构只有办公室和“中途之家”两个常设性科室,还缺少心理咨询室以及图书杂志阅览室等专门的教育矫正科室,与国际上专门的教育矫正机构差距甚大,内部功能不够完善。
(四)教育矫正缺乏专业人才。由于缺少相应的经费保障,再加上社区矫正工作主战场在基层司法所,工作累、层次低,许多大学毕业生尤其是心理学专业的毕业生不愿意到基层从事社区教育矫正工作,造成从事教育矫正工作的专业人才严重缺乏。
(五)社区公益劳动教育流于形式。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公益劳动体现了惩罚与改造相结合的矫正理念。劳动是手段,教育是目的,主要是消除好逸恶劳的恶习,增强社会责任感,让其更好地适应社会并同时获取社会的认同和接纳。但是考虑到社区服刑人员要工作谋生,社区公益勞动也就无法统一组织,每月8小时公益劳动时间得不到保障,最终造成公益劳动流于形式。
三、社区矫正教育工作的新方法、新措施
(一)认真分析,制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方案
1.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调查了解。在为每个社区服刑人员制定矫正方案前,深入村社、家庭全面了解、综合分析其基本情况,包括个人情况、家庭情况、社会情况,形成个性调查档案。
2.认真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分析。根据每名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状况以及犯罪特点,运用量化分级心理测评软件对每个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测试,了解其人格、情绪、个性以及犯罪指数等方面的内容,结合每个阶段的表现,准确的对其进行评价,从而为矫正方案的设定提供科学的依据,使教育矫正更具有针对性。
3.及时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动态分析。在全面了解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以及心理状况后,阶段性地召集村(居)委干部、家庭成员或监护人、社会志愿者等矫正小组成员研究个案教育,及时调整矫正方案,对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分析处理。把动态分析贯穿于整个社区矫正全过程,从而较好的保障个性化教育矫正方案更加有效地执行。
(二)真切落实教育矫正措施,着力深化矫正过程
1.强化服刑意识、细化思想汇报内容。我们对每月的思想汇报做了规定,其包含的内容:认罪悔罪表现、日常活动情况、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情况、人际交往情况、是否与他人发生纠纷、对本月表现的自我评价等,在细化思想汇报内容的同时让社区服刑人员从自己的思想汇报中牢固树立服刑意识。从而达到社区矫正的自我改造。
2.丰富思想教育括动、拓宽教育矫正手段。在平时的学习教育中,我们应当充分考虑每个社区服刑人员的生理、心理、认知以及生活工作情况,除了设置集中教育形式外,还可以增加一系列的个别教育活动。
(1)组织参加“监狱警示教育”活动。与监狱联系建立社区矫正教育基地,定期组织一批社区服刑人员到监狱参加“监狱警示教育”活动,现场观摩新犯入监考核、队列评比、内务评比等,让他们实地感受法律的威慑力以及法律对他们的宽容,增强其法制观念,并内化为守法的意识。
(2)现身说法,强化教育矫正意识。积极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观看警示教育课,邀请表现好、改造成功的刑满释放人员现身说法。使社区服刑人员进一步确认罪犯身份,进一步认识社区矫正形式,进一步强化社区服刑意识,真正取得教育矫正的效果。
(3)开展榜样教育,探索“榜样精神”教育矫正模式。通过对著名人物的讲解,传递正能量,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让他们在榜样的激励下,改过自新,重新走向社会。
(三)坚持社区公益劳动、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适应社会。
积极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社区服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实际情况,开展“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守望绿色、共建家园…美化家园、净化灵魂”等丰富的社区公益劳动,把思想教育和公益劳动有机结合起来,既防止了公益劳动流于形式,又帮助了社区服刑人员顺利的融入社会。
(四)建立心理咨询室,提升心理健康水平。
心理咨询室以司法所为依托,由具有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司法助理员负责日常接待咨询工作,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矫治,为制定矫正个案提供依据。通过心理教育和咨询改变社区服刑人员的认知、情绪和行为,完善社区服刑人员的人格,使他们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防止重新
犯罪。
总之,在开展社区矫正的教育矫正,一定要充分利用集中教育、个别教育、公益劳动等已有的管理和教育手段外,不断对集中教育、个别教育进行补充。不仅要因人施教、还要因类施教、因材施教,充分发挥每个社区服刑人员的特长,开展有针对性、渗透性、可接受性、可操作性的矫正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