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业保险发展趋势
2019-01-09甘华
甘华
摘要: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是第一产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建设与发展的基础,随着党中央对“三农”问题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农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农业保险所提供的风险保障面也不断扩大,与此同时,各类问题也逐渐显现,结合我国目前农业政策及经济发展趋势,需采取一系列措施达到“扩面、增品、提标”的要求。
关键词: 农业保险 战略机遇 未来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农业发展问题,农业发展不断迈上新的台阶,呈现出鲜明的特点:第一是我国目前的粮食产量逐步稳定在较高的水平,2018年粮食产量13158亿斤,比1949年增长4.8倍,年均增长2.6%;人均粮食产量472公斤,比1949年增长1.3倍;第二是农业生产结构不断优化,实现了由单一以种植业为主的传统农业向农林牧渔业全面发展的现代农业转变,2018年农业产值占农林牧渔四业产值的比重为57.1%,比1952年下降28.8个百分点;林业占5.0%,提高3.4个百分点;畜牧业占26.6%,提高15.4个百分点;渔业占11.3%,提高10.0个百分点;第三是农业生产组织方式和模式发生重大变化,2018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8.7万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217万个,家庭农场60万个。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不断壮大,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加入新型职业农民队伍,2018年末全国农业设施数量3000多万个,设施农业占地面积近4000万亩。设施农业改变了农业生产的季节性,拓宽了农业生产的时空分布,这一切的变化都为农险的发展带来重大的战略机遇。
农业保险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对稳定农业生产、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20世纪30年代带有互助协作性质的乌江耕牛保险会算起,我国农业保险已有80多年的发展史,其间经过不断的试验、停办、再试验的过程,出现了一系列的农业保险组织形式,包括自发性的互助协作组织、有组织的合作社、商业保险公司、国家统保等。经过多年的摸索试验,终于找到了正确的发展道路,即以政策性保险为主、商业性保险为辅的发展模式,各地区借助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支持,考虑地区的差异性,根据各自的特点,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保险。
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主要呈现出以下的特点:
从农业保险平均保费收入来看,近十年来,我国均保持稳定的增速,其中,东北部地区农业保险平均保费收入及增速均处于全国首位。中部地区次之,并以河南省、内蒙古自治区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增长最快,贡献较大。虽然东部地区平均农业保费收入最低,但增速逐渐提升,其中河北省保费收入增长最快,而北京、江苏等地增长缓慢。西部地区平均保费收入居第三位,区域内发展极不平衡,其中四川、新疆两省区是传统的农业大省,农耕面积广阔,农业保险保费收入高,尤其是新疆,但是区域内其他地区农业保费收入却很低,结果拉低了该地区整体发展水平。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东北地区和中部地区第一产业产值较高,东部地区第一产业产值较低。可见农业发展推动了农业保险的发展。
从赔付情况来看,近几年我国农业保险赔付率偏高,基本达到保险业界公认的盈利临界点70%,这主要是由于农业保险弱质性和经营不稳定性的特点,其中东北地区的简单赔付率尤为偏高,在2016年突破了100%,这主要是因为东北地区的农业风险较高,容易遭受洪涝灾害,且该地区纬度较高、气候寒冷、无霜期短,种植作物单一,风险集中,可能导致大规模赔付现象,但同时东北地区农户受益比明显高于其他地区,说明东北地区农业保险实施效果明显。
从成本结构来看,我国农业保险自2007年转型发展以来,低费用的政策性业务占比较高,整体费用率一直较低,但近年来受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费用水平有较明显上升趋势,承保盈利空间不断被压缩。近三年,我国农业保险成本结构出现一定幅度变动:受重大自然灾害影响,综合赔付率波动较明显;受市场竞争加剧和商业性农险比重上升影响,综合费用率也有所上升。
作为世界第二大农业保险市场,2018年我国农业保险实现较快增长,并持续保持较好承保盈利水平和较高承保利润贡献度。2018年全年,我国农险原保险保费收入达572.65亿元,同比增长19.54%,高于产险市场9.3百分点,增速较 2017 年提升4.8百分点;为社会提供风险保障3.46万亿元,同比增长24.23%,综合赔付率同比上升3.3百分点至73.1%,综合费用率同比下降0.9百分点至23.0%,在当期产险市场承保为亏损13.6亿元的情况下,农业保险实现承保盈利17.4亿元,利润贡献超过车险。与此同时,我国农险提供风险保障的覆盖面不断扩大。通过不断增加承保险种,目前农险承保的主要农作物已超过220种,覆盖大部分常见农产品。特别是种植范围较普遍的三大粮食作物稻谷、小麦以及玉米,其承保覆盖面积已经达到65%。从满足市场需求角度来看,保险业在农险方面的资源投入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数据显示,我国农险直接经办机构达27家,建成基层保险服务网点近40万个,基本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域、95%以上的乡镇和50%左右的行政村。
因此,从各个维度的数据及行业现象来看,我国农业保险的政府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扩面、增品、提标”工作正稳步推进;保险种类不断丰富,产品逐步由成本保险向产量保险、价格保险以及收入保险升级转换;保费收入规模不断扩大,农业保险保障覆盖面和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在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农”和扶贫政策利好下,农业保险仍有较大发展潜力,未来有望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由于我国农业生产基础薄弱,规模化程度不高,一家一户经营仍是主要模式,点多面广,存在着单户农民对农业保险重视不够,积极性不高,加之保障水平低,保险公司片面追求保费和效益,對精准服务重视不够,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需通过深化改革来完善,对农险未来的发展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量:
一是明确政府的界限。在过去农险发展的历程中,政府和保险公司的职责范围不明确,有些地区政府管得较少,在政府和市场间存在“真空区”;有些地区政府管得太多,限制了保险公司的自主权,不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缺位”和“越位”问题的存在限制了农业保险的发展进程,必须对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职责进行明确。
二是强化政府在农业保险保障方面的职能。要提高农业保险覆盖率,实现“应保尽保”,市场运作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离不开政府的职能发挥。在对农业保险给予财政补贴、扩大财政支持“目录”的同时,还要完善各项机制,例如建立大灾风险管理制度,从农业再保险或农业共保体的层面分散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
三是加强与外部金融机构的协作。通过“农业保险+”的方式,同银行、证券、期货等金融机构协作,创立如“保险+期货”“保险+期货+订单农业”等特色农业保险产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农村金融市场。
四是加强与外部职能部门的协作。保险公司通过加强与农林水气部门的合作,达到“防灾减损”的效果,加强大数据和地理信息系统在农业保险承办中的运用,提高农业保险精准性,降低自身的经营风险。
五是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在明确政府界限后,给予保险公司在经营农业保险方面一定的自主权,根据市场需求研发特色险种,制定科学合理的价格,改善农业保险的服务。
六是提高经营农业保险公司的标准。农业保险最小要以县为单位经办,适度竞争,保持经办的持续性稳定性,引导保险公司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为经营目标。另外也要鼓励保险经办机构使用土地确权信息,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农业保险承保和查勘定损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降低经营成本。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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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网站:http://www.stats.gov.cn/ 国家统计局.
(作者系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