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融合视野下城市与农村地区体育资源互补性合作可行性研究
2019-01-09陈远莉
◎陈远莉
城乡融合发展要以城乡经济发展为基础,在发展过程中兼顾城市与乡村,以均等化、统一化、协调发展为基本要务。从城乡融合视野出发,在体育资源建设方面就是要协调和整合城市与农村的公共体育资源,实现优势互补与合作。受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影响,在资源配置和经济发展水平上城乡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城乡体育发展的不均衡严重阻碍了城乡体育交流,也限制了我国整体体育事业的发展。为改变这一现状,应结合城乡融合的契机,基于城市和农村居民的体育需求,在城镇化进程中共享体育资源,实现资源的互补性合作和体育事业的共同进步。那么,城乡融合进程中城乡体育资源如何融合?如何实现资源的互补与合作?城乡体育资源的互补性合作是否具有可行性?这些问题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现实问题。
一、城市与农村地区体育资源配置现状
体育资源分布现状。城镇化进程中,城乡体育资源分布不均衡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甚至差距在不断拉大。相比之下,城市的体育基础设施保有量超过农村的10倍之多,而且近年来我国城市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城市的体育资源配置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体育资源的种类也愈加丰富,体育资源配置过程中为满足城市居民的需要,增加了很多人性化的因素。而农村体育资源的建设虽然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完善,基本实现了村村都有体育配套设施的局面,但体育资源的种类较为单一,功能也很简单[1]。显然,城市与农村地区之间的体育资源分配失衡问题依然严峻。
体育资源管理现状。城市体育资源的分配主要以政府单位分配为主,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农村体育资源的配置形式与城市不同,由于农村体育系统的不完整,单位拨款一般停留于镇(乡)一级,很少会向村一级延伸。此外,由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高,也吸引了很多企业开发体育场馆,建立体育设施等,而农村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则对政府的依赖程度较强。当前农村体育资源配置中存在很多不合理现象,如事权与财权不统一,农村地区获取体育资源面临困难,城乡在体育资源管理中的明显差异,导致城乡体育资源配置的不均衡。
二、城市与农村地区体育资源互补性合作的影响因素
城乡融合进程中,统筹城乡发展应涉及各个方面,由于城乡体育资源在配置上仍然面临不均衡的问题,且这种局面很难改变,为此,可以通过城乡体育资源互补性合作的方式来发挥体育资源的最大效用,改变农村体育被边缘化的境地。从城乡融合的视角出发,一方面,城市和农村地区体育资源互补性合作具有良好的契机,具备一些有利因素。另一方面,受传统城乡二元结构等的影响,城乡体育资源互补与合作也面临很多不利因素。
(一)城乡体育资源互补性合作的有利因素
城乡体育资源互补合作是指将城市与农村体育事业的发展作为一个有机整体,通过政策干预的手段增加资金投入,优化体育资源配置,促进城乡居民共享体育资源。互补性合作主要是针对农村和城市中不同的体育资源,如农村居民可以享受城市体育资源和设施等,城市居民也可以享受农村的体育资源,形成优势互补。尤其是当前很多农村居民进入城市生活,在体育资源的使用上不用受到任何限制,而是能够与城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城市居民热衷于乡村旅游,返璞归真,一些特色的农村体育资源能够给城市居民带来不一样的感受。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这种城乡体育资源互补性合作模式的实施面临有利的形势。
其一,城乡融合发展政策的支持。城乡融合发展就是要保持城市与农村之间在政策、经济发展和产业等方面的平等地位,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共同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促进城市地区与农村地区的协调发展和共同进步。城乡的融合不仅仅体现在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等方面,还体现在城乡居民的互动与交流层面。当前我国政府在促进城乡融合、城乡统筹发展方面提出了很多支持性政策,推动了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进程。
其二,新型城镇化建设初见成效。新型城镇化建设是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聚集,以实现城乡的统筹发展,受教育、医疗、经济等因素的影响,很多农村居民向城镇转移。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城镇化建设,各地方政府也纷纷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行动,推进我国城镇化建设[2]。如城镇化差异逐渐缩小,农民工逐渐融入城镇,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统一为居民户口,放开中小城市落户限制等。这些政策措施都为城乡居民的互动和城乡体育资源的合作利用提供了保障。
(二)城乡体育资源互补性合作的不利因素
首先,城乡二元结构的制约。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是制约城乡融合的主要因素,受我国传统农业经济发展模式的影响,农业生产生活的方式与现代城市生活方式之间存在很大差异,在城乡融合进程中,原有的二元经济结构之间的矛盾阻碍了城乡资源的合作与互补。其次,城乡体育锻炼需求的差异。城乡居民的体育锻炼需求存在显著差异,尤其是在年龄阶层上差异明显。由于城市居民中41-50岁的中老年人群数量较少,农村中这一部分人群占多数,农村居民具有两端小中间大的特点。在城市,中年人的生活和事业压力较大,因而较少有充足的时间进行体育锻炼。在农村,20岁以下的人群中参与体育锻炼的较少,主要是因为这一部分人正处于学龄阶段,体育锻炼意识不强。还有很多50岁以上的居民,受年龄和身体因素的限制,多从事一些运动量小且动作较为舒缓的运动,对于体育设施和器材的要求不高。再次,体育组织管理机制不健全。由于国家对农村地区体育资源投入相对较少,在体育活动组织上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因此只有少数农民会参与到农村地区体育项目之中,但这些体育项目多依赖于少数民族体育活动,在管理方式上比较混乱,也没有相应的固定管理机构,因此体育活动开展效果很差。特别是由于城乡地区缺少相应的体育组织机构,很难组织出具有一定规模的体育活动,只有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少数社区和村庄拥有类似于民间组织的体育管理机构,而其他地区所存在的管理机构基本处于形同虚设状态,在实际体育活动中很难发挥其应有作用。虽然部分社区和村庄拥有相应的体育管理机构但在具体工作落实时缺少相应的制度和条例,对于内部工作范围和职能分工划分不够明确,特别是当前国家并没有针对城乡地区体育发展出台相应的法律制度,导致城乡体育发展处于监管空白状态,很多体育组织和体育管理机构都是有体育锻炼者自发组成的,一旦出现问题这种体育组织很容易被民政部门注销或取缔。
三、城市与农村地区体育资源互补性合作的可行性分析
(一)互补性合作的可行性
资源的契合性。从体育资源角度分析城市体育资源要远远优化于农村地区体育资源,特别是城市体育事业发展起步较早,国家对城市体育投入资源更多,城市在体育人才储备、体育项目开展经验上要远远优于农村地区。因此,在城乡融合背景下,应该通过城市体育事业发展的有效带动进而推进农村地区体育事业发展,构建城乡之间互惠互利的发展模式,为全民健身提供更好的服务。特别是对于城市体育事业发展而言,可以将农村地区具有原生态等民俗体育项目引入进来,同时农村也可以借鉴城市于事业发展经验,在城市体育部门相关帮助下成立相关体育发展机构,借助城市体育专业技术人员对农村地区体育发展和相关指导人员进行体育理论辅导和实践指导。同时农村地区也可以吸收借鉴城市体育中比较易学、易练的体育项目在农村地区广泛开展,进一步丰富农民的业余文化生活[3]。特别是随着城市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城市居民的工作压力也越来越大,很多城市居民已经厌倦了城市紧张的生活,特别希望利用闲暇的时间到农村地区参与相应的体育活动来锻炼身心,诸如踏青、登山和户外野营等活动,都对城市居民具有非常强的吸引力。随着城市居民参与农村体育事业积极性逐步提升,也为农村体育事业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因此地方政府应该鼓励城市与农村地区之间的体育资源互补性合作,进一步增加城乡之间的体育事业发展互动,打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体育产业品牌和特色体育活动,能够为城乡居民带来更为多元化的体育事业享受,同时也能够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农村居民体育需求的增加。随着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农民收入有所增加,农民对于业余文化生活也有更强烈的需求,特别是对于体育需求更加强烈。随着农民群体对于体育需求的愿景增加,进一步推动了农村地区体育事业发展,同时也拓宽了农村体育事业发展的市场和空间。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清楚的看到,当前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水平仍然存在很大差距,当前广大农村正处在经济社会转型关键期,对于广大农民而言虽然体育需求愿景有所增加,但很多农民都将体育需求作为社会交往和自我实现的价值方式,并将其作为业余文化生活的一种。对于农民而言,只有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才能够考虑是否参与到农村体育发展之中。因此,在发展农村体育事业过程中,一定要从农民实际角度出发,根据农民朋友经济能力和生活方式来制定未来农村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当前由于多数农民在经济能力和空闲时间上与体育事业发展还存在匹配性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体育事业发展,因此只有进一步提升农民经济收入,优化农民生活方式,才能够更好的推进农村体育事业发展。
网络信息资源的支持。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广大农村地区已经实现了网络资源的合理化利用,特别是在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互联网已经成为农民的日常生活必需品。对于城乡体育事业发展而言,网络存在丰富的体育利用资源,对于城乡开展体育教育和体育训练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优质的网络资源能够培养广大居民参与体育事业的兴趣,诸如当前互联网体育网页就对国内外相关体育赛事进行时时报道,同时很多数据分析软件能够为想要参与到体育事业的居民提供大数据分析,这些体育资源都可以进行合理利用[4]。特别是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与体育有效融合符合时代发展趋势,将网络信息资源与城乡体育事业发展有效融合,构建更为完善的区域性体育资源共享机制,能够有效促进城市与农村地区体育资源互补性合作,并对地区与体育相关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进行合理化配置,让这些资源最大限度的发挥其应有作用,进一步提升城乡体育资源的利用效率。
(二)城市与农村地区体育资源互补性合作的保障措施
在城乡融合背景下,国家非常重视城乡之间的体育事业发展,并通过政策制定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到体育事业发展之中,特别是对于公共体育事业发展给予了极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同时也对营利性体育组织给予了一定的政策帮助,并为其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外部环境。各级地方政府积极帮助体育盈利性组织开拓城乡市场,鼓励这些组织通过有效方式引导城乡居民进行体育消费,并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为实际的体育服务和体育产品。通过建立城乡区域发展互惠机制,支持城乡举办区域内的全民健身活动,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大型体育活动,让更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城乡体育事业发展之中。特别是借助互联网优势,开辟成立了城乡特色体育栏目,通过对赛事的有效报道,广泛宣传地区体育事业发展的阶段性成果,通过平台资源共享进一步提升城乡体育资源利用效率。
对于城乡广大居民而言,体育公共服务能够为其带来更大实惠,而体育公共服务需要政府一定的财政支持。因此,从城乡体育发展特点看,应该加大对农村地区的体育公共服务发展资金支持。特别是要通过城市带动农村的发展模式,进一步促进农村体育事业发展,通过多种渠道和有效方式进一步拓展农村体育公共服务资金来源,加大对农村地区居民体育需求调研力度。对当前居民体育需求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系统分析,进一步优化农村体育资源配置,通过增加城乡公共体育服务资源,打造城乡体育公共服务一体化体系,更好的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的体育服务。
城乡体育事业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体育组织管理机构是否完备,体育组织管理机构能够为广大居民提供体育活动场所和基本服务,因此有必要针对当前城乡居民体育需求的迫切情况,进一步增加体育组织管理机构数量,并且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有效提升体育组织管理机构运行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还应该从广大居民区需求实际角度出发,对体育组织管理机构相关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进一步增强服务人员的服务能力。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让广大居民了解更多的体育服务信息,同时还应该畅通体育组织管理机构与广大人民群众信息沟通渠道,能够让广大人民群众的体育呼声传递到体育组织管理机构之中,进而为管理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提供意见建议。
社会体育指导员是具体践行国家体育政策,增进公民身心健康的重要力量,对于城乡体育事业发展而言,只有拥有了足够量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才能够更好的指导城乡居民开展相应的体育活动,因此应该加强对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一方面,应该严格考核制度,对于招纳上来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应该实施严格的技术等级考核,通过考核将具有良好业务能力的体育指导员选拔上来,让他们充实到社会体育发展之中,同时应该增加社会体育指导员薪资待遇,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创造上升渠道,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教育,让广大社会体育指导员掌握更为系统的前沿理论知识和专业服务技能,更好的开展城乡地区体育活动。
总之,随着城乡融合不断发展,为城市与农村地区体育资源互补性合作创造了有利条件,通过对城市与农村地区体育资源特点分析,能够看到二者在资源互补性合作上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对于全民健身事业而言,要想全面提升广大居民的身体素质,就必须解决好农村地区体育短板问题,只有解决了农村地区体育短板问题,才能实现城乡地区体育协调发展。因此,应该加强城市与农村地区体育资源互补性合作,将体育资源更多向农村地区倾斜,减少城乡之间体育资源差距,进一步推动城乡体育事业协调发展,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