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理想的生成逻辑和发展实践
——兼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生成和实践要求
2019-01-14
理想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有实现可能性,对于未来社会和自身发展目标的向往和追求。依据理想追求主体及客体的差异性,可将理想分为个人理想与共同理想。个人理想的追求主体是“单数主体”,[注]贺来:《“共同理想”与“个人理想”:划界与一致——对“共同理想”与“个人理想”关系的前提性思考》,《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6年第6期。是个体在实践中形成的对于自身职位、家庭、财富等发展目标的追求。共同理想的追求主体是“复数主体”,[注]贺来:《“共同理想”与“个人理想”:划界与一致——对“共同理想”与“个人理想”关系的前提性思考》,《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6年第6期。其追求的对象是社会的未来发展,是一定共同体在实践中形成的对于共同体整体未来发展目标的追求,代表了共同体的长远发展利益,如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民族利益等,它集聚大多数个人理想的共性追求,既符合共同体整体利益,又符合大多数共同体成员的利益。根据地域范围和群体规模的不同,共同理想可以是小至一个团队集体的共同理想,可以是中到一个社会或国家的共同理想,也可以是大至整个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想。在国与国彼此隔离的地理条件下,它一般特指一个国家范围内、为大多数社会成员接受和认可的、对于这个国家发展前途和社会发展方向的目标向往,是建立在本国国情基础上历经漫长历史过程形成的社会共同理想追求。
中共十九大强调人们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注]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23页。指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当代中国社会发展进步和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也蕴含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与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关系。那么,共同理想是如何产生和发展的?个人为什么要遵从社会的共同理想?如何在个人理想的实践中推动共同理想的实现呢?现实问题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如何形成?人们为什么要坚定这一共同理想?如何在个人理想的实践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这一系列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需要给以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深度解读和分析,只有从根本上探讨共同理想产生的深层逻辑和过程机理,才能从理论上解释人们遵从共同理想的必然性和必要性,才能在实践中增强人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价值认同和情感认同,激励人们践行这一共同理想,形成强大的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早日实现。
一、共同理想形成的前提基础和过程机理
共同理想作为全社会大多数成员追求的共同目标,是以众多个人理想为基础产生和发展的,它是对众多个人理想的提炼、加工和升华之后形成的理想目标。共同理想的实践过程也即共同理想与个人理想相统一的过程,是人们对共同理想的价值认同和追求过程。当人们意识到共同理想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符合社会整体利益、符合个人发展需求,意识到只有将个人理想融入社会共同理想中去实现,并将共同理想作为个人理想的道德追求时,共同理想也就在个人理想的追求中得到实践。
1.人的存在及包含对他人和社会利益思考的个人理想是共同理想形成的前提和基础。
人是社会的细胞和基础,理想的主体是人,对理想产生前提的分析无疑要从人的存在开始,因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19页。个人与社会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个人离不开社会,社会离不开个人。马克思说:“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人们能否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呢?决不能。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和消费形式。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相应的社会制度形式、相应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组织,一句话,就会有相应的市民社会。”[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2-43页。这包含两层含义:首先,个人是社会形成和发展的基础,处于交互活动中的人,使社会得以形成。没有人的存在及其相互交往关系,社会不会存在。其次,社会又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而这一生产力发展又是个人与个人之间在生产、交换、消费中推动社会发展的。由此,个人是社会形成的基础,个人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条件,个人理想的实现也是社会共同理想实现的条件。个人理想作为个人有意识地创造自己生活和实现价值的行动指南,是社会不断得以进步的思想动力,也是社会共同理想形成和发展的前提。
个人理想的形成和实现是社会共同理想形成和实现的基础,社会大多数成员对社会发展的思考与追求,以及基于个人利益追求但符合他人和社会利益的众多个人理想共同形成的最大公约数,最终促成全社会的共同理想。理想的实践对象包括两部分:对自身发展的追求、对未来社会发展的追求。前者是追求自身的发展,后者是追求社会的发展。通常而言,人对自身发展的追求在先,随着实践认识的深入,人们形成对社会发展的认识和追求。人们对个人理想的追求也经历从个人本能需求到个人精神需求的发展过程,人最初过度强调自身发展尤其是自然属性规定下的个人发展,随着实践的推进、生产力的发展和个人觉悟的认识,人们个人理想逐渐由“利己”发展为“利他”,将社会和他人利益作为个人的价值追求。最初,人们“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31、160页。此时,对于自然属性规定下感官享受的追求成为人们个人理想追求的主要内容。但人们越来越意识到仅仅追求个人的感官需要是不够的,除了这些生理需要,还有许多更为高端的使人们精神愉悦的需要。“吃、喝、生殖等等,固然也是真正的人的机能。但是,如果加以抽象,使这些机能脱离人的其他活动领域并成为最后的和唯一的终极目的,那它们就是动物的机能。”[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31、160页。为了摆脱将动物机能作为“最后的和唯一的终极目的”,人们反思更高层次的精神追求和个人理想,逐渐将社会的共同发展和为大多数人服务作为新的理想目标,由此带来精神上的愉悦和人格上的升华。“如果一个人只为自己劳动,他也许能够成为著名的学者、伟大的哲人、卓越的诗人,然而他永远不能成为完美的、真正伟大的人物。历史把那些为共同目标工作因而自己变得高尚的人称为最伟大的人物;经常赞美那些为大多数人带来幸福的人是最幸福的人……”[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59页。当人们意识到“为大多数人带来幸福”会给自己带来幸福并成为“完美的、真正伟大的人物”,它逐渐转变为个人理想的价值追求。当越来越多人们将“为大多数人带来幸福”作为自己追求的个人理想,“为大多数人带来幸福”逐渐形成群体意识,发展为社会共同体的共同理想。
2.共同理想以其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品质而形成并成为人们追求的生活情趣和道德渴望。
真正的共同理想是科学的、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和人类共同利益的,所以能使人认同、接受和实践。某种理论或思想能成为社会上大多数人的共同理想,被大多数社会成员接受和认同,主要源于共同理想具备的三个品质:第一,它必须是科学的理论,具有合理性,带有空想主义色彩、迷信色彩的理论虽然能给人们描绘美好的大同世界和美好图景,但这种错误的理论所规划的理想不能成为现实,自然不会真正成为人们的共同理想。只有建立在科学认知、正确分析基础上的理论才能成为共同理想。换句话说,共同理想须是科学的理论体系或目标。第二,它能代表最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共同理想是代表社会最广大成员的利益诉求,如果理想只是代表极少数人个别利益,不为最广大人民接受,自然不能成为共同理想。当然,这里指的社会是指广义的更大范围而不是特指的小范围的团体,代表小团体利益的共同理想是片面的理想,不能代表整体社会的共同理想。只有社会最广大成员的个人利益得到体现,这种理论能代表人们的利益,人们才能接受和认可这种理想价值,它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为共同理想。第三,共同理想高于现实并经过人们的实践能够实现。共同理想是人们在实践中对于美好社会和美好生活的期待,其产生与建构符合当时的生产力条件和整个社会的发展规律,人们通过改造自身和改造社会,能实现这一理想。共同理想是“终极性与非终极性的统一”,[注]刘建军:《辩证地把握共产主义理想及其追求》,《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6年第10期。人类社会的发展没有终极状态,社会发展的共同理想也没有终极状态,人们正是在对更高级共同理想的认同和实践中一步步推动社会发展。共同理想形成并确立的三个品质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科学的理想必须是符合并能实现最广大人民利益。当个人理解并认同这种共同理想后,会将个人理想自觉融入共同理想,在实践个人理想中推动共同理想,实现两个理想的有机统一。
最终形成的、为社会共同体认可的共同理想包含着个人理想实现的内涵,高尚的个人理想也包含着对美好社会发展的追求。当人们对共同理想充分接受和认同,把共同理想作为自己的生活情趣和道德渴望,此时,共同理想成为个人的生活追求和行为习惯。例如,共产主义理想作为更为崇高而远大的共同理想并不与我们个人的生活相剥离,它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必然结果,当人们认同其客观必然性并将其作为自己的生活情趣和道德追求后,共产主义自然成为自己的生活方式和道德境界。此时,共产主义的远大共同理想并不显得遥远和触不可及,而是很自然地成为我们的道德追求和生活模式,正如刘建军教授所说:“事实上,共产主义理想不仅是一种社会政治理想,也是一种个人道德理想。它不仅是人类社会发展所追求的理想状态,也是个人道德修养所追求理想人格和道德境界。”[注]刘建军:《辩证地把握共产主义理想及其追求》,《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6年第10期。
3.滤除各种不利于社会整体利益发展的“纯粹个人怪想”而保障每个人利益实现的共同理想自然得到人们的拥护和追求。
共同理想的形成是对诸多个人理想的抽象凝练过程,它保障个人理想的实现、保障每位共同体成员的利益。众多个人理想的汇聚是社会共同理想形成和实现的条件,但是否意味着共同理想能自动形成呢?答案很明确:社会的共同理想不是个人理想的简单累加,它不是自发产生的结果,而是自觉形成的结果,这种自觉形成的过程是对众多个人理想及小团体共同理想的筛选和判断,滤除那些出于纯粹个人和小团体利益而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杂想和怪想,留存、融会、发展出符合大多数个人利益的思想,被实践验证并被人们认可,形成社会共同体认可的共同理想。由于每个人生活环境、实践经历、思想基础不同,各自具备的个人理想存在较大差异性,人的动机和愿望不同,规定人的理想性质不同。“愿望是由激情或思虑来决定的。而直接决定激情或思虑的杠杆是各式各样的。有的可能是外界的事物,有的可能是精神方面的动机,如功名心、‘对真理和正义的热忱’、个人的憎恶,或者甚至是各种纯粹个人的怪想。”[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02页。正是由于人的不同动机和愿望,有的人会形成为公为民的大公无私理想,有的人会形成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理想。如果有些人拥有自私自利狭隘的个人主义理想,他们的行为将会破坏他人利益、损害整体利益、阻碍社会发展、消解社会合力。因此,社会为了削减这些个人理想及造成的严重后果,为了维护大多数社会成员的更多利益,势必形成相应的规则,达成共同的价值信条,制约个人主义理想中的不良成分,形成维护整体利益的共同理想,实现最广大群体的利益。于是,基于社会整体利益基础上的共同理想逐渐形成并不断成熟,成为一定区域内群体的价值共识,并引导他们遵从这种共识,实现这一群体利益最大化。这时,共同理想代表了每位个人的理想追求和利益愿望,使人们意识到遵从共同理想有利于个人理想的顺利实现,因而更能维护和遵从代表社会整体利益的共同理想。
社会形态演进的历程,既是生产力发展引起生产方式改变的结果,也是人们追求共同理想、寻求整体利益发展的必然。共同理想对大多数共同体成员的个人理想进行总体升华,吸取了所有成员个人理想中的合理部分,丰富了理想的科学内涵,提升了理想的价值高度。当人们确认社会的共同理想能代表他们各自的个人利益,能保障他们个人理想的实现,共同理想的合理性就自然成立。最终,共同理想成为“一切价值判断的基本标准,对于其他形态理想的价值追求具有统摄和支配地位。”[注]吴潜涛:《正确理解理想信念的科学含义》,《教学与研究》2011年第4期。此时,共同理想也就成为整个社会共同体的价值判断标准和行为准则,成为判断人们行为模式和实践效果的标准,也成为人们追求个人理想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行动指南。这就对个人理想的性质和发展方向起了规定作用,决定了人们的理想选择和价值追求。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整个中华民族的共同价值追求,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每位中华儿女实现个人理想的基本遵循,每个人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为己任,在实现个人理想时自觉地将国家利益和社会目标作为根本前提。
二、共同理想的形成根源和逻辑必然
共同理想的形成和发展有着深刻的逻辑必然性。理想的产生作为人类特有的精神现象,是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重要标志,人类在实践中形成的对于更高生活水平和幸福的追求,是理想产生和发展的动力。共同理想作为人们实现更好自身发展的社会条件并成为个人的目标追求,从根本上源于人类特有的社会本质属性,其实践和实现最终由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并依赖人们社会价值观念的形成和发展。
1.人的社会本质属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人们维护和追求共同理想。
人们在社会关系和社会联系中必然兼顾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任何个人都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生活和实践的人,人的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01、571、524页。由于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因而,人们在社会实践活动和交往关系中,在获取个人利益的同时,必须遵从、维护社会共同利益,否则将会异化。马克思在《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中谈到:“因为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所以人在积极实现自己本质的过程中创造、生产人的社会联系、社会本质,而社会本质不是一种同单个人相对立的抽象的一般的力量,而是每一个单个人的本质,是他自己的活动,他自己的生活,他自己的享受,他自己的财富。”[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24页。这就是说,人通过自身交往和生产实践积极创造自身价值,但也同时参与并创建了社会联系。这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关系不仅不与人的自身发展相对立,反而促进其顺利生活与工作,更有利于其实现自身财富和利益。如果人不承认这种社会本质,它将以异化的形式出现。人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社会属性才是人的本质属性。人的自然属性是人的肉体特征和生物特性,主要是以本能需要为基础的机能需求。人的这种本能的追求及相应形成的理想,以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人之为人,不单单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生理需求,否则与动物无异。人的社会属性,是相对人的自然属性而言的,并区别于人的个性,它是人类产生和发展的条件,人们在追求个人利益和实现个人理想的同时,需要维护社会利益并实现社会理想。马克思不反对或否认个人理想中的利己部分,承认社会的共同理想恰恰是人们满足自身需要的结果,但人们只有在社会共同体中才能获得自由和发展。“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01、571、524页。社会关系的产生归结于个人追求需求的结果,但这个追求个人需求的过程也是社会化的过程,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中得以实现的。离开社会,人们的个人理想是不可能实现的。人们为了使其个人理想更能顺利实现,必须承认人的社会本质属性,遵从并发展社会理想,从而实现共同理想。
2.共同理想的发展和实现最终依赖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驱动。
不同时代具有不同时代的共同理想和个人理想。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社会存在的变化,进而推动社会共同理想的发展并引发个人理想的改变和发展。首先,理想属于人的思想意识,思想意识是受物质活动和条件制约的。“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行为的直接产物。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也是这样。”[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01、571、524页。由于人的思想观念源于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和交往活动,当物质生产方式发生变化时,人们的思想也发生变动,人们对社会和个人的看法也会有所改变。其次,社会关系最终是由生产力决定的,生产力的发展带来生产关系的改变,人的生活环境不可自由选择,人的思想观念也不得不随之改变。马克思说:“社会关系和生产力密切相联。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谋生的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02、531页。生产力的发展催生诸多新职业的产生,改变人们的交往方式和生活方式,人们获取自身利益的手段和模式也发生变化,那么,人们追求幸福理想的内容和方式也在发展,传统的生活方式及工作方式难以满足人们获得个人利益,这些个人理想难以实现,迫使其改变、完善、发展理想目标,实现新的生产条件下的最大幸福。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到:“人们的观念、观点和概念,一句话,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这难道需要经过深思才能了解吗?”[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0-51页。指出了人的观念、观点包括理想(含个人理想和社会理想)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关系的变化不断发展变化,这是生产力的发展最终决定的。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接近和实现,最终依赖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为伟大理想的实现提供强大的物质基础和经济条件。
3.共同理想认同和实践的过程内含个人对社会本位的价值判断。
一个人对于共同理想与个人理想关系的认识实质上就是人的价值观认识问题,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价值观始终包含着对于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的关系判断。“……‘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第406页。人的价值分为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自我价值是个人活动对于满足其自己生存需求所具有的价值,社会价值是个人活动对满足他人需求和社会发展的贡献。每个人所拥有的理想本身是个价值观问题,理想的性质和方向表明了一个人的价值观。个人理想追求和实现的过程是自我价值实现的过程,共同理想追求和实现的过程是社会价值实现的过程。人的价值观的性质决定理想的性质,两者具有严密的吻合性。马克思主义并不否认个人理想和自我价值的树立和实现,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而且,这是人们从几千年前直到今天单是为了维持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从事的历史活动,是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02、531页。是自然的人,满足他们自身生存的物质是他们存在的前提,也是社会存在的前提,个人对于自身利益的追求和自我价值的实现,是完全成立的。因此,人们通过达到个人理想实现自我价值,也是合情合理。然而,人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也是一对矛盾统一体,人们不能单纯为了获取自我价值而完全不顾社会利益,人们也应当在自我价值实现的同时,体现社会价值,为社会做出应有贡献。理想问题说到底是一个人的价值观问题,具备什么样的价值观,直接决定其树立什么样的理想观。树立社会本位的社会价值观,决定其拥护并遵从代表社会整体利益的社会理想;树立个人本位的自我价值观,决定其形成以自我为中心的个人理想。一个人只有将社会价值判断置于个人理想的追求中,个人理想才能与共同理想有机统一,共同理想才能真正得到认同和贯彻。
三、 共同理想的实践生成和实践要求
共同理想的生成、实践和实现需要长期的过程,这既因为共同理想的演进要经历长期的历史选择过程,又因为人们理解接受共同理想需要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要认同和实践共同理想,需要遵循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和规律,深化对共同理想正确性、科学性与合规律性的辨别和认识,尤其要认识社会历史发展规律,从理论和情感上认同、信仰、追求共同理想。需要激发人们追求个人理想和共同理想的主体能动性,在两者的辩证统一中推动共同理想的实现。
1.共同理想的形成和认同历经长期的历史选择、国情选择和人民选择过程。
共同理想的演进经历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不仅要经历漫长的凝练、选择、验证过程,还要经历长期的认同和实践过程。首先,从众多个人理想中提炼出社会发展的共同理想需要长久过程。个人理想中有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也有违背社会发展规律的,要筛选正确的、符合共同体利益和社会发展规律的共同理想,需要漫长的自然历史发展过程。其次,对诸多共同理想进行选择,并在实践中验证共同理想符合国情和民意,也需要一个历史选择的实践过程。共同理想如果仅仅代表少数集团的利益,该共同理想迟早会在实践中被抛弃。最终,只有符合社会共同体发展长远利益、符合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社会理想,将形成为一定社会和国家的共同理想。
通常而言,共同理想是由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基于国家利益和政党利益凝聚、提炼、传播和普及的,这是因为:“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隶属于这个阶级的。”[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50页。统治阶级作为支配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它必须进行精神生产资料的加工生产和分配,并让全社会成员接受与遵从。作为精神生产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的共同理想由统治阶级凝练完成并公布宣传,目的之一是使社会成员的个人理想价值观上升到整体社会的共同理想价值观,并在维护自身统治地位的同时推动社会共同理想目标的实现。如果统治阶级无视社会成员的个人利益而单纯追求政党自身利益即小团体的利益,迟早会被人民抛弃,历史也证明这种结果。如果政党认清历史及人民群众的重要性,真正将人民的个人理想汇聚成整个国家的发展目标和理想,符合人民成员的利益,那么,该政党所提炼的价值将成为社会成员爱戴拥护的共同理想。
中国共产党汇集、凝练和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同样经历长期的历史选择过程,历经几代中国人的探索和追求。习近平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这个梦想,凝聚了几代中国人的夙愿,体现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共同期盼。”[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第36页。中国共产党提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体现和代表了每位中国人的利益,但其形成和探索经历了长期的过程。鸦片战争后,中国陷入内忧外患的境地,为了实现民族复兴,各个政党派系提出各自的救国主张和理想目标,但都失败了。只有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实现了中华民族“站起来”的理想目标。1949年后,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中国发展富强、中国人民生活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党引领中国人民走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康庄大道,实现了中华民族“富起来”的理想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不断深化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在十九大形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中国前所未有地接近伟大复兴理想目标,带领人民正在实现中华民族“强起来”的理想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符合世情、国情、民情,代表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和心愿,凝聚民心,逐渐被人们认识、接受、认同、追求和奋斗。事实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找到实现民族独立、国家富强的理想之路,也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凝练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并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因此得到人民的爱戴和拥护。这一共同理想的选择和确立,既是历史选择的过程,也是人民选择的过程。
2.在对社会历史发展规律深刻认识的基础上坚定共同理想追求。
一定社会的成员认同和接受共同理想需要一个过程,需要人们从思想上认识共同理想的科学性、从情感上接纳共同理想的崇高性、从行为上坚守共同理想的艰巨性,直至共同理想的实现,这就需要人们通过学习和理解共同理想的真理价值,坚定共同理想的信念。而要从根本上理解、认同和坚定共同理想,需要人们理解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国情历史发展规律,因为真正科学的共同理想符合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代表社会发展的未来发展趋势,它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具有真理性。习近平告诫青年要“把理想信念建立在对科学理论的理性认同上,建立在对历史规律的正确认识上,建立在对基本国情的准确把握上,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增强对坚持党的领导的信念,永远紧跟党高高举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50-51页。人们在对人和社会价值判断时,达到真理和价值的辩证统一,必须实现对共同理想的真理认识,人们对真理的确信不移是由于真理本身。人们总是在遵循规律中获得自由、实现理想目标。恩格斯指出:“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这无论对外部自然的规律,或对支配人本身的肉体存在和精神存在的规律来说,都是一样的。”[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20页。人们之所以能按计划实现一定的目的即理想,根本原因在于这种理想建立在客观规律基础之上。当人们意识到这种理想及相关理论能够给人们带来利益、能够使社会繁荣发展时,这种理想及相关理论将成为真理。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人们越是接近真理,越能体会共同理想的科学性,越能将个人的理想融入社会共同理想的实践中,这是一个认同过程,也是一个不断践行的过程,也说明了真理和价值是在实践中辩证统一的。
真理的认识过程是一个需要不断反复深化的过程,需要反复不断地对人们进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使人们真正理解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及建立在其基础上的真理与共同理想,也只有如此,共同理想才能不断成为人们深信不疑的信念和信仰。因此,坚定理想信念,要通过不断的灌输教育,逐渐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增强“四个自信”,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如果党员干部不理解社会历史发展规律,不懂马克思主义,他也不可能真正相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其思想的不彻底终将带来行为上的不彻底,最终走向个人极端主义。个人将共同理想作为自己的价值目标,需要其不断学习并提高自己对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认识,使个人的理想与社会的共同理想相一致,做到个人理想既符合自身要求,又符合社会需求,既符合思想认知发展规律,又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坚定并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3.在追求共同理想中激发主体能动性并形成推动国家发展的历史合力。
当共同理想成为社会大多数成员的共同愿望和价值诉求时,人们将发挥能动性,形成共同推动社会发展的历史合力。恩格斯说:“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可以看做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92-593页。唯物史观认为,历史合力的决定性因素是经济因素,是生产和再生产,但并不否认政治、文化及个人作用的影响,它彰显了人的主体地位,凸显了人的主体能动性发挥,历史也正是所有社会成员将理想赋予经济活动和其他一切交往活动,社会才获得发展,历史才得以成为历史。如果社会大多数成员的个人理想均能认同社会的共同理想,发挥主体能动性,对共同理想的实现积极贡献,历史发展的合力将不断增强。
习近平指出:“中国梦的广阔舞台,为个人梦想提供了蓬勃生长的空间;每个人向着梦想的不断努力,又都是实现伟大中国梦的一份力量。只要每个人都把人生理想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伟大梦想之中,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就会汇聚成中国梦的强大力量。”[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9-10页。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就是要激发和提升个人的自觉意识和主体能动性。汇聚强大力量的过程,也即“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汇聚成中国梦的强大力量”即形成精神意志历史合力的过程和结果。共同理想的实现依赖每位社会成员的自觉实践,只有当每个人觉悟到这一点并发挥能动性,投入共同理想的追求和实践当中,国家才能获得发展的合力。正如列宁所说:“一个国家的力量在于群众的觉悟。只有当群众知道一切,能判断一切,并自觉地从事一切的时候,国家才有力量。”[注]《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47页。可见,国家共同理想的实现需要群众的力量,这种力量的凝聚需要群众具有将个人理想自觉投入共同理想的觉悟,这种觉悟的获得又建立在科学判断共同理想与个人理想辩证统一的基础上,当人们正确认识两者统一的理论逻辑和历史逻辑,必将自觉促进共同理想的实现,国家也将获得发展的合力。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的“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民族有希望”也是这个道理。当个人认识到自身觉悟和意志对历史合力的贡献有如此重要的意义,更能激发个人的主体能动性,在实践中将个人理想融入共同理想、在共同理想中实现个人理想。当全体中华儿女意识到个人理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实践价值和合力作用,将更加自觉地凝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磅礴力量,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