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民族事务善治亟需陌生信任
2019-01-15喻明
喻 明
(中南民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为我们呈现了一个差序格局下的熟人社会,熟人社会从熟悉中得到信任,这种信任并非对契约的重视,而是规矩使然,是发生于一种对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①社会现代性凸显、社会流动性的增强使熟人信任失去了现实土壤,人们处在一个无法做出准确身份判断的陌生人社会。以制度、契约、道德为基础的陌生信任还未成长起来,形成一个社会信任的中空地带。
少数民族跨区域大流动的背景下,城市民族事务治理作为特殊治理单元,在治理过程中呈现出不同主体间的不信任,信任转变断层与陌生信任缺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在治理实践中存在政府部门一方面偏重管控、疏于服务的管理情结凸显,另一方面又试图寻求信任关系构建的逻辑悖论。陌生信任实际上意味着由信任、规范和网络构成的社会资本。②不同少数民族在城市融入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困难和诉求不尽相同,但各治理主体之间的陌生信任却是其普遍需求。要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真正融入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只是必要前提,还要关注其文化与心理调适,致力于陌生信任关系的构建。
一、城市民族事务治理的心理基础构建基于陌生信任
现行的诸多规制措施多是由于对特定族群的不信任,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内部整合、遇事抱团也是出于对圈外人的不信任。个体社会成员之间,尤其是强异质性的族际交往不能仅仅依靠冷冰冰的制度法规来规范协调,还需要人与人之间的内在价值与温情来维系。因为陌生信任的存在,人们对于他人和政府的行为有了稳定的心理预期,同样也能自觉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基于陌生信任的心理基础,政府部门更愿意信任特定少数民族,采取的服务管理举措更为恰当亲切、贴合需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更容易信任政府部门和城市居民,遇到问题、发生纠纷会倾向于诉诸制度化途径,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二、城市民族事务治理的利益纽带连接依靠陌生信任
利益攸关是最为有效地规范社会成员行为的方式,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成员有效实现各自利益而不伤害他人利益,维系社会良性运转。亚里士多德说:“一件事为愈多的人所共有,则人们对它的关心便愈少。任何人主要考虑的是他自己,对公共利益几乎很少顾及,如果顾及,那也仅仅是在其与他个人利益相关时”。③城市民族事务治理中,汉族居民一般认为城市民族事务与自己没有关系,参与积极性不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可能受限于语言、文字障碍和文化教育水平,参与效能感不够。陌生信任让观念层面的共识和利益层面的鞭策共同作用,把城市民族事务治理多元主体统合于同一利益共同体之内,有效约束不同主体的治理行为。
三、城市民族事务治理的具体路径实施需要陌生信任
陌生信任的前提之一是致密而广泛的社会网络,这种普遍的网络结构涵盖社会成员之间的横向互动,这就提供了利益差别和矛盾纠纷在社会网络结构框架内解决的可能性。就城市民族事务治理而言,“陌生信任”可以连接不同阶层、不同民族的群体达成平等对话的空间,能使彼此冲突的利益在同一制度框架内得以商榷。陌生信任还为城市民族事务治理主体之间提供了有效的信息交换手段和途径,加深彼此的接触和了解,替代以往政府主导下单向性沟通和传达,实现城市民族事务治理主体之间常态横向互动。
总之,寻求陌生信任和追求治理效能其实并不冲突,公民社会或许是连接二者的节点,借以实现社会组织的非正式权力结构与国家治理结构的共生互动,更好的保障城市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回应社会公共需求。郑也夫说过,“国家没有丝毫的力量去创造信任,却拥有足够的力量摧毁社会中的信任。”④发自内心的“陌生信任”或许难以刻意通过某种精巧的设计构建出来,但至少可以往目标所在的方向更进一步。
[ 注 释 ]
①费孝通.乡土中国[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7.
②帕特南.使民主运转起来——现代意大利的公民传统[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195.
③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33.
④郑也夫.信任与社会秩序[J].学术界,20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