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桥梁该怎么命名?
2019-01-14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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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名称既蕴含文化,也伴随记忆。一个好名字,不但应该承载历史与文化,还应该勾得起人们的乡愁与思念。
一介书生,两鬓染霜;
三余读书,四十有惑;
五味俱全,六根不净;
七言八语,九行十业。
近段时间,一项清理整治“大洋怪重”地名的工作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展开,得到很多民众点赞。有网友笑谈,此前在不少城市,人们会从“威尼斯小区”出发,走过“地中海”或“塞纳河”,到“曼哈顿”吃饭逛街,足不出城,“周游世界”。他乡?故乡?傻傻分不清楚。在一个有着五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这未免让人觉得尴尬。
但在清理整治过程中,有些地方的认定标准、认定范围引发了争议,受到了质疑。例如,福建漳州有三座桥,叫东风大桥、琯溪大桥、南山大桥,有关部门认为它们“名称刻意夸大”,提出的整改措施是将“大”字去掉。
“名称刻意夸大”,估计是指上述桥梁不符合技术上的大桥认定标准。从专业角度,大桥指单孔跨径大于等于40米小于150米,多孔跨径总长大于等于100米小于1000米的桥梁。其上还有特大桥,其下还有中桥、小桥,再小的叫涵洞(单孔跨径小于5米)。如果有关部门这么较真,不如干脆根据它们的技术参数,把它们改为××中桥、××小桥,甚至××涵洞,而不是光去掉一个“大”字。真这样的话,估计漳州绝大多数桥梁都要改名,这显然和整治活动的初衷背道而驰。
个人认为,把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桥梁叫成“大桥”,和楼盘动辄称为“皇庭”“御府”是两码事。就像很多县城把五六层高的建筑称为“大楼”“大厦”一样,是有些夸张,但也不算太过分,不至于产生什么负面影响。这种名称建议不必改,因为改名可不是简单改几个字而已,而是一项系统工程,会增添许多额外的经济成本,也会给公众生活带来不少麻烦。
公路和桥梁是民众经常使用的基础设施,名称非常重要。那么,路桥命名除了要避免“大洋怪重”,还应遵循哪些原则?个人认为,应特别注意两个方面。
一要按规范。地名有地名管理条例,公路和桥梁也有自身的命名编号规则。早在1989年,《公路桥梁命名编号和编码规则》就经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并于1990年6月1日实施。2007年7月,原交通部发布并实施了《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规则》。2009年,《公路路线标识规则和国道编号》经国家质监总局和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并于2010年1月1日实施,2017年又进行了修订完善。这些都是规范文件,必须遵循。相关人员应熟悉这些条文,从源头管起,免得事后折腾。
二要有特色。既然公路路线标识规则已经很具体详实,公路命名也就不需要再费心思去想了。但桥梁(包括高架桥)、隧道、收费站、服务区等附属设施该怎么命名,相关规定要么比较模糊,要么根本缺乏明确规定。比如,《公路桥梁命名编号和编码规则》规定:“公路桥梁命名,应以当地跨越河流、所在地名或附近建筑古迹给定规范化名称。”河流前可以冠所在地名,也可以冠附近建筑古迹。而所在地名有小地名也有大地名,有今地名也有古地名,有的桥还跨越了不同县、市乃至省,该以哪个地名为准?这既给了设计人员(项目业主)发挥空间,也考验他们的命名水平。相关人员需要有深厚的人文底蕴和历史文化知识,才能取出一个有特色、格调高、寓意深的好名字。江苏润扬大桥便是个典型的例子。
公路和桥梁命名需要一定的规则和标识体系,以方便地理定位、公众出行和智能化管理。地名是一种文化,也是一种记忆。《楚辞·离骚》中说:“皇览揆余初度兮,肇锡余以嘉名。”一个好的名字寄寓着美好的愿望,可以长久流传。路桥建设者在创造一项项工程奇迹的同时,也该在取名上花点心思,必要时多求教于专家,多发挥群众的智慧,使路桥名称既遵循命名规则,又不至于简单粗暴。只有这样,我们的公路桥梁才能既展示出建筑科技水平,又承载历史与文化,还勾得起人们的乡愁与思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