淹城古城遗址考
2019-01-10李国华
穆 勇,李国华
(1. 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江苏 南京 210096;2. 南京工业大学建筑学院,江苏 南京 211816)
淹城遗址位于今江苏常州市西南7 km的武进县,从考古学推断是春秋晚期所筑,地面遗留完整。城址东西长约850 m,南北宽约750 m,总面积为0.65 km2。城址由子城、内城、外城三重墙垣组成,城河相依,三重墙垣外均环以城壕,挖土为壕、堆土为墙,未见夯打与版筑的痕迹,外城河外有一圈城垣,形成“三条环河四套城”的型制(图1)。在城址规模不大的前提下,如何营建出三水四城,以及如此大的工程量为何要在这池沼之地修建便成了文章研究的重点问题。
1 古城遗址现状
图1 淹城城水关系图[1]
三城均有一道城门,外城门朝西北、内城门朝西南、子城门正南居中,其中外城门和内城门均为水门。城内西部有一条南北向古河道,与三重护城河相通;城外有6条河道与外城河相通,进出外城主要依靠水门。外城形似椭圆,周长约2 500 m;外城外还有一土堆城垣,周长3 500 m。内城呈圆角方形,周长约1 500 m,位于外城的中北部。子城也呈方形,周长约500 m。土筑城垣残高一般为3 m,最高处约10 m。外城河、内城河、子城河宽度分别为60 m、40 m、30 m,其中内城河已湮为农田,其他二城河保存完好。通过考古发掘推断,城址修筑时间约春秋晚期,使用时间短,春秋晚期之后废弃,三重城垣同时修建、同期存在[1]。
外城西部南北排列3个高大的土墩,俗称头墩、肚墩和脚墩,城外四周也散立着许多大小不等的土墩,经调查多属土墩墓。发掘者依据头墩大墓出土的器物造型和纹饰判断,墓主人非奄国人,为春秋中晚期墓葬。
淹城三道城墙的修筑是直接累土堆叠而成,未经夯筑,这与吴国土墩墓的营造方式相似。吴地的土质黏性大且含水量高,堆积后自然胶结为一体,当地人因地制宜,直接挖土成河,堆土成垣,堆积层厚度不均,而城墙的宽度也因土性及修建方式而较宽,子城、内城墙基脚宽约30 m,外城墙基脚宽约40 m。
此外,出土于内城河的独木舟有2种样式:一种船型如梭,两端小,中间宽,由整段楠木凿成;另一种尖头敞尾,船尾宽而平,底板和侧板光滑,没有嵌挡水板的痕迹,而头部两侧邦板上部均打有孔眼。发掘者认为这样的舟并非水上交通工具,而是行进在泥沼和泥泞中的一种交通工具,称为独木泥撬[2]。梭形舟明显可行于水,文章需要探讨的是,使两种独木舟同时存在于内城河的原因及其作用(图2)。有一条梭行独木舟,今陈列在中国国家博物馆,长11 m,中间宽0.9 m,是用一棵完整的、质地坚硬的桢楠木火烤斧凿而成,经C14测定和树轮校正,造船时间为公元前1 055±120[3]。夏鼎则认为C14断代有局限性,这种说法不太严谨。在独木舟附近出土了13件青铜器、20件陶器,明显与此独木舟有密切关系,发掘者通过器物风格与类型的比对,推断这批青铜器的年代当为西周晚期到春秋早期。
图2 淹城城址现状及独木舟(来源:作者自摄)
2 从城水关系看淹城性质
淹城性质的认定在学术界存在较大争议,或认为是吴王寿梦之子季札的封邑延陵所在,或认为属吴国中期的都城,或认为属当地土著淹国都城,还有认为是文献记载的商末周初山东淹国逃至江南筑建的城址[4]。
《越绝书.吴地传》中有关于淹城最早的文字记载:“毗陵县南城,故古淹君地也。东南大冢,淹君子女冢也,去县十八里,吴所葬。”其中遗址的东南大冢就是今外城西部的3个土墩了。《太平寰宇记》记载:“常州府春秋时为吴国内地。”《史记》又曰:“吴公子季扎所据,是为延陵之邑。”清代《读史方舆纪要》记载:“淹城,在府东南二十里,其城三重,壕垫深宽,周广十五里。”(1里=500 m)从考古发现的城池修筑时间以及城址的规模来看,现存城址是季札(前576年—前484年)封邑的说法更为接近。
内城河出土的青铜器,是西周晚期到春秋早期的器物,包括礼器尊和成套的乐器,是身份较高的王公贵族才能使用的器具,所以不能排除北方奄君或其后人逃亡至此的可能,只是当时居住时间较短,未修筑城墙。
子城内的文化堆积层有5层,其中3~5层是春秋晚期文化层,出土了较多的原始青瓷器和几何印纹硬陶器,并在子城门内侧偏东发现2处水井。内城位于外城偏北部,其地层堆积很明确,各色土层清晰可辨,未发现遗存。外城的地层堆积如同内城,也很纯净,遗物稀少[5]43-52。没有遗存说明没有人类活动,推测子城为当时人们生活居住的区域,因在3、4层堆积层下分布许多大坑大沟,对春秋晚期的文化层是巨大的破坏,具体布局不清。3条护城河自内而外,子城河较窄且浅,内城河与外城河深而宽广,结合三城堆积层的差异,或许可以推测:
淹城四城三河的型制,核心在子城,其外侧的三城三河都是为了保护子城而修筑的城防设施,所以子城为城主所在地,而内、外城没有遗存。
城址墙高池阔,本身所体现的工程量是一定的。20世纪30年代,陈志良先生做过推算,仅开挖外城河一道就需人工约40万人[5]43-52,那么整体所耗费的人力、物力将更为惊人。虽有人提出是吴国统一调派修筑而成,但是纵观楚、吴、越的国际关系,此地修筑如此宏伟的军事基地的意义所在,以及淹城存在时间不长但却被废弃的原因也值得探究。若是国破城废,那么在亡国前不久,国家修筑此城意义何在?若是修好之后却因故废弃,那么耗费巨大的人力、财力、物力去修筑一个用时不长的城堡,所图为何?种种不合理之处,将思路推向另一方向,如果此城在城墙修筑之前,城水格局已具雏形,那么修整城池的工程量必会大大缩减。
淹城周边水系纵横(图3),南近滆湖,春秋晚期建城之时,便可能是利用已有河道、沟渠或池沼改造而成。如此,淹城地处池沼、水道密集的自然环境中,城池在原有水道基础上挖掘成形,许多问题便迎刃而解。
图3 淹城水地环境图[6]
(1)护城河借用已有水道,河底淤泥并未清理,西周晚期到春秋时期的遗物,因故沉于原有河道,被淤泥掩埋,于是原有可通航的水道成为淹城的子城河。
(2)修整已有河道时,将含水量很高的泥土直接堆叠在岸边堆筑为墙垣,而泥中很可能富含水生的微生物,可以促使泥土的黏结,所以城墙呈现出干、湿泥土不均,厚度不均的现状。
(3)借用旧有河道,城池修筑的工程量就不像平地挖池筑城那么大,与子城较小的使用面积相宜。
(4)内城、外城不住人、不种粮,防止外人、奸细藏匿。
(5)周围有池沼,则尖头敞尾的独木舟作为交通工具是合理存在的。
发掘过程中,在北子城河向下挖至约3.5 m深时,发现许多呈原始状态的大树根桩,而河道的中间还有一条约4 m宽的自然小溪。也就是说,最初修筑淹城时,地面应该在子城河下方约3.5 m处,且原来已有自然水道[7]。那么,最初是西周晚期有人在此活动的时段,还是春秋晚期城墙修筑的时间呢?若为后者,工程量比挖池筑墙大得多,明显不合理,那么就是前者了。
于是,可以更进一步推测:西周晚期到春秋早期,身份高贵的居住者已经在此对自然环境有了初步的整理。春秋晚期,淹城选址于此,在原有自然条件的基础上,整理修筑建成淹城。建城之初的目的是修筑子城,对居住在子城的管理者来说,外面的数道城池只是保护子城的防御设施,其军事性质明显。
南京博物院对淹城性质的界定是:“通过近年对吴越大型墓葬和葛城遗址和阖闾城遗址等吴国都城的考古工作,基本上廓清了吴、越的文化特征,根据淹城的形制规模和出土的文化遗物,可证淹城遗址可能是春秋战国时期越国边邑重镇,即军事性小城堡”[8]。近年又有人提出:“同吴国境内诸多城池一样,淹城三城三河相套的古城应是春秋晚期,吴国统治者以国家名义统一调集民力,有计划地筑造的,其目的主要也应是着眼于政治和军事上的考虑,特别是用来作为军事防御目的,既可抵挡防御西来的楚国的东进,又可备作东南越国进犯而退却固守的基地”[5]49。这两种观点都将淹城定性为“军事性小城堡”,本人深以为然,但是由国家统一调派民力,只为建造一个军事城堡,未免牵强。
由以上分析,或许可以推测:西周晚期到春秋早期,城址所在地曾有贵族(可能为奄君)暂居,春秋中期因故废弃,春秋晚期,楚吴、吴越征战频繁,于是在池沼、水系密布,并已有相当格局的位置修建新的军事城堡,在充分利用旧有条件的基础上,以不大的工程量完成了一个具有优良防御系统的军事驻地。
虽然上述推测可以自圆其说,但是又会引出如下问题:子城中没发现西周晚期到春秋早期的堆积层,但是在内城河发现此阶段遗物,那么在当时的聚落中,城与壕的区别是否存在。
3 城市格局表现的防御特征
淹城四城三水的格局,型制规整,具有很强的防御能力,包括军事防御和灾害防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选址于水汊交错环境里相对高爽的地方,海拔5~6 m,用水利、避水患;
(2)城水相间,层层环套,城高池阔,从而易守难攻;
(3)子城是淹城整体的核心,既体现在平面上的中心,又体现在竖向上的至高位置,淹城从外城到子城逐渐升高。现场考察地形发现,淹城整体高于周边农田,内城地坪高于外城,子城地坪又高于内城,整体自外而内越来越高,这种高差利于内城掌控全城;
(4)三道城墙的城门交错设置,外城门朝西北、内城门朝西南、子城门正南居中,且均为水门;
(5)水域面积广阔,与外水环境相通,便于生产、生活、防涝、防旱、防火以及军事防御。
4 结束语
淹城遗址是一个春秋晚期的军事城堡,时人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形成吴地特有的堆叠城墙,并呈现出独有的“三条环河四套城”的型制,城水相依,密不可分,而且,很可能在城修筑以前,水、地环境已具备雏形,所以城池的修筑是在旧有水道基础上改扩建而成。
通过以上对城市营建、功能性质等方面进行疑辨,提出问题后,以城水的物质形态、历史文献的考证和考古推断的时间为依据,对可能的选择逐个分辨,抽丝剥茧,从而推断淹城古城遗址是一座防御性很强的城址,它的建设并非一蹴而就,是在原有水地环境基础上修整营造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