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专业社会工作发展思路研究
——以安徽省为例
2019-01-11于勇程玉华颜翠芳
于勇 程玉华 颜翠芳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在城乡二元结构长期并存、社会保障机制不完善、城乡发展不平衡的现实情况下,农村地区的中青年劳动力渐趋进入城市以谋求生存发展,无人照管的农村留守儿童人数也在与日俱增。2017年度发布的《中国留守儿童心灵状况白皮书》显示,按照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生4000万的总数进行估算,处于留守状态的学生总数达到2300万人。安徽省作为劳动力输出大省,2017年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已超过70万,农村社会的空心化、碎片化和原子化愈加明显,随之而来的农村留守现象尤其是留守儿童问题也引起了党政界、学术界和社会公众的普遍关注。2010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通过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健全动态监测机制”。2016年2月4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再次强调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迫切性。党的十九大更明确提出,“要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而社会工作作为社会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专业作用。李克强总理自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要发展专业社会工作后,连续四年将“社会工作”一词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中,社会工作已经进入政府顶层制度设计。2017年,民政部联合五部门印发了《关于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社会工作介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具体工作要求,为专业社会工作介入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做出了制度安排、提供了合法性支撑。
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学科对留守儿童问题的研究成果浩如烟海,但以农村留守儿童专业社会工作为研究方向的则寥寥无几,在中国知网上只能搜索到一篇《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社会工作服务发展现状与主要问题》,研究安徽省留守儿童社会工作的理论成果和文章更是空白。本研究区别以往留守儿童研究主要集中在心理、生理、教育等传统方面的状况,重点研究当前社会工作在农村留守儿童领域的服务情况以及在此基础上探寻消解困境的可行道路。研究方法上,本次研究以开展部、省合作项目——专业社会工作介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的合肥市长丰县、六安市裕安区、安庆市岳西县、阜阳市颍泉区以及亳州市利辛县五个试点地区为主要范域,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其中定量研究以问卷调查为主,调查对象为承接留守儿童服务项目或由基金会推动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以及政府部门相关人员,调查内容包括机构、项目基本情况以及人才队伍建设三大部分;定性研究以访谈法为主,访谈对象为机构负责人与从事留守儿童项目的专职社工,访谈内容主要为:一是了解机构的基本情况及其困境、项目开展经验以及与政府或其他机构沟通交流等情况;二是了解年龄、学历、资质等信息和开展项目的相关经验及其内在需求。从问卷整体的质量来看,样本质量较高、数据代表性较强。在填写问卷的过程中,调查员选取典型个案进行深度访谈。所有回收数据都通过SPSS21.0软件进行数据统计,样本的部分统计结果将会在以下的分析中呈现。
二、安徽省农村留守儿童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实践探索
安徽省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展留守儿童领域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经过多年努力,社会工作者深入家庭、社区、学校、医院、福利机构等五大留守儿童活动场域,通过社工加志愿者的“两工互动”及社工加医生、心理咨询师和律师的“专业叠加”等多种形式,为留守儿童提供专业服务,形成了留守儿童专业社会工作综合服务模式,成为促进留守儿童成长和发展、提升民生幸福的一种不可或缺的专业力量,在留守儿童领域取得了不菲的成绩。
(一)政策创制与实践探索同步推进
李克强总理自2015年到2018年连续四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促进专业社会工作发展,保障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的要求,不仅把社会工作介入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上升为国家行动,而且为农村留守儿童社会工作的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和发展路径。在此引导下,安徽省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2016年安徽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69号),省民政厅发布《安徽省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晰了各级、各部门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方面的责任义务,要求动员和凝聚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活动。安庆市岳西县率先出台了全省首个关于农村留守儿童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发展的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留守儿童社会工作服务发展的意见》,明确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以支持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开展留守儿童专业保护工作。这些政策文件的出台为农村留守儿童社会工作实践提供了制度保障。
2016年,民政部与安徽省政府开展了为期三年的“部省合作项目——专业社会工作介入农村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在五个试点地区以项目化运作、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专业社工服务机构,为农村留守人员提供精神慰藉、情绪疏导等专业服务,明确提出社会工作在农村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上的功能定位、路径方法和保障措施。项目实施以来,各试点地区对照要求、认真组织,在农村留守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如各地成立以分管县(区)长为组长,民政、人社、教育、公安、综治、财政、团委、扶贫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组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政府领导,民政主管,社区、社工和社会组织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管理机制;组织开展专业社会工作专题培训和实务培训,加大对城乡社区、学校、基层团组织、城乡“五老”等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在县(区)直相关部门、乡镇及社区成立了380个社会工作服务站和社会工作服务点,形成县、乡、社区三级“儿童保护专干”工作网络;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专业化、个性化服务。除此之外,安徽省民政厅还指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了民政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农村留守儿童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和促进中国青海、安徽流动和留守儿童保护项目,打造了省级“江淮社工行动”之“成长相伴”留守儿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品牌,农村留守儿童领域社会工作实践探索日趋成熟。
(二)平台搭建和服务模式逐步成型
安徽省民政厅自2014年起列支福彩公益金购买了包括“三区计划”“成长相伴”项目在内的多个农村留守儿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承接项目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累计达30余家。各级民政部门、团委、群团组织、基金会、爱心企业也纷纷尝试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进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见表1)。目前,全省五个试点地区均成立了社会工作服务站(点),社会工作服务站点的设置与人员的配备为专业社会工作者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留守儿童服务搭建了平台、夯实了基础。
经过多年的实践,试点地区逐渐探索出一套集专业化、本土化和社会化于一体,社会工作、心理学和医学等专业力量联合,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两工互动”,政府、企业和社会力量多方联动的留守儿童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模式和流程图(见图1)。这套专业服务模式强调了社会工作者与社区、其他专业资源、专业标准的积极互动,强调了社会工作服务中掌握政府政策、介入留守儿童工作机制、调动社区资源的重要作用。
(三)社会工作组织化和专业化建设有序
所有的专业化、职业化、本土化都需要建立在组织化的基础上。目前,安徽省的社会工作组织化成效在不同层面得到印证:各级政府加快配齐配强社会工作行政管理力量;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渐趋茁壮成长。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成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257家,其中,合肥市数量最多,达86家,占全省的33%(见图2),社会工作组织规模日益扩大。此外,调研组在针对农村留守儿童项目机构的访谈中发现,民办背景的社工机构占81.25%(由基金会、公益人士创办的社工机构),而有着高校、企业等其他背景的社工机构仅占18%,由此可见,安徽省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自主性和独立性也在不断增强(见图3)。
表1:截至2017年底安徽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项目情况
图1:安徽省留守儿童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流程图
图2:2017年安徽省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分布情况
图3:安徽省留守儿童专业社会工作项目承接机构背景分布情况
一般而言,高等教育基于学业门类所做的专业教育往往会成为受教育者从事专业性职业工作的前提,因此社会工作是一项“专业性职业”。“专业”是社会工作区别于其他职业的鲜明特征。在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的进程中,安徽省狠抓专业人才培养,为农村留守儿童服务项目提供了大量专业化人才,进而为其回应多层次、广领域的个体需求做了铺垫。目前,安徽省通过“三个一批”(即水平评价转化一批、专业教育培养一批、职业培训提升一批)的做法,不断壮大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人才教育培养体系已初步建立,构建了以专科生、本科生以及硕士生为培养主体的框架。截至2017年底,安徽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3.5万余人,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达8463人。全省开设社会工作专业的院校有9所,每年培养社会工作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及研究生近千人。
三、农村留守儿童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困境
虽然近年来安徽农村留守儿童社会工作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变化,在社会转型期,各类矛盾相对凸显,农村留守人员尤其是儿童群体对社会工作服务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增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日趋凸显。从发展现状来说,各地各部门在政策、资金保障、工作机制完善等方面的手段和措施还不甚完善,关于发展农村留守儿童社会工作的理念共识和体制机制上顶层设计不足的矛盾普遍存在。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政府支持力度有待加强,行政化倾向较为明显
政府购买服务作为一种新型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虽然近年来越来越受到政府的重视,但在公共服务提供上仍存在惯性思维、“大包大揽”,加上缺乏对政府活动成本与绩效的考核,使得政府购买服务的动力不足、投入有限。一方面,社会工作发展和“三留守”人员关爱是新时期赋予民政部门的职责和使命,但各地仍普遍存在无机构、无人员的现象,尤其是社会工作发展缺乏专项经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注入水平较低。根据调研组的访谈数据,安徽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项目资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最少的仅有1万元,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各级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团委部门等制度性主体对农村留守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的支持力度与经济发展水平相比还显得较为滞后,虽然部分机构已经尝试利用“网络众筹”吸纳社会资本等方式开展项目,但所占比例较少。另一方面,政府对社会组织的行政干预依然存在。调研发现,关于社会工作开展项目时所遭遇的困难,25%的社工机构选择了政府的行政干预过大,30%选择了政府对其活动开展进行了相关指示,37.5%选择国家政策支持力度较小(见图4)。应该说,在当前我国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平等参与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的话语权较弱,存在矮化切入和附属角色的失衡现象,“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机构参与、组织介入”的有序结构尚未完全建构。
图4:社会工作开展项目时所遭遇的困难占比情况
(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资金来源狭窄,自主造血能力偏弱
众所周知,当前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基础较为薄弱,起步艰难。调研数据显示,100%的社工机构有政府购买服务资金,50%的社工机构有自筹服务项目资金,44.4%的机构有社会公益项目资金,而只有6.25%的机构有企业购买服务资金(见图5)。可见,财政经费仍然是安徽省农村留守儿童项目资金的主要来源,仅有少量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有社会服务产品收费资金、捐赠和基金会购买资金。这种资金配比结构既从侧面映射了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对政府的过度依赖,也直接透视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资金来源狭窄、自我造血能力有限。另外,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所需支持”这一选项中,“提供财政支持、项目经费及开展提高组织能力的培训”是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最想要的扶持,占81.25%;其次是“拓宽社会组织融资渠道”以及“提供必需的设备和物资”,分别占68.7%和62.5%(见图6)。由此观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自身造血能力不足、机构资金体量较少,导致社会工作服务时刻面临资金短缺、项目缺乏的困境,影响机构的正常运营管理,使得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难以提升,从而抑制机构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发展。
图5:安徽省农村留守儿童项目资金来源占比情况
图6: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所需支持占比情况
(三)社会工作者实务能力较弱,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调研发现,安徽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项目的社工机构大多成立于近两三年,最早一家成立于2010年,且其前身是心理咨询机构,后转型为社工机构,目前存在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普遍存在发展历程短、服务经验少的通病。从社工机构人员的学历情况看,参与调研的23名社会工作者中,只有13位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资格水平证书,其中具备1~3年留守儿童服务经验的专职社工仅占34.78%,21.74%的社会工作者刚刚接触留守儿童项目。从人员队伍的稳定性看,有62.5%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认为在开展项目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人员流动较大,2016年社会服务组织中从社工机构辞职或调离该机构的人员占48%。从专业服务的内容看,当前开展的服务大多聚焦于娱乐、休闲等较易开展的活动类或游戏化的浅层次服务,较少关注儿童保护、困境儿童发展等权益类、个性化的深层次需求,服务领域拓展不够。人才队伍“量”的不足和“质”的不优将直接导致专业社会工作在介入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时的人才数量不多、实务能力不强、服务成效打折扣的尴尬局面。
(四)社工职业认同度较低,相关机制尚未健全
参加调研的33家机构中,有30家认为社会组织招聘社会工作人员较难,占比高达91%,可见社会工作者对所属职业的认可度较低。同时,各类体制机制不健全,如社会工作者所接受的培训90.91%是以讲座的形式开展的,形式较为单一,缺乏完备的考核体制;在开展农村留守儿童项目时,62.5%的机构没有转介机制,不能够将问题转介给专门的组织或者机构,社会组织之间、社会组织与政府部门以及企业之间联动性弱;问题反馈机制不健全,儿童及其监护人遇到问题时可以反馈,但没有具体制度或者机制确保机构能够及时地解决其问题;政府与机构之间、机构与机构之间缺乏行之有效的沟通机制,导致制度性主体之间信息不对称、资源难以优化配置、个体难以有效衔接,非制度性主体缺乏较强的行业发展规划和向心力。
四、推进农村留守儿童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具体思路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社会工作作为创新社会治理、完善社会服务体系、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下一步,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满足农村留守儿童等人民群众服务需求为导向,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支撑,以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为重点,进一步加快专业社会工作发展步伐,充分发挥专业社会工作在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
(一)完善政府顶层制度设计框架,构建多部门联动关爱机制
多主体治理顺应了我国政府从管理型向服务型模式的转变,但并非意味着忽视国家参与和其“元治理”的作用,在特定领域和特定时期,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战略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吴晓林、郝丽娜,2015:47-58)。而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需要专业社会工作者借助来自动态性的监测机制和反馈手段,而非静态、短时的介入和治理。总之,加强政策顶层设计是推进工作的基础。具体建议如下:
第一,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推动相关政策落地生根。首先,推进社会工作立法进程,从法律层面赋予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合法且正当的法律地位,界定其权责分工。其次,应完善政府政绩考核体制,即将农村留守儿童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纳入考核体系当中去,考核内容包括市县购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项目的数量、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农村留守儿童项目的数量、项目的实际效果等。并且应接受上级部门和属地部门双重考核,以此形成考核机制的常态化、制度化。
第二,加快政策制度出台,提高政府各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在制定政策时,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工作原则。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建设需民政部门牵头,更需有效地联合教育、团委、妇联、卫计、财政、司法等部门,着力发挥各级党委、政府整合资源、协调各方的先天优势,要加快政策出台进程,提升各部门之间的互信度和衔接度。
第三,明确多部门权责清单,形成关爱保护合力。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健全议事协调机制,就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优秀经验商讨和研究;教育部门要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投入力度,一方面加大购买农村留守儿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鼓励农村留守儿童较为密集的学校引入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入驻,带动学校社会工作发展、提升社会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涉及农村留守儿童的违法侵害事件,并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配合下全面排查、及时处理农村留守儿童虐待和受侵犯等问题;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分配工作,解决关爱保护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资金匮乏的情况,鼓励各级各部门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以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等方式介入农村留守儿童工作。除了上述部门之外,司法行政、卫计、妇联、残联等部门都应该积极参与,最终形成留守儿童保护工作网络。
第四,加大资金支持保障力度,助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壮大。政府可通过财政补贴和减免税负两种形式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发展进行财政支持。此外,资金支持不仅表现为直接注入、项目购买等方式,也可表现为提高专业社会工作者的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目前安徽省一线社会工作者的平均月工资仅为2500元左右,远低于全省职工的平均水平,因此人才流失和一线社工离职现象也很明显。对此,一方面需加强《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和《安徽省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等政策的落实,加快建立持证人员工资补贴制度,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的开发设置和聘用管理,切实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和激励保障水平。另一方面应加强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激励表彰,应将专业能力强、服务贡献较大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重点人才支持计划中,不断提升人才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认同。
(二)推动留守儿童社工服务项目化开展,提升组织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
第一,要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化长效机制。尽快出台《安徽省购买农村留守儿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管理规范》和《安徽省农村留守儿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办法》等相关办法,对项目申报、项目实施、项目评估及承接机构资质进行明确,规范政府购买农村留守儿童的操作流程,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长效投入机制,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专业项目的常态化支持。
第二,推进农村留守儿童服务标准化建设。依据民政部《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指南》,结合安徽省留守儿童特征和服务经验,出台《留守儿童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指南》地方标准,提高留守儿童服务规范化水平。同时,加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网络建设,逐步推进全省街道(乡镇)和城乡社区的留守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建设。
第三,推进多层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采取“激活存量,扩大增量”的策略,尽快落实将社会工作人才建设和社会工作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鼓励各从事社会工作岗位的人员积极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对取得证书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实施“安徽省社会工作专业高级人才培养计划”,改善管理与评价体制,明确并严格执行管理人员和督导人员的资质认定标准、职责以及其工作要求,确立清晰化、权责分明的考核体系。
第四,建构社会工作管理数据化体系。一要用好全省社会工作者信息管理系统,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登记注册平台,了解人才供求信息,并通过搭建聘任雇用单位双向选择的平台,促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与社会工作机构之间信息的有序流动和自由对接。二要开发农村留守儿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农村留守儿童服务需求预测、就业预警、在线登记注册、信息查询、行业自律等一体化发展。
(三)健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机制,提升社工人员的服务效能
随着社会工作发展的不断推进,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不规范、不健全的问题日趋显现,建立和完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中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机制成为建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当务之急(翟红芬,2009:16)。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点措施:
第一,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一是举办提高社会工作实务能力和技巧等的各类培训班,对在职社会工作者提出明确的培训次数、培训目标、培训效果等要求。二是推动举办江淮社会工作论坛,邀请国内外先进学者参与论坛,培养安徽省本土的社会工作领军人才。三是将较为优秀的一线社工和督导人员派往社会工作实务发展较快的国家或地区,进行交流学习。四是充分发挥安徽省社会工作协会等行业组织的作用,利用其教育培训和行业提升方面的作用和优势,形成学历教育、在职培训、继续教育、高级人才培养等立体化的培养体系。
第二,建立完备的反馈机制。一是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内部建立反馈机制。机构内设置专门处理问题的小组,服务对象、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在开展服务的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及时反馈,同时对处理问题的时间期限、小组人员组成、处理效果的客观评估等做出明确规定。二是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与政府之间建立反馈机制。通过良好的反馈机制,充分动员政府力量及其组织资源,避免出现“发现问题却无法解决从而不了了之”的尴尬境遇。
第三,建立通畅的沟通机制。一方面,就政府与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而言,定期召开座谈会、商讨会,邀请村或社区的负责人、儿童福利专干等参与会议,共同学习相关政策,分享在开展项目时所遇到的困难及经验感悟,加深政府人员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以及留守儿童项目进展的了解,以便做出政策安排和制度调整。另一方面,通畅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间的正式沟通渠道,讨论农村留守儿童社会工作项目的发展思路与相关经验,使具有不同优势资源和经验的主体相互借鉴、取长补短,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本身的综合实力。
第四,建立精当的转介制度。借鉴上海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转介工作模式,结合安徽省实际,可针对留守儿童被害人、涉罪留守儿童等群体,由各级检查机关或政府部门购买“正面成长计划”“被害儿童救助项目”等帮扶项目,或通过工作联系函的形式向社工机构提出委托,由机构指派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开展救助、教育矫治等工作。在开展项目过程中,社会工作者如果遇到诸如留守儿童有抑郁症、自杀倾向等力所不及的情况时,需及时将服务对象转介给所在县、市的专业心理咨询师、医师或具有服务专长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如果遇到留守儿童遭遇虐待等情况,需及时将留守儿童转介到其所在的村、社区委员会以及公安机关,并通过法律渠道进行危机干预。同时,经过转介之后仍需要有回访制度,以便了解留守儿童的实际情况。
(四)强化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与非制度性主体的协同度,推动社工服务开展
农村留守儿童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需要建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与政府、社区、高校之间的合作网络。社会工作掌握着社会资本、社区具有政治资本、社会组织具有组织资本、高校具有文化资本,各主体均在某一领域占据优势地位和领导角色,因此,提高各主体的协同度将有利于整个项目的长足发展。具体路径如下:
第一,建立与社区的合作关系。作为创新社会治理新机制,“三社联动”强调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人才的有机融合、相互促进,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可以发挥自身优势,整合社区组织资源,合作解决社区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以达到提升社会工作服务和强化社区治理的双赢结果。另外,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积极推动社区与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密切协同,使其能加入社区农村留守儿童公益活动,或为其他主体的介入提供组织支持,进而促进社区治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建立。
第二,加强社工机构间的合作。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服务领域和方式、价值观念等方面较为相似,合作可以实现专业强化、能力提升,进而能提高服务效率。但合作时要注意厘清权责、专业服务范围、准确定位自身角色,也要充分发挥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优势,避免发生“错位、越位、缺位”等现象。
第三,加强与高校间的合作。针对目前高校学生较少了解留守儿童、缺乏实务教学的现状,高校可通过设立试点的方式培养针对性群体的专业社工。比如学生大二之前学习社会工作通用课程,大二之后可依据自己想要发展的方向,选择儿童、老年人、社区矫正等专项领域人员参与学习。同时,高校应与当地从事农村留守儿童项目的专业机构保持联系,定期输送社会工作专业学生进入实习,也可邀请实务经验丰富的一线社工来校座谈讨论,使在校学生能够有更多了解和帮助留守儿童的实践机会。
另外,学校社会工作介入农村留守儿童具有服务场所优势、专业优势、方法优势和角色优势等。可借鉴我国香港、台湾、上海等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在留守儿童较为密集的学校按适当比例配备学校社会工作者,并将其纳入学校的编制体系中,依托驻校社工开展问题导向的个案工作、学生导向的小组工作、家长导向的咨询服务、学校导向的综合性服务等。
(五)引导多方力量注入社会工作,拓宽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融资渠道
专业社会工作对政府的高度依赖限制了其能动性和自主性,发展状况至今仍较为稚嫩。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更需拓宽资金来源,积极吸纳政府、企业、个人等多方面的参与,建立起多元支持的网络系统。具体建议如下:
第一,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服务公益创投大赛。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参与农村留守儿童服务公益创投大赛,不仅可以改变现有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过度依赖政府购买服务以及“政府给我派活”的思维模式,也可以让更多社会主体加深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了解,更可激发各个社会组织的积极性,促使其事前做出大量的需求评估和实地调研。根据留守儿童的实际需求和现状设计精当的服务项目,可汇众家之长,探索更好的帮扶模式。在此过程中,政府可通过举办公益创投论坛、交流会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引导企业参与农村留守儿童项目购买。在当前政府部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职能还未实现、社会组织发育缓慢的情况下,必须设立激励机制引导私营部门的资金和人员向这一领域流动(王力达、方宁,2014:21-26),发挥其在优化资源配置、提供经济支持、榜样角色引领等方面的重要优势。安徽省于2015年出台《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鼓励社会各界以各类社会救助对象为重点,开展慈善活动,企业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如此看来,企业参与留守儿童项目不仅仅只是经济利益上的考量,也是承担社会责任、张扬个人道义的表现,更是企业品牌的良好声誉以及企业慈善文化理念的传播。
第三,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高自我造血能力。首先可尝试设置社会企业,如合肥市爱邻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探索成立了社会企业,其运作方式是向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供便民服务资源和儿童教育资源,采用低收费的方式维持机构运转,现已取得较好效果。安徽省其他县市可借鉴以上经验,将社会企业作为获取外界社会资源的平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本身可也通过提高服务的专业性开展低收费服务项目。其次,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出台及慈善事业的繁盛发展,爱心捐赠、公益基金、慈善项目等方法逐渐被世人所认可,社工机构可以向相关慈善基金会申请农村留守儿童服务项目经费,争取经济支持和组织助力。最后,随着“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推进和网络社会形态的稳步成型,网络社会工作的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效均有所深化,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可借助网络资本之力丰富服务内容、开拓服务领域、延展获取资金支持的渠道。
(六)搭建立体化社工宣传体系,增强其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社会工作者应当向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宣传以儿童—家庭为本的理念,比如了解和评估留守儿童的真实需要,连接各方资源,形成救助、关爱保护合力。而这种资源的链接不仅需要多元主体支持和介入,也需要一种良性并深入人心的文化氛围。目前,一些地方的政府或工作人员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不了解,对农村留守儿童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也并不熟悉,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政府购买相关项目,导致很多政策未能落实,社会工作也还没有被广大民众普遍接纳(王思斌,2013:108—113)。针对此种情况,具体建议如下:
第一,加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宣传工作。由安徽省社会工作者协会牵头,鼓励全省社工机构积极参与,将已开展的农村留守儿童项目及其成效经验等汇编成册,通过民政部门将宣传册分发给涉及留守儿童保护的相关政府部门,让更多的政府部门了解到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留守儿童专业服务的益处。同时,定期邀请高校社会工作专家为各级各部门政府工作人员进行讲座,增强其对社会工作的理解度、认知认可度。
第二,推动社会工作服务信息化建设。安徽省可广泛借助新媒体或自媒体平台,加强线下农村留守儿童服务和线上志愿服务的双向联系,开发相关网站、论坛、手机APP等,如充分利用志愿者打卡器这一手机APP。社会工作者协会或机构可在志愿者打卡器上发布有关农村留守儿童项目的活动,宣传将要开展的农村留守儿童活动,通过平台报名和宣传将当地的志愿人士加入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来。
第三,加快树立先进典型示范,强化宣传效果。安徽省积极参与、认真谋划社会工作领域各项试点示范工作,目前全省已树立31个国家级、20个省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典型,并开展了“江淮之星”“江淮优秀社工”“社会工作优秀服务案例”等一系列评选活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积极参与这些活动,大力推介优秀的留守儿童项目、一线社工和服务机构,展示其经验成效,以提高社会工作者的职业荣誉感,提升社会公众的认知度、认同度和参与度。
五、结语
众所周知,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而作为社会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以及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走向职业化、专业化和组织化的趋势明朗,其理论创造、实务创新及本土化之路的发展态势渐趋良好,加之政府培育社会组织的主体性意愿不断提高,专业社会工作介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在新时期是一件大有可为的良好尝试。结合国内关于农村留守儿童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相关文献资料,依托实地调研获得的第一手访谈资料,课题组成员分析了当前安徽省农村留守儿童专业社会工作的基本现状及发展困境,据此提出了六项发展思路和应对策略,以期为安徽省乃至全国下一步推进农村留守儿童专业社会工作的政策制定和实践运用提供一个全面、系统的文本资料和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