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书院教学方式研究
2019-01-15李双利
李双利
(河南师范大学,河南 新乡 453000)
书院是萌生于唐代的文化教育组织,初时并非专为教育机构,袁枚曾提到:“书院之名,起于唐玄宗时”(《随园随笔》卷十四),最初只是修书之地,后经宋至清的发展和演变,逐渐成为士人的肄业之所。其对古代社会的学术、科举、文化乃至社会等都产生了重要影响,且“从世界文明的宏观视野考察,中国书院既是世界教育体系中的一种独特教育模式,同时也是东亚儒教文明的典型形态,要充分认识中国书院的独特文化价值。”[1]由此可见,书院在我国乃至世界教育史上都占据着重要地位。作为一所文化教育机构,其最引人瞩目的便是科学有效的教学方式。书院独特的教学方式,经历千年的发展和完善,可以说是比较完善了。却在近代因为社会变动与西学冲击而出现了“断层”,当代教育所采用的教学方式或是简单呆板,只注重知识的传授,或是全盘西化,盲目追求探究教学。与之相比,从深厚传统文化中孕育出的古代书院教学方式中汲取其内在营养,也许真正能为现代高校教育改革提供某些有益的启示。古代书院的教学方式,比起外在的管理制度等形式,内在蕴含的精神显然更为重要。胡适对书院精神进行总结,提出“书院的精神”,大致有三:代表时代精神;讲学与议政;自修与研究。传统书院教学方式的特点,与这“三大精神”相互渗透,密不可分。
一、德育为体,技艺为用
书院是为士子提供学习研究的场所而存在的,因而与带有某种功利主义色彩的官学室有本质的区别。对于谋取功名所需的“技艺”、“才能”的要求反在其次,放在首位的是学人的道德修养。
书院对于学人的道德培养,并非是夸夸其谈,而是有明确的方向和规定的。王文清《岳麓书院学规》中前两条便是“时常省问父母,朔望恭谒圣贤”;朱熹在《白鹿洞书院揭示》中更是将道德的要求细化到对长辈、夫妻、亲朋等方面。除了日常生活人伦关系的处理外,书院的祭祀活动也是道德培养的重要部分,让学子在祭祀先祖的过程中获得道德的教化。
二、自学为主,研教并重
书院非常注重学生自学精神的培养。朱熹提出,学生应“自去理会,自去体察、自去涵养。”要求学生先要自己去理解和体悟圣贤书的精义。但并非完全放任自流,而是“有不明处,反复推详。或照所不晓者,即烦札记,以待四方高明者共相质证,不可质疑于胸中也。”(王文清《岳麓书院学规》)可见,书院所提倡的自学并非完全依靠自己,而是对师生双方都提出了要求:教师要能够提纲挈领,且注意把握时机,“不愤不启,不悱不发”,培养学生问题意识和思考能力;学生要有一定自制力与知识基础,读书要能够独立思考与延伸,且乐于提出问题与交流学习。
传统学院大多是各学派著书立说、传播思想的重要场所。宋代程朱理学、明代陆王心学、清代朴学等,都是通过书院得以传承发展。从一开始,书院的教育教学就与学术研究就形成了互相联系、密不可分的良性互动关系。自宋以后,许多儒学大师思想的孕育和形成往往得力于在书院的讲学与研究。如朱熹的名著《四书集注》、王守仁的《传习录》等都是书院教学实践的成果。[2]这种良性互动,研教并重的特点,使得书院常常成为引领一个时代潮流的文化中心。
三、知之非艰,行之惟艰
书院教育历来重视“经世致用”、“知行合一”,倡导在实践中运用知识而非空谈理论,这与其教学对象和目的有很大关系。其办学的目的并非是为了使学子科举做官,更多的是普及文化,传播学术思想,其教育对象更多是不任官职的“乡绅”,因而书院的教学方式就更为注重“践履躬行”,强调在实践中讲解与增长知识。继承了孔子创立的“从游”教育传统。生徒在从游过程中不仅可以随时提出疑问,还可以与教师形成亲密和谐的师生关系。
书院大师外出悠游,除了书院学生,普通大众也乐于跟随。“每诣城邑,环坐率二三百人”、“听着贵贱老少,溢赛途巷”(《陆九渊集》)。这种跟从大师在山水间学习的方式,使知识传授颇为灵活生动。且多重感官共同作用与学习过程中,无疑会使得这种学习经历更为深刻难忘。
钱穆先生曾说:“中国传统教育制度,最好的莫过于书院制度。”经过一千多年的演变和发展,书院自然形成了一套独具特色的教学方式与制度。毛礼锐先生在其主编的《中国教育史简编》中对古代书院的特点做了如下归纳:(1)教学与研究相结合;(2)盛行“讲会”制度,提倡百家争鸣;(3)在教学上实行“门户开放”;(4)学习以个人钻研为主;(5)师生关系融洽。书院一般是有名望的世人创建或主持,收藏有丰富的图书,讲学、藏书、供祀是书院教育的基本内容。书院的建筑格局,分为礼殿、讲堂、书楼等。其位置选择,包括一花一木的位置都经过精心的设计。总而言之,传统书院的教学方式,其内容十分丰富,并非单纯的师生交流与探讨的学习方式,也与书院的办学宗旨、人文关怀、建筑布局、生态环境等息息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