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救助绝不是 器官买卖
2019-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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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献不是生活救助的直接原因,生活困难才是人道救助的根本出发点。
对一些捐献者家庭人道救助,说白了就是在捐献器官后,捐献者家庭会因生活困难而获得一笔救助款项,这在国际上是一个十分敏感的话题。前两年,英国国会否决了一项关于为每个器官捐献者家庭提供1000英镑丧葬补助费的建议,理由是:公民逝世后的器官捐献是对生命垂危者生命的馈赠,爱心的传导,若以利益诱导捐献,因捐献而获得物质利益,可能会引导人的趋利倾向,使这项事业走向歧途。而这种认识,是所有欧美国家共同的准则,属于国际主流意识,大家都接受的价值观。对于民众捐献器官这件事,国际社会讲究的是“你要来”做好事,是你道德情操高尚的体现,你的境界已经达到这个门槛儿了。我只是给你搭建平台,不是我“要你来”做这件事,因为任何带有强迫意味的做法都是不尊重个人选择的。现在的器官移植国际组织和专家团队,一听到器官捐献和金钱利益有联系,第一反应就是器官买卖!所以我们谈论这个题目,一定要全面完整,不能是片段式的。
器官捐献者家庭救助的概念,只是对生活困难的器官捐献者家庭的人道救助,不是因捐献器官而引发救助,救助是因为捐献者的家庭困难。在我国,对器官捐献者困难家庭的救助,是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只要存在贫困家庭参与了器官捐献的事实,哪怕是极少一部分,救助问题就是一道谁也迈不过去的坎儿,这就是现实,鸵鸟政策、讳疾忌医解决不了问题,倒不如掰开揉碎讲清楚,厘清自愿无偿捐献与家庭生活困难救助之间的关系,特别要讲清楚人道救助与器官买卖的本质区别。
比如一个壮年的劳动力,是家庭经济的顶梁柱,因意外不幸逝世后捐献了自己的器官,留下了收入不高的太太和两个年幼的孩子,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的状况下,社会有关机构就应该给予适当的救济,这是对政府贫困人口救济政策的有效补充。咱们国家公民逝世后的器官捐献体系中,中国红十字会作为人道救助组织,以第三方的身份承担着这项救助工作,他们秉承着一个根本原则:器官捐献不是生活救助的直接原因,生活困难才是人道救助的根本出发点,就像红十字会救助其他生活困难群众一样。
结束死囚作为临床器官来源后,我国已经有了近万例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成功的案例,但是,作为捐献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器官捐献的救助标准和流程还没有真正形成,各地尚有一定的随意性。我想,当务之急是将人道救助的标准建立好,将救助的流程规范好,让这件事公正透明地晾在体系平台上,堵住管理漏洞,让大家办事有明确的规则和规矩,也可以防止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以此造谣惑众,阻碍我们这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当然了,我国有一天发展到没有了贫困人口,或者政府的救助机制覆盖到全社会每一个人时,对器官捐献者家庭的生活困难救助自然也就完成了使命,成为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