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一环
——以大石桥市为例
2019-01-14李萌
李萌
(中共营口市委党校,辽宁 营口 115000 )
一、大石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展情况
近年来,大石桥市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和营口市有关工作部署,迅速采取行动,以美丽村庄建设为导向,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提升为核心,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积极推进五个专项行动,努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水平,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一)加强领导,有序推进
大石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把此工作列为重点任务列入议事日程,专门成立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和协调推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了上下畅通的高效工作运行机制。
(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
截止到2018年底,全市已累计完成116个行政村规划编制,占行政村总数的45.89%。2019年计划编制10个村,目前已完成8个村庄规划的编制任务。
(三)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有序推进
一是开展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印发了《大石桥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镇、街、行政村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取得了很好效果。二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根据《大石桥市2018年利用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市积极推进,目前在全市184个行政村已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治理工作。三是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化运营服务模式。
(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推进良好
我市从2004年开始进行农村厕所改造,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完成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26934座,普及率达50.49%,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2.85%。2019年卫生厕所建设数量为1481座,目前已基本完工,正在做验收准备工作。
(五)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行动情况
市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大石桥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促进了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等工作有序推进。水利部门开展河湖“清四乱”及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垃圾清理工作自4月1日开始,全市17个镇(街)相继开展清理工作。生态环境部门积极推动农村污水治理,各相关部门多次督促指导项目建设。
(六)村庄清洁整洁和硬化美化绿化专项行动推进情况
一是积极开展以“三清一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重点治理“八乱”。二是村庄绿化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绿化工作,提出了“百村千树”的村屯绿化目标,截至目前,全市绿化造林(村屯绿化)累计投资340余万元,村路绿化里程约150公里,栽植各种花草树木近189970株,达到绿化、亮化、美化环境的目标。三是道路硬化。2019年农村公路大修工程计划29项35.9公里,施工进展顺利,计划9月底前路面工程全部完工。
二、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一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缺少必要工作抓手,造成成效不够明显。一些分类措施没有落实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群众垃圾分类意识不够强,“脏乱差”现象还一定程度上存在;二是资金缺口大,历史原因农村基础设施差,需要治理方面多。如,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不健全、造成治理效果不突出,典型引路辐射面不宽;三是机制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因机构改革等原因,相关单位职能转变,部分工作人员还未能适应新工作的要求,造成工作有时出现滞后现象;四是改厕任务量大。今年改厕任务重点开展整村推进,比去年改厕数量多近一倍,任务量大,同时时间较紧。五是部分村干部和群众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认识不足,积极性和参与度不高,人居环境共建、共管与共享的社会氛围不浓。
三、针对问题,靶向治理,进一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
健全和完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机制,遇有人员机构变动,及时调整,建立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顺畅工作机制。
(二)积极推进五个专项行动
积极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社会化服务项目,加强工作协调与衔接,努力实现日产日清。大力推进农村改厕,加快工作推进力度,整村推进省市美丽示范村户厕建设项目,加强与卫健部门配合,积极开展相关人员培训,高质量完成2019年改厕任务,使省市美丽示范村无害化厕所占比全部达到85%以上。加大畜禽粪污治理,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完成18家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任务。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确保农村生活污水逐步得到有效治理。
(三)加大资金投入
要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财政补助资金,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资金专款专用,保证各级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四)加大宣传引导和督查检查力度
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宣传引导,探索建立奖惩机制;加大对各镇村工作督促和检查,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树立先进典型,用典型经验促进和推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实实在在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