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安全教育在家园合作中的策略研究
2019-01-13王小雨
王小雨
(重庆市綦江区实验幼儿园,重庆 401420)
遵照《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阐释的相关观点,幼儿园开展幼儿学生群体的教学与照护工作,必须时刻将保护幼儿的生命安全,以及促进幼儿健康成长放置在首要位置。幼儿学生群体的身心成长发展过程具备鲜明的特殊性,其对日常参与学习生活活动过程中可能遭遇的危险因素缺乏判断力,不具备必要的自我保护能力,在未能拥有良好且充分的安全防范意识条件下,极易发生类型多样的意外伤害事件,需要引起我国广大幼儿教育工作者的密切充分关注,并且积极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开展防范干预。遵照2016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中阐释的相关观点,幼儿园教师应当借由与幼儿家长之间的相互配合,助力幼儿家长能够为幼儿创设和提供优质良好的家庭教育活动环境,引导幼儿家长能够逐渐学习掌握科学优质的幼儿教育与保育知识,确保幼儿学生群体能够实现最优化的成长发展。有鉴于上述研究背景,本文将会围绕幼儿安全教育在家园合作中的策略论题,实施简要阐释。
一、建构和谐一致的家园教育思想理念以确保幼儿安全教育的优质开展
幼儿所在家庭和幼儿园均属于能够对幼儿学生群体的生命安全造成影响的空间环境因素。
从基本的存在地位角度展开阐释分析,家庭是幼儿接受教育引导的首要场所,父母是一切幼儿的第一任教师,在幼儿学生群体的成长发展过程中具备深刻影响,且家庭教育对幼儿学生群体成长发展过程所施加的影响具备终身性特点。通过对家庭教育的科学优质开展,幼儿家长能够为幼儿园广大教师收集和提供有关幼儿学生个体成长发展历程的全面系统准确的基本信息,明确告知幼儿园教师幼儿学生个体在特定时间阶段所存在的各类需要经由教育干预手段加以解决的问题,确保幼儿园教师能够执行和运用针对性和系统性的工作方案,具体开展幼儿安全教育工作。
在具体开展幼儿安全教育工作过程中,要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逐渐改善提升幼儿园教师,以及幼儿家长群体,在基本性安全教育思想理念层面所具备的协同性和一致性,继而在幼儿园教师,以及幼儿家长群体之间,建构形成开展幼儿安全教育活动的稳固且有效的实践合力,确保幼儿园安全教育活动,以及幼儿家庭安全教育活动,在基本内容,基本要求,以及实施方式等多个具体方面,均能具备稳定且充分的一致性,为幼儿安全教育活动开展过程中整体效能获取水平的持续提升创造支持条件。
二、重视开展体验性教育以培养提升幼儿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
组织开展幼儿安全教育活动的主要目的,在于培养和提升幼儿学生群体的基本自我保护思想意识,要切实将已经学习掌握的具象化的幼儿安全保教知识理念,逐渐转化成为幼儿学生个体开展基本性自我保护行为的能力,促进幼儿学生个体在参与开展日常化学习生活实践体验活动过程中,能够积极主动地发现和分析存在于自身周围的类型多样的危险性客观事物对象,或者是危险性因素,继而能够主动采取适当措施规避意外事件的发生,并且在危险环境条件之下最大限度地减低因意外事件的发生给自身造成的损害。
为控制和确保实际开展的幼儿安全教育工作能够顺利获取到最优化的预期效果,幼儿园教师群体应当在幼儿园学生家长群体的协调配合条件下,建构和呈现体验式教学场景针对幼儿学生群体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能力展开实践性培养提升,支持和助力幼儿学生群体,获取和实现自身最优化的成长发展。
三、建构和运用多元且有效的家园合作工作实践形式
从具体开展的工作实践过程角度展开阐释分析,幼儿园与幼儿所在家庭之间的相关合作,是支持和确保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预期目标顺利实现的重要路径之一。
幼儿园应当借由组建运作家长委员会、定期性组织召开家长会议、组织开展家长课堂或者是安全教育专题讲座的方式,在获取幼儿家长的充分参与和支持条件下,确保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在具体化的组织开展过程中,能够顺利获取到最佳预期效果。
结束语:
从基本的群体特征角度展开阐释分析,幼儿学生群体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均较差,缺乏对基本危险因素的辨别和处置能力,极易发生类型多样的意外伤害事故。家庭和幼儿园是幼儿学生群体参与开展类型多样的日常化学习生活活动过程中需要依赖的主要空间场所,在幼儿园与幼儿所在家庭开展合作过程中,借由对双向教学资源要素的整合运用,能有效改善提升幼儿教师群体和幼儿家长群体对安全教育相关理论的认识理解深度,为幼儿学生群体的健康优质成长创造和提供安全优质的客观环境,改善强化幼儿学生群体的自我保护思想意识,提升日常化学习生活活动参与过程中的安全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