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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媒介的传播特点及对公共领域的作用

2019-01-12孙玉雯王志红

信阳农林学院学报 2019年1期
关键词:网络传媒网络媒介社会公众

孙玉雯,王志红

(合肥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合肥 230011)

传播速度极快和信息量巨大构成了网络传播最为突出的特征。当今世界,在全球范围内,网络传媒迅速崛起和快速发展,其崛起速度和发展程度已经远远超过了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成为继传统媒体之后的“第四媒体”。本文将首先浅析网络媒介的传播特点,然后分析网络公共空间的构建与新公共领域的兴起,最后阐述网络传媒有利于提高社会民主化程度。

1 关于公共领域与网络媒介的概念界定

界定公共领域的概念虽然是由当代思想家完成的,但是对于公共领域概念的理解却存在很大区别。汉娜·阿伦特从政治层面对其进行研究,哈贝马斯将社会与国家的关系作为出发点,在详细探究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发展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公共领域发展的理想形态,罗尔斯等人则从政治法律角度对其进行分析。

1.1 公共领域概念的界定

汉娜·阿伦特是首先涉及公共领域概念并对其进行研究的思想家。“公共”一词在她看来,“表明了世界本身,它是一种区别于劳动领域和工作领域的人类行动领域,它在将人们有效联系起来的同时又将其分割开来。这个领域的实质是一个利用言语和行动展示自我个性和品质的政治活动空间,在这个空间里,人们是以独立的、公开的、自由的身份从事政治活动”[1]。与汉娜·阿伦特不同,对于公共领域,“虽然哈贝马斯并没有对其下过明确的定义,但他却是对于公共领域论述最详尽的思想家。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中,哈贝马斯以国家和社会的关系作为其理论框架,深入研究了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兴衰演变,同时提出了一种公共领域的理想形态,这就是将公共领域理解为介于国家政治权力领域和私人领域之间的一块中间地带:一方面,它作为对国家政治领域展开批判的空间,与其针锋相对;另一方面,虽然它是私人领域的组成部分,但它却是不受公共领域管辖的私人领域,同时又跨越了个人和家庭的束缚,致力于公共事务。它是非官方的大众文化批判领域,属于公众聚会场合。在这里,公众能够对公共权威及其政策或其他共同关心的问题表达意见,作出自由的、理性的评判”[2]。对于“公共领域”的概念,罗尔斯则认为,“他所阐述的公共性与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有所不同;在罗尔斯看来,哈贝马斯阐述的是市民社会文化批判领域的公共领域,实际上是公共政治理论领域的背景文化,而他所说明的公共一词却是被严格地限定在宪政民主的政治意义之上的”[3]。

学术界对于公共领域的概念,虽然尚未确定一个完全一致的定义,但是也形成了一个大致的轮廓。同时,结合公共领域的特殊性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进程,不难发现,“公共领域,就是指在市场经济和现代民主政治条件下,既不属于市民社会,又独立于政治国家、介于国家政治权力和市民社会之间并联结沟通二者的社会中间地带;是由享有独立人格和自由平等权利的私人组成并向所有社会公众自由开放,通过对话商谈、公共舆论、社会压力的形式对国家政治权力和其他社会势力进行制约,并能够推进国家与社会实现良性互动的民间自治领域;它是以参与者、沟通媒介和达成社会共识为内在结构,以能够形成公共伦理和公共理性的公共场所、公共传媒、社团组织和社会运动等公共空间为外在形式的社会交往和文化批判领域”。

1.2 网络媒介的主要特点

如今,越来越多的社会公众利用网络媒介获取知识、交流信息,网络媒介成为社会公众交换意见、发表舆论的重要场所,也日渐成为一种非常重要的捍卫公共利益、主持正义、推动社会民主进程的政治力量。而网络媒介指的是以现代化的计算机为平台将各种通信网络交织在一起、构成一个巨大的信息传播和交换的虚拟空间,具有信息交流速度快、信息量巨大、形式多样化和选择参与性强等特点。具体而言:

第一,就传播方式而言,传统媒介采用消极接受型的传播方式,将信息“推”给受众,受众被动地接受,无法实现积极的交流与互动,具有单向性和点对面的特点。而网络媒介则是一种积极互动型的传播,通过互联网将信息传播到网上,受众可以在网络上自由地选择,实现了有效的实时互动,彻底改变了信息的传播者和接受者的关系,具有双向性、立体性、交互性等特点。第二,在传播形式上,网络媒体广泛运用多媒体化的传播手段,利用图像和视频等成功整合了报纸、广播的功能,既展现了多媒体技术的优势,也提高了传播的效率。第三,在传播范围上,网络传媒在全球范围内充分实现了互动与传播。公众在任何角落,如果可以上网,那就能够在世界范围内实现随时交流与有效沟通,完成了信息的有效传播。第四,在传播时效上,传统媒介具有一定程度的延时性,网络媒介则大大增强了时效性,可以即时更新,实现同步传播。第五,在传播内容上,传统媒介受制于制作条件、商业利益等诸多方面,网络媒介则实现了广泛超越,在内容上具有完全开放的特点,公民可以在网上自由地表达意见,传播资讯,提高了消息的丰富性与多样性。

正是因为网络提供了比较开放、平等、隐匿、自由的平台,公众不分地域和国界均可以加以利用,使行使话语权的机会被空前地放大了,似乎再现了公共领域的机会均等、参与平等、讨论自由等理想原则,给在大众传媒的冲击下日渐衰落的公共领域机制提供了新的转机,有利地捍卫了公共性原则。

2 网络媒介对于公共领域构建的重要作用

实现公共性原则既离不开理想的公共领域,同时也需要良好的对话平台和讨论机制,即要有一个能够针对公共话题,社会公众自由地表达意见,展开平等、民主、理性商谈的公共空间。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4]。为了实现这个理想,虽然广播、报刊等现代公共领域的传统媒介始终在不懈努力,但是由于自身的局限性,没有取得满意的效果,而网络传媒的出现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这种状况。它们以其开放的形式为公众提供了一个自由参与的虚拟公共领域,同时也为社会公众讨论公共话题提供了广阔天地。

网络传媒既造就了一个“新文明”的时代,也重塑着公共领域的内在机制。“在这种机制中,参与讨论和协商的个人都是享有独立人格和自由平等权利的社会公众,他们来到公共领域,就所共同关心的公共利益问题进行商谈和讨论,每个人都可以质疑任何主张,提出新的主张;表达其态度、欲望、需求、偏好;任何人或者任何机构都不可借由内部或外部的强制力来阻止参与者说话的权利。”“随着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真正的全球性媒体开始兴起,网络媒介提供了一个开放的讨论平台,改变了人类社会的交往形式,塑造了一个自由、平等、共享的内在机制。”信息社会的到来意味着新型的网络公共领域的兴起,具体而言:

第一,网络传媒的兴起和不断发展为公众在公共领域的有效沟通提供了理想的行为规则,这是实现公共领域理性沟通的必备前提,但是迄今为止这些规则从来没有真正实现过,信息时代的到来促进了这些规则的有效实现。传统意义上的公民参与机制在网络媒介中得以改变:网民地位、身份、机会等方面实现了完全平等化,所有人可以平等地参与公共事务的讨论,针对公共问题或者新闻热点表达观点、提出建议;此外,在收集信息和传播资讯时,网络媒介必须遵守客观性、公开性、完整性等原则,这也为公众的理性与平等沟通提供了理想的互动媒介。因此,网络传媒的不断发展,为公众客观真实地表达意见、沟通思想、理性对话提供了平台,为实现理想的公共领域提供了可能。事实上,网络公共领域对于推动社会进步既有积极作用,也有一定的消极影响。例如,部分网民在行使话语权时,无视法律和道德的存在肆意散播虚假消息、谣言或不良价值观。同时,由于部分网民缺乏自我规范和自我管理的意识,导致其恶意煽动蛊惑他人,传播低俗的文化产品,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一个不理性、不文明的网络环境。这种不健康的网络环境对社会机制的正常运转产生了负面影响,甚至导致社会机制的失效。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主席提出,“要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因此,增强网络公共领域的规范与引导就变得尤为重要。

第二,网络参与主体的特点使网络传媒具有理想公共领域最重要的因素——公共性。 阿伦特“将公共性比喻为很多人围坐在一张桌子前,这张桌子将每个人既分割开来又联系起来,公共领域就像是这张桌子,它的作用就是把公众作为独立的个体联系起来”。网络具有匿名性、自主性、参与性的特征,就好像为每个进入者提供了这张桌子,进入者可以围坐在桌子旁展开多元化的讨论,从而在最大程度上展现公共性。

第三,通过改善结构要素,网络传媒使得公共领域逐渐接近理想范型。网络传媒的迅速发展,既增强了公共领域参与者的“私人”特性,又将参与者扩大到了全民,甚至全球范围。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与突破,也有利于在网络传媒中构建公众“独立人格”[5],赋予公众自由参与、发表观点的权利。此外,使用网络的花费较低,能够满足社会公众的沟通需求。由此可见,网络是一种能够满足公共领域内的参与者有效沟通的理想平台,其既打破了传统媒体在信息传输中由于时空间隔而造成的种种障碍,为社会公众表达民意、参与政治决策提供了便捷有效的途径,也极大地激发了民众参政议政的热情。

3 网络传媒有利于公共领域政治民主化的发展

相比较传统媒体,公共领域在网络媒体构建下大大促进了民主政治的发展。传统媒体倾向于单向传播信息,因此,大多数人被排斥在民主讨论以外,只能被动地接受信息和资讯。然而网络传媒则有所不同,它具有参与性、双向性、互动性等特点,公众可以利用网络与其他个体进行沟通,展开交流,从而构建起一种新型对话形式,扩大了民主的范畴。

3.1 网络传媒有助于拓展参与渠道,促进公民参与

伴随着大众传媒时代的发展,不同空间、不同类别和不同族群的文化可以同时融入互联网这个大系统中。网络传媒既拓宽了公民行使话语权的渠道,也提高了公民参政议政的热情。网络传媒提高了信息的传播速度,使公众有了更大的选择权,这不仅为公众参与决策制定、表达意见提供了有效的手段,而且刺激公众对于那些原本被认为是由政府管理的事务投入更大的热情。

3.2 有效监督政府的权力,防止权力滥用

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政府部门在行使权力、制定决策时存在着利益部门化、权力滥用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社会公众能够借助网络平台对政府权力的运用实行有效监督。社会公众通过参与管理公众事务,评议政府的决策活动,形成一股舆论压力,进而对于政府的权力运用形成有效监督,防止权力的腐败和滥用。同时,政府部门也能够利用网络平台了解社会公众所关心的热点问题,分析其中的症结并进行妥善处理,使管理水平和职能效率大大提高。

3.3 有助于缓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

如今,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多元化的利益诉求主体广泛存在,导致了社会矛盾不断激化;遏制公民话语权的表达,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加剧社会矛盾[6]。通过网络传媒,既能够让公民行使话语权、广开言路,同时也有利于加强社会多元化主体间的沟通和交流,从而协调各方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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