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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奸缪斌伏法内幕

2019-01-10

世纪风采 2018年12期
关键词:戴笠汉奸蒋介石

抗日战争胜利后,在国内舆论的压力下,国民党政府逮捕、审判了一批罪大恶极的汉奸,一批巨奸被判处了死刑,其中并非头号汉奸的缪斌,却第一个被押上了刑场,这其中的内幕隐情,在当时颇为国人和舆论关注。

缪斌其人和汉奸生涯

缪斌是江苏无锡人,1895年生。1924年,他从上海南洋大学电机科毕业后,受孙中山先生民主革命思想影响,前往广州,任黄埔军校的教官。1925年,缪斌和王柏龄等人在黄埔军校内发起组织孙文主义学会,积极反共,受到蒋介石的赏识和重用。在1926年1月召开的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缪斌当选为候补中央执行委员,开始步入政界。在东征讨伐陈炯明和北伐战争中,缪斌的职务不断上升,从北伐军教导一团的党代表,晋升至一军的副党代表、东路军总政治部主任,国民党江苏省党部临时执委兼组织部长。

蒋介石叛变革命,成立南京国民政府后,缪斌更是红了一阵,先后担任了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委员、中央民众训练委员会常务委员、立法院立法委员以及江苏省政府委员兼民政厅长,并连续两次当选为国民党候补中央执行委员。但好景不长,1932年缪斌因在江苏民政厅长的职位上卖官鬻爵,贪污受贿,被人告发,受到蒋介石的撤职处分,他也由此对蒋介石产生不满。1937年卢沟桥事变后,北平沦陷,在日本刺刀的扶持下,汉奸王克敏组织了“临时政府”,缪斌即卖身投靠当了汉奸。他先后任北平“新民会”的中央指导部长、监察部长和副会长,为日军侵华及汉奸卖国行径大肆鼓吹宣传,鼓噪要与日本“共存共荣”。汪精卫汉奸政府成立后,缪斌又投靠汪精卫,先后任伪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伪军事委员会委员、伪宪政实施委员会委员。1940年11月,缪斌到泰州城,用一顶伪第一集团军总司令的官帽和50万元、50万发子弹,劝降了曾任国民党江苏省政府保安处副处长、国民党鲁苏皖战区游击副总指挥李长江,为日伪立下了汗马功劳。他也因此被汪精卫提升为汪伪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伪立法院副院长,并且连任四届伪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成为汪伪政权中炙手可热的人物。

缪斌在充当汉奸的过程中,与日本特务一起发起所谓的“东亚联盟运动”,建立“东亚联盟中国总会”,由汪精卫担任会长,他任文化委员会主任。缪斌还出版了《东亚联盟月刊》,撰写反共卖国文章,宣扬“中日满合作”。

被押上被告席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南京伪政权也树倒猢狲散。16日,伪政权核心人物陈公博、周佛海等人开会研究,决定南京伪政权宣告解散。顿时,南京城内大小汉奸一片混乱,纷纷自找门路,通过各种关系与重庆方面联络。当时身为伪政权考试院副院长的缪斌,乘乱离开南京,回到上海绍兴路的公馆里隐居起来。

在日本宣布投降之后,国民党政府为了独占抗战胜利果实,阻止在前线浴血奋战的八路军、新四军接管沦陷区,先后重用了一批汉奸卖国贼,如任命周佛海为“军事委员会上海行动总指挥”,任命伪江苏省长任援道为“南京先遣军司令”等。到9月份,因大批国民党军队在美国的支持下,已空运至沦陷区,控制了交通线和大城市。在全国人民的强烈要求下,国民党政府这才开始逮捕了一批大汉奸,陈公博、周佛海、陈璧君、褚民谊、梅思平等相继落入法网。

1946年1月上旬,上海大雪纷飞,军统局上海站的几个特工突然出现在缪斌在绍兴路的那座小巧玲珑的花园洋房里,给他戴上了冰凉的手铐。随即,缪斌被武装押往南京,关在宁海路15号军统的看守所里。根据国民政府颁布的《惩治汉奸条例》的规定,1月21日,军统局将缪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由于当时南京高等法院还未开始受理汉奸案,故缪斌一案由设在苏州的江苏高等法院审理。3月9日,缪斌由南京押往苏州,被关押在苏州江苏高等法院看守所。

4月3日下午2时,6名武装法警来到苏州司前街看守所,将缪斌押至第一法庭受审。由于缪斌是第一个受审的大汉奸,人们纷纷涌往法院,目睹汉奸卖国贼的可耻下场,人流一度将法庭大门堵塞。

下午2时30分,法庭正式开庭,担任审判长的是江苏高等院刑事第一庭庭长石美瑜。缪斌神色沮丧地站在被告席上,在庭长石美瑜宣布开庭之后,江苏高等法院的检察官李曙东宣读了起诉书。起诉书以大量的事实,列举了缪斌与日军勾结,充当汉奸,担任伪职,危害国家的利益等罪行,最后以缪斌犯有“通敌谋叛,图谋反抗本国”的罪名,要求法庭予以严惩。起诉书的严厉指责和指控的罪名,犹如一根大棒,一下子就使缪斌懵了。因为按照《惩治汉奸条例》的第二条规定,凡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的,为汉奸的,要处以死刑或无期徒刑。为了活命,缪斌向法庭提交了他事先准备好的答辩状,为自己辩护。缪斌声称他虽担任伪职,但并非是真心附敌,而是为了救国搞软性抗战,是曲线救国。他曾与重庆军统局暗中联系,向重庆提供日伪情报,对伪军进行策反等等,实际上是有功于抗战。缪斌还向法庭出示了他与军统来往的电报底稿等证据。

对于缪斌的辩护,检察官李曙东一一加以反驳。他指出缪斌投敌叛国,已有大量的证据,煽惑李长江投敌,罪行严重。虽然缪斌与军统有过联系,但这是在日军败局已定的背景下,是投机取巧之举,不足以改变缪斌罪行的严重性,不能从轻处罚。接着,庭长石美瑜宣布休庭,于8日下午再开庭宣判。

神秘的东京之行

经过第一次审判后,在看守所中度日如年的缪斌虽然对自己的命运忐忑不安,但心中仍存有一线希望,那就是他毕竟为重庆方面出过力,特别是他曾代表蒋介石到日本东京去商谈过中日和平条件,蒋介石不至于如此绝情,也许能够保住命。

1947年,时任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长的石美瑜

由于缪斌过去长期在国民党中担任要职,同许多国民党要人关系密切,特别是同军统的戴笠有师生之谊(缪斌当过黄埔军校教官,戴笠曾为黄埔军校学生),故日本发动太平洋战争后,缪斌看到日本与美、英交战,树敌太多,将来难免失败,便私下里与重庆方面联系。1943年8月,缪斌通过关系与戴笠接上线,表示“身在曹营心在汉”,愿为重庆工作。此后,缪斌几次向军统提供了日伪的情报,还营救过一位军统人员的家属,受到过戴笠的嘉奖。

最令缪斌得意,也是他为保全性命进行讨价还价的最大筹码,则是1945年初神秘的东京之行。日本由于几面作战,兵力不支,到1945年初时已是内外交困。它急于想结束在中国的战争,与重庆的国民党政府媾和,便绕开南京的伪政权,企图通过缪斌与重庆联系。而重庆方面也想了解一下日本政府的真实意图,试探和平的条件,戴笠即密电缪斌为重庆方面的代表,前往东京谈判。临行前,缪斌索要蒋介石的手令,戴笠便派人送给了他。1945年3月16日,缪斌以“佐藤”的化名由上海飞东京,自称代表重庆,拜访了日本首相小矶国昭。他向日本方面提出“中日全面和平方案”,要求取消南京政权,成立留守政府;日本政府与重庆谈判停战撤军,停战协议发表时,重庆政府还都南京;允许日本在中国享有特殊经济利益等。后来,因日本政界、军界内部矛盾,日本“最高战争指导会议”否决了这个方案,小矶首相也因此而辞职,缪斌也无功而返。

缪斌一直将这次东京之行作为自己“曲线救国”的政治资本,认为他这次虽然谈判没有成功,但毕竟是为重庆方面卖力工作的表现,仅此一件事也可以救他的命。

可耻的下场

1946年4月8日,江苏高等法院第二次开庭,对缪斌一案进行宣判。审判长石美瑜宣读判决书。判决书列举了缪斌“与日寇特工……互相勾结……加入华北伪组织新民会,担任副会长”等罪行后,以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的罪名,判处他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其全部财产,除酌留家属必须生活费外,全部没收。

本来满怀生的希望的缪斌,听到这一判决,犹如掉进冰窟,昏昏然中口里喃喃自语,表示不服判决。他万万没有想到,蒋介石不顾和自己多年的关系,置自己于死地。

1946年4月,缪斌在江苏高等法院内接受审判

双腿无力,浑身瘫软的缪斌被法警从法庭架回牢房后,彻夜不眠,绞尽脑汁挥笔写下了要求复判的申请,上呈国民政府最高法院,同时附上有利于自己的有关证据。缪斌哪里知道,他的死刑已经不可更改。日本投降后,占领日本的美军在日本内阁的档案中,发现了缪斌赴东京和日本谈判的文件,十分恼火。日本的盟军总部立即向国民政府提出交涉,指责蒋介石企图背着美国单独与日本媾和。蒋介石为了洗清自己,矢口否认这件事,说缪斌是假冒他的名义,同时命戴笠将缪斌逮捕,交法院处死。当然,这也是缪斌当汉奸的应有下场。

5月3日,国民政府最高法院刑事一庭在庭长叶在均推事的主持下,对缪斌申请复判一案进行商讨,认为缪斌申请复判的理由“系属砌词狡卸,不足采信”,缪斌“历任日寇特工及伪政府要职,勾结日寇,背叛中枢,并煽惑国军逃叛通敌,历八年之久,罪证极为明确”,故决定仍判其死刑。

1946年5月21日中午,法警将最高法院的特种刑事判决书送达缪斌本人。几个小时之后,江苏高等法院检察官李曙东等人将缪斌押往苏州狮子口监狱刑场,随着一声枪响,缪斌这个汉奸卖国贼倒在血泊中,结束了他那可耻的一生。缪斌也由此成为第一个被枪毙的汉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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