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路交通应急保障体系探讨
2019-01-14
(青海省公路局公路养护应急保障中心,青海 西宁 810001)
一、青海省公路交通应急保障体系的现状分析
本文主要以公路交通应急能力建设为切入点,对青海省成立公路养护应急保障中心后的公路交通应急保障情况进行评估。
(一)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能
2019年1月4日,青海省公路局公路养护应急保障中心(以下简称“保障中心”)挂牌成立。保障中心下设综合部、公路交通物资储备中心、干线公路路网监测中心以及6个派出机构(应急保障大队)。主要承担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应急养护、应急保障、路网监测工作以及国家区城性公路交通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保管等重要任务。
(二)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警体系,青海省制定了《青海省公路局公路重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青海省公路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青海省普通干线公路桥梁隧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青海省公路局应对恶劣气候应急预案》等一系列预案,基本覆盖恶劣天气、地质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类型。
(三)应急物资储备
2013年,青海省编制了《青海省国家干线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布局方案》,依据方案,青海省将规划建设1个具备国家级功能的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5个普通省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和13个市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
(四)公路网监测体系建设
青海省国省干线公路已经建成6个监控分中心、27个监控站;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外场监控监测终端已建设118个视频摄像机、70个交通量调查设备以及66套情报板;已建成公路养护应急保障中心取网监控软件,目前已投资运行。
(五)应急处置与救援力量
保障中心下设6个应急保障大队,主要承担区域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应急养护和突发公路灾害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现场社会力量协调以及现场工程量核定等工作。
(六)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青海省各公路总段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不同形式(公路水毁、暴风雪、塌方等)的应急保障演练活动,以提高应急队伍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根据专业机构的评估结果,当前青海省公路交通应急体系建设处于一般水平,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恢复重建与评估等都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青海省公路交通应急保障体系的建设建议
(一)建设目标
围绕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的目标,力争2022年建成“预防与应急准备充分、监测与预警及时、应急处置高效和应急事后评估科学”的公路养护应急保障中心、应急保障大队、应急队伍三级公路交通应急体系,确保公路应急处置“响应快速、处置高效”。
具体目标:一般灾害情况下,干线公路受灾抢通时间不超过12小时,并具备应对处置重大自然灾害的能力;2019年底,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投入运行;2020年,全省公路应急储备中心投入运行,应急准备物资储备达到配置要求;2020年,全面建成青海省公路养护应急保障指挥平台。
(二)主要任务
1、提升预防与应急准备能力
(1)完善公路交通应急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和流程
落实与公路应急处置体系相配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制定应急值班值守、信息统计报送、应急监测预警等各项工作制度;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决策和快速评估体系,及时研判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损失程度等信息;进一步完善现场指挥机构的设置和分工,加大现场统筹和管控力度,完善现场区域划分、应急通行、抢险救援、信息发布、后勤保障等各类机制。
(2)完善公路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健全完善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应急预案框架体系;分门别类制定应急处置专项预案(流程),专项应急预案(流程)要针对应急响应、应急指挥、处置分工等,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和人员的职责范围,提高应急预案(流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公路段、总段制定的应急预案要与所属地方政府、市州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制订的有关应急预案无缝对接和配套。
(3)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建立风险隐患路段台账制度,梳理全省境内易受恶劣天气影响的路段以及地质灾害易发高发路段,提高路网运行保障能力;根据风险隐患点的治理情况,动态更新台账,加强与路政、气象、交警等部门的合作,提升对公路风险隐患的管理能力。
(4)提高公路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和管理能力
继续推进《青海省交通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布局规划方案》顺利实施,按照规划要求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按“实事求是、适度超前”的原则,结合各级中心辐射区域突发事件的种类以及青海省高寒、高海拔气候特点储备适用且实用的公路应急装备;研究编制全省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管理办法,明确装备物资收储、维护、调拨、回收等环节的工作流程以及信息共享机制、信息化系统要素等,明确各级装备物资储备中心相互共享支援方案和流程,提高公路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和管理能力。
(5)做好公路应急培训和演练工作
加强应急管理人员和应急设备操作人员等专业技术人才的储备和培养,将应急培训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为年度考核指标,要求每年至少开展3次应急管理培训;加强公路应急处置演练,各公路总段公路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每年组织1次及以上综合应急演练,各市级公路交通应急准备物资储备中心每年组织2次及以上专项应急演练。
2、提升监测与预警能力
(1)提高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的时限和程序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杜绝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迟报、漏报和瞒报事件的发生;完善公路网运行监测信息接报机制,明确信息接报、报送、审核等责任主体和职责。
(2)重点加强路网运行监测设施建设
进一步强化公路外场监测设施布局,结合《青海省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开展公路基础设施新建和改建项目工程,参照普通国省道外场设施建设标准,配套建设固定视频、交调设备,积极探索普通国省道桥梁、隧道等重要基础设施运行状态监测,进一步提升重点路段监测设施覆盖率,形成完善的路网监测设施网络。
(3)加强路网运行监测系统平台建设
充分汇聚和整合公路数据资源,结合公路属性数据、视频监控数据、桥隧安全数据、交通量调查数据、应急资源等信息,依托青海省管理的1个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5个省级储备中心和23个市级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组织架构,推进全省公路网运行监测与应急平台的建设,进一步推进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数据信息的汇聚和融合。
(4)做好公路交通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加强与青海省气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以交通气象联合开展公路交通气象观测能力评估和战网布局设计工作为契机,推进公路与气象部门更深层次的业务合作,推进公路交通气象预警;在交通气象服务合作框架协议下,开展深度合作,积极共享交通气象方面的资料;进一步发挥各部门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建立并完善公路交通气象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和机制,力争预警信息发布到受影响区域的每辆车和每个人。
3、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联动机制建设,建立科学有效的公路应急指挥制度,理顺部门间协同配合机制,整合管理力量,统筹推进信息资源共享,积极与环保、地震部门建立联动联合机制,着手开展各项工作;加强应急处置相关信息系统建设,依托已建成的“交通运输应急处置系统”,进一步增强数据储备、事件接报、处置决策、指挥调度等信息化和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公路应急保通能力,加强专业化应急抢险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以及公路应急保通培训演练,提高公路交通应急抢险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指挥流程,进一步明确业务处室、公路总段、具体公路段的应急处置职责分工和干线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流程,如统一应急指挥指令术语、应急处置流程和信息流转要求等。
4、提升恢复重建与应急评估能力
一是完善恢复重建保障机制。针对公路损毁,保障中心在抢险保通的基础上,由公路局养管处实施灾毁修复工程,使得受灾公路的通行能力、抗灾能力等恢复到甚至是超过灾前水平。
二是完善公路应急征用补偿机制。公路交通应急保障行动结束后,由被征用单位(人)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递交应急征用补偿申请书,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接到补偿申请后,按规定发出行政补偿受理通知书,并结合有关征用记录和事后调查评估的情况,对补偿申请予以审核,审核通过后,发出应急征用补偿通话单,并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三是推进公路应急评估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评估工作和应急能力评估工作,并实现对大流量、恶劣气象条件等复杂应急事件影响趋势的分析、预测,增强决策的前瞻性和指导性。开展路网运行评价体系建设,成立路网评估智囊小组,对路网管理现状进行科学评价和系统分析,同时进一步总结经验,研判形势,提出策略,提高路网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青海省公路交通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优化内外部环境,不断提升服务人民的本领;加强联合党支部建设,树立“一盘棋”意识,推动综合应急指挥中心深度融合,统一调度指挥和管理,切实做到思想领先、工作领先、作风领先、充分发挥联合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队伍保障
将路网与应急保障管理工作实施和人才培养紧密结合、有机衔接,建立交流合作机制,加强国内外技术交流和合作;加强对公路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系统干部职工的专业技能培训,加强技术考核,形成多层次、多类别、多渠道、多形式、重实效的培养机制;抓好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既把握路网与应急管理业务发展要求,又具备应急处置精湛技术和一定管理经验的专业队伍。
(三)资金保障
保障中心要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确保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有计划、有预算、有经费;疏通资金使用渠道,确保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应急养护的需要;积极做好公路外场监测设施的维护与可变情报板的维修工作,确保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积极争取加快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建设工作,争取职工培训经费和应急演练经费;通过职工培训和公路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处置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和水平,熟悉应急启动和处置程序,提升应急保障队伍的能力和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