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的实践和体会
2019-01-13李汝祥
李汝祥
(贵州金元纪检监察部,贵州 贵阳 550000)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指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实现了质的突破,在反腐败问题上,要从治标为主转为标本兼治,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把日常监督做起来、做到位,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
2019年,我公司把大监督格局建设列为年度十二项重大专项工作稳步推进,扎实抓好大监督格局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机制建设,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监督再监督”的职责定位,突出监督的政治属性,将监督“关口”前移,紧盯企业政治生态和管理中的微腐败,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积极探索创新大监督格局,把监督作为第一职责、首要职责,把日常监督、专项监督与企业风险防范工作有机结合,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在发挥大监督格局保障和推动企业转型发展、扭亏脱困,提高企业治理效能方面进行了有力探索,取得积极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督职责
成立了由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和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首席专家、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及总监组成的“大监督”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纪检监察部,工作委员会下设政治监督、组织监督、财务监督、股权监督、法律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7个专项监督组,围绕“强化依规依纪依法治企”这个核心,通过纪检监察部门横向组织协调,职能部门纵向管理制约、重点项目专项监督控制,做到发现问题在先,防范风险在前,创建“多维一体”的大监督工作格局,形成强大监督合力,实现监督工作全覆盖。
大监督工作委员会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监督职责。政治监督主要由公司及系统党建部、纪检监察部和巡察办负责。主要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企要求,以纪检监察和巡视巡察监督为重点,紧盯落实中央“两个维护”和八项规定精神等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公司“转型发展、扭亏脱困”攻坚任务、年度十二项重大专项工作的落实落地,开展专项治理和专项检查。组织监督主要由公司及系统人资部门负责,重点是选人用人和干部日常监督。财务监督主要由公司计财部负责,主要围绕加强日常财务监督管理,加强对“三公经费”监督和三级单位的业务指导,确保“三公经费”列支合理合规合法。股权监督主要由公司资本与股权部负责,主要围绕强化董监事管理,切实发挥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作用,加强常态监督。法律监督主要由政法部门负责,主要围绕降低涉法案件、强化三项审核和规范招标监督等工作,加强日常监督,努力降低法律风险,减少法律诉讼存量,遏制增量,防止国有资产损失。审计监督主要由公司及系统各单位审计内控部负责,具体抓好日常审计、专项审计和内控合规体系建设,确保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群众监督主要由公司及系统各单位群团部负责。主要围绕深化民主管理,推动企业和谐发展进行有效监督。
二、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工作落实
组织监督部门全面梳理有关企业职能监督队伍建设有关规定,系统学习宣贯国务院、国资委和集团公司有关企业职能监督的法规与制度,逐项组织学习培训。制定了《大监督工作格局建设指导意见》和《年度监督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完善建立大监督格局联席会机制,监督清单机制、风险研判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联动协同机制、处置追究机制等,按月召开大监督体系联席会和重大专项工作推进会,及时协调解决日常监督和重点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扎实推动大监督工作的有序开展。通过全面摸清行使公权力的企业管理人员情况,做到监察对象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实现责、权、利按规定程序在有效的监督下运行。紧紧抓住影响企业改革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把政治生态好不好、领导班子强不强、公司治理优不优、选人用人公不公、发展质量高不高、风险防控力不力等作为重点监督内容,着力把影响企业扭亏脱困和做强做优做大最重要的问题揭示出来予以解决。围绕物质采购、选人用人、重大专项和重要工作部署等方面开展专项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及时性、全面性、系统性和有效性。
三、紧盯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组织开展接待用酒专项整治。对公司及系统所有接待用酒进行封存处置,实现“零库存”,处置款全面上缴省财政厅用于脱贫攻坚,彰显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商务接待用酒严格执行“一事一审批”制度。按照上级纪委要求,组织开展杜绝“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专项自查自纠。制定下发《关于公务活动中收受香烟等礼品规范处置的通知》,对公务活动中收受香烟等礼品和处置进行明确规定。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通过座谈讨论、问卷调查、个别走访等深入开展调研排查,对发现问题照单全收,扎实抓好整改。结合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要求,印发了《加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四多四过四弱”问题整改方案》,通过自查自纠梳理形成问题44条,全部按时完成整改销号。
全面推进大监督格局建设,是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是纪检监察深化落实“三转”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对促进企业管理效能的提升,有效整合监督资源,形成1+1>2的监督效应,推动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