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马克思恩格斯的人民群众观
2019-01-15赵鑫
赵 鑫
(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5)
人民群众观点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创立的唯物史观中占重要地位。这是马克思、恩格斯根据社会历史变化以及对各种错误思想的批判中得出的。对人民群众观的历史溯源和基本观点的分析,将有助于在新时代下认真把握关乎人民利益福祉之事的更好解决。
一、人民群众观的历史溯源和基本内涵
马克思、恩格斯的相关著作中有关人民群众的思想定位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来源。起初,是法国波旁王朝复辟时期的资产阶级历史学家们,如梯叶里、基佐、米涅等人,他们创造性地否定了以往的有关于历史发展取决于某个英雄的自觉意识。但他们所说的“人民群众”也主要是指当时的资产阶级,他们对无产阶级以及劳苦大众持有蔑视态度。但在当时,这种思想已经是对以往“英雄史观”思想的一种新的超越。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站在工人的角度揭示了资本、地租、劳动三要素的分离会给工人带来的危害。无论社会是贫是富,工人永远都只能追求着自己那一点维持生计的“死工资”,受益的最终是资本家。由此看出,马克思绝不是把哲学束之书阁之上,而是心系劳苦大众。虽然《手稿》时期的马克思的思想还有较大的局限性,但是也可以清晰的看到,马克思在这一时期的分析没有离开“人”这一主题。
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和恩格斯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有关于重视人民群众的思想,即“历史的活动都是人民群众的活动”这一论断。但是,鲍威尔的思辨唯心主义理论仍然是属于唯心主义学说层面的。恩格斯指出鲍威尔所分析的抽象的人实则是生活在历史中的人,是实实在在的活生生的人。
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在这一阶段逐渐摒弃了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倾向,开始对费尔巴哈进行批判。马克思对处在社会历史中的人的分析也表明了他对人民群众观的进一步论述,“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
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相关著作中,我们看到他们把人民群众定义为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推动社会发展的进步者;也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民群众的定义也不断地有着微妙的变化,但是人民群众的存在属性却有着内在的规律性。
二、人民群众的存在属性
(一)社会历史性
劳动是人得以生存的本质,社会历史正是在人的劳动中不断向前发展着的。唯物史观强调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唯物史观的前提是人,在各个社会形态变迁转化的过程中,劳动实践中的人进行着物质生产活动,物质生产活动满足以后,人们又开始在精神上以及政治上有所诉求,当人民群众不满足现实社会状况便开始联合起来推翻一切现存,进而到达更高的社会形态。
(二)自由主体性
人若想全面的占有自己的本质,那就要有自由性。共产主义追求的理想就是处在社会历史中的每个人的自由,只有每个人自由,全部社会历史中的人才会自由。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中,每个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愿望从事工作,而不用总是致力于同一个目标而感到厌烦。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实践的这一过程中,不断地发挥着自身主观能动性,进而推动社会的发展。
(三)价值归属性
人民群众作为实践的主体,实践成果理应由人民群众享有。在历史的发展中,人民群众逐渐探索出了符合自身的价值评价体系。但这一评价体系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实践的深入而不断变化的。无论是在物质方面还是精神方面,这一切的成果都最终返还至人民群众本身。发展成果的好坏也由人民群众自身判断。
三、新时代下对人民群众观的实现路径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共产党人不是什么特殊的阶级,他们本身没有什么特殊的利益。新时代的主要矛盾已经变化,以人民为中心基本内涵就是要为了人民实践发展,在做重大决定时要依靠人民。这是延续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当中的人民群众观点的体现,同时以人民为中心还要尊重人民的表达权,利用网络建立起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密切联系。
(二)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力
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力,就要使之在各个领域都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如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无一不是需要人民群众加以创造的。坚持尊重创造主体,应创造主体所需,使他们在自己的创造中逐渐获得荣誉感和获得感,才能更好的促使他们坚守岗位、无私奉献。
(三)解决好关乎人民群众的重大问题
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民生。把人民的利益摆在首要位置,在教育、就业、医疗、社保等问题上深入群众,这就需要党员干部积极了解群众所需。在群众实践中汲取经验教训,提升解决好重大问题的能力,以便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道路漫长,共产主义理想不能束之高阁。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才能促进政治、经济、生活的不断发展,才能真正的实现一个又一个的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